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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及对策

2019-02-28韩倩倩

科学与财富 2019年3期
关键词:出资人经营性管理体制

摘要:經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本文针对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就其存在的各项问题,对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进一步展开分析与研究。

关键字:经营性国有资产对策

一、研究背景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能够直接为社会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以及为实现这些价值服务,并以盈利为目的的国有资产或过程中涉及到盈利部分的国有资产,也就是说这部分资产会涉及到相关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并以此借助市场等各渠道实现盈利,但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经营性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的重要资产,以中国国有上市公司为代表,其经营与发展也是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推动我国社会进步,实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完成推进各产业各部门壮大与产业升级的基本保证,因此在国家发展过程中拥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与经济意义。

二、现状分析

按照现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中央企业;二是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或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央文化企业;三是金融类中央国有企业,由财政部按规定管理,持有部分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股权。其中,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一些中央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行使出资人权利。四是由中央有关部门直接管理,财政部负责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事项的企业。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有企业分为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别由同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只在中央、省、市级设置国资委,作为本级出资人代表。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

总体来说: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严重,国有资产监管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高。

(一)政企分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虽然一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监事会、董事会,国资委选派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出现权力扩张的情况,对央企管得过多、过细,插手众多央企的事物和事项。当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努力以及国资委体制的逐步建立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

(二)管理界限模糊

按照现行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中央和地方分别占有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产权似乎明确,但在实践中,中央和地方对哪些国有资产属于各自的管理权限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得产权主体并不明确,产权关系混乱,也使得出现了政企不分,条条块块多头管理、出资人与受益人不对称等现象。

(三)国有资产管理分工不明确

在现实情况下,不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不一,有些是财政部门,有些是发展改革委员会,有的县级及以下地方政府没有设置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管理工作大多挂靠在相关政府部门下面。这样显然会降低国有资产管理专业性和效率。

(四)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还不尽完善

目前对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的评价考核方法没有体现不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差异,如金融性国有资产与非金融性国有资产折旧率、投资回报率以及盈利性等方面存在较大行业差异,导致国有资产管理评价合理性、科学性水平严重偏低,国有资产管理实际情况无法客观全面从评价考核结果反映出来。

(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国有资产体制建立和完善缺乏明确的范围和方向。首先,尚未形成科学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其次,各个法律条款中对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存在差异,不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科学高效管理;第三,虽然国家出台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政策文件,但没有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的详细规定。

四、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策和建议

(一)对不同功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实行有区别的分类改革。对公益类国有企业,应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增强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尽快改变目前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局面。对自然垄断行业,如铁路、电网、基础电信、管道等基础设施,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总之,分类改革,尽可能打破垄断,完善竞争体制,形成多远竞争格局。

(二)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围绕增强监管企业活力和提高效率,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聚焦监管内容,加快建立和完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三)建立一套完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体制

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我们可以建立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第一层,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力;第二层,成立国有企业控股公司,选派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组成投资控股公司,监督和指导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第三层,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通过企业治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管理模式可以有三种途径:一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一些行业性大型集团公司,可考虑赋予其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权,鼓励其发展成为国际化集团公司。二是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和提高资本收益为目标,专门从事资本运营。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对各个行业的各类企业退股、参股或控股,放大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壮大国有资本。

(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准入放开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将打破一些行业垄断坚冰,通过深化改革,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具体目标有三个:一是大部分国有企业逐步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降低国有股权比重;三是大力支持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

(六)要完善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产权基础管理

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加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力度,提升对国有资本运作模式的精准监管水平。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合理有效地组合、调节的制度。它是由产权结构所决定的,关于资产运营的权力、责任的基本组织和约束条件。优化产权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资本市场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带动力。

参考文献:

[1]郑国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

[2]袁媛.《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D].浙江财经学院.2010.

[3]许剑勇.《我国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的思路与对策》.[D].上海交通大学.2008.

[4]杨秋雯.《试论现阶段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的问题及建议阴经济纵横》.[J].华夏星火.2005.

[5]郭全中.《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1.

作者简介:韩倩倩(1993—),女,山西省河津人,山西财经大学2016届财政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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