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现状与对策
2019-02-28胡绪转
胡绪转
(潜山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安徽潜山246300)
1 建设现状
1.1 区位
安徽潜山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潜水河流域潜山段,与天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邻接,潜水河属于长江二级支流,在潜山市境内流经水吼镇、天柱山镇、痘姆乡、梅城镇、油坝乡、王河镇等六个乡(镇),全长45km,生态区位非常重要,位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以潜水河干流为主体,将河流沿岸的部分天然林、护岸林划入湿地公园范围内。规划范围西起潜山市水吼镇马潭村雾岭,东南至潜山市与怀宁县交界,规划区总面积为 1450.06hm2,其中,湿地面积 1044.14 hm2,湿地率为 72.01%。
1.2 功能分区
根据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规划区的资源特征以及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需求,将公园分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分区。
1.3 建设概况
当前,已经委托安庆师范大学对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资源状况进行了详细的科考,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编制,完成了项目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设计理念上将湿地公园当成一个封闭的、孤立的系统,其表现为,没有将湿地公园建设融入潜山市整体环境与整体发展之中,公园的建设仅局限于狭义的湿地管理,具体表现在:
2.1 规划设计模板化
当前建设规划方案是模板化的,缺少更深层次的调研与发掘,基本上是由规划设计机构照搬、照抄、套用其他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景观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方案,规划设计与潜水河实际的自然生态系统、社会文化系统严重脱节,没有体现潜水河的自然特色、生态特色与文化特色。如果按照现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则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成之后,其形式、布局、功能等将与其他湿地公园基本雷同,将会步小城镇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后尘,落入“千镇一面”与“千村一面”的窠臼。
2.2 存在点状污染源
当前,在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区域内,存在少数点状污染源,如在天柱山镇境内的潜水河河堤边的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压缩站,河堤内兴建的个别企业,上游个别乡(镇)生活污水等,还有市区的黑臭水体,以及位于上风口的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气对湿地公园的大气污染,以及沿河市民在河内洗涤、钓鱼、游泳、放牧,公园除草过程中使用除草剂等。尽管这些点状污染是少数,但在湿地公园静水湾处,局部因此存在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湿地公园整体生态环境和景观。
2.3 不能满足居民需求
图1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核心区总体布局图
由于传统习俗,湿地公园附近的市民常年习惯于在潜水河内洗涤、游泳和垂钓,湿地公园的规划与建设对此均未考虑。在潜水河内洗涤、游泳和垂钓不仅造成污染,潜水河历年都会发生溺水事故,还足以说明其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4 与天柱山的旅游资源脱节
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与天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相邻接,湿地公园的建设规划没有融入大天柱山旅游圈、皖文化圈,整个建设规划将湿地公园孤立于潜山经济圈、旅游圈、文化圈之外。
2.5 与潜山市建设规划脱节
没有将潜山市区内两条河流(潜水河与皖河)统筹规划,没有与皖河保护与综合开发结合起来。没有将湿地公园建设融入潜山市整体规划,在湿地公园区域内依然存在不符合湿地公园建设与保护要求的乱修乱建,以及肆意开挖和采挖行为。
2.6 公园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湿地公园区域内存在常态化的电捕、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禁用渔具捕捞行为,以及在禁渔期、禁渔区捕捞等违法行为,对湿地公园水生动物造成灭绝性破坏。二是由于湿地公园内河堤水泥护坡为斜坡,不但给在潜水河内洗涤、游泳和垂钓者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还容易滋生杂草和灌木、小乔木,涨坏水泥护坡。三是湿地公园内没有对车辆限载、限行、限速,过多的、高速行驶的或超载的车辆,严重威胁游人安全。四是湿地公园内除草时间多在秋季进行,除草过晚,草籽已经成熟,不但降低除草效果,还加速了恶性杂草的传播蔓延。
3 建设对策
一是尽快修订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规划,把开放的、系统化的规划设计理念融入湿地公园规划之中,让具有潜山特色的皖文化、三祖禅宗文化、张镇周廉政勤政文化、戏剧文化、二乔文化等融入湿地公园建设之中,让湿地公园融入天柱山旅游圈。
二是由于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区域内拥有丰富的、潜山特有的文化资源,湿地公园建设应该充分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把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打造成特色文化主题公园:系统扩建三祖寺、抗日阵亡将士墓及其附属建筑物、张镇周纪念馆、皖光苑、天柱山露营地和体育馆,将其分别打造成宗教文化园、抗日兴国教育基地、廉政勤政文化园、皖文化园和体育文化园;发掘黄梅戏、京剧、潜山弹腔(老徽调)等戏剧文化资源,新建戏剧文化园,为方便市民游泳和垂钓、休闲,在南岸新建千亩荷花园、游泳中心和垂钓中心,以保障游泳爱好者和垂钓爱好者人身安全,减少对潜水河的污染;扩建二乔公园,新建雪湖·南湖公园,并将其纳入湿地公园建设规划之中,如图1所示。
三是对公园内步道路、利民大桥(潜水河大桥)和野寨大桥(济广高速天柱山出口野寨大桥)进行改造,将其建成封闭的环状无障碍步道、自行车绿道,使其成为自行车运动、残障人士和老年人体育运动场所:对公园内沿河两侧河堤内侧游客步道进行改建,将台阶改成坡度较小的斜坡,使其成为环状无障碍步道,方便残障人士行走,方便老年人或残疾人的代步车行驶;对两侧河堤上滨河绿道、公路进行改造,并加以限速、限行,将机动车辆限速至30km/h以下,且为单向行驶,将其建成为环状自行车绿道,如图1所示。
四是加强湿地环境保护,尽快治理湿地内污染,关闭市区内所有污染企业,关闭湿地内所有企业,严禁向湿地内排放污水、废气;尽快关闭湿地内垃圾压缩站,将湿地内垃圾填埋场垃圾清理出去;在两岸河堤外侧各建设一条水景观带,供当地市民洗涤使用,严禁市民进入河道内进行洗涤、垂钓;在公园内严禁放牧,严禁违法捕捞;科学进行公园管理与湿地管理,如除草、防治病虫害等,严禁使用禁用、限用药剂;将河堤水泥斜护坡改为垂直护坡,既阻止了市民洗涤与垂钓,又可以避免滋生杂草灌木破坏护坡。
五是将皖河湿地建设保护纳入潜水河湿地公园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使其成为一个整体;将潜水河湿地公园建设与大天柱山旅游开发、潜山市区建设统一起来,统筹规划,统一建设,使其成为一个整体,禁止在湿地公园内随意建设,禁止在湿地公园内建设规划之外的建筑物。
六是仿照现有安庆市区501、快1线、快6线等公交线路做法,收编潜山—安庆客运车队和天柱山旅游车队,开通安庆市至天柱山景区旅游公交专线,使以天柱山为核心的包括潜水河湿地公园在内的大天柱山旅游融入安庆市旅游圈;合理安排潜山现有市区公交线路,将天柱山景区、潜水河湿地公园、三祖寺、利民大桥、张镇周纪念馆、天柱山露营地、皖光苑等纳入公交线路之中,方便游客参观游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