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种植业为例
2019-02-21黄新文
黄新文
(田阳县田州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广西 田阳 533699)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农业产业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性问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关注。根据我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乡镇监管机构成立后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乡镇检测室每年检测样品100万个以上,定量与定性监测平均合格率在99%以上[1]。然而,最“接地气”的乡镇监管机构组建时间晚,人员缺编,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管人员兼职承担工作,监管人员只能应付日常行政工作,难以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进行有效监管[2]。同时,由于我国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生产规模小,千家万户分散生产,农产品生产基地依靠目前的条件来建立质量追溯系统难以全面执行,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许多困难。因此,有些村屯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比较脆弱,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狠抓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积极引导农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自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以来,2015—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均农药使用量为1.43万t(折百),比2014年下降了13.9%。加强农药市场的执法检查,高毒、剧毒农药执行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对农药店执行经营许可制度,以保障农产品使用农药的安全性。
1.2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都成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每个乡镇都配备了检测摩托车,有办公用房,有快速检测仪器,有田间流动检测箱,有专业检测技术员两三人。
1.3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的抽样检测,严格规定每年的检测数量
乡镇监管站每个月检测65个以上样品,全年检测样品780个以上,检测的品种包括本地生产的水果、蔬菜等全部农产品。每年开展的检测活动有对乡镇农产品的抽样检测、县农业局检测中心的抽样检测、全区每年4次交叉抽样检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18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通报显示,第一季度种植业产品监测生产基地和市场的蔬菜和水果,合格率为99.93%。
1.4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抓源头管理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已认定“三品一标”产地总面积占全区耕地保有量的42.9%,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931个,制定实施了特色农产品种植标准390项。
2 当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技术力量不足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地大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执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县乡共管,以县为主。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政府都安排工作,农业技术人员一人兼多职,主要精力都放在乡镇人民政府的征地、维稳等中心工作上。农业技术人员不能专职做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缺编,知识断层与知识老化问题严重[3]。例如,笔者所在县的每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编制为4人,但目前都没有满编,大部分乡镇只有两三人。有的工作人员从其他专业转来缺乏农业专业技术,年龄偏大。80%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上。
2.2 一些农民受传统观念影响,盲目用药
现在的老年农民、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农业生产技术,思想比较保守,接受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较慢,施肥、使用农药凭经验进行,只考虑杀虫见效快、生产成本低,不考虑农药的毒性和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3 农产品销售流向复杂,流通环节多,质量追溯难度大
有些蔬菜、水果主产区,到了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收购季节,有的经销商在农贸批发市场收购,有的直接到田头、路边摆摊收购。时令蔬菜、水果每天黎明前就开始交易,有的商摊运到街头巷尾摆摊销售,有的运往外市区、县,留在当地农贸市场销售的只是一部分,销售环节的质量追溯、市场准入监管难度很大。
2.4 有些农药经营者销售农药不执行实名制
我国对农药经营执行许可制度,要求农药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和销售日期等内容。但是,一些农药经营门店没有执行,销售农药不执行实名制。同时,有些农药经营者文化水平低,没有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不能指导农民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导致药害投诉事件时有发生。另外,农药经营门店分散,政府监管成本高。
3 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3.1 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
要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要抓好农业生产基地监管,控制农业生产污染源头。农业生产基地监管是基础,在抓好农业生产基地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农产品抽样检测,标本兼治,实现从“田野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抓好农业生产基地监管和农产品抽样检测都离不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因此,必须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充实乡镇监管技术力量,保证乡镇监管机构有办公用房、有交通工具、有检测设备,按监管对象数量配足配够具有专业技术的监管人员。而且要加大对监管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和检测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其次要完善考核制度,规定监管人员的职责、权力、义务,严格抽样检测程序、方法。另外,在管理体制上,建议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财、物三权由县农业农村局垂直管理,让监管人员全力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病虫害发生具有暴发性,错过农时再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则无法挽回损失。全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从1978年建立至今,经历了多次人、财、物管理权上收和下放县农业农村局。实践证明,只有上收三权才能做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000年我国发生“五号病”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把乡镇畜牧兽医站人、财、物三权收归县畜牧局管理,不参加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垂直管理后,对当地畜牧业的生产、防疫治病发挥很大的作用,效果十分明显。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农产品产地就很难做好。美国、欧盟等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美国的多部门监管模式、垂直管理的制度设计对我国有极大的借鉴意义[4]。
3.2 对农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水平
要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外部压力的存在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产业内部的自我调整[5]。因此,必须加强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科普活动,普及“三品一标”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要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乡镇、村屯公路边树立宣传牌,印发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为载体,结合赶圩、集市、现场培训、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技术进万家等多种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与技术培训工作,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结合田头流动快速检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开展“三品一标”宣传推介,宣传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的危害。据报道,1983年停止了高残留有机氯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的生产,现在南极的企鹅体内还有滴滴涕、六六六的残留[6]。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民增收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任务。而要想实现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必须由数量为主转向数量质量并重,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用农业的高产优质提高农民收入。因此,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计划,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3 乡镇监管人员要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抽样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的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隐蔽性、不可预见性,不论什么季节,监管薄弱的地方都有发生的可能。蔬菜水果的供应淡季、大宗水果蔬菜的上市高峰期都可能会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水果价格贵,农民可能不考虑施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农产品成熟就摘,有病虫害就喷药。因此,必须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将监管任务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7]。乡镇监管机构要从源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检查询问农民购买、使用的农药。农作物发生病虫害时,要及时向农民发布病虫预报,介绍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推荐农药品种。强调不能使用禁用农药,采收农产品要过农药安全间隔期。农产品抽样检测要客观、公正、科学,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做到抽样检测品种、区域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抽样检测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禁用农药的农民,要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且通过媒体曝光。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供给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克服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失灵的关键手段[8]。媒体曝光的蔬菜、水果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较少,建议农业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在媒体曝光,发挥震慑作用,打击滥用农药的生产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4 提高农药经营市场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农药经营市场的监管
农药是特殊的商品,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必须经过严格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要想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素质非常重要,人是最首要的因素。农产品投入不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源头,要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广化学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肥、轮换用药等科学用药技术[9]。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加强对农药经营市场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农产品。要重点监管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农业农村部公布的32种限制使用农药。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三无”农药、小商小贩销售高残留农药,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严格监管农药经营门店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向农业行政部门登记备案,销售农药要实施实名制。严禁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探索农资信用监管办法,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自律,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10]。
4 结语
我国农业农村部把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农业质量年”八大行动之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一定要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的号召,坚决贯彻落实,担当属地监管的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产品抽样检测任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靠生产,二靠监管[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放在首位。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齐心协力,全民动员,共同参与,加强监管,确保我国的“菜篮子”工程、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