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生物共同体:《阿弗小传》的意义
2019-03-05殷企平王婉莹
殷企平 王婉莹
(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浙江 杭州 311112)
0.引言
《阿弗小传》(Flush:ABiography, 1933)是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 1882—1941)继《奥兰多》(Orlando:ABiography, 1928)之后创作的又一部传记,出版后迅速成为畅销书,但由于内容貌似缺乏严肃性,因此长久以来未受到学界重视,甚至被评价为“根本不值得一读”(Snaith, 2002:615)。例如,我国著名学者瞿世镜就曾认为“这部轻松的小说使人愉悦”(瞿世镜, 2015:198),但对其思想内容的深刻性却未给予关注。实际上,伍尔夫生活在一个共同体观念空前生发的年代,而她为共同体观念的演变增添了生态维度,这是一种独特的贡献。《阿弗小传》就是这方面的明证。
《阿弗小传》的主角弗勒希是维多利亚时代女作家勃朗宁夫人(即巴雷特小姐)养的一条宠物狗。关于巴雷特小姐与弗勒希的第一次见面,书中的描写意味深长:“他俩之间隔着再宽不过的鸿沟,足以分离两种不同的生物。她会说话;他却不能。她是个女人;他是条狗。”①(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8)这段描述常被看作伍尔夫为打破人类中心主义所作的尝试。例如,伍尔夫的侄子兼其传记作者贝尔就曾指出, 伍尔夫“从狗的视角描述温珀尔大街、白教堂和意大利,创造一个由气味、忠诚和欲望构成的犬类世界”(Bell, 1972:409)。还有学者指出,伍尔夫赋予非人类以主体形式,跨越了人类与非人类的鸿沟,并促进了二者关系的理解,这(对人类思想史)是一种实质性的贡献。(Smith, 2002:360)这些评价虽已指出伍尔夫跨越了人类与非人类的鸿沟,但是还未从生物共同体的高度来审视上述作品。
在我国,已有学者陆续从环境美学、生态伦理、生态女性主义等角度解读《阿弗小传》。例如,郑佰青和张中载在《为动物立传:〈阿弗小传〉的生态伦理解读》一文中,从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批评视角解读该传记,认为对动物的描述投射了伍尔夫重建和谐生态的理想。(郑佰青、张中载, 2015:131)又如,在《跨向鸿沟 走向和谐——〈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的生态女性主义解读》一文中,沈渭菊从生态女性主义视角,通过分析小说中女性与动物的独特关系,揭示伍尔夫强烈的女性关怀和生态意识。(沈渭菊, 2013:110)不过,上述学者尚未关注传记中的嗅觉描写,只有唐岫敏在《从环境美学看〈弗拉狮传〉》一文中涉及了书中多元的审美手段,并把目光投向“伍尔夫对弗勒希嗅觉的直接而生动的描写”(唐岫敏, 2007:105),但其论述的侧重点仍在环境,而未关注故事背后的生态意识,更未把这种关注上升到生物共同体的高度。
本文所说的“生物共同体(biotic community)”,意指生活在一定生态环境内、相互作用着的动植物种群的总体。(孙宏, 2009:79)须在此强调的是,本文中“生物共同体”这一概念不同于学界常见的“生态意识”一说:“生态意识”泛指人类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关联性,所强调的关联度可大可小,甚至可以非常模糊;而“生物共同体”强调以生物为中心,物种之间无优劣之分,这一点在《阿弗小传》中尤其明显。简而言之,“生物共同体”比“生态意识”更具有“完整性、稳定性和美感”(Leopold, 1989:224-225)。在伍尔夫之前,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滕尼斯曾经在与“社会”相对的意义上,给 “共同体”下了一个经典性定义:“共同体意味着人类真正的、持久的共同生活,而社会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表面的东西。因此,共同体本身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则是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Tönnies, 2001: 19)滕尼斯此处讲的是“人类真正的、持久的共同生活”,尚未把目光投向人类与其他生物的共同生活,而人类若不跟其他生物和平共处,就很难想象人类内部真正而持久的共同生活。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伍尔夫的贡献显得十分重要——她虽然未直接给生物共同体下过定义,但是她用生动的故事和诗性语言演绎了建构生物共同的可能性。
鉴于上述伍尔夫所作贡献的特殊性,本文拟从嗅觉、理性和情感三个维度来探讨《阿弗小传》中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阐释作品中强烈的生物共同体意识。
1.嗅觉审美
前文提到,国内已有学者注意到《阿弗小传》中的嗅觉描写,但是未能指出后者所体现的生物共同体意识。
传统的维多利亚时代传记是清一色的英雄伟人式传记,小人物不可能担任传记的主角,遑论动物。然而,《阿弗小传》打破了禁忌,不但以一条狗为传主,而且以它的“嗅觉”为重心。弗勒希“活在嗅觉的世界里”:“爱情主要是味道,形状与颜色也是味道,音乐、建筑、法律、政治及科学全是味道”(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97)。这段描述的上文中有一段令人回味的文字:“‘美’若想碰触到弗勒希的感官,至少必须先结晶为绿色或蓝紫色的粉末,再由某位神仙以针筒注射进弗勒希的鼻孔,渗入鼻孔后面的网状管道才行”(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96)。此处的中心词“美”颇为关键,它自然而然地把故事引向审美范畴。更值得留心的是上引文字中的联觉和通感:“味道”整合了“形状”与“颜色”,因而极富审美价值,而这种审美思维还囊括了人类的精神世界,如爱情、音乐、建筑、法律、政治和科学。不仅如此,在这审美/精神世界里还生活着弗勒希这样的非人类生物,这分明是提出了一个文化命题,一个以共同体为核心的文化命题——跟先前文人学者不同的是,伍尔夫的文化/共同体想象包括了非人类生物,甚至把后者当作主角。换言之,在伍尔夫笔下,看似普通乃至戏谑的审美活动蕴藏着强烈的生物共同体情怀。
嗅觉在《阿弗小传》中的重要性,就连一般的意识流小说都不能相比。我们知道,意识流小说作者大都喜欢描写“人们通常忽视的嗅觉气味”,而这正是“意识流小说人物心理活动的生理诱因之一”(张世君, 2012:59)。伍尔夫曾在小说《海浪》(TheWaves, 1931)中将小说人物珍妮比作“一只凭着嗅觉追逐猎物的猎犬”(伍尔夫, 2012:113),而在《阿弗小传》中,她干脆从一只狗的视角出发,从嗅觉入手,书写弗勒希一连串的“意识流活动”。全书一共六章,其中四章以地名命名 ,而每经历一次空间的位移,都伴随着有关弗勒希嗅觉的翔实描述。如下面这段描写:“土的浓重,花的香甜;树叶和荆蔓无名的味道;穿过小路时闻到的酸味儿;踏入豆田时闻到的刺鼻味儿……”(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8)再如弗勒希在温珀尔街50号的“新发现”:“每一个房间——餐厅、起居室、图书室、卧室——都飘出一种特别的味道,再集合成仿佛大锅汤的味道”(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4)。又如,白教堂令弗勒希记起了他非常厌恶的古龙水的味道,“令他头脑昏聩,丧失一切欲望”(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63)。当然,也有令他愉快的味道:“在弗勒希最充实、最自由、最快乐的那几年里,意大利对他而言,主要是一连串的味道。”(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97)正如瞿世镜先生所说,“当弗勒希由农村迁入城市、由女主人的卧室走到伦敦的街头、由英国迁往意大利,它首先注意到各种东西的气味和质地的变化,然后才注意到它周围的景色”(瞿世镜, 2015:197)。美国学者哈维·理查德·施夫曼也曾在其心理学著作中提出,嗅觉记忆对当时环境的检索具有很大的帮助。(转引自吴仕乾, 2017:132)根据伍尔夫对弗勒希嗅觉记忆的描述,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弗勒希对某些环境的喜好:他爱意大利甚于伦敦,爱阳光甚于阴暗;而隐藏在嗅觉喜好背后的则是弗勒希想要回归自然,与大自然连结的渴望。在意大利,弗勒希连“昔日桎梏他的最后一条铁链也断了”(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87);他驰骋于乡间与街道,“享受味道所带来的狂喜”(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98)。可以说,弗勒希用嗅觉拥抱意大利,其实是拥抱阳光下的大自然,原因在于意大利有“杂种狗”“骆驼”和“松树林”等(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84),是相对理想的生物共同体。与此同时,巴雷特小姐也在用她的方式拥抱意大利:“穿上那双厚皮靴,手脚并用地去攀岩”。“坐上一辆破烂的出租马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湖边欣赏山景”,累了就“坐在石头上看蜥蜴”(伍尔夫著,瞿世镜,译,唐嘉慧 译,2009:83)。此时,伦敦那个与世隔绝的“阁楼”早已成为往事,而意大利的大自然才是让巴雷特小姐魂牵梦萦的地方:这里没有人类社会中的尔虞我诈,更没有物种之间的优劣之分。透过这一幅幅人与自然水乳交融的图景,以及人与其他生物不分高低的图景,我们可以听见伍尔夫对生物共同体的呼唤。
对生物共同体的呼唤还回响在伍尔夫的其他作品中。在《到灯塔去》(TotheLighthouse, 1927)中,“树木、溪流、花朵”都和人“化为了一体”(伍尔夫 著,瞿世镜 译, 2009:77)。同样,在《海浪》中,伯纳德曾感到自己就是“这田野”“这谷仓”“这一棵棵的树”(伍尔夫, 2012:84)。在《达洛维夫人》(Mrs.Dalloway, 1925)中,达洛维夫人也感觉到“乡村的天空,威斯敏斯特上面的天空,都与她的一部分生命交融”,产生一种“与万物为一”的念头(伍尔夫, 2007:177)。总之,在伍尔夫的世界里,人类与其他生物紧密联系,组成了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即生物共同体。
还须一提的是,《阿弗小传》中关于人类嗅觉的描述只有寥寥数笔,而且还带有讽刺意味,如下面这段描述:“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也不过只闻得到玫瑰和粪便的味道而已”(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97)。尽管有这种对人类迟钝嗅觉的嘲讽,但是如果我们细读文本,就不难发现,伍尔夫对人类嗅觉的态度经历了从失望到乐观的转变。起初的失望在巴雷特先生与弗勒希的对照中尤其明显:虽然弗勒希能在房间每个角落都闻到布朗宁先生的味道,但是巴雷特先生的嗅觉却格外迟钝,他坐在布朗宁先生“刚坐过的椅子里”,“头靠在那个男人刚靠过的枕头上,却浑然不觉”(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42)。不过,后来的情形有所转变:当地点从伦敦变换到了意大利时,伍尔夫第一次真正写到了人类嗅觉:“出大太阳她高兴,天气冷她也高兴。炉火将熄,她会把从公爵森林捡来的松枝丢进火里,然后他们一起坐在噼啪响的烈火前,用力闻那股辛辣浓郁的松香味儿。”(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83)这里的“他们”指巴雷特小姐和弗勒希,此时已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而只有相互陪伴的好朋友,分明是一幅和谐的生物共同体图景!这幅图景的来龙去脉传递了如下信息:正是弗勒希让巴雷特重新感受到了嗅觉带来的幸福,因此人类应该向动物学习,不但用感官体验世界,而且“也用感官认识世界,从而使他所感触到的环境”“转换成对另外一种环境的认识”(唐岫敏, 2007:106)。在美学史上,人们普遍认为眼睛和耳朵才是审美器官,唯有视觉、听觉能产生美感,而嗅觉不能产生美感。然而,嗅觉经验含有去功利成分。借用康德的“审美判断力”一说,我们不妨把《阿弗小传》中的嗅觉也看作“人精神和心理上的巨大审美体会”(吴仕乾, 2017:132)。一言以蔽之,伍尔夫通过《阿弗小传》揭示了人类与动物交往的必要性,以及人类(通过这种交往)重拾嗅觉审美的可能性,而这正是构建生物共同体的意义之一。
2.动物的理性
伍尔夫的生物共同体思想还体现为她对“理性动物”的描绘。
17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Rene Descartes, 1596—1650)有一个著名观点,即动物与“我思故我在”的人类不同,是一台 “缺乏理性”的“自动机”(宋斌,2012: 212-213)。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在《存在与时间》(BeingandTime, 1927)和《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IntroductiontoMetaphysics, 1935)中也谈论到了人与动物的差异,他断言石头不拥有世界(worldless),动物贫乏于世(poverty in world),而人则建构世界(world-forming)。(Heidegger, 1995:211)海德格尔还认为动物完全受制于环境,其活动也仅仅是出于本能,不能通达存在本身,因此被剥夺了世界;相反,人能够接近周围的存在,能够通达存在本身,能够向世界敞开,因此他建构着世界。(丁林棚,2014:113)针对这一人类中心论,伍尔夫在《阿弗小传》中刻画了一个有理性、会思忖的动物。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惊奇地发现:弗勒希也在不断地经历着身份危机。在温珀尔街的卧房里,弗勒希在镜子前思忖:“什么才是‘自我’呢?那是别人看见的东西?还是真正的‘自我’?”(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33)尽管问题无疾而终,但从弗勒希开始发问“我是谁”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再只是笛卡尔所说的一台机器了。
在佛罗伦萨的夏天,弗勒希饱受跳蚤之苦,而这竟让他找到了身份问题的答案。剪去了一身的“西班牙猎犬的勋章”后,弗勒希“觉得自己仿佛遭到阉割,变得垂头丧气,羞愧得无地自容”(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01)。这难道不是自我意识的体现吗?当他再次照镜子时,他又一次发问:我是谁?然而这一次,镜子给出了既残酷又诚实的答案:“你什么都不是!”(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01)顷刻间,弗勒希从一只西班牙猎犬变成了一个无名小卒!然而,做个无名小卒,真的就一点儿都不快乐吗?弗勒希又开始陷入沉思:
毕竟,做个无名小卒,不正是世界上最令人满足的状态吗?他再看看镜中的自己:那是他的环状颈毛,用他模仿、解嘲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家伙,不也是种极有潜力的事业吗?而且无论如何,他肯定再也不必为跳蚤烦恼了。他甩甩自己的颈毛,抖抖他无毛而瘦弱的脚,跳起舞来,精神随之大振。
(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01)
可见,弗勒希已具备理性思考的能力:失去了毛皮也就意味着摆脱了跳蚤;成了无名小卒也就更有资格嘲讽那些自大狂。弗勒希有着老子般的智慧,深知“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的道理(老子, 2017:120)。巴雷特小姐还称赞弗勒希是“真正的哲学家”(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02),而哲学家必然具备理性思辨的能力。
此外,弗勒希还会像人类一样从事理性判断,而判断的依据则是(生物)共同体原则。在第三章《神秘客》中,布朗宁先生的出现令弗勒希再次感到危机——此时的弗勒希视勃朗宁先生为“情敌”,决定采取强烈的手段夺回巴雷特小姐的宠爱。接连遭遇两次失败后,弗勒希陷入了沉思,并面临着一种艰难的选择:
遭放逐的他躺在地毯上,情绪起伏有如陷身澎湃汹涌的漩涡,灵魂随水势在岩石间冲撞、碎裂,终于找到一小块立足点,艰难无比、痛苦万状地将自己拉出水面,爬回陆地上,终于得以站在浩劫之后的宇宙边缘,俯看一个根据全新计划所建构出来的世界。问题是:该选择哪一种呢?——是毁灭,还是重建?
(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50)
此处的弗勒希“闪烁着思想的光辉,最后这句哈姆莱特式的内心独白蕴含深刻的哲学内涵”(郑佰青、张中载, 2015:133),但弗勒希似乎比哈姆莱特更胜一筹。哈姆莱特只是思想上的巨人,而弗勒希经过反思后认识到“爱即是恨,恨即是爱”(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51),于是决定以后要像爱巴雷特小姐一样好好爱布朗宁先生,从此他们三个人“一起同情,一起恨,一起反抗黑色的独裁暴政,一起爱”(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54)。这难道不是一种共同体?不仅是,而且是生物共同体。弗勒希把共同利益放在个体利益前面,接纳布朗宁先生也就等于选择了团结,选择了共同体。 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说:“团结观念把共同利益定义为真正的自我利益,认为个体的发展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得到检验,因此这种观念是社会潜在的真正基础。”(威廉斯, 2011:343)伍尔夫显然是赞同威廉斯的这一观点的,不过她笔下的共同体还包括了非人类生物,这突出表现为巴雷特小姐对弗勒希的不离不弃。弗勒希在温珀尔街被绑架后,巴雷特先生和勃朗宁先生都竭力反对将弗勒希赎回,但巴雷特小姐把后者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安全更为重要。她在信里向勃朗宁先生袒露心声:“我不能没有弗勒希,你知道吗?”(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63)。伍尔夫笔下很多人物都和巴雷特小姐一样,十分同情并爱惜动物。比如,在另一本传记《奥兰多》中,奥兰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他有一次发现未婚妻斐薇拉用鞭子抽打小狗,便认定斐薇拉“性情残忍”(伍尔夫, 2003:13),于是立马终止了与她的婚约。事实上,伍尔夫本人从十岁起就发誓再也不佩戴野生鸟类的羽毛,而且刻画了一个个酷爱动物的人物形象,这一切显然跟她的生物共同体意识有关。(Alt, 2010:127)
3.动物的情感
在伍尔夫的生物共同体想象中,关于动物情感的描绘也举足轻重。
笛卡尔在区分人类与动物时提出,动物无法感知痛苦,因为痛苦是作为“亚当之罪”而存在的(引自郑佰青 等,2015: 135)。言下之意,动物缺乏情感。在人类认识动物及其情感的历史进程中,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个里程碑,被恩格斯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是细胞学说和能量守恒转化定律)。1871年,达尔文发表了《人类起源和性选择》(TheDescentofMan,andSelectioninRelationtoSex),指出人由古猿进化而来,人和动物有着共同的起源。第二年,在《人与动物的情绪表达》(TheExpressionoftheEmotionsinManandAnimals, 1872)一文中,达尔文还宣称人类和动物的情感高度相似。伍尔夫深受达尔文的影响,这可从她的小说创作中得到验证。比如,在《达洛维夫人》(Mrs.Dalloway, 1925)中,伍尔夫将达尔文与希腊人、罗马人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认为他们为人类文明做出了极其艰辛的努力。(伍尔夫, 2007:62)在达洛维夫人的意识流里,甚至出现了有关达尔文对缅甸花的言论,可见伍尔夫对达尔文的生物研究颇为熟悉。(伍尔夫, 2007:169)在另一部小说《到灯塔去》中,伍尔夫再次表达了对达尔文的赞赏与敬佩:“我们不可能个个都是提香,我们也不可能人人都成为达尔文。”(伍尔夫, 2009:87)此外,我们在伍尔夫的日记中还可发现这样一个细节:二战期间,她那位于塔斯托克广场的住房被炸毁后,她从残骸中搜救出来的物品除了日记、银器、玻璃制品和瓷器外,还有达尔文的著作。(Woolf, 1985:331)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达尔文对伍尔夫的生物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阿弗小传》的首页开宗明义:“西班牙猎犬天生通人性,接下来关于弗勒希的故事,亦证实他对人类情绪的感知能力分外敏锐。”(转引自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8)更具体地说,弗勒希具备同情/移情的能力,是一条“身为犬类却十分通晓人性”(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39)的狗。通过与巴雷特小姐的相处,弗勒希“愈来愈能感觉在他俩之间存在某种紧密的连结,虽然令他不舒服,同时却令他因兴奋而战栗;因为如此,倘若他的快乐便是她的痛苦,那么他的快乐也就不再是快乐,反而变成三倍的痛苦。”(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25)这种“紧密的连结”,我们可以用“同情”乃至“移情”一词来定位。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 1632—1677)在《伦理学》里对“同情”有过这样一段描述:“当我们想象着我们的同类感到痛苦时,我们必将感到痛苦,反之,假如我们想象着我们的同类感到快乐时,则我们必定喜欢。”(高晓玲, 2008:13)跟斯宾诺莎不同,伍尔夫使“同情”超越了物种的界限,因而一条狗也能感知人类的快乐与痛苦,甚至与人类同情共感:“弗勒希睡过人类的膝盖头,听过人类的声音,他的体内充满属于人类的热情;他懂得各种层次的嫉妒、愤怒与绝望,因而也必须承受苦难。”(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99)巴雷特小姐与弗勒希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只是“单纯在空间意义上的分享”(但汉松, 2018:29),两者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相互分担与给养,这与哈洛维(Donna Haraway)提出的“同伴物种”十分相似。哈洛维在2003年发表的《同伴物种宣言》一文中提到,“同伴物种”是生物共生关系(symbiosis)的必然结果,“生物体”是由“基因组、同伴、共同体、没消化干净的晚餐、死亡边界的构建(mortality boundary)所组成的众多生态系统”(Haraway, 2003:7)。伍尔夫笔下的人类与动物其实也是“同伴物种”,而且人作为“复杂的生命形式”,有必要跟其他生物发生“更紧密、更多向的联结活动”(Haraway, 2003:7)。《达洛维夫人》中就曾暗示未来科学有把狗变成人的可能。(伍尔夫, 2007:62)不仅如此,伍尔夫笔下的几乎每一个人物都曾被比作某种动物。例如,《海浪》中罗达将珍妮比作一只“乘风破浪”的“海鸥”(伍尔夫, 2012:92),《到灯塔去》中的詹姆斯把拉姆齐先生看成了一头“展开黑色的翅膀突然猛扑过来的狰狞的怪鹰”(伍尔夫 著,瞿世镜 译, 2009:226)。这些无不体现了伍尔夫认为人与动物生来平等的生物共同体思想。
国内学者高奋曾经指出,伍尔夫小说理论的精髓在于强调“小说是记录人的生命的艺术形式”(高奋, 2016:363)。确实,伍尔夫小说艺术洋溢着一种大生命观,而“爱”则是这种大生命观的支撑点。《海浪》中的奈维尔就曾这样说道:“我们这不堪入目的平庸生活,只有在爱的目光下,才会变得有光彩,有意义”(伍尔夫, 2012:159)。这代表了伍尔夫作品中一以贯之的思想,即每种生物(包括人类)都免不了要走向死亡,但是爱能赋予生命以意义。在《阿弗小传》中,引导巴雷特小姐走向爱之巅峰的正是弗勒希,他让巴雷特小姐发现了 “纯粹的爱,简单的爱,彻底的爱,毫无负担的爱,不知羞惭、悔恨为何物的爱,如同采花的蜜蜂才懂得的、当下此刻的爱……”(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89)弗勒希的爱不计对象,不计得失,分明是一种博爱,一种大爱。书中还有诗为证(弗勒希被比作了古希腊神话中的潘神):
起先我惊讶,仿佛阿卡迪亚人,
乍见朦胧树丛间半人半羊的神仙
然而,当虬髯的脸庞更贴近
我的泪已干,我知道那是弗勒希。
超越惊讶与哀伤,我感谢真正的潘
透过低等动物,带我登上爱的巅峰。
(伍尔夫 著,唐嘉慧 译,2009:119-120)
伍尔夫让弗勒希带领巴雷特小姐走向了“爱的巅峰”,也就是让低等动物帮助人类找到了真正的爱。换言之,动物不仅与人类情感相似,还可以看作人类的情感导师。这难道仅仅是一般的生态意识?分明是一种独特的生物共同体想象!可以说,伍尔夫用一本动物传记更生动地表达了后来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2004)想要表达的思想,打破了他所批判的“大写人类(Man)和大写动物(Animal)之间的界限”(Derrida, 2002:397)。
4.结论
综上所述,《阿弗小传》所体现的生物共同体思想具有强烈的前瞻意识,可谓与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的生命伦理观不谋而合:“绝不允许个人放弃对世界的关怀。敬畏生命始终促使个人同其周围的所有生命交往,并感受到对他们负有责任。”(施韦泽, 2003:32) 21世纪的人类依然面临着生态危机(包括自然、社会、人际、精神等方面),因此有必要重温伍尔夫,继续构建生物共同体。
注释
① 该作品的引文均参考唐嘉慧的译文,其原标题为《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但是本文选择借用郑佰青和张中载所译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