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部族政治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
2019-03-03何可人
何可人
2018年,阿富汗重建已经进入第17个年头。从国内政治进程的发展来看,基本完成了《波恩协议》所规定的关于组建政府的相关要求。其中较为突出的是2004年的阿富汗新宪法赋予了各个民族、社会团体和妇女平等参政议政的权利,在推进国家政治发展进程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随着国内安全局势的逐渐改善,阿富汗的政治进程呈现了积极态势,接下来需要面对的是在处理好国内部族、军阀、塔利班以及美国等外国势力影响的基础上,构建与其国情发展相符合的政治制度,为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奠定基础,推动政治生态健康发展。逐渐告别“沙聚之邦”[注]沙聚之邦的提法最早见于中国学者论述非洲部族问题的民族和部族与国家间关系。具体参见刘鸿武:《从部族社会到民族国家——尼日利亚国家发展史纲》,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页。由于阿富汗国内民族成分复杂,由众多民族和民族之下的部族构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国家又长期处于大国和部族战争中,故本文借用该说法。,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国家向心力,这是未来阿富汗实现政治重建和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目标和任务。阿富汗政治进程中如何更好克服部族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实现部族政治与现代政治制度之间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以国家制度、政党制度、法律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阿富汗政治进程中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议题。
一、阿富汗部族政治的历史逻辑
(一)游牧文明催生了部落和部落联盟
在阿富汗3400万的人口中,普什图人占40%,塔吉克人占25%,还包括哈扎拉、乌兹别克、土库曼等20多个民族。农牧业是阿富汗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农牧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注]参见百度《阿富汗》词条,https://baike.baidu.com/item/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6942399?fromtitle=阿富汗&fromid=129046&fr=aladdin#6。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使得阿富汗民族形态较为多元和复杂,游牧民的社会、组织、政治对阿富汗影响深刻,“2/3的居民有部落联系,尤其是在游牧民中”。[注]黄民兴:《阿富汗问题的历史嬗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7页。现居于阿富汗境内的民族,主要包括操波斯语的普什图族、塔吉克族和操突厥语的乌兹别克族和土库曼族,从语言可以看出他们的族源,一类是来自于亚洲内陆的突厥族裔,另一类是来自于伊朗高原的波斯族裔。这两类族裔在伊斯兰扩张过程中被伊斯兰化,“宗教传播为国家权力原来的族亲意识增加了新的活力”。[注][突尼斯]伊本·赫勒敦:《历史绪论》,李振中译,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03页。
由于阿富汗的地理位置和独特历史,其政治、社会、文化明显受到周边古代文明的影响,主要是亚洲内陆草原和沙漠地带的游牧文明和绿洲地带的定居文明。“游牧”是人类为适应特定环境而产生的一种精致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明形态,在人类文明史上,它是定居文明的对照物。以游牧为生的普什图族在阿富汗特定的山区和高山草原,饲养黑山羊作为生计。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放牧时短途移动。所有游牧民族都依靠出售乳制品、羊毛、羊皮等来购买小麦,阿富汗各民族的主食是麦面烤制的类似馕的大饼。游牧民族与城镇的联系非常紧密,因为城镇就是定居文明的表现形式。城镇成为了游牧民族的另一种补充性生活资源,可以在城镇交换商品,也会去城镇劫掠。为了在游牧的特殊环境中生存下去,游牧民族产生了特定的经济生产与社会组织模式,即部落和部落联盟,一种半生产半军事化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半军事化、机动性很强的突厥语民族在与定居民族遭遇时,通常成为胜利者和统治者,他们通过通婚和行政方式同化了许多定居民族。“于是征服者(突厥语族)信仰被征服者(波斯语族)的伊斯兰教,被征服者接受征服者的语言,即突厥化的过程。”[注]张信刚:《大中东行纪》,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kindle版,位置:4416。在突厥化与伊斯兰化的双向过程中,游牧与农耕传统在各民族的融合与交融中得到了保留和发展。“他们在欧亚大陆草原大迁徙过程中,吸收了西亚文化;也反映了语言上的同化,但仍保留了当地高度发达的、定居农耕传统在文化中的优势。”[注]彭树智:《阿富汗》,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1993年,第34页。
(二)部族与部族政治
由于阿富汗多山的地理、地形和农耕、游牧混合的生产方式,在阿富汗广大的农村和山区产生了众多的部落和以部落联盟为主要形式的部族,阿富汗的部族社会中家族、氏族、部落一层层由小及大的社会群体,认同于和他们有亲疏关系的群体。部族社会主要由游牧民发育、发展而来,他们以家庭为单位,既是生产单位,也是部族社会的基本组织。一个小的部族、一个氏族、一个家族,或者同一个父亲的后代等,他们坚持自己小范围的特殊血统,同时也与其他族群一起参与到大的总的宗谱血统中。族亲意识既来自大的总的宗谱血统,也来自小的特殊的家谱血统,但是后者的意识更强烈、更坚定,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更亲切。[注][突尼斯]伊本·赫勒敦:《历史绪论》,第163页。上升到国家层面,部族通常指“社会阶序化、权力集中化程度低的政治组织”[注]王明珂:《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9页。。阿富汗的部族社会成员具有比其他民族的社会成员更为强烈的族群认同意识和内在凝聚力,突出表现在封闭性和排他性上。通常状态下,部族之间的关系是敌或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的环境,当面对共同的敌人和威胁时,人们会把那些平日将他们分为不同分支的琐细争论暂时搁置于一旁,而一旦外敌被赶走后,他们又会立即重回往日的争执和敌对状态。[注]Thomas Barfield,AfghanistanA Cultural and Political Histor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2010,p.79.
由多个部族所构成的社会组织及其发展形态成为了阿富汗民族国家较为显著的特征。虽然,普什图人的部落最为完整,但是“土库曼人和乌兹别克人等民族也存在部落,而塔吉克社会中部落已消失了”[注]黄民兴:《阿富汗问题的历史嬗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7页。。在部族内权力的合法性构建来自于血缘。这种谱系认可至关重要,因为它证明了使用牧场的权利、在血族集团之间形塑了社会与军事义务并建立起当地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注][美]T.巴菲尔德:《危险的边疆:游牧帝国与中国》,袁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4页。传统部族结构不会给中央的政权制造混乱局面,部族通过部族首领与政府产生关系,部族首领是连接部族和各级政府的“轴”。“部族首领是国家机构同部族联系的中间人,代表部落同政府交涉。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加,政治影响也迅速扩大。”[注]彭树智:《阿富汗》,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1993年,第140页。以家族和血缘为纽带的宗族社群延续着他们的社会关系和彼此扶持的传统,在全国是一种非常隐蔽但是又非常有影响力的力量,在阿富汗偏远的山区,这种社群关系越发强大,在城市和农业发达的地区相对较弱,同时发达地区政府较为容易进行深入的统治和管理。但是在城市和富裕的农业区,宗族对民族的日常生活还是保持着非常强大的力量。
随着历史的发展,部族作为阿富汗社会的基本认同单位长期存在,部族的观念、行动投射到公共权力之上就形成了部族政治,在阿富汗政治语境下的部族政治可以解释为部族或族群代表围绕公共权力形成的各种关系和开展的各类活动。部族政治与部族的发展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在部族政治的发展过程中交织着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等诸多复杂的因素。部族政治作为阿富汗国家的重要政治特征,从宏观的角度观察,阿富汗国家的政治体系就是建立在以部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架构之上的;从微观来看,部族政治渗透到了国家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强化了部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形成了以部族政治为核心的政治环境,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实现国家治理的政治现实。
1919年第三次英阿战争后,阿富汗维护了民族独立,但丧失了今属巴基斯坦白沙瓦地区的大片领土,中央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只保有对全国象征性的统治权,甚至仅仅能够在首都喀布尔及周围地区行使有限的行政管理权,很难对各地进行有效管理和产生较大影响力,在广大的部落地区和农村仍是当地的部落首领或村长独立地行使管理权,这一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每个部族拥有自己的政治机构和军事组织,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半独立的社会单元,部落首领拥有土地和牧场,他们利用部落的政治和军事机构维护自己的特权,大多数时间都游离于中央政府之外。这种独特的二元性使得阿富汗在没有外部势力入侵时达到了一种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部落的平衡。在以部族政治为基础的国家体系和政治构架内,中央的“等级制”与地方的“平等制”很好地维持了“均势”和良性状态,在中央集中管理的体系下各个部族获得了内部行使权力的自由,这使得阿富汗在历史上较长一段时期内保持了稳定。
二、部族政治与阿富汗现代国家的建构
阿富汗杜兰尼王朝的历史是与大国博弈和求生存的过程,是“东方民族主义”困境的典型。东方民族主义有两个使命,即民族化与现代化。一方面要建构名义上古老、实则崭新的民族,同时要使这个民族实现现代化。阿富汗是一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共同体,但是民族国家意义上的阿富汗先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建立。[注]阿富汗的两次抗英斗争巩固了阿富汗的版图和政权,阿富汗被殖民者裹挟着进入到了民族国家的阶段。第一次英阿战争时,普什图人部族在阿克巴的领导下英勇抗击外来入侵,特别是宗教在此时做了很好的战争动员,广大的普什图部族在圣战号召下集合在一起反抗外来入侵,阿富汗民族的意识在面对外来入侵时得到了加强。1826年,多斯特·穆罕默德称汗,宣布建立王朝。第二次英阿战争的后果是在拉赫曼的铁腕推动下,阿富汗建立了多民族国家。因此,阿富汗既需要代表一个在当代世界拥有主权的国家,又是一个民族国家,其境内各族虽然有语言、习俗、生计、宗教派别的不同,但是作为民族国家,其作为整体的多元一体性的民族身份建构因为外部力量的入侵、战乱数次打断。建构主义关于近代民族的界定可以被视为阿富汗现代国家建构的理论思路,“各民族主义的共同特征就在于要建构出一个同质化的‘民族’”[注]昝涛:《现代国家与民族构建:20世纪前期土耳其民族主义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11页。。“阿富汗民族”的建构与其现代国家的建构在主体身份上需一致,方可完成深层次的建构与现代化。但是阿富汗的这个双重使命有其内在困境。20世纪开始阿富汗的政治家进行的改革都归于失败,部族政治始终夹缠于其中,不能清晰地得到由部族建构而为民族的路径,突破部族政治的局限性。
阿富汗重建不仅仅是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建与重塑,更是阿富汗再次进行自我建构的良机,民族本就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历史上在阿富汗现今领土上生活、统治过的大月氏人、嚈哒人、波斯人、突厥人、蒙古人有的已经消失,有的融入到其他民族中,有的仍在阿富汗。建构主义认为民族和民族认同是一种社会和历史的建构,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注][英]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9页。虽然阿富汗的政治建构因为时局的动荡而一度阻断,但是阿富汗的民族性在阿富汗抵抗苏联入侵和内战中不但没有减弱,还得到了加强。阿富汗人在阿富汗国内很少会大量使用民族标签如普什图族、塔吉克族这样的标签来区分彼此。因为阿富汗人至少认为他们拥有着共同的历史,彼此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空间里,阿富汗的各个民族间没有巨大的分歧。民族性与国家政治建构主体身份的重合对于阿富汗重建、建构现代政治制度、改变部族政治半游离于国家政治体制之外的状况,无疑是一个良好的机会和契机。
(一)阿富汗部族政治发展的进程
阿富汗从杜兰尼王朝末期开始处在帝国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扩展的夹缝中,随时有被灭亡的危险。经历了两次英阿战争后,拉赫曼国王清醒地意识到阿富汗面临的外部形势异常严峻,于是地用铁血手段,加强中央集权国家的建构,强化了操波斯语民族的政治地位,强制部落迁徙,将部落首领的部分利益收归中央。这一时期奠定的国家内的各民族地位和部族间的关系保持了很长时间。“军事强人们会通过贬损贵族,并采取‘结构性遗忘’的方式降低那些谱系高贵但政治上无力的世系,使之逐渐消亡,从而提升自己祖先的地位。”[注][美]T.巴菲尔德:《危险的边疆游牧帝国与中国》,袁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页。进入20世纪,阿富汗开始了经济、政治和社会现代化的改革,但都归于失败。在此过程中部族政治以各种形式参与了阿富汗作为“民族国家”的建构。部族对自身的过分认同和对异族的排斥,导致在政治活动中过分强调自己的利益,过多突出地方的特殊性,加之宗教、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埋下了国家分裂和民族分离的隐患。以阿曼努拉国王改革为例,这是阿富汗历史上第一次以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为目的的改革,颁布了阿富汗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宪法,即《1923年宪法》,明确规定终止王室权力由国王及其兄弟和诸位王子分享的传统做法,实行有限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建立由国王领导下的大臣内阁,取代原先由王室直接掌管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由于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加之阿曼努拉国王急功近利,在较短时间内就颁布了100多条法令,受到传统部族政治势力、宗教保守势力和广大部落首领的强烈反对,改革在1928年部族起义浪潮的冲击下宣告失败。
以部落和部族为基础的部族政治势力过于强大,国王或者总统本身就是部族和部落的成员,要维系统治也必须依靠来自于本部族和部落的支持。这就陷入了一种悖论的状态:一方面要根除部族政治对中央集权的阻碍,另一方面要加强中央集权又必须依靠来自于部族和部落的政治支持。此外,阿富汗广大部落地区地处高原,山脉纵横,气候寒冷,地理环境险恶,物质资源匮乏,生产方式落后。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维持生计只能以家庭和部落为生产单位,这就导致部落民(个人或家庭)对部落和部族产生了强烈的依附关系,尤其是“在政治层面,阿富汗的民族更具描述性而非操作性,因为个人首先效忠于本村、本峡谷、本地区的部落领袖,除非面对部落敌人,部族间才会有政治上的合作”。[注]Thomas Barfield,Afghanistan's Ethnic Puzzle:Decentralizing Power Before the US With drawal,Foreign Affairs,NewYork,90,ISS.5,p.56.因此,在阿富汗传统社会中部落民(个人或家庭)对于社会全然没有概念,部落民(个人或家庭)只对部落首领效忠,部落的社会体制催生了部族强烈的独立性和自由性特征,使得部族的保守性得到了固化,除非受到外界的较大冲击,否则不太容易接受部族以外世界的信息。而在“国家—社会—个人”的政治体系中,个人参与社会和国家事务的作用都被部落或部族所取代,自然人在社会中的作用往往被忽略。
但对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也要一分为二,要看到阿富汗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外国入侵对其产生的危害要远大于国内部族政治的不良影响,部族政治并非导致阿富汗陷入战乱和冲突的主要原因。相反,阿富汗国家之所以没有因为旷日持久的战争而陷入解体和四分五裂,部族的作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塔利班政权倒台后,阿富汗各方势力虽然政见不同,所代表的利益集团不同,但是都愿意在重建阿富汗的前提下坐下来共同协商成立临时政府,部族和部族政治在这当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部族政治既是阿富汗重建的政治遗产,又是未来政治发展的基础。
观察阿富汗的政治进程体现了阿富汗传统政治权力的传承规律。部族的领导权属于他们中间的核心族群,而不是大的总的族群。“掌握领导权的族群必须具备优势和控制能力,所以这个核心族群的族群意识要比其他族群更强烈、更坚定,它才能取得优势,进而取得领导权。只要这些条件存在,部落的领导权就仍然属于这个核心族群,因为他们具有对其他族群的优势和控制能力。”[注][突尼斯]伊本·赫勒敦:《历史绪论》,第163页。如果他失去了优势,领导权就要离开这个族群,而转到另外更具优势的族群,并一直保持下去。领导权只能在更有实力的族群中转移,在一个大的族群中间,必须有一个核心族群占有优势、拥有领导权并维持下去。
(二)部族政治的新变化
阿富汗重建后的部族政治在国家层面上延续了这一传统和规律,但是在地方层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1.杜兰尼集团与吉尔扎伊集团在政治上交替执政
阿富汗在现代化道路上引入了政党制后,与部族政治自然而然地交织在一起。世系关系构成了普什图人部族社会稳定的结构,在此之上衍生出了社会关系、社会地位和社会问题。统治过阿富汗的杜兰尼家族、穆萨希班家族、伯帕扎伊家族均出自杜兰尼集团。吉尔扎伊集团虽然是阿富汗普什图人的第二大部族,但由于政治地位不高,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与杜兰尼集团抗衡。1978年达乌德在其前政治盟友发动的政变中被杀,达乌德的被害标志着杜兰尼集团结束了在阿富汗长达230年的统治。以1978年为分水岭,在之后的23年里,吉尔扎集团政治地位不断提高,主导了普什图人的政治和军事,参与了激烈的内战。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人塔拉基、阿明、纳吉布拉,伊斯兰反对派的领导人希克马蒂亚尔(Hekmatyar)、阿卜杜尔·哈克(AbdulHaq)、贾拉鲁丁·哈克尼(JalaludinHaqqani),塔利班的首领毛拉奥马尔都来自吉尔扎伊集团。阿富汗重建中杜兰尼集团又再次重返阿富汗政坛,吉尔扎伊集团与杜兰尼集团的竞争呈现交替上升的态势。2014年,阿富汗总统职位由来自吉尔扎伊集团艾哈迈德扎伊部族的阿沙拉夫·加尼担任。两大部族力量的交替上升成为了战后阿富汗政治重建的开端,阿富汗部族政治的基石发生了新的变化,为那些身处社会底层或政治地位不高的普什图部族打开了一道通往参与国家治理的大门。
2.部族政治与地方武装势力的“结合”
受大国入侵、外来宗教势力的干涉与影响,1990-2001年期间的阿富汗内战导致了部族和族际间的激烈冲突。地方武装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旧武装势力为代表的“北方联盟”,代表人物是希克马蒂亚尔。苏联入侵后,阿富汗地方部族在“圣战”的旗号下开始了抗击入侵者的战斗,地方部族首领本来就有私人武装的传统,后来得到美国、沙特等国家的支持逐渐壮大起来。第二类是苏联撤军后扶植了一批塔吉克、乌兹别克人的军事武装力量,代表人物是马苏德、杜斯塔姆。后来被塔利班打败,转而与原先对抗的“北方联盟”联合,共同对抗塔利班。第三类是美军入侵后出现的新军事武装力量,他们受美国扶植,协助联军转运物资,控制了阿富汗的交通要道。2003年《政党法》出台后,阿富汗政局中出现了政党热的现象,先后有100多个政党注册成立。但这些政党大多数还没有真正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更为严重的是,少数能够发挥作用的政党仍然由前述三股势力的军阀首领所控制,而这些人在阿富汗的重建过程中,以手里的武装作后盾,通过政党成为掌握地方实权的省长或市长。他们填补了阿富汗发生战乱以后的权力真空地带,取代了部族和部落原先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和地位,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为其控制区域内的民众提供安全、就业等公共产品,为个人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因此获得了部族民众的支持。其统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与传统部族首领的统治合法性裹挟在了一起。
三、部族政治与未来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博弈
阿富汗重建开始后,推进现代化进程是其面临的迫切的历史任务,在此过程中必然会产生部族政治与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间的博弈,因此这个过程既是推进国家重建、实现长期稳定的一种艰难尝试,也是未来积极探索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目标之一。可以说目标是明确的,但路径是曲折的,而任务则是相当艰巨的。纵观阿富汗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2004年1月26日,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签署颁布新宪法,确立国名为“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总统共和制,标志着在重建过程中现代国家制度的确立。2004年-2014年卡尔扎伊担任了该共和国的两届总统。从2014年至今,加尼通过选举当选总统,阿卜杜拉担任政府长官,推动了阿富汗的政治进程。大支尔格会议在通过宪法、制定法律和推动和平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阿富汗政府尝试着在遵守法律制度的前提下用法治思维对国家和社会进行治理,这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步。
政党作为阿富汗各方势力政治意志的体现和利益的代表也在国家重建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现在大家在决定政治事务时起码可以通过“政治代言人”坐在桌前协商解决,而不用发生武装冲突。从现实发展的情况看,一方面,通过政治途径和政治方案来解决国内冲突,结束国家战乱,实现政治和解,建立新的政治秩序是当前阿富汗各方达成的共识和认可的路径之一,也是与美国等外国势力妥协的产物,这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条件。另一方面,阿富汗持续多年的战争打破了国内原先各个部族在地域上的分布状况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政治格局,过去固化在地域之上作为政治架构的物质基础已经逐渐失去作用,地域政治的功能被战争侵蚀殆净。[注]TareakA.Rather,Afghanistan Democracy and Ethnic Paradox,The Journal of Centera lAsian Studies,Vol.XXII.2015,p.130.在重建初期,阿富汗临时政府已不能再像苏联入侵前那样按照地域分布情况来安排政治重建,唯一可依靠的只有在战乱中保存和壮大起来的部族首领和与部族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军事政治精英,由此部族政治也成为了政治重建的重要条件。
(一)阿富汗现行的政治制度
阿富汗现行的政治制度是通过波恩会议和制宪会议两个重要步骤确立起来的。2003年12月召开的制宪大会就阿富汗的国体、政体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辩论的一方认为要建立总统制,而另一方则偏向由议会制下的总理来领导内阁。由于历史上阿富汗实行中央集权制曾严重损害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分代表倾向于联邦制,背后透射着部族政治影响的因素。但现实发展中阿富汗的重建过程需要强势的中央政府来推进,因此国际社会乐于同一个强势的总统和集权的官僚体系打交道,不愿意卷入到复杂的立法机构和区域权力机构中去。[注]Thomas Barfield,AfghanistanA Cultural and Political History,p.298.在一定程度上国际社会极力反对阿富汗的地方或者省级区域发展自己的力量,这对部族政治是一种打压。在这样的背景下,阿富汗国家政治带有以下特征。
1.国家政治结构——单一制。阿富汗宪法规定,现行的阿富汗政治制度实行单一制来安排和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中央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相一致,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与各省的法律法规相统一,由统一的中央政府掌握最高国家权力,地方权力接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2.政府组织形式——总统制。阿富汗现行宪法规定,最高行政权力属于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同时也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宪法赋予了总统加强中央对地方财政的领导和统一调配全国资源的权力。同时,也规定召集大支尔格会议并获得2/3以上多数通过,可以免除总统职务。在这里要明确的是,总统制行政体系的表现取决于它实现其政治目标和动员民众的潜力。阿富汗单元化的行政体系使民众注意力自然聚焦,总统选举很容易成为大选时的焦点。所以总统一旦没有振奋人心的作为,或者处理问题失当,很容易动摇甚至是失去民心。
3.政党制度——大支尔格会议下的多党制。大支尔格会议分上院(长老院)和下院(人民院)两院,上院设420个省议会议席,由各省议会议长和代表组成,议员从各省、区管理委员会成员中间接选举产生。下院设249个议席,根据各地人口数量平均分配,但保证每省至少有2名女议员。大支尔格会议召开时间不定,在国家需要解决战争、媾和、修宪等重大问题时由总统召集,由中央和地方领导人、重要官员、法官、部落领袖、宗教领袖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根据阿富汗2004年新宪法规定,大支尔格会议是阿富汗人民意愿的最高体现,负责制订和修改宪法,批准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阿富汗重建吸取了历史教训,考虑了民族、宗教因素,允许有着不同族籍、不同宗教派别背景的政治精英参政,在颁布《政党法》时明确多党参与议会选举,试图将军阀、部族、政党的政治生活和行动规约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在阿富汗现行的总统制里,政党不仅与议会相关,而且与总统直接相关,政党不仅争夺议席,更最要的是争夺总统职位。2014年总统选举竞争激烈,为平衡利益和化解矛盾,在总统之外设立类似于总理的政府长官一职就是最好的体现。
从通常的定义来讲,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所确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关于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则或规定。[注]燕继荣:《政治学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85页。阿富汗的政治是以部族政治为基础和起点的,这是其特殊性,因此简单沿用国内外学者关于政党的定义并不能完全涵盖阿富汗政党的特征。阿富汗政党带有鲜明的部族性和地域性,属于政治纲领不强、组织章程不够严密,组织系统、体系架构和群众基础尚且薄弱的政治团体,阿富汗政党在“是什么”与“做什么”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难和挑战。阿富汗重建要实现由传统政治制度向现代政治制度转型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其过程也必然是曲折缓慢的。
(二)阿富汗国家治理面临的问题
阿富汗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与中央离心,塔利班问题有待彻底解决
可以说阿富汗的政治史就是一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角力史,等级制身后所代表的是集权,平均主义身后所代表的是地方部族集团和少数民族力量享有自治的权力。中央对地方的管控力不强,很多时候阿富汗中央政府的政令仅能在首都推行,政令难出喀布尔,从卡尔扎伊上任总统后被戏称为“喀布尔市长”就可见阿富汗中央政府对地方治理的难度。卡尔扎伊执政时期北方联盟受到了压制,原先掌控国防部、内政部等实权部门的塔吉克族军阀势力已逐渐被清除和撤换,此外北方联盟手中的武装力量也被阿富汗国民军收编吸收,地方军阀对中央政权的影响力逐渐减弱。与此同时,阿富汗政府与塔利班势力的关系始终是制约阿富汗国家稳定发展和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因素,是任何政府都必须面对并需要加以彻底解决的问题。但目前阿富汗政府与塔利班的谈判条件得不到双方的承认和妥协,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塔利班问题如果一直找不到妥善和有效的解决途径,必将成为阿富汗未来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隐患。
2.部族政治过度影响国家政治生活
从阿富汗自身的政治发展来看,在选举国家最有实权的总统一职时,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既可以由某个政党推举候选人来参选,也可以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前总统卡尔扎伊、现任总统加尼均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赢得了阿富汗的总统大选。[注]阿富汗的独立候选人是指非经过政党和团体提名推荐,经过自身努力获得选民联名提名推荐的总统候选人。候选人不必通过政党来推选的规定以及卡尔扎伊、加尼先后赢得总统选举的政治先例,削弱了政党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此外,阿富汗的议会选举也实行独立候选人制度,进一步限制了政党通过参加议会选举来发挥影响的途径。2004年阿富汗大选采用的投票方式为“不可转移单票制”,这显然是阿富汗在国际社会的安排下而进行的大选和投票,其目的是为了削弱强势政党的形成,可是事与愿违,这种安排牺牲掉了形成强势政党和政党联盟的可能性,过度增强了总统集权。与此同时,党派林立也使得阿富汗政党群体呈现“碎片化”趋势。阿富汗战争后军阀们期望在新政府中获得一定的政治地位,这一情况使得政治体制的重建更加复杂化,特别是阿富汗新政府追求的是重塑拉赫曼时期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注]Thomas Barfield,AfghanistanA Cultural and Political History,p.282.这些军阀背景的政党不仅控制着广大的区域,手中还掌握着大量的资源。比如,杜斯塔姆领导的伊斯兰民族运动,自称有兵力5万人,控制了北部4个省,拥有自己的政府、法律和货币。[注]黄民兴:《阿富汗问题的历史嬗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93页。临时政府成立后,在阿富汗政治生活中能发挥作用的政党仍被前圣战组织领袖所控制,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在阿富汗重建后并没有放下武器。“卡尔扎伊政府治理军阀政策的失误也让这种状况更为恶化,反而进一步巩固了军阀的地位。”[注]转引自杨恕:《阿富汗政党政治:历史、现状及其在后撤军时代的前景》,《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2009年,阿富汗通过新修订的《政党法》,提高了政党注册门槛,目前有38个政党具有合法的参政资格,其中较大的政党有民族运动党、伊斯兰民族阵线、伊斯兰统一党、伊斯兰促进会。[注]常九青:《当前阿富汗政党政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政党世界》2014年第2期。但它们争论不断,谁也说服不了谁。由于阿富汗的历史发展和民族文化的形成同西方国家差异很大,源自西方的民主精神对大部分阿富汗民众来说不仅是陌生的,甚至可能对它充满敌意。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选举的形式化。[注]杨恕:《阿富汗政党政治:历史、现状及其在后撤军时代的前景》,《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由于阿富汗的政党建立在部族和民族主义基础上,政党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相对小而狭窄,不具有广泛性,更遑论代表性。在2014年大选中,部族、种族与民族因素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加尼与反对党民族阵线领导人阿卜杜拉·阿卜杜拉的竞选甚至被外界认为是一场“只有部族,没有主张”的斗争,两大阵营互相攻击,龃龉不断。[注]《大选后的阿富汗》,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925/c157278-25729205.html,2014年9月25日。阿富汗重建至今的17年,其民主进程和选举制度没有为建立强有力的政府和具有凝聚力的政党奠定基础,这对未来阿富汗的稳定和发展来说是不利的。
3.美国等大国对阿富汗的干涉和影响
阿富汗的重建是在大国的干涉下进行的,美国等大国对阿富汗政治、经济、社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某些方面甚至有决定性的话语权。在后撤军时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扶植了一批政党和政治人物作为代理人,继续将阿富汗作为美国全球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恐怖主义,追剿基地组织,培植阿富汗民主政权,巩固中南亚地区一体化战略的主导权,为确保美国国家安全、全球领导地位服务。[注]钱雪梅:《阿富汗的大国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36页。俄罗斯扶植塔吉克、乌兹别克人拥兵自重,维护边境地区国家安全。巴基斯坦则更愿意支持普什图人的党派,确保领土和主权完整,保持对阿战略影响力,对抗印度。阿富汗政坛的许多政党和党派后面都有军阀的背景,阿富汗目前的局势必然引起各个派别“选边站队”,依附于不同的国际势力,形成“鼎立”之势。但这里面有一个必须面对、解决起来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就是如果没有美国等大国军事力量的存在和经济上的援助,以阿富汗政府现有的实力无法支撑国内发展和掌控国内安全局势,一旦失去“外援”可能很快出现局势失控,陷入长期战乱的危险;但大国干涉的继续存在,又成为影响阿富汗谋求真正的独立自主,实现政府与塔利班的和谈,实现民族和解的主要障碍。如何处理好与美国等大国的关系,实现与塔利班的和解,实现真正的国家稳定,是未来阿富汗政府的主要任务,否则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也根本无从谈起。
(三)阿富汗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启示
在阿富汗构建国家治理体系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还是执政者的治国理念、施政方式未能很好地与阿富汗国家发展的向度和目标相统一起来,没有深刻把握住在长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民族、文化发展中所形成的阿富汗国家历史发展内涵,加之部族势力的根深蒂固,导致制定的政策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致使在20世纪阿富汗政治出现了激进的苏联模式、全盘否定外来意识形态的塔利班极端模式等怪象。这个国家历经劫难,却从未被征服,但是这个国家的政治建构一直不顺,究其根源,乃是阿富汗民族性的建构准备不足,在战乱中无暇对民族国家重新发现,重构自身民族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而走现代化之路,其路标只在西方,阿富汗只能模仿或者被动输入,若要学习西方,又似乎有损于本民族借以建构自我的游牧文明、部族政治和伊斯兰文化。
目前,制约着阿富汗政治重建最大的问题是实现民族和解、结束战乱、维护国内治安和解决好塔利班。阿富汗政治进程呈现积极态势,如何让这种态势变为发展的主流,让部族政治与现代政党制度更好地结合,实现现代国家治理,这是阿富汗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在构建阿富汗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可以明确的是:第一,国家治理必须与国家主权紧密结合,即塑造民族性与民族国家身份的主体必须一致。阿富汗深受地缘政治的负面影响,饱受大国入侵干涉之苦,国家治理应该坚决恪守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必须坚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第二,在部族政治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守住政治多元化的底线。一方面,要防止国家治理退化和演变为政治部族化的倾向;另一方面,要坚持把部族政治作为国家重建、重塑民族性的政治基础,否定它就等于盲目的治理,这一点在阿富汗政界达成了共识。第三,政党政治的发展应该与阿富汗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相一致。这是阿富汗所有政党制定行动纲领时必须遵循的前提条件,只有对阿富汗国家认同的高度一致,才能构建符合国情实际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政党制度。正如布林克霍夫所说:“在脆弱国家和后冲突国家里,实现有效治理和真正民主就要求政党是包容性的、透明的、负责任的,以及党内是民主的。政党为脆弱、冲突后国家提供的公共参与和民族对话提供了重要的渠道,有效的政党是实现民主的关键。”[注][美]布林克霍夫:《冲突后社会的治理:重建脆弱国家》,赵俊、霍龙泽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5年,第108页。在时间馈赠给阿富汗的政治遗产中,既有丰富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目前,阿富汗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如何抓住这个珍贵的机遇实现现代化,在重建中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这个带有很强向度的目的既考验着国际社会,更考验着阿富汗政府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