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医疗”应严格纳入监管

2019-03-04

医学信息学杂志 2019年12期
关键词:互联网+医疗权利义务行医

“互联网+医疗”是当前方兴未艾的医疗新形态,也获得了政策的鼓励和资本的青睐。“互联网+医疗”具有诸多优势,为医疗卫生事业的下一步发展打开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但目前医疗信息网站存在的诸多乱象,其危害性不容忽视。有鉴于此,对于医疗信息平台等“互联网+医疗”领域,严格的监管和规范势在必行。监管部门应该像监管线下医疗服务一样,严格监管线上的医疗服务。在线下医疗服务中,对于行医资质、行医规范、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在“互联网+医疗”中同样适用。对于冒用医生名义“自导自演”者,以及纵容、鼓励造假的医疗信息平台,监管部门都应该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真正的医生和病人通过网络开展的问诊,其相应的技术标准、行医规范、权利义务规范,也应该尽快建立健全,使这种新生的医疗形态有章可循。对于“互联网+医疗”的整体发展,更应该有宏观规划和具体步骤,既让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而焕发新生,又确保这种新医疗形态规范有序,使其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互联网+医疗权利义务行医
“板鸭”行医记(一)——中医在西班牙行医的特点
外国人来华行医不应免试
信访法治化中的权利义务配置
微信购物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章太炎好行医 无人敢求诊
非法行医瞄上“义诊”
广西构建三位一体“大病医保”模式的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