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运费险羊毛“骗保师”难逃法网
2019-03-05戴梦倩吴珊珊
戴梦倩 吴珊珊
选题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保险诈骗罪
2018年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淘宝网运费险诈骗系列案。检察机关先后依法起诉了19名被告人,犯罪金额合计150余万元,为保险公司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80余万元,并组织涉案公司员工旁听庭审。在该系列案中,淘宝买家和淘宝网外包客服人员相互勾结,买家使用自己控制的淘宝账号,在自己或同案犯控制的淘宝店铺内进行虚假货物交易,为骗取最高额的运费赔付,虚构境外收货地址并投保退货运费险。随后买家使用虚假快递单号以虚构卖家发货和买家退货的事实,向淘宝网申请运费险理赔。遭淘宝网系统拒绝赔付后,买家将订单发送给淘宝外包客服人员,由该客服人员利用其负责复审运费险理赔申请的职务便利,违规审核通过骗保订单,帮助买家骗得运费险并共同分赃。该过程都是在电脑或手机上操作完成,借助网络通信和支付平台的便利,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大量作案。
本案的9名淘宝买家,在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年中的8个多月时间里,共计虚构6万多笔淘宝网购物订单。10名淘宝网外包客服人员,半年里帮助买家审核通过虚构订单,骗得保费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并共同分赃。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认定19名被告人均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被告人各自的犯罪金额和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主讲检察官樊蓉点评:
近年来,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滋生了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一个更隐蔽、更为“安全”、更为迅捷的犯罪平台。
本案的被告人以为网络是个虚拟社会,犯罪行为有着天然的保护屏障,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现实社會,还是网络虚拟世界,只要是违法犯罪,终难逃法律追究。因此,切不可妄图不劳而获、一夜暴富,“不义之财不可得,不法行为不可为”应当成为每一个人的行为底线。
(樊蓉,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七部主任。从检23载,始终扎根于检察一线。曾办理“e租宝”、中晋集团等一批在全国、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