外固定器在临床骨科治疗中的疗效分析
2019-03-09胡建宇辽宁省大连市中心医院脊柱外科辽宁大连116000
胡建宇 辽宁省大连市中心医院脊柱外科 (辽宁 大连 116000)
内容提要: 目的:分析探讨临床骨科疾病治疗中采取外固定器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15年1月~2018年1月本院骨科收治的4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顺序将患者分为两组,各24例。对照组采取常规内固定方法,观察组则选择外固定器固定,分析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以及预后。结果: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91.3%显著高于对照组75.0%,存在差异性和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疼痛缓解时间为(1.9±1.2)周,而对照组患者疼痛缓解时间为(1.1±0.5)周,对比存在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7%,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5.0%,存在明显差异性(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于骨折的患者采取外固定器治疗,能够迅速有效地固定骨折肢体,改善患者疼痛情况以及肢体肿胀情况,另外还可降低感染率,使患者尽快恢复。
在骨折治疗中,复位、固定及功能锻炼是三要素,固定的效果会直接影响患者的治疗质量以及预后情况。外固定支架具有手术快速、创伤小、可调性好的优势,可满足早期功能锻炼要求并实现弹性固定等优点,不是所有的骨折都可以用内固定解决,也不是任何的骨折都适合用外固定,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合适的选择[1]。基于此,本文选取2015年1月~2018年1月本院骨科收治的4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探讨临床骨科的疾病治疗中,采取外固定器治疗的临床效果以及预后。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5年1月~2018年1月本院骨科收治的4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入院顺序将患者分为两组,各24例。观察组中,男性17例,女性7例,年龄18~62岁,平均(36.6±2.8)岁,致伤原因:6例为交通事故,10例为高空坠落,4例为跌打损伤,4例为其他;对照组中,男性16例,女性8例,年龄19~63岁,平均(36.9±2.9)岁,致伤原因:9例为交通事故,5例为高空坠落,4例为跌打损伤,6例为其他。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差异性(P>0.05),可进行组间分析。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闭合或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观察组采用闭合复位或小切口切开复位、外固定架固定治疗。外固定架固定方法:患者仰卧位,术前予以患肢牵引固定,根据不同部位骨折给予局部麻醉、臂丛麻醉、连续硬膜外麻醉和(或)静脉麻醉,术中采用X射线进行透视,手法复位或应用外固定螺钉复位,联合应用克氏针固定,复位满意后安装、调整外固定架,可采用加压杆增加压力,锁紧管夹。
2.结果
2.1 疗效比较
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91.3%显著高于对照组75.0%,存在差异性和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对比(n=24,n/%)
2.2 疼痛评分以及不良反应
观察组患者疼痛缓解时间为(1.9±1.2)周,而对照组患者疼痛缓解时间为(1.1±0.5)周,对比存在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出现肿胀1例,感染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7%,对照组出现肿胀2例,感染3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5.0%,存在明显差异性(P<0.05),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在骨折的临床治疗中,各部位的骨折均有特殊性,如不进行全面的评估而直接进行骨折的固定,易出现骨折端连接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导致受伤部位畸形愈合、不愈合、内固定失效断裂等并发症,患者需接受二次手术治疗,给患者造成较大的身心压力,延长了住院时间,增加了治疗费用,所以医生在治疗骨折疾病时需综合分析患者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固定治疗方案。
急性创伤治疗中,需综合分析是否使用外固定器给予患者相对应的治疗。如果受伤部位存在明显的软组织破损情况,极易造成感染,此时应用内固定治疗成为禁忌,那么使用外固定器可以快速、直接干预骨折端,使得骨折端得到坚强固定,促进受损的软组织能够尽快愈合,避免血管及神经进一步损伤。如果患肢受损严重,出现血管及神经损伤,此时应尽快恢复患肢血运、修复神经,那么外固定架成为首选,及早的固定便于修复血管及神经,方便护理,同时为二期手术做准备[2]。同时一些特殊类型的骨折,因损伤较重,出现了明显的骨缺损,导致了肢体的短缩,内固定治疗难以纠正,此时一些特殊的外固定架,例如llizarov外固定架及其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对患肢进行短缩再延长,恢复肢体的长度成为可能。而且该外固定架及其技术、理念在先天性缺如和后天性畸形矫正、修复得到发展,最终形成了牵拉性组织再生的张力-应力法则。其矫形外科技术和牵拉成骨学说,被国际骨科界誉为骨科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外固定器治疗的优势十分明显,其以创伤较小、操作简单、快速固定、术后并发症较少等优势得到骨科医生的青睐,同时术后的换药以及护理都比较方便,术后即可以早期活动关节,能够明显地防止关节僵硬[3]。对于软组织毁损较重的患者,有助于开放性损伤的早期清创、修复软组织、避免血管及神经的进一步损伤。随着外固定装置材料的发展,固定装置发生变形、弯曲的风险逐渐降低,所以临床应用价值显著,应用于身体虚弱、严重软组织损伤的骨折患者治疗中效果非常好。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91.3%显著高于对照组75.0%,存在差异性和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疼痛缓解时间为(1.9±1.2)周,对照组患者疼痛缓解时间为(1.1±0.5)周,对比存在差异(P<0.05),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7%,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5.0%,存在明显差异性(P<0.05),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对于骨折患者采取外固定器治疗,能够有效地改善患者疼痛情况以及肢体肿胀情况,另外还可降低感染的发生,使患者尽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