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研究
2019-03-07李朋军
李朋军
(辽宁省盘锦水文局,辽宁 盘锦124010)
1 水资源概况
盘锦地区多年平均水资源量采用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1956~2000年系列平均值。盘锦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13.7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364亿m3,地表水资源量2.426亿m3,地下水资源量1.667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0.937亿m3,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1.420亿m3。
盘锦地区供水量主要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其他水源供水量3类。
地表水源供水工程有蓄水工程和提水工程。全市共有蓄水工程7座,位于大洼区、盘山县境内,分别是疙瘩楼水库、三角洲水库、荣兴水库、辽滨水库、红旗水库、青年水库、八一水库,总库容19467万m3,总兴利库容12840万m3,总供水能力32750万m3,主要用于农业用水。2015年全市总供水量128907万m3。其中,地表水供水量117624万m3,占总供水量的91.2%。在地表水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67500万m3,提水工程供水量50124万m3,分别占地表水供水量的57.4%,42.6%。
地下水源供水量分为浅层地下水和深层承压水供水量。2015年地下水供水量8483万m3,占总供水量的6.6%。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水4905万m3,深层水3578万m3,分别占地下水供水量的57.9%,42.1%。
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利用、海水淡化等。盘锦市仅有污水处理回用水源,污水处理回用水量227.0万m3,占总供水量的2.2%。
2 用水量
用水量包括农业用水量、工业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和生态环境补水量。2015年全市用水量为128907万m3,其中农业用水量114702万m3(农业灌溉用水量112384万m3),工业用水量7409万m3,生活用水量6579万m3,生态环境补水量217万m3。
盘锦地区跨区域供水包括地表水供入水量及地下水供入水量。2015年本市总供入水量59159万m3,其中地表水供入水量56864万m3,供水水源主要为大伙房水库、葠窝水库、闹得海水库、清河水库、柴河水库等蓄水工程,供入水量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地下水供入水量为2295万m3,供水水源为辽河油田台安水源、大凌河锦州凌海水源,水源类型均为地下水,供入水量主要用于工业生活。
3 主要指标
采用指标平均灌溉用水量(m3/hm2)、万元GDP用水量(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人均城镇居民生活日用水量(L/人·d)、人均农村居民生活日用水量(L/人·d)、人均综合用水量(L/人·d)、人均农业用水量(m3/人)、人均工业用水量(m3/人)。指标核算结果如表1。
表1 2015年盘锦市指标核算
通过表1指标计算方法,2015年盘锦地区农业灌溉、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用水指标,数据基本合理,不存在极大或极小值的情况。
4 控制指标
4.1 用水量指标
根据辽宁省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考虑盘锦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及工程可供水量,确定盘锦市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13.90亿m3。
4.2 地下水开采量指标
因盘锦地区为平原区无山丘区,依据二次评价成果,盘锦市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42亿m3。
4.3 指标合理性分析
统计盘锦市2011~2015年近5年用水量结果,平均用水量为12.83亿m3,从数据分析来看,现状年用水量小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现状年没有超指标用水情况。
5 水资源承载负荷核算
5.1 用水总量核算
采用2011~2015年近5年农业灌溉用水量平均值作为折减基准值; 现状年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量与该基准值的差值作为折减量,若该差值为正数,则采用其作为农业灌溉折减量,若为负数且相差不大,则农业灌溉用水量不折减。统计盘锦地区近5年农业灌溉用水量均值与现状年相差不大,不用折减,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口径采用现状年。盘锦市用水总量为128907万m3,小于用水总量指标,但属于临界状态。
5.2 地下水开采量核算
2015年盘锦地区地下水开采量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开采量。浅层地下水开采量为3128万m3,通过与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指标相比较,浅层地下水开采量未超出可采开量指标,不存在超采现象。
深层承压水开采量为3578万m3,主要用于工业及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1403万m3,生活用水2175万m3,工业与生活用水量分别占总量的39.2%,60.8%。因开采深层承压水即视为严重超采,所以深层承压水开采为严重超采。
6 结语
根据盘锦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生态环境用水挤占情况,通过控制指标核算进行分析研究,最后确定水资源承载负荷状况。为今后分析超载原因,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研究提出水资源管控措施建议提供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