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开启“智慧”纪检新模式
2019-02-22祁静
祁静
日 前,国家版权局正式授予江安县“纪律审查‘四化联动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此项创新工作得到国家权威认证,标志着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启了“智慧”纪检的新模式。
宜宾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将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党员干部违法信息交互平台。
“向科技要监督执纪的战斗力。”早在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宜宾市纪委五届一次全会上,市纪委书记唐浪生提出了运用现代科技助力监督执纪的思路,鼓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胆创新,更多地引入、研制科技手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江安县“纪律审查‘四化联动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便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向科技要战斗力”的一项创新研发成果,其原理是运用信息化方式自动比对违法党员和监察对象案件信息,以此确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案件。
“平台将党员和监察对象相关信息收纳进中心数据库,司法、行政處罚单位下达生效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后,只需在交互平台上传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就能与中心数据库进行自动比对甄别,属于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平台系统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自动转入对应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江安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杨川感叹道,有了交互平台,他再也不用到相关单位上门“讨”线索了。“以前,因为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当事人刻意隐瞒等原因,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党员干部违法受处问题线索非常有限。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没有主动移送的情况下,想要获取党员干部违法线索源,就需要凭‘朋友关系去相关单位找线索。”
据介绍,宜宾市纪委监委指导江安县纪委监委研发该平台的初衷,就是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拓展线索获取渠道。建成后的交互平台,具有操作简单、识别准确、流转迅速、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不仅能让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掌握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信息,还能有效杜绝以往人工比对录入效率低、易出错的问题,为后期查处工作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基础信息。
“党员干部违法信息通过平台自动比对、自动移送,没人做得了‘漏网之鱼。党员干部一旦违法,就必然会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双重处理。”作为该平台研发应用的其中一位全程参与者,江安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赵维森对平台使用带来的变化体会非常深刻。
优质性能得到反复检验后,2017年9月,该平台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并正式将其更名为“宜宾市党员干部违法信息交互平台”。
2018年4月11日,屏山县纪委监委收到公安机关通过交互平台移送的该县一科级领导干部文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件信息,随即跟进该案办理情况。7月23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文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年9月,经县委同意,屏山县监委给予文某开除公职处分。
自该平台投入运行以来,宜宾市类似文某这样通过线上移送问题线索受到法纪惩处的党员干部已超过1000人次,这比2013年至2016年四年间有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最终处理的人员总量还要多。
“通过使用交互平台,不仅保证了违法线索移送的增量,提升了线索处置的质效,更促进了执法与执纪的深度融合和无缝衔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在线管理和在线监督,使监督执纪更加科学高效。”在宜宾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杨婷眼中,交互平台已经成为助力本地监督执纪“提速增效”的一件“利器”。
据了解,目前,该平台中心数据库已经收录了全市党员、监察对象相关信息33.5万余条,比对全市各类违法案件5.36万件,其中,甄别出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各类违法问题线索1650条,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639人,组织处理572人。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交互平台获得国家权威认证,只是宜宾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主动把握“互联网+”带来的新机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助力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缩影。
“目前,除党员干部违法信息交互平台外,我市自主研发并在全国领先的还有党内监督履责纪实监督平台、正风肃纪‘随手拍移动监督平台等多个智能监督平台,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创新,进一步拓展研发领域,着力提升监督执纪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真正织成‘智慧纪检的监督‘天网,为正风反腐插上科技的‘翅膀,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宜宾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