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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生育年龄对其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

2019-03-08丹,薛

人口学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生育流动

唐 丹,薛 煜

(1.中国人民大学 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872;2.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方法学学院,伦敦 WC2N5BY)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1.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流动人口群体日益庞大,2015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达2.47亿。[1]在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增加的同时,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规模也相应扩大。流动人口的子女有一部分被父母带在身边,成为流动儿童;而另一部分则被留在农村老家,成为留守儿童。根据2010年六普数据,全国0-17岁的留守儿童据估算约有6 973万人,[2]流动儿童约为3 581万。[3]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身心发展问题受到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

在成长的过程中,尤其是在不利的环境中,父母是孩子获得支持的主要来源,与父母的分离会对其健康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威胁,其越轨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更大。[4]有研究者发现由于缺少父母的关怀和监督,留守儿童很容易产生消极情绪;性格容易产生缺陷;进而也更易染上不良习惯,如吸烟、喝酒、打架等。[5]留守儿童所能利用的心理支持匮乏,增加了孤独感和抑郁的可能性。[6]留守这一现象不仅不利于留守儿童自身的成长,其父母也会受到思念子女和亲子关系疏远的困扰。[7]可见,留守经历对于孩子和父母的影响是弊大于利。

另一方面,研究者发现随父母进入城市生活的流动儿童由于受到制度制约、社会环境转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诸如入学难、社会融入困难、学习表现不佳等多种问题,[8-10]但已有对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比较研究表明,相对于留守,随迁可能为流动人口子女发展带来较好的结果。儿童健康成长的需求是方方面面的,其中最大的需求是和父母在一起。[11]相比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可以与父母长时间生活在一起,所得到的益处远大于流动所面临的各种困难。[12-14]另一方面,有研究从子女随迁对流动人口本身的影响进行讨论,认为相对于无子女或随带子女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将子女留守于农村的外出务工者心理压力可能更大,精神紧张程度可能更高。[15]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子女若能够随父母流动会得到更好的生存环境,对其成长更为有利,这是学者基本公认的事实。因此,探讨影响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因素对于提升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因素

目前国内有关影响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因素的研究已十分丰富,由于各学者选取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不尽相同,所得出的结果并不完全一致。已探究的影响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因素可分为以下四类:父母自身因素、子女自身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政策因素。

对父母自身因素的探究主要集中于收入水平、年龄及受教育程度。一般认为父母收入水平与流动儿童随迁机会呈正相关,[16-19]父母年龄越大,其未成年子女随迁机会也就越高,这与年龄增长所带来的财富积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15][18]父母受教育程度则是一个略有争议的因素,部分学者倾向于父母教育程度与子女随迁机会具有正向关系。而吕利丹发现只有当父母的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上时,更高的教育程度才会对子女随迁起到促进作用。[2]

子女年龄越小就越容易被父母带到城市读书。[2][15][19]而随迁机会是否有性别差异,基于不同数据所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梁宏对珠三角流动人口的分析得出子女随迁机会在性别上并无差异,[15]而陶然、吕利丹则发现儿子获得的随迁机会要比女儿大。[2][19]

就外部条件来看,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生活成本(包括教育成本)、可获得的社会支持、居住条件、福利政策以及儿童就学的难易程度等都是影响流动儿童随迁机会的因素。[2][15][17-19]

3.流动人口的生育年龄

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流动人口的生育模式正处于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过程之中。靳小怡等人的调查表明流动妇女的生育意愿已经开始有向城市居民转变的趋势,具体表现在其理想平均婚龄明显高于实际平均婚龄,而结婚年龄的增大势必会使得生育年龄也有所推迟。[20]通过比较深圳市流动人口在流动前后的生育行为,伍海霞的研究表明流动后的妇女会推迟初育年龄。[21]通过研究回迁的流动妇女,郑真真认为流动的经历会通过影响农村妇女的结婚年龄从而推后其生育年龄。[22]尹勤和郑颖颖基于2014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计算出女性流动人口初育年龄为23.9岁,2014年初育的女性平均年龄为26.9岁。[23]

将生育年龄作为因变量生育意愿的一部分,探讨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目前国内已较为充分。从人口变量来看,年龄、性别、收入、家庭、学历以及户籍属性等都是影响生育年龄的因素。[24-26]除了公认的经济因素,人口的迁移流动本身也被认为是可通过影响生育年龄从而降低生育率的重要因素。人口流动能够提高妇女的交往层次、增大生育孩子的成本、被城市文化影响而增强生育自主性以及接受国家生育政策更严格的指导。[27-28]胡旭彬和王玲杰将影响流动人口初育年龄的因素归纳为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包括个人背景、流动经历、就业特征和婚育状况,社会因素则包括配偶背景、双方家庭特征、国家政策以及社会环境等。[29]生育年龄推迟现象虽然受到了关注和讨论,但是关于它所带来的后果,特别是对子女影响的研究在国内相对缺乏。

4.生育年龄的个体意义

生育年龄对母亲及子女日后发展都有重要影响。诚然,高龄生育(母亲生育时为35周岁及以上)对母亲和子女都可能存在一定的消极作用,高龄生育是孩子出生体重过低、神经发育障碍、外化性行为(Externalising behavior,如攻击、违纪)增多及社会功能不良等众多问题的风险因素,[30-32]同时也是发生各种妊娠并发症及围产期母子死亡的风险因素。[33-34]但是,大量研究同时也证明过早的生育对母子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35]由于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照料技能和社会支持,早育给孩子和母亲都带来巨大挑战,青少年母亲照料的家庭成员比其他成熟妈妈照料的家庭面临更多诸如酒精滥用和药物滥用等健康行为问题。[36]

随着发达国家生育年龄的持续推后,近年来一些研究者开始关心晚育(Advanced maternal age)对子女发展的影响。Sutcliffe等人基于英国的千年队列研究(Millennium Cohort Study)和“稳健起步研究”国家评估(the National Evaluation of Sure Start Study)两个调查中2001-2007年队列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控制了个人和家庭特征后,孩子由于意外伤害需要医疗照顾或者住院的频率随着母亲生育年龄的上升而下降;3-4岁儿童语言发展能力随生育年龄上升而提高;高龄生育母亲的孩子出现情绪困难的情况较少。[37]在美国,母亲在30岁以上生育的孩子,得到按规免疫(Full immunization)的机会明显高于30岁以下生育的孩子。[38]母亲生育年龄对子女认知能力也有影响且这种影响随时间推移变得越发积极。[37]

大量研究事实证明相对晚育者在子女出生前已具备较丰富的社会经济资源,可为子女提供相对安全稳定的生活。[39-40]同时,当女性心理趋于成熟时,在充分考虑职业发展、经济条件及父母角色等各因素后,生育成为一件安排得当的人生计划,因此晚育母亲的生活满意度高于非晚育母亲,[41]进而母亲在子女照料上会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在照料过程中有更多的情感投入;[42]而且随着年龄增长,生活环境的挑战下降,所带来的精神压力也随之降低,因此高龄生育的母亲因为子女冲突而发生暴怒的现象也少于年轻母亲。[43]母亲对养育过程态度及体验的转变都对子女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5.问题的提出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来说,是否会带孩子外出是一个重要的家庭决策,与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有关,也与本身心理上是否成熟有关,流动人口的年龄与这两个因素息息相关。已有研究证明流动人口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有积极作用,但是流动人口实际年龄可以分解为子女年龄和生育年龄,包含了自身和子女两方面的信息。相对于实际年龄,我们认为生育年龄是一个更纯粹和易于讨论的变量,但目前鲜有关于流动人口生育年龄对其子女随迁机会影响作用的专门讨论。本文尝试回答两个问题,其一,生育年龄是否与子女随迁机会有关?其二,生育年龄对促进子女随迁机会提升的机制是什么?

基于对流动人口生育年龄的文献综述,我们认为流动人口生育年龄的影响因素与普通人群基本相似。生育年龄不仅与社会经济地位相关,同时对个体及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具有影响作用。[44]晚育的母亲和家庭所体现出来的特征,不仅是晚育的原因,同时更是一个结果,较晚生育可以有助于提升社会经济地位及养育能力(Parenting capacity)。[39][45]命运分化理论(Diverging Destinies)认为母亲的生育年龄与其社会经济地位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后代的资源获取,子女的发展将出现明显的马太效应;相对推迟生育可被视为母亲资源的增加,处于弱势的群体如果一定程度上推迟生育年龄,将有助于减少家庭及后代的不利处境。[46]因此不难推断,相对晚育的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更高,收入更好,在城市中生活状况更为稳定,因此可为子女在城市生活提供更优质的生活资源。基于人口流动的推拉理论,[47]在不考虑流动地特征的基础上,子女在城市中可能获得的生活条件成为子女随迁的重要拉力。社会经济地位越好的流动人口,其对子女随迁产生的拉力越大,子女随迁机会也随之上升。

年龄增长还带来了个体的心智成熟,艾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认为个体人格的毕生发展可以分为八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都将面临不同的发展任务和危机,在每一个阶段中对危机的处理将有助于人格的完善和进一步发展。[48]在成年早期,个体的主要任务是发展亲密关系,而到成年中期将发展任务将转为后代的繁衍与养育。也就是说,个体对子女养育责任的意识会随着年龄上升再发生变化。[39]相对于进入职场工作稳定期的个体,进入职场早期的个人会更专注职位提升和收入提高,因此对子女养育行为的投入较少;较晚生育的个体对子女养育有更好的规划,更有可能将子女养育作为重要的人生任务,对父母角色的责任和意义有更深刻的认识,[42]因此晚生育的流动人口可能有更强的主观意愿将子女带在身边。

基于上述分析,对所提出的两个问题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流动人口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有促进作用,生育年龄越大,子女随迁机会越大;

假设2a:流动人口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促进仅由与生育年龄相关的社会经济状况提升实现,在控制社会经济变量后,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没有显著作用;

假设2b:流动人口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促进不单纯由社会经济状况的提升带来,个体的心理成熟等变化对子女随迁机会存在影响作用,在控制社会经济变量后,生育年龄依然可以预测子女的随迁机会。

二、方法与数据

1.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国家卫计委2014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①该数据由国家卫计委流管司提供。。该调查于2014年5月进行,调查对象为个人,总体为“调查前一个月来本地居住、非本区(县、市)户口且年龄在15-59周岁的流入人口”,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法,设计上对全国和各省都具有代表性,调查总样本量为200 937人。

2.样本选择

由于出生次序对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机会产生影响且子女出生次序与父母生育年龄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复杂,为了更清晰地呈现生育年龄与子女随迁的关系,本研究将问题做简单化处理,仅对目前只育有一孩且子女年龄在0-14周岁的流动妇女进行分析,从而排除出生次序的影响作用。初步数据分析发现目前子女为0-2岁的流动妇女生育年龄显著高于其他年龄段,在子女年龄0-2岁组中,子女年龄与生育年龄之间呈显著负相关,而在3-14岁组中,相关不显著①用同样方法对2015年动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也发现同样规律。。李丁和郭志刚基于对动态监测数据分析认为监测样本可能过多地收集了近期生育的案例。[49]也就是说近年生育的样本在抽样过程中可能是存在偏差的,因此本文暂不考虑0-2岁子女。故本研究分析对象为:目前只生育一孩且子女年龄在3-14周岁的流动妇女,有效样本为21 364人(见表1)。

3.变量选择

自变量包括四个方面。子女特征为子女年龄和性别。母亲特征为生育年龄、基本特征(年龄、户口性质和受教育水平)、流动特征(流动范围、到本地居住时长)、社会经济特征(职业)。家庭特征为住房类型和家庭月收入。城市特征以2013年同类型城市②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历年根据城市类型进行抽样,分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内其他城市两类,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一年都会进行调查,而其他城市有可能调整。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该指标直接采用2013年相应城市数据;其他城市采用2013年本省其他城市合成数据。流动儿童入读公立学校比例作为该城市对流动儿童的接纳程度。

因变量为子女目前居住地,本地为随迁,户籍地或其他地方为未随迁。

4.数据分析

采用SPSS23.0进行数据分析。以Χ2检验、t检验和方差分析进行组间差异比较,以Logistic回归探讨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预测作用。

三、结果

1.不同特征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情况

流动人口3-14岁子女中,67.6%目前与母亲居住在同一城市,属于随迁状态;32.4%未随迁,其中31.7%居住在户籍地,0.6%居住在其他地方。不同特征流动人口的子女及不同特征的儿童随迁比例存在差异,所得结果与以往研究相似(见表1)。

儿童的性别和年龄对随迁比例有影响。女孩随迁比例高于男孩,分别为68.5%和67.1%。孩子年龄越大,随迁比例越低,从幼儿园阶段(3-5岁)的69.4%下降为初中阶段(12-14岁)的62.1%。

不同特征流动妇女的子女随迁比例存在差异。受教育水平高的流动人口,其子女随迁比例高,但受教育水平与子女随迁例之间并非线性关系,未上学至高中层次的流动人口的子女随迁比例基本接近,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流动人口的子女随迁比例明显上升。非农业户口流动妇女的子女随迁比例显著高于农业户口。

流动特征也影响着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比例。随着流动范围的缩小,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比例明显上升,从跨省流动的62.9%上升至市内跨县的80.1%。本地居住时间越长,子女随迁比例越高,居住不满一年的流动妇女其子女随迁比例仅为52.2%,而居住十年以上的随迁比例达80.7%。

表1 样本基本构成、子女随迁比例及生育年龄(%,岁)

母亲的职业状态与子女随迁机会的关系比较复杂。接受调查前一个月未从事有收入工作的流动妇女其子女随迁的比例最高,为85.3%;经商人员的随迁比例也较高,为76.6%;从事生产运输业相关工作的流动妇女其子女随迁比例最低,仅为50.7%。从职业类型看,母亲从事的职业越灵活,子女随迁可能性越高。

家庭收入较高和住房稳定的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机会较高。目前居住在(企业/雇主提供)免费住房的流动妇女其子女随迁比例最低,只有30.2%;在流入地拥有自有住房(自购房和自建房)的流动妇女其子女随迁比例高达93.6%。

不同城市流动儿童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存在差异,从40.0%到95.2%不等,体现了该城市对流动儿童的接纳程度。流动儿童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与城市的政策有关,而不同城市的产业发展及流动人口构成也存在差异,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流动儿童在城市中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与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比例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明显的规律性,只体现在入读公立学校比例最高的城市中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比例最高。

2.流动妇女初育年龄

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目前只育有一孩的流动妇女,因此所分析的妇女生育年龄实质上就是初育年龄。流动妇女的初育年龄与个体的人口学特征及流动特征有一定关联(见表1)。非农业户口流动妇女初育年龄高于农业户口。受教育水平与生育年龄呈U型曲线关系,受教育水平为初中的流动妇女初育年龄最低,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初育年龄最高。本地居住时间越长,平均初育年龄越大,体现了城市生活对流动人口生育观念和行为的影响。目前住房为自有住房的流动妇女的初育年龄明显高于其他组。家庭月收入高于10 000元的流动妇女初育年龄也较高。

3.母亲实际年龄、生育年龄与子女随迁机会关系

从表1可以看到,流动妇女的实际年龄、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都有影响,实际年龄和生育年龄越大,子女随迁机会越高,同时实际年龄与生育年龄之间高相关。生育年龄与子女随迁机会的线性关系更为明晰,生育年龄与子女随迁比例的线性回归的斜率更大(见图1、图2)。分年龄组分析不同队列流动妇女生育年龄与子女随迁机会的关系,在不同队列中均呈现生育年龄越大,子女随迁比例越高的规律(见图3)。

4.流动妇女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

以子女是否随迁作为因变量,以子女特征、母亲特征、家庭特征和城市特征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上述自变量依次进入回归方程,形成5个Logistic回归模型(见表2)。

图1 分母亲生育年龄子女随迁比例(%)

图2 分母亲年龄子女随迁比例(%)

模型1中,在控制子女性别和子女年龄后生育年龄可显著预测子女随迁机会,生育年龄每增长一岁子女随迁的可能性上升0.09倍。在依次控制了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变量后,模型2到模型5生育年龄的系数有所下降,但依然显著。在控制了本研究所设计的所有控制变量后,生育年龄的系数为1.055,R2为17.7%,说明所选用的控制变量有实质意义,但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相当稳定,不会因为相关变量的引入而失去预测作用。

由于实际年龄与生育年龄高度相关,且实际年龄=生育年龄+子女年龄,故用实际年龄替代生育年龄放入模型中,所得结果几乎完全一致(结果未呈现,可提供)。但由于本研究中使用的子女年龄、生育年龄及实际年龄均用的周岁,故其中某一变量不可能完全由另两个变量构造而成,三个变量仍可同时进入模型,成为模型6。模型6并非是一个科学的模型,仅用于讨论生育年龄和实际年龄同时进入模型时作用的相对大小。如表2所示,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预测作用显著,而实际年龄的预测作用不显著。说明生育年龄比实际年龄可以更有效地预测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机会。

图3 分母亲年龄、分生育年龄与子女随迁比例(%)

表2 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回归模型

四、讨论

1.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因素

本研究关注流动人口子女的随迁机会,无论是简单的差异检验还是Logistic回归分析,所发现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方向与前人研究没有明显差异。[2][15][17-19]值得特别分析的是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母亲职业状态和城市特征三个变量。有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与子女随迁机会的关系比较模糊,结果的差异与各研究所采取的样本,及对母亲和父亲变量的处理方法有关。本研究采用对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数据,单纯讨论母亲特征,结果与吕利丹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得出的结果更为接近。[2]母亲较高的受教育程度可提高子女随迁的机会,在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样本中,受教育程度与子女随迁比例之间并非线性相关,只有在高中及以上的样本中,受教育程度与子女随迁比例之间的关系才较为清晰。

从母亲的职业状况看,并非职业地位高、就业状态稳定的流动妇女的子女随迁机会更高,而是目前未就业的流动妇女更有可能把子女带在身边,结果与前人研究基本一致。[18-19]职业状态与子女随迁之间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因为子女随迁,母亲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而放弃就业。另一方面,目前就业的母亲中,工作越灵活的,越有可能把子女带到城市,表现为经商者的子女随迁比例高于商业服务业和专业技术办事员,再高于生产运输等相关人员。该结果可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养育子女所遇到的困难,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托幼服务和学龄儿童课后照顾等供应不足,流动人口家庭必须有一名成员(通常是妻子)选择相对灵活的职业,才有可能完成子女照料的任务。

本文把前一年流动儿童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作为城市特征纳入模型,该变量体现了某城市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程度。由于本研究的重点是讨论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城市特征仅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因此未选用多层模型对城市特征的作用进行专门讨论。现有结果看来,在控制其他变量之后,流动儿童在城市入读公立学校的比例对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有正向预测作用。可见,城市为流动人口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越全面,对流动人口的接纳度越高,流动人口子女随迁的可能性越大。[15]

2.流动人口初育年龄特征

流动人口初育年龄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发现不同特征流动人口之间初育年龄的差异与通常预期的并不完全一致。如不少研究者认为教育对生育存在阻碍作用,[50]但是本研究却发现了受教育水平与初育年龄的“U”形曲线关系,未上学和只上过小学的母亲初育年龄较大,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被访者初育年龄最小。受教育水平低的流动人口初育年龄较大,我们尝试做出两种可能解释:一是该人群为了满足对后代养育的条件,不得不(或主动)推后生育时间,即受教育水平对生育年龄的选择;二是对于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女性流动人口,只有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水平的,才更可能在生育后继续流动,而晚育者更可能满足社会经济水平要求,即受教育水平对已育妇女流动行为的选择。同时,未上学者和小学比例仅占0.8%和8.0%,不排除该结果是由样本过小带来的数据波动,受教育程度对流动人口初育年龄的影响值得进一步探讨。流动人口的初育年龄并非本文研究重点,从描述统计看来,初育年龄除了与户籍和流动时长之间的关系基本符合预期外,与其他变量的关系虽然没有颠覆性的发现,但人群之间的差异也并未呈现特别明显的模式。这可能说明生育是一个相对自主的个人选择,在受到人群特征及其所处社会文化背景影响的同时,依然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性。

3.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机制

根据回归分析结果,生育年龄越大,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越高,完全验证了前文的研究假设1。将与生育年龄及子女随迁机会均可能相关的社会经济变量纳入模型,发现纳入控制变量后,生育年龄的系数依然显著。也就是说,晚育对子女随迁机会的作用除受到目前所选择的社会经济地位等协变量的影响外,生育年龄本身,或者是生育年龄通过其他一些变量对子女随迁起作用,验证了研究假设2b。研究者普遍认为较晚生育对子女成长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来自晚育与个体社会经济资本增长之间的关联,[39-40]另一方面来自个体心理成熟所带来的对子女养育责任的认识和态度转变。[41-43]基于回归分析的结果,我们认为生育年龄对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是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基于目前社会现状,生育年龄的推后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类型。主动推后生育年龄的群体是出于各种原因,基于自己的意愿推迟生育时间。被动推后生育年龄的群体可能是受生理(如生育能力)和物理条件(如两地分居)被迫推迟生育年龄。主动推后生育年龄的流动人口群体可能更看重自我的未来规划,因此有选择的控制生育行为。自主的控制生育使个体有更多时间充实自己,如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有更多机会选择职业和提升收入,从而提高社会经济地位等。同时,自主生育控制给女性带来的作用可能要比男性更为明显。[39]主动推迟生育,为流动人口家庭实现子女随迁带来可能。对于被动推后生育的夫妻来说,生育推迟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地位提升的作用同样存在。因此,无论何种原因,推迟生育的客观结果对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有积极作用。

除了社会经济状况的改善外,流动人口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促进同时还通过主观因素起作用。依旧从主动和被动推迟生育两种可能对此结果进行分析。对未来的自我规划意识、家庭规划意识与个性特质中的责任感密切相关,相对于未进行生育计划的人群,主动推迟生育的流动人口承担子女养育责任,并克服种种困难把子女带到城市生活的可能性更大。对于被动推迟的夫妻来说,得之不易的孩子显得弥足珍贵,把孩子带在身边的动机也就更强。同时,从个体心理发展的角度来说,生育发生在相对较晚的年龄,个体心理状态在成为父母时达到相对较高的成熟水平,[48]亦促使流动人口感到更有责任和动力将子女带身边。因此,在控制社会经济变量后,生育年龄依然可以预测子女的随迁机会,说明相对晚育流动人口个体的个性特征及心理成熟等主观因素对子女随迁机会存在影响作用。

4.生育年龄和实际年龄对子女变量作用的比较

流动人口子女随迁机会的模型6中可以看到,生育年龄比实际年龄有更好的预测作用。流动人口实际年龄其实包含了子女年龄和生育年龄两个变量的信息,子女年龄与流动人口年龄密切相关。因此,当研究流动人口子女问题时,流动人口本身的实际年龄是一个复合变量,包括了流动人口子女的特征和流动人口本身特征,以往的相关研究通常共同使用这两个变量,[15][18]子女年龄与父母年龄的共线性有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我们将流动人口年龄分解为生育年龄和子女年龄,除了回答本研究所特别关注的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机会的影响外,也可以更好地澄清子女特征和母亲特征对子女随迁机会的分别作用。该发现也可运用到其他有关流动人口子女的研究中,以便于更清晰地回答和比较子女特征和父母特征与流动人口子女特定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

5.研究局限

限于数据的特点,本文仅考虑了初育且子女3-14岁的流动人口,样本覆盖范围较小。0-2岁作为生命的最早期,是与父母形成依恋的重要时期,能否与父母共同生活对流动人口子女未来的成长有重要影响,本文并未对该年龄段进行探讨。此外,研究仅关注了母亲生育年龄对子女随迁的影响,未涉及父亲生育年龄的作用,更未探讨在同一家庭内部父亲和母亲生育年龄的不同所带来的不同影响。父亲的生育年龄与母亲生育年龄对随迁机会的影响作用是否一致,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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