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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思考

2019-02-26许建平雷永贵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廉政权力防控

许建平, 雷永贵, 李 娅

(扬州职业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多次重大会议上专门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2],提出了新时代正风、反腐、肃纪的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高校肩负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任,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构建“不能腐”防控机制的必然选择,其核心要义就是立足于服务高校,保障和推动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1 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意义

1.1 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为了给所有权力岗位和权力运行环节打造制度栅栏,使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3]。近年来,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国内高校都制定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清单,让师生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知道自己肩负的职责是什么,明确该干什么、必须干什么,这是一个“正面清单”。高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梳理岗位职权、查找风险点,明确权力运行中不应该干什么,实际上就是建立起“负面清单”,把业务工作与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不仅开展业务工作有了抓手,而且落实“两个责任”也有了具体举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

1.2 构建“不能腐”机制,深化党务校务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反腐倡廉的鲜明导向就是强调标本兼治,重点解决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三个问题。“不敢腐”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能腐”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监督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制约;“不想腐”是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者既是“三位一体”的统一,又体现出阶段性和渐进性特点。

根据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当前,“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反腐败斗争正在向“不能腐”的标本兼治阶段转换。近年来,各地高校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对人、财、物等职权事项运行情况的“过程防范”和相关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拓展外部监督渠道,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权力运行。而廉政风险防范的核心就是为了实现权力的规范运行,治腐于“未病”之时,两者一脉相承,相辅相成。高校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深化党务校务公开,与权力运行结合起来,协调安排,统筹推进,努力形成优势互补、衔接紧密、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1.3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关心爱护干部健康成长

职能与责任相连,权力与风险相伴。预防腐败的核心在于防止权力监管缺失与权力滥用[4]。工作中,领导干部面对利益诱惑和不良风气侵蚀,任何主观上的放松、能力上的不适应、制度上的缺陷等因素都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依法履职的问题。

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针对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增强教育、制度、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师生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通过岗位风险的有效预警,实行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主动规避廉政风险,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关爱和保护,有利于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

2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廉政风险工作始于2007年初,由北京市崇文区纪委率先探索。2010年在全国推行。自2012年下半年起,江苏各高校陆续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形式,对照岗位职责检查,梳理职权清单,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各高校均已初步建立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得到提升,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明显提高,师生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些高校在人、财、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消极腐败的现象仍然易发多发,面对世情、党情、国情的深刻变化,党员干部精神懈怠的风险、能力不足的风险、脱离群众的风险、消极腐败的风险依然存在,师生员工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

2.1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些高校、少数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理解不深,在思想上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仍然存在着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主要存在以下四个误区:一是认为防控“没必要”。觉得自己单位内部已经做得很好,管理制度也很完善,大家都很自律,且多年来平安无事,没必要再进行风险防控。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执行不力。二是认为与己“没关系”。觉得廉政风险是管“人财物”等实权部门领导和权力岗位上的事,与一般工作人员无关。自己有职无权,只是按部就班做事,无风险可言,存在看客心态。三是担心排查“惹麻烦”。认为查出风险点就说明自己或单位有问题,担心将风险点“晒”出来是自我揭短,日后会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给自已或单位造成不利影响,也会引发领导、同事的误解和责怪,影响人际关系。四是认为防控“是添乱”。觉得廉政年年讲,风险日日防,既劳心又劳力,还影响业务工作的开展,谨小慎微,难成大事。由此产生排斥和应付心理,客观上影响了推进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2 风险查找不够全面

由于廉政风险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隐蔽性,加之个别单位存在一人为数人查找,或少数人大包大揽为全单位查找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查找的风险点不客观、不全面。主要表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查找“不够准”。没有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往深里走、往心里装、往实里找,或者未对照每一项职责的重要环节、每一环节的若干方面展开来查,查找不准确。二是查找“不够实”。没有按工作方案和规定要求梳理岗位职责、权力清单,导致责任边界模糊,查找风险点时亦未及时修订完善、拾遗补缺,甚至个别出现岗位职责空白现象。三是查找“不够严”。在一些共性、原则性、普遍性方面查找风险点多,在个性、针对性、特殊性方面查找风险点少。四是查找“不够全”。结合工作职权、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多,联系个人修养、行为品德查找风险点少;八小时之内履职履责查找风险点多,八小时之外社交生活查找风险点少。

2.3 防控措施不够有力

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应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一些高校制定的措施针对性不强,未能与查出的风险点有机结合,只是简单将一些禁止性规定拿来应付;有的就事论事、空洞无物,或简单写成“落实某某规定”,或空喊口号“不准、不能、不许”,却没有具体到“如何不准、如何不能、如何不许”,防控措施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到实处、发挥效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位的总体工作量,一些干部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时发力不均,进度不平衡,难以统筹兼顾,单位间的推进情况也是参差不齐,有的全校总动员,人、财、物全方位全履盖;有的蜻蜓点水、浮于表面。

2.4 制度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在廉政建设方面措施不力或力度不大,存在“说得多做得少,教育多查处少,制度多落实少”等问题。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廉洁或腐败行为,并非实际发生或已经存在,目前尚无一套科学、合理、适合高校不同岗位的考核标准,廉政风险防控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教、失察、失管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3 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引导”,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

认识的高度决定行动的能力。高校要把舆论引导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座谈会、培训会、微信QQ群、校报校刊校园网等载体,教育引导师生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查找风险针对的是岗位而不是个人,是为了更好地关心和爱护干部少犯不犯错误,而不是故意找碴儿、挑刺儿、为难干部。要跳出自己看自己,跳出岗位看岗位,彻底纠正“不管人、财、物就无风险可防”的错误认识。只要履行公权力,面对利益诱惑,就有产生腐败的可能性。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让自己政治上治于未病、立于不败之地,是个人和家庭幸福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践来看,凡是防控好的单位,风清气正,事业兴旺;反之,事业遭受挫折,政治生态问题频出。

3.2 讲究“方法”,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

突出工作重点和特点,不漏不缺、精准定位。要让师生员工“自己找”,自己找的过程本身就是受教育和再学习的过程。

一要理清岗位职责、权力清单。对照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要求,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和业务权责等决策权进行再梳理、再确认,科学编制“权力清单”,对每项职权运行的全过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法律依据以及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查找极易诱发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

二要紧盯廉政风险点重要岗位。对应工作职责和权力清单,全面排查个人在履行职责,单位(部门)在制度机制、权力运行、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强化问题导向,紧盯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岗位,突出找准找全选人用人、招生招聘、评奖评优、职称评审、经费使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管理等环节,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内容、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作出准确描述。重点突出八个方面:一是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方面,重点查找“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研究、不调查、不充分听取师生意见,不经集体讨论决定或规避集体决策程序谋取私利,使工作、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二是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查找违反干部管理规定,不按程序、要求、标准推荐提拔干部,不按规定和程序招聘、录用和调动职工,在教师职称评审、聘任以及评比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在核准职权和行使审批许可方面,重点查找不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审查把关不严、违反规定进行审查、批准、以谋取私利等问题。四是在基建修缮和物资采购方面,重点查找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不按程序进行项目变更,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决策,收受回扣和贿赂等问题。五是在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重点查找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开支不透明、领导审批把关不严、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贪污国家项目资金,以及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六是在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方面,重点查找超计划、夸大宣传等各种违规招生行为,在学籍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为学生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发放毕业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七是在奖助学金发放管理方面,重点查找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或者挪用、截留国家助学金,在贫困生资格审查把关、学生资助款发放等环节中谋取私利等问题。八是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教师学风不正、弄虚作假,尤其是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伪造篡改、浮躁浮夸、抄袭剽窃以及套取、骗取、私分科研经费等问题。

三要用好廉政风险点查找方式。一是点线面结合:以工作岗位为点,围绕重点岗位找准廉政风险;以工作程序为线,围绕重点环节排查廉政风险;以工作制度为面,完善制度机制防控廉政风险。二是上下结合:采用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相结合方式,上级为下级找,领导、同事之间互相找,下级为上级找,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三是内外结合:对内,自我查找、集中汇报、民主讨论;对外,群众评议、专家评估、征求意见。

3.3 注重“预防”,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预防措施必须具体、可操作、可执行,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内容,有针对性地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提出防控措施,确保廉政教育有效、工作流程科学、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措施有力。一是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健全党政议事和工作规则,完善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二是“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工作项目、职权行使情况、主要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三是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单位内部的具体事项,要加大公开透明度。四是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充分利用OA办公自动化和业务流程系统,加大科技防控力度。五是实现动态监控和管理。根据职能变化、业务发展、人员变动以及正风反腐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对风险点的动态监控,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防范的实效性。

3.4 完善“机制”,加强检查考核

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是降低和化解廉政风险的根本途径,高校在制定制度过程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上,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一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层级管理,将定期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风险是否出现、制度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到位等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认真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二要建立考核评估机制。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等级和风险内容,实行分级负责和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过程中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对廉政风险防控出现的问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

3.5 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四个“相结合”

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繁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实践中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积极构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5]。着重处理好以下四个“相结合”。

一要坚持服务中心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始终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任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也必须置于高校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去谋划,贴近党建工作总体目标去运作。实践中,要坚持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管理流程和业务工作中统筹落实,努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二要坚持传承已有与推进创新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的方向性选择,既需要对以往反腐败工作成果进行概括总结,又需要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新路径。要坚持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有效应用于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同时,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积极稳妥地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三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各不相同,要取得防范实效,必须以领导干部、权力集中的部门或岗位为重点,从最有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环节入手,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急需后全面”的思路,研究制定人、财、物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具体的操作规则和相应的防控办法。

四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相结合。高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缺少成熟的经验,加强理论研究非常重要。同时,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大胆探索实践,为理论研究提供更多素材。

4 结语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高校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风险”“只要行使权力就要开展风险防控”的思想意识,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排查廉政风险点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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