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被列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2019-03-05杨开林
文 / 杨开林
近日,国家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并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枢纽经济增长极。其中,连云港市被列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据悉,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规划》将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6种类型,并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包括连云港在内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有30个,将依托沿海、内河港口,对接国内国际航线和港口集疏运网络,实现水陆联运、水水中转有机衔接,主要为港口腹地及其辐射区域提供货物集散、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监管等物流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规划》提出要加强政策支持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优化枢纽培育和发展环境、完善规划和用地支持政策、加大投资和金融支持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利用现有渠道积极支持枢纽相关设施建设。这对港口来说是一大利好。”港口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港口今年将进一步丰富全程物流体系,联合中远海、哈国铁继续深化资本及业务合作,向中哈国际物流公司增资,推动中哈两个物流场站实现信息系统对接,打造以场站为先导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通道常态化、规模化运营的效率与效益,确保跨境换装箱量突破45万标箱。
此外,连云港港还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组建“国际联运协会”,务实推进各类政策运作、境外市场开发、分拨网点布局、信息互联互通,创新实施“舱单归并”“单一窗口”“直通直放”“统一报价”等示范项目,完善一体化、全程化的服务体系,提高通道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