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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之大业:中古文学与政治分析初步兼及张说的政治观念

2019-02-21

关键词:权力文学政治

刘 顺

文学与政治关系的讨论是古典文学研究的常规话题,百余年来,成果丰厚。但观察经验的累积并不必然意味着知识含量的明确增长。由于“基础与建筑”式理论视角的强势,以及文学研究者对政治学学科理论与方法的敏感度不足,[注]文学与政治问题的讨论在近数年来重新成为一个值得再讨论的问题,刘锋杰教授的努力颇值称扬,但其研究领域以20世纪为主,且其理论反思也有再检讨的空间(参见刘锋杰、薛雯、尹传兰:《文学政治学的创构——百年来文学与政治关系论争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而古典文学领域此类问题的研究以方法论而言则较少理论反思的自觉(参见李巍:《近三十年初唐政治与文学关系研究综述》,《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4年第1期,第109—113页)。“文学与政治”研究难以真正有效地将文学置于适恰的框架之中予以观察,故而拙于描述文学对于政治的结构性作用,也自然难以展现文学体式演变对传统政治“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基本矛盾的回应与适应。[注]“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问题的讨论,参见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7—49页。虽然研究者对所身处时代文学与政治关系的感受可以为此研究现状提供一合理说辞,[注]“清流文化涉及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语言与政治的关系,这是当下中国史研究中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我们生活在只认可赤裸裸的权力的时代,虽然日常生活里,人们仍不断要从刻板的官方文字中咀嚼出政治风向的滋味,而对在古代的政治和礼仪空间中曾拥有至高权威的文辞表达,反而失去了敏感,这是令人遗憾的。”参见陆扬:《唐帝国与清流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5页。但初步反思所易于导致的“实在论”陷阱,应是更为深层的原因。[注]此处所言及的“实在论陷阱”主要表现为:1.“政治”与“文学”相对于语词的独立性;2.“政治”与“文学”间的独立性以及由此而可能产生的将语词的区分约等于生命经验的区分。而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对“政治”与“文学”概念演化过程的忽视,亦会强化此陷阱存在的合理性。[注]当下学界在讨论政治与文学的关系时,自然而然地接受“文学”与“政治”作为双音节语词的事实,并以之反观已有巨大时间距离的古典时期,也应是强化上述理解的另一原因。双音节化是秦汉以后汉语新词产生的主要方式,在组合方式变化的背后,是汉语词汇的表义规则自“隐含”向“呈现”的转变。表义规则的变化在回应表义复杂度与准确度要求的同时,也加速了汉语词类的分化,并由之强化了语词意指间的分化感受。然衡之中古时期的书写惯例,“文”与“政”虽可与其他语词组合使用,但依然保持了极高的自由度,“文”与“政”的一体性在此时期更易观察。参见胡敕瑞:《从隐含道呈现(上)——诗论中古词汇的一个本质变化》,载林焘主编:《语言学论丛》,第31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1页。由于此限制,学界在面对中古时期几为共识的“文章者,经国之大业”之类表述时,多视之为关于文学功能的修辞性表达,却漠视甚或忽视其作为一种“事实陈述”的可能性。重回中古文学与政治的“历史现场”以对抗一般性结论的流行,进而拓展文学与政治关系的研究空间,遂成必要。而在当世即有“大手笔”之称誉的政坛领袖张说,则成为衡量此种考察有效与否的较佳案例。

一、文学与“政治之为政治”

在中古时期的政治生活中,“政治”以组合方式出现的频次甚低,且其所指与作为今日政治学基本概念的“政治”之间存有较大差异。[注]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思想通史·综论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王道”“王制”与“王政”是时人在言说相关问题时更偏好使用的语词。讨论中古时期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而借助“政治”一词,并非对政治生活历史性背景的漠视,而是尝试在“政治为众人之事”及“政治是权力关系”的基本共识基础上,描述“文学”在政治生活中的结构性作用。故而,对相关结论超历史性的追求,会自然弱化对“政治”观念做谱系考察的必要。而在关于“文学”的理解上,则以刘勰的《文心雕龙》为基本参照,认可中古文学的历史演化以及由此所呈现的“文学与政治”的特殊样态。但同时,也尝试以“文学是语词之特殊组合方式”的理解,将“语言与政治的关系”转化为特定形态的“文学与政治之关系”,从而维持超历史性结论的有效性。由于政治结构及其运作的高度复杂性,此处的讨论在借助韦伯学说的基础上,将形式化、合法化、荣耀化及公共性视为政治生活得以成立的判定因素,文学对于政治的结构性作用的分析也由此展开。

作为一种依赖于其表现而存在于行动中的非对等性人际关系,权力以形式化为其存在的确证。相较于非组织性权力的随机与发散,以组织形式存在的政治权力的表现则更为稳定,从而体现出高度形式化的特性。制度、机构、象征符号以及政令等均为政治权力中较为常见的形式化因素。但在政治权力繁杂多样的形式化方式中,文学的地位无疑最为根本。

刘勰《文心雕龙》曰:“敷赞圣旨,莫若注经,而马、郑诸儒,弘之已精,就有深解,未足立家。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详其本原,莫非经典。”[注]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909页。刘勰对于“文章之用”的描述,在时下流行的注本中大多被视为“文章”功能的修辞性表达,而非“文章”历史作用与地位的中性陈述。[注]范文澜对于此段只注释了相关名词,而未做评述,参见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728—744页。祖保泉的注释则极为简略,参见祖保泉:《文心雕龙解说》,安徽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960—961页。詹锳的解释同样极为简略,参见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第1911页。作为一部“体大思精”之作,《文心雕龙》也便更多地体现于关于“文学”本体问题的相关思考中。由此,中古文学研究基本上忽视了研究文学与政治关系的另外可能。

“五礼”“六典”“君臣”“军国”均是政治权力运作的重要领域,但以上权力关系的存在均需依赖于“文章”而得以呈现或合理化。在刘勰对“文章”的定位中,已可明确做出如下推论,即“在政治上,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一种没有语言维度的关键行动”,政治首先且首要是语言的。[注]凯瑞·帕罗内:《昆廷·斯金纳思想研究:历史·政治·修辞》,李宏图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3页。虽然直接将此判断转化为“政治是文学的”,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具体政治运作中语词使用的弹性,但不追求全面对等的“首先且首要”的设定,依然足以确保此种转化的有效性。“文学”文本作为社会生活的具体表征,其在文体(文类)以及语体上的分化,与群体生活所依赖的基本生态、资源环境及主要经济方式和组织形式之间,实为一体两面的“表征/本相”关系。[注]关于“文体与语体”的分析,参见刘顺:《语言演化及语体完形与“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文类”作为表征与社会本相之间的关联,参见王明珂:《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文本的表征分析》,允晨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六至八章。

由此,就自静态而言,政治权力的形式化极易与文学形式形成同构效应。明代朱荃宰的《文通》曰:“训、诰、典、谟、誓、命、禁令、诏谕、约法,此上之所以宣示于下者也;章、奏、表疏、陈请、献纳,下之所以求通于上者也;缄、题、削牍、书、启、简、记,相与往复,而碑勒纪号,镌刻垂示,所以述扬功德。若夫诘难质讯,檄移规诲,锡命逊让,荐举纠拾,引喻取譬,游戏玩弄,论裁辩对,笺固阐释,符图铭志,临诀愤叹,职秩坛说,刺毁诋讥,游词蔓衍,诡托假讽,寄寓嘲哂,则夫提奖人伦,经纬万化,奉词讨伐,穷蹙委命,非文之用哉!”[注]王水照:《历代文话》,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32页。政治权力运作就涉及对象的层级而言,有上下间、同级间、同盟与敌我间等相应区分;就功能类型而言则有政令传递、信息流通、立场表达及政治动员上的多种差异。视角不同,分类的结果随之而变。而文学以其在文体(文类)、语体上的多样与弹性,形成对政治运作的有效呈现。文学对政治权力的形式化,意味着政治权力在结构、领域、周期以及常规实践路径等领域的具象化,政治运作中的文体或语体失当极易诱发政治事件。[注]后晋天福十二年(947)六月甲寅朔,契丹贵族萧翰围前宰相张砺之第,曰:“汝何故言语先帝,云胡人不可以为节度使?又吾为宣武节度使,且国舅也,汝在中书,乃帖我……今我必杀汝。” 参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八七,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365页。“帖”即政事堂帖,萧翰以中书门下给其发帖是态度上的轻视,此是文体失当。“高骈章疏不恭,皆顾云之辞也。骈后谓左右曰:‘异日朝廷以不臣见罪,此辈宁无赤族之患耶?’”参见钱易:《南部新书》,丙卷,黄寿成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9页。所谓“章疏不恭”,即语体失当。

在静态对应之外,政治权力的历史演化同样呈现于文学文体(文类)及语体的历史演化中。“尧咨四岳,舜命八元,并陈词帝庭,匪假书翰。然则敷奏以言,即章表之义也。至太甲既立,伊尹书诫,思庸归亳,又作书以赞,文翰事斯见矣。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初定制,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章者,明也。”[注]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第820—826页。文学形态的演化能够呈现政治权力的变动,其现实基础在于帝制时代的政务运作对于文书行政的高度依赖。[注]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公文形态、政务运行与制度变迁》,齐鲁书社2008年版,第47—48页。文学文体的类型演化、语体的完形路径与程度,以及不同文体、语体在政治运作中的相对轻重,均是文学与政治权力结构性关系历时性展现的有效路径。

虽然文学与政治之间的高度对应有人为设计的痕迹,但更为可能的则是各种力量参与的政治运作演化的非预设性结果。因为文学对于政治权力的形式化,政治权力方能有相应的稳定性以及超越于有限人群的辐射性;“总体化”的想象与政治生活的方向确认,经此形式化的转换方能达成。

政治权力的形式化,自然并非仅依赖于“文学”,建筑、服饰、图像与仪式等均可成为有效的形式化手段。但政治权力作为非对称性的社会控制机制,其存在与作用发挥必须伴随着合法化过程,而文学(语言)是最为常见也最为根本的合法化手段,其他诸种手段的运用无法独立于文学(语言)的授权而存在,也即文学既为政治权力,同时也为权力可利用的其他资源赋予合法性印记。

宋代王应麟《玉海·辞学指南》卷二载:“唐代制诰,中书省司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曰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凡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皆由中书舍人起草进画,陛下则署而行之。 ”[注]王水照:《历代文话》,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2页。李唐“王言之制有七”,已大体笼括由上而下的全部重要政治行为。

与当下的行政公文较为简单、明确且有意简化语体要求不同,中古时期尤其是其中后期的公文书写,有明确的合法性言说意图。唐开元三年(715)正月,唐玄宗下颁《册皇太子制》,其词曰:“黄门:朕闻王者神器,天之大业,震百里而崇孟侯,照四方而建元子,其所由来尚矣。我国家参天贰地,济以丰功,祖武宗文,承于密命,顾循菲德,寅畏鸿名。太上皇命朕以位,卿大夫补朕之阙,佥谓率先自迩,稽古惟新。国本之大,不可不务;皇储之重,不可以不立;故宵衣当宁,闻义是将,朝服升阶,择贤而举。”[注]李希泌主编、毛华轩等编:《唐大诏令集补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86—87页。中古时代的公文书写,大多有作为基本结构的“冒头”的存在。虽然其内容因政治行动重要程度的差异而有繁简之别,但铺陈天道、传统以及具体语境中的必要性是其常规手法。其功能,既在于为具体的政治行为选择提供缘由,同时也为政治权力、政治结构甚至政治行为的路径与方式提供合理性论证。

虽然政治生活的技术化与去道德化倾向一直饱受诟病,但政治生活依然无法独立于一整套的“合法化叙事”而存在。即使政治权力的主导者明了权力运作或权力游戏的所谓“实相”,也必须承认,让他人相信合法化叙事是政治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政治生活的合法化叙事,通常采用正当性与证成性的双重论证进路。前者作为“回溯性”概念,关注权力的来源与谱系;后者作为“前瞻性”概念,则指向权力的效用与目的。[注]参见刘顺:《历命在唐:李唐初期的合法性论证》,《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第1期。而合法化的基础设定则与特定的权威类型与国家治理模式高度相关。由此,依赖于天道与传统为基本元素的中古政治,常呈现出传统型、权威性糅合而兼顾法理性的权威形式;其治理模式也在皇帝的专制权力与官僚的常规权力的相对消长中,呈现出以高度关联制为主体的具体形态。[注]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第104页。

合法化叙事可以一度掩盖暴力压制在政治运作中的实际影响,但合法化叙事最为暴力与恐怖之处却恰恰在于对于政治暴力的合法化,“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于此似最为隐秘。南朝梁代慧皎《高僧传》曰:

虎常问澄:“佛法云何?”澄曰:“佛法不杀。”“朕为天下之主,非刑杀无以肃清海内,既违戒杀生,虽复事佛,讵获福耶?”澄曰:“帝王之事佛,当在体恭心顺,显畅三宝,不可暴虐,不害无辜。至于凶愚无赖,非化所迁,有罪不得不杀,有恶不得不刑。但当杀可杀,刑可刑耳。若暴虐恣意,杀害非罪,虽复倾财事法,无解祸殃。愿陛下省欲兴慈,广及一切,则佛教永隆,福祚方远。”虎虽不能尽从,而为益不少。[注]慧皎:《高僧传》,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51页。

传统社会的政治暴力通常指向对生命的管制与杀戮,合法化叙事在处理此类政治事件时大多采用道德化手段,将特定生命的处置认定为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需。佛徒澄与石虎的对话,通常被视为佛教有效影响政治生活的典型案例,而忽视表层对生命的尊重却隐含着对政治暴力合法叙事的强化。即使是以不杀生为基本戒律的佛教组织也不得不认可政治暴力的逻辑,这意味着世俗权力以生命权力为自我确认之根本方式几成共识。[注]“国家主权唯是通过以下方式确立自身:在每一个场合都将生命从其形式上剥离下来,使之成为赤裸生命。”参见阿甘本:《神圣人——至高权力与赤裸生命》,吴冠军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67页。此处的分析借助了阿甘本的“神圣人”理路。所谓“神圣人”,即“可以被杀害,但不能被祭祀的生命”。政治生活中充斥着“黑箱操作”与“血腥杀戮”等去道德化的想象,其根源也应在于政治权力以非暴力的手段对暴力本身的合法化。

政治权力的合法化叙事意在保障政治生活的有序运行,并由此实现对政治运行成本的控制。然而,权力运行如若不依赖于暴力压制,则需要政治权威的建立。权威的建立,除依赖于“情感与利益共同体”的想象与认同外,尚须建立政治权力的荣耀性。如此,对于权力运行的自然服从才能成为普遍心态。在时间维度上,政治权威由对历史传统的承继、当世辉煌的创制以及未来理想的指向共构而成;在空间维度上,政治权威则以书写疆域的辽阔、位置的核心与场景的宏大为常规手段;而时空维度又共同关联于“天道”的超时空价值。故而,在政治的合法化叙事中,天命、德行、荣誉、才能乃至血统等均为组构叙事的重要元素。中古政治善于利用此类语词编制事件、描述场景、引发情感并传递价值,进而营造政治权力的权威光环。

在此过程中,“被治理者”同样可以参与分享的“政治体”荣耀的书写,为其基本路径之一。例如:

臣闻之于师曰:“元气者,天地之始,万物之祖,王政之大端也。天地之道,莫大乎阴阳;万物之灵,莫大乎黔首;王政之贵,莫大乎安人。故人安则阴阳和,阴阳和则天地平,天地平则元气正矣。[注]陈子昂:《陈子昂集》,徐鹏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29—230页。

谈天者八家,其七家,甘氏、石氏、浑天之类,以度数推之,则华夏居天地之中也……热气特甚,盖去日较渐。其地渐远渐寒,盖去日稍远。则洛阳告成县土圭居覆载之中明矣。[注]杜佑:《通典》,卷一八五《边防一》,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978—4979页。

以天地之道作为定位现世政治的价值框架,是传统中国最为常见的论述形式。在今日看来似乎是故意夸大其词而近于荒诞不经的政治言论,在时人的知识世界中却常常可能坐落在最为真实而有效的知识体系之上。即使此类知识曾一度受到知识精英的质疑,也难以动摇其在政治世界中作为常规共识的基础地位。此类表述的流行,也并非仅为神道设教以迷惑底层的需要,而是同时在宇宙论层面确定现实政治“被选定”的角色。由此,特殊共同体中的政治结构与政治形态便不再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偶尔结果,而是拥有天命“选定”的荣耀。此份“荣耀”同时还强化于华夏与周边的诸种区分之上。华夏不仅为天下的地理之“中”,同时也因天地灵气所钟而为人类文明之“中”。生活于此共同体中的华夏子民,在分享此荣耀的同时,自然而然地认可了政治权力的荣耀与权威,政治权力的稳定性也在此过程中逐步提升。

“治理者”的荣耀书写则是政治权威化的另一基本路径,只是其荣耀须产生于权力结构中的具体位置,从而表现出体制性与模式化的特点。前者既体现于“职、阶、勋、爵”等位阶体制间相对轻重的消长升降,也体现于某一体制内不同节点间冷热尊卑的差异;而后者在承认历时变化的基础上,认同具体时段内荣耀展现的趋同化。在政治荣耀的映照之下,政治生活参与者本身的影响力则相对弱化。虽然对于为政者的颂扬在明面上似乎得到了空前的强化,但个体必须在政治结构中获得形式化的身份认可之后,方能得到政治荣耀之合乎体制规定的垂青。

以权力代表人物的皇帝而言,其政治荣耀首先来自“皇位”这一权力结构性位置的授予,而非个体的德行与功绩。如李益《大礼毕皇帝御丹凤门改元建中大赦》中曰:

大明曈曈天地分,六龙负日升天门。

凤凰飞来衔帝箓,言我万代金皇孙。

灵鸡鼓舞承天赦,高翔百尺垂朱幡。

宸居穆清受天历,建中甲子合上元。

昊穹景命即已至,王事乃可酬乾坤。

升中告成答玄贶,泥金检玉召鸿恩。

云亭之事略可记,七十二君宁独尊。

小臣欲上封禅表,久而未就归文园。[注]彭定求:《全唐诗》,卷二八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212页。

中古政治生活中对于帝王权威的营构,通常采用拉远与展演,看似两极对立的书写手法。帝王既在“端衣而治、垂拱无为”中拉远与臣子及庶民的距离,同时又在各类盛大的仪式展演中享受着臣下及庶民的仰望。

然而,就具体的政治实践而言,拉远与展演均为将统治与治理分离的有效手段。此种分离并不意味着皇权的削弱,而是皇权以在庶务性领域的退让换取在政治决策领域的权力扩张。经此荣耀化的内在转换,皇权的尊荣独立作为承载者的皇帝个人;而皇权的荣耀化在独享特定符号资源的同时,也逐步削弱其个性特征,呈现出千篇一律的模式化特点。李益对德宗的称誉以祥瑞、血统、功绩以及甲子上元之历数为例证,在中古政治生活中不过是文人之故技。政治的荣耀化会强化政治符号的社会价值,并在政治权力的名/实、形式权威/实质权威以及统治权/治理权之间形成有效区分,进而为国家与地方以及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博弈提供基本共识与缓冲空间,由此提升政治权力对抗风险的能力。伴随着政治权力的荣耀化过程,中古社会逐步形成了以皇权为代表的中央权力对于荣耀性资本的垄断,荣耀符号的授予与剥夺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君主与臣民之间的权力互动中的重要性大幅提升。[注]仇鹿鸣:《权力与观众——德政碑所见唐代的中央与地方》,载《唐研究》第1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9—111页。与之相应,知识人的荣耀既越来越依赖于政治性身份的获取,也越来越易于形成对特定政治身份的认同。《旧唐书》卷二十下《本纪第二十下·哀帝》曰:

文武二柄,国家大纲,东西两班,官职同体。咸匡圣运,共列明廷,品秩相对高卑,俸禄皆均于厚薄。不论前代,只考本朝:太宗皇帝以中外臣僚,文武参用,或自军卫而居台省,亦由衣冠而秉节旄,足明于武列文班,不令分清浊优劣。近代浮薄相尚,凌蔑旧章,假偃武以修文,竞弃本而逐末。虽蓝衫鱼简,当一见而便许升堂;纵拖紫腰金,若非类而无令接席。以是显扬荣辱,分别轻重,遽失人心,尽隳朝体。致其今日,实此之由,须议改更,渐期通济。[注]刘昫等:《旧唐书》,卷二十下《本纪第二十下·哀帝》,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19页。

文学同样并非政治权威化的唯一手段,但在为其他手段提供合理性说明的同时,在影响力上文学也拥有其他手段难以望其项背的广度与深度。中古政治领域中,王朝中央的“知制诰”与地方藩镇的“掌书记”由之成为最具政治潜力与荣耀光环的官僚身份。“蓝衫鱼简”的自信,正是以词臣群体为代表的李唐清流文化之认同感的表征——文学在强化政治权威的同时,也被政治权力荣耀化。

政治既为有关众人之事,则自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取向”,但权力组织“有限理性”的存在以及权力关系自我复制与生产的社会生物学倾向,又似乎天然形成对于公共性的内部反抗。在权力关系缺少相应制衡与有效监督的传统时代,权力的自我复制与生产容易导致政治生态的失衡,权力形式因社会生活而不断延伸调整的敏感度下降,从而表现出高度的“自利取向”与自我封闭化。政治权力的荣耀也被充斥着谎言与暴力的言辞包裹,唯有政治暴力会在特定时期得到极度的放大,并在随后迅速弱化。然而,即使是在权力的私化与黑化中,“政治正确”依然是难以正面挑战的规则底线。文学常会为“私化”的权力所借重,以维持其应有的“公共”性。政治权力的“双面性”意味着文学在权力公共性呈现上的双刃效应,文学的荣耀与卑微也由此被放大展演于权力游戏的前台。作为语词的特定组合形式,文学对于权力“公共化”的顺应与适应,有“弱形式”与“强形式”之分,但两者只是方式之别,而无关于影响力的强弱。

“弱形式”公共化的作用方式较为隐含,意在为特定的政治权力提供成系统的政治语汇,并为政治事件的认知、感受与评价提供样板。以前者而言,“治理者”群体惯于通过对语词价值与使用率的改造,将本属于极小团体的语言变成公共性的语汇。[注]参见维克多·克莱普勒《第三帝国的语言》(印芝虹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8页)中对纳粹语言的相关分析。即使在传播路径有限的中古时期,权力对于语词使用的此种偏好,也极易导致政治语汇对社会生活的强势覆盖,在边缘而底层的民间行为中也常常会充斥此类语词。“盖闻人之情义,山岳为期。兄弟之恩,劫石不替。况二人等忝为叔侄,智意一般;箱柜无私,畜积不异。结义之有尚囗让金之心。骨肉之厚,不可有分飞之愿。叔唱侄和,万事周圆。妯娌谦恭,长守尊卑之礼。城隍叹念,每传孔怀之能;邻里每嗟,庭荆有重滋之瑞。已经三代,不乏儒风。”[注]S5467《分书样式》,载《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版,第164—171页。(以上文字出自敦煌地区所手抄的《分书样式》起首部分)此一结构成分有“冒头”之称,政治语汇于此部分密集出场。在中古文学的多数文本书写中必有“冒头”,已可视作书写者的基本共识。虽然“冒头”与主题之间的关系有时较为松散,甚至在长期而普泛化的使用中,其意涵逐步损耗,成为空洞的套语,难以承担起其本所预期的指导社会生活的功能设定;但是,此类语汇的流行,在强化政治权力的象征性权威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或塑造社会生活,并深度影响政治体成员的行为选择。虽然中古时期的权力与知识精英对于语词本身的思考,更多出于日常使用的感受与经验反思,难以做出类似于今日语言哲学的深度分析;但是,机理的模糊感受并不妨碍现实的有效操控。政治权力的“惯例”与“共识”依赖于流行的政治语汇,同样也依赖于政治事件认知与感受的模式化。文学文本在结构的“同一化”之外,则通过对认知与情感的模式化,以完成权力的“弱形式”公共化。

李太尉再贬珠崖。先是,韦相公执谊薨变于此……赞皇感其远谪不还,为文以祭曰:“维大中年月日,赵郡李德裕谨以蔬醴之奠,祭于故相韦公仆射之灵:呜呼!皇道咸宁,藉乎贤相。德迈皋陶,功宣吕尚。文字世推,智谋神贶。一遘谗嫉,远投荒瘴。地虽厚兮不察,天其高兮不谅。野缀涧,思违秬鬯。信成祸深,业崇身丧。某亦窜迹南陬,从公旧邱。永泯轩裳之愿,长为猿鹤之愁。嘻吁绝域,寤寐西周。倘知公者,恻公非罪;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其心若水,其死若休。临风敬吊,厥与神游。呜呼! ”[注]范摅:《云溪友议》,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59页。

李德裕的吊文与贬谪到地后的谢表相比,应是更能表现个体真实感受的文字,但因政治权力“涟漪效应”而产生的自我禁抑,依然明显体现于其行文之中。[注]王汎森在讨论清代的文字狱时说:“事实上因为官方的种种作为形成一个又一个暴风圈,形成一种看似模糊却又无所不在的敏感意识,每个事件都像投入池塘产生‘涟漪效应’,所以许多不曾出现在禁书目录中的书物,人们为了防患未然,也对它们作了庞大的禁抑工作。至于任何真正牵扯到忌讳的物事,自然成为无所不在的自我禁抑的对象。”参见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47页。在中古时期虽然并无明确的文字政策,但隐形的政治风气同样会造成此种自我禁抑现象的存在。其对“一遘谗嫉”的指责与“永泯轩裳之愿”的哀叹,均是贬谪官员在地感受的基本模式,也是能为政治权力所接受的书写样式。看似个人性的生命感受,其实不过是被政治权力预置的模式化产品。而士人对于田园与山林隐逸生活的向往,则是权力预置的另一典型模式。隐逸文学虽然会给士人的生命安顿提供一个可行的选择,但隐逸文学所形成的“非政治化”心态并不能撬动政治权力的现有结构。政治权力对于社会的控制,并不仅在或主要自正面制定行动或生活的程序与模式,而是在压制与反抗的权力运行中,形成对行动与生活可能性的界域设定。隐逸在此意义上似乎是以“非政治”的姿态完成了与政治的合谋。

“强形式”公共化的作用方式则相对显明而直接。此种公共化形式,也是权力公共化自我标示较为频繁使用的手段。在此种方式的运作中,政治权力通常要求文学以对抗的姿态出现,以维护政治的公共性。此种对抗常体现于文学对政治现状的抨击,即书写主题选择上的所谓“歌诗合为事而作”,同时,也体现于文学对政治理想的不断回眸。

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不可得也。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注]吴兢:《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第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70—171页。

政治理想或理想政治是政治权力合法化的必要手段,也是政治生活中最为“政治正确”的共识。但传统政治颇为吊诡之处恰在于,最为“政治正确”的共识每每成为政治利益争夺的话语资源。政治理想若缺少社会结构与经济资源的有效支持,则只能以如此的形态存在于政治现实之中。政治理想的言说虽然同时隐含着对政治加以简单化与绝对化想象的威胁,但就帝制时代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而言,乃是其运作机制的内在组成部分。文学对于特定政治权力的破坏与颠覆,并不在于“政治正确”的频繁诉说,而在于能够在语词生产的基础上,构建超出权力囿限的共同体的可能生活;但此一点,在传统中国的知识语境中似乎是高不可及的,甚而难以纳入想象的知识图景。

二、文学作为政治行动

在中古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由于复杂力量关系的存在,政治实践难免呈现出高度技术化的特性。依赖合法化叙事、遵守“政治正确”原则的政治实践,同样充斥着力量比对、私利诉求以及禁忌与偏好等诸多元素。由此,政治实践的成败通常依赖于行动双方或多方对于局势、资源以及诉求与限度的判断。故而,为政者的行政经验与策略选择在政治实践中的影响尤其巨大。虽然“黑箱政治”具有极强的污名效应,但高度透明与确定并非中古政治实践的应然追求。歧义与分寸或许更是政治实践“技术化”甚至艺术化的判定标准。文学内在于政治,不仅表现在上文已然分析的文学使“政治之为政治”,而即使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也可见出“作为政治行动”的文学的忙碌身影。文学文本由语词编织而成,特殊的构筑材料让文学具有了其他艺术门类难以企及的语法、语义以及语用密度,文学与政治间的亲密关系也大体奠基于此。虽然“文学是政治的”与“政治是文学的”的表述似乎过于激进,却并非毫无学理依据的荒诞之言。主流的文学与政治双向影响的研究理路,在“实在论”的假定之外,确实一度抽离了政治实践的历史场景。“文学与政治”问题的讨论,常常成为两块拼图之间的组合游戏,纵使在拼图的连接处有两者相互交错的预设空间,研究者也易于在忽视互生性关系的同时,错失特定历史场景中政治行动的复杂与精彩。

“行动”是具有意向性且遵守规则的个体或群体行为。[注]“行动”与“行为”的辨析,参见童世骏:《“行动”与“行为”:现代西方哲学研究中的一对重要概念》,《社会观察》2005年第3期,第13—15页。政治行动作为行动的特定样态,于行动者角度而言自然具有明确的行动意图。但行动者的行动意图对于行为的对象方或第三方而言,则可能存有必须直接明示、不便明示以及无须明示的分别。虽然行动意图的传递可以依赖于文学之外的其他资源,但文学形式在正式度与语义密度上的优势,足以保证文学在政治行动中传递政治意图的优势地位。中古时期的知识人通常具有官员与文人的叠加身份,这也意味着以文学形式传递政治意图为其当行本色。

张说谪岳州,常郁郁不乐。时宰相以说机辩才略,互相排摈。苏颋方大用,说与瓌善。说因为《五君咏》,致书封其诗台贻颋。诫其使曰:“当侯忌日薄暮送之。”使者近暮至,吊客多说先公僚旧,颋览诗,呜咽流涕。翌日,上对,大陈说忠正蹇谔,人望所属,不宜沦滞遐方。上因降玺书劳问,俄迁荆州长史。[注]尤袤:《全唐诗话》,卷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9页。

在时下流行的文学史书写中,《五君咏》几乎是一组可以被遗忘的诗歌文本,即使有学者因张说研究而略加提及,也大多是无关宏旨的闲笔。如若没有张说与苏颋交往事件所带来的猎奇效应,或许《五君咏》已难有被提及的理由。然而,对于当事者而言,《五君咏》本身即一个传递政治意图的诗歌文本,其艺术水准的高低并非关注的焦点。张说通过诗歌文本所传递的是政治投靠与结盟的信号,对于苏瓌的怀念不过是让此意图的传递有了一个更自然的理由而已。苏颋的呜咽,既可视为众人面前的自我展演,也可理解为政治意图的信号传递。在中古时期的文学书写中,此类作为政治意图传递之途径的文学文本所在多有,其中另有一类,则是颇具模式性的文本样式。韩愈《永贞行》云:“湖波连天日相腾,蛮俗生梗瘴疠烝。江氛岭祲昏若凝,一蛇两头见未曾。怪鸟鸣唤令人憎,蛊虫群飞夜扑灯。雄虺毒螫堕股肱,食中置药肝心崩。”[注]钱仲联:《韩昌黎诗系年集释》,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33页。此诗的艺术水准毋庸置疑,而后世的接受除此种关注之外,多聚焦于对韩愈在南方心态的解读,其甚者进而论及韩愈的人格形象与思想史位置。但解读者或许会忽视在模式化的感受与心态书写背后,贬谪者所传递的模式化的、可被政治生活认可的写作意图。在华夏政治的地理版图中,中心与边缘的划定虽然边界并不稳定,但失意者去往边缘以为惩罚的设定,也预设了被贬者应有的在地感受与生活样态。书写者对此隐形共识的遵循,即意味着对被惩罚的认可,以及希望能再被接纳的祈求。由模式化或程序性的文本所传递政治意图,大多因行动双方彼此心知肚明而无须明示。此类文本的书写更类似于一种政治权力关系的再度确认仪式。“景龙三年(709)二月,有司奏:皇帝践祚及加元服,皇太后加号,皇后皇太子立,及元日,则例:诸州刺史都督,若京官五品已上在外者,并奉表疏贺;其长官无者,次官五已上者贺表,当州遣使,余并附表,令礼部整比,送中书录帐总奏。”[注]王溥:《唐会要》,卷二十六《笺表例》,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210页。此类表疏的书写,在语词选择与结构安排上自然会有高度的模式性,然就行动双方而言,程式化书写的有效持续正是政治意图的有效达成。虽然当下的文学研究对此类文献已较为重视,但更多是史料领域的拓展,而非研究视角的转移。文学研究欲对传统的文学与政治关系研究有所突破,则须认可文学文本意图的强势存在、文本意涵或意义的理解并不足以掌握文本的意图,而只有意图才是最终赋予文本的意义。所以,在文学与政治关系的研究中,文学文本的有效性更甚于艺术性。

行动须遵守规则,但在日常理解中类似于规则、禁忌、共识等语词,每每被视为对行动的束缚。只是,如此理解,忽视了规则、禁忌以及共识通常会构成行动各方相互理解的基础平台;并且,唯有在规则之下,所谓的策略与技术的存在才有其可能与必要。在政治实践中,行动者需对力量对比与局势发展的诸多因素做出综合判断,并由之做出行动抉择,其中可能即存有无法公之于众的政治权谋。但政治行动一旦公开化,“政治正确”即会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行动各方在此“共识”之下展开或合作、或对抗的政治博弈。由此,对于“政治正确”的刻意强化以及对阐释权的争夺,即易于成为政治行动的基本策略。

文学书写中对“政治正确”的呈现,在政治局势并不明朗时,最能见出书写者对于政治的判断力与适应能力。武则天大足元年(701),唐中宗李显17岁的爱女永泰郡主李仙蕙,因兄李重润及夫武延基私议二张兄弟之事,被迫令自杀。李显复位后,追封永泰公主,并将其与武延基合葬。时为太常少卿兼修国史的徐彦伯奉命撰写了《大唐永泰公主志铭》,其中有关于其死因的说明。其词曰:“自蛟丧雄锷,鸾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珠胎毁月,怨十里之无香;琼萼凋春,忿双童之秘药。女娥篪曲,乘碧烟而忽去;弄玉箫声,入彩云而不返。呜呼哀哉!以大足元年九月四日薨,春秋十有七。”[注]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059页。此段文字回避了永泰公主死亡的政治因素,而归之于女性的特定生理事件,且有意通过“自蛟丧雄锷”一段文字,刻意掩盖永泰公主与其夫武延基的死亡时间只隔一天的事件真相。对于有“涩体”之称的徐彦伯而言,[注]“(徐)彦伯为文,多变易求新,以凤阁为鹓阁,龙门为虬户,金谷为跣溪,玉山为琼岳,竹马为筱骖,月兔为魄兔,进士效之,号为涩体。”参见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55年版,第145页。奉命撰写此文,已是身处政治漩涡之中。李显虽已复位,但武则天依然是其统治合法性的源头之一,而武氏家族则是其必须依赖以对抗相王势力、维护政治稳定的力量。选择徐彦伯作为志文的撰写者,应是李显对于其能够在生命情感、政治态度与政治局势之间寻得平衡能力的信任。当政治行动所涉及各方的力量比对处于相对平衡时,以有意回避或模糊化事件真相以维持“政治正确”;当力量比对较为悬殊时,“政治正确”则易于形成对事件真相的强势覆盖。玄宗先天元年(712)十一月,睿宗发布《命皇帝巡边诰》,要求李隆基离开京城巡视边陲:

自王风不竞,兹礼遂亡。两汉本朝,有时于迈,三国以降,日不暇给。我皇家开元首出,十代重光,寰宇大宁,车书无外……考祥展义之规,昭于国典……加以顷年边将,授任或乖,师律以亏,君威不振……皇帝宜顺时巡狩,亲幸边陲……誓师训卒。其有牧州典郡,功施于人,仗节拥旄,隐若敌国者,当崇进律之赏,加以分麾之命。若郡政不举,军令莫修,聚敛苛细,侵削战士者,宜明兹典宪,肃以天诛。[注]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十九《命皇帝巡边诰》,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5—226页。

此诏就“政治正确”的角度而言,无可挑剔。然若留心当日宫廷政治博弈,特别是太平公主与已登皇位但权力有限的李隆基之间的权力争夺,此诏的发布意味着睿宗在政治倾向上暂时倒向了太平公主一端。处此情势之下,诏书撰写者对于“政治正确”的刻意强化,既是对历史真相的有意掩盖,以迎合权力斗争之需,也是在政治斗争中的自保之道。

在政治博弈中,行动者的行动诉求,有时并不能为对方所接受,而对方的拒绝也并不违背“政治正确”的要求。诉求的主张者如欲达成其诉求,则需要为诉求的合理性提供依据,且通常需要采取一定的言说策略,既让对方明了己方的诉求,又以不违背“政治正确”为前提。政治行动应情境而变的技术性,在此种时刻最易得到展现。

李袭吉,自言左相林甫之后,父图,为洛阳令,因家焉。袭吉乾符末应进士举,遇乱,避地河中,依节度使李都,擢为盐铁判官……光启初,武皇遇难上源,记室殁焉,既归镇,辟掌奏者,多不如旨。或有荐袭吉能文,召试称旨,即署为掌书记。袭吉博学多通,尤谙国朝近事,为文精意练实,动据典故,无所放纵,羽檄军书,辞理宏健……三年,迁节度副使从讨王行瑜,拜右谏议大夫。及师还渭北,武皇不获入觐,为武皇作违离表,中有警句云:“穴禽有翼,听舜乐以犹来;天路无梯,望尧云而不到。”昭宗览之嘉叹。洎袭吉入奏,面诏谕之,优赐特异。[注]薛居正等:《旧五代史》,卷六十《唐书三十六·列传第十二》,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12页。

李袭吉的警句是唐末五代时期幕府掌书记展现处理政治事务能力的绝佳样本。谙熟行政程序与惯例、可综观复杂局势、能推敲揣摩对方心态且有文才之长,是幕府掌书记能够胜任职位的重要素养。在波诡云谲的政局中,文学不仅可以有效避免直接的政治冲突,也可增加政治行动的弹性,以纸上的妥协冲淡现实中弥漫的硝烟,并进而达成己方的相关诉求。而在政治局势未明之际,行动者也可通过纸上话语分寸的拿捏,为己方赢得相对宽松的行动环境。元和元年(806)宪宗因西川节度刘辟出兵东川而下诏讨伐,其诏曰:

剑南西川,疆界素定,藩镇守备,各有区分。顷因元臣薨谢,邻境不睦,刘辟乃因虚构隙,以忿报雠,遂劳三军,兼害百姓。朕志存含垢,道务安人,遣使宣谕,委以旄钺。如闻道路壅塞,未息干戈,轻肆攻围,拟图吞并。为臣之体,义在胜残,命将兴师,盖非获已……如刘辟禀奉朝经,轴兵却归本镇,朕务存诚信,必当委待如初。其效顺之诚,临阵归款,高位重赏,当不食言。如尚执迷,自贻覆灭,法既无赦,令在必行。[注]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八《招谕讨刘辟诏》,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22页。

但此时各地藩镇已经营有年,而宪宗继位未久,讨伐行动并无必胜把握。且刘辟出兵东川以为要挟,也是地方藩镇政治诉求表达的常规方式。故而宪宗在讨伐诏书中留有极大的回旋余地,将两川之争归于已薨逝的前任节度使韦皋,为刘辟保留了选择空间。但是,随着军事行动的顺利推进,以及宪宗更改德宗时期处理藩镇原则决心的强化,诏书中的措辞开始明确而强硬:

近者德宗皇帝举柔服之规,授宰衡之任,弘我庙胜,遂康巴庸,故得南诏入贡,西戎寝患。成绩始著,元臣丧亡,刘辟乘此变故,坐邀符节。朕以枉成命者,虽乖于理体;从权便者,所冀于辑宁。竟违卿士之谟,遂允侥求之志,朕之于辟,恩亦弘矣。曾不知负牛羊之力,饱则逾凶;畜枭獍之心,驯之益悖。诳惑士伍,围迫梓州,诱陷戎臣,塞绝剑路。师徒所至,烧掠无遗,干纪之辜,擢发无数。朕为人司牧,育彼黎元,如辟之罪,非朕敢舍。是用叶群率之谋,除百姓之害,永清妖孽,底定一方,伐罪吊人,于是乎在。其逆贼刘辟在身官爵,并宜削除。[注]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一八《招谕剑南诸州诏》,第622页。

在此诏书中,宪宗将刘辟称为“逆贼”并削夺在身官爵,政治斡旋已再无可能。诏书的主体部分历数刘辟的罪行,首要目的并不在于为讨伐行动提供合理缘由,而是试图以刘辟事件作为改变德宗惯例、重建政治规则的起点与示例。[注]参见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上编“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9—58页。由此,诏书的书写需要通过特定的文学手法以增强感染力,从而扩大刘辟事件的政治效应。

行动效应是随行动过程而自然产生的连带结果,如同在自然状态下投入湖中的石子必然会引起泛向远处的涟漪。只是,在行动中,行动者在力图达成行动意图时,对于行动效应并不必然有明确的预期。而就刘辟事件而言,行动者对于效应的预期甚至远过于对行动本身意图的实现,文学技法作为特定的行动策略在此时遂尤为必要。西川平定之后,刘辟被押送长安,与其幼子同被处死。韩愈在其《元和圣德诗》中对此有颇为详细的描述:

辟穷见窘,无地自处;俯视大江,不见洲渚;

遂自颠倒,若杵投臼。取之江中,枷脰械手。

妇女累累,啼哭拜叩。来献阙下,以告庙社。

周示城市,咸使观睹。解脱挛索,夹以砧斧。

婉婉弱子,赤立伛偻;牵头曳足,先断腰膂。

次及其徒,体骸撑拄。末乃取辟,骇汗如写;

挥刀纷纭,争刌脍脯。优赏将吏,扶珪缀组,

帛堆其家,粟塞其庾。[注]彭定求:《全唐诗》,卷三三六,第3759—3760页。

可见,被削夺在身官爵并被视为“逆贼”的刘辟,已然成为丧失一切生命形式,为共同体所排斥在外的赤裸生命。[注]“赤裸生命就是我们所有的生命形式外衣被剥除后剩下一个赤条条的生命的状态,这种状态几乎与一个动物的生命无异。准确来说,这个赤裸生命可能面对着比动物更为危险的东西,因为变成了赤裸生命,我们的生命已经不存在任何生命形式的保护,于是任何人类社会保护作为人类的法律和习俗都不适于这个生命,在变成赤裸生命的那一刻,意味着其被人的国度驱逐了,他的生命不再受人类国度的律法和规则所辖治,换言之,任何人杀死他都是合法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参见蓝江:《乔峰和韦小宝的赤裸生命》,见“激进阵线联萌”微信公众号。另可参见阿甘本《神圣人——至高权力与赤裸生命》的中编“神圣人”的相关论述。作为国人共同的敌人,其身体乃至血脉传承的消亡,均不过是共同体为维持健康生命而采取的应有措施——总有一些人将被排除在外。这是传统政治权力隐含的逻辑,也是其生命权力有效行使的保证。虽然对于以国家名义进行的生命剥夺,文学书写偶有提及,然而,如韩愈这般刻画刑杀场景几至骇人耳目,在雅文学的传统中并不多见。其所以如此,原因也应是对行动效应的刻意制造。而与《元和圣德诗》依赖文本自身的传播以放大行动效应不同,在政治行动中还另有一种可能的存在,即行动者同样期待效应的放大,但文学只是作为诱因而存在。显庆元年(656),唐高宗应玄奘之请为慈恩寺撰写碑文,并由此引发长安僧俗间一场盛大的礼仪活动:

夏四月八日,帝书碑并匠镌讫,将欲送寺,法师惭荷圣慈,不敢空然待送,乃率慈恩徒众及京城僧尼,各营幢盖、宝帐、旛华,共至芳林门迎。敕又遣太常九部乐,长安、万年二县音声共送。幢最卑者上出云霓,旛极端者犹摩霄汉,凡三百余事,音声车百余乘。至七日冥集城西安福门街。其夜雨。八日,路不堪行,敕遣依前陈设。十四日旦,方乃引发,幢旛等次第陈列,从芳林门至慈恩寺,三十里间烂然盈满。帝登安福门楼望之甚悦,京都士女观者百余万人。[注]慧立、彦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5页。

在活动的大多数执行者与旁观者眼中,高宗撰写碑文是对玄奘与佛教的荣宠,也是玄奘与高宗亲密关系的体现。但此时玄奘与高宗间的关系已经极其微妙。[注]参见刘淑芬:《玄奘的最后十年(655—664)——兼论总章二年(669)改葬事》,《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3期,第39—40页。高宗对玄奘请求的热切回应,于双方而言均具有姿态展演的意味。在此类行动效应的制造中,文学文本无法依赖自身的力量独立完成,而更依赖于社会力量的动员,这也就意味着文学文本必须能够在对象、事件、时机、场合等诸因素上做出恰当的选择,方有成为触媒的可能。

三、张说的政治观念

“作为政治家的文学家”与“作为文学家的政治家”在唐研究领域依然是极易受到质疑的命名,至少在今日成果甚为丰厚的唐代政治思想及文学研究中,政治与文学的交叉地带依然处身于暗影之中。政治学研究较少关注文学文本中的政治思想,遑论文学本身的政治思想史意义。[注]在刘泽华总主编、张分田等主编的《中国政治思想通史·隋唐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中,身为唐前期政治人物的张说未被提及。其“大手笔”所可能隐含的政治思想史意义更无成为问题的可能。而文学研究,虽然能够注意到张说在政坛的政治影响,但也很难有效考察张说作为一个政治思想家的可能性,并在此框架下探究“大手笔”所可能具有的超文学意义。历史学界由汪篯先生所提出的“文儒—吏能”的解释框架,对于文史研究具有极大的影响,但无论其解释效力如何,政治思想史眼光的缺位却是显见的事实。[注]对于此问题的讨论,可参见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下编“唐代的清流文化——一个现象的概述”,第213—263页。本文所讨论的问题与此书有极高的关联度。依据笔者的阅读感受,陆著是一部虽未完成却极具开拓性与示范性的唐研究佳作,但以目前的实际影响而言,似乎未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对于张说政治观念的讨论,此节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笔者另有数篇论文讨论唐代政治与文学的关系,而与此篇直接关联的为《“燕许大手笔”的成立及其对李唐政治文化的影响——以知制诰的职务要求为视角》,古代文学理论学会第21届年会参会论文,2018年,河北保定。若文学与政治关系研究遵循原有的模式持续滑行,自然难免会错过可能存在的风景。而本文此处所做的尝试,意在通过对一位重要政治人物的政治观念的发掘,为中古文学研究提供一点微末的新意。

《旧唐书》卷九十七《列传第四十九》中有一段文字与本节所讨论的问题颇有关联,节录如下:

开元十年……其冬,秘书监姜皎犯罪,嘉贞又附会王守一奏请杖之,皎遂死于路。俄而广州都督裴伷先下狱,上召侍臣问当何罪,嘉贞又请杖之。兵部尚书张说进曰:“臣闻刑不上大夫,以其近于君也。故曰:‘士可杀,不可辱。’臣今秋受诏巡边,中途闻姜皎以罪于朝堂决杖,配流而死。皎官是三品,亦有微功。若其有犯,应死即杀,应流即流,不宜决杖廷辱,以卒伍待之。且律有八议,勋贵在焉。皎事已往,不可追悔。伷先只宜据状流贬,不可轻又决罚。”上然其言。嘉贞不悦,退谓说曰:“何言事之深也?”说曰:“宰相者,时来即为,岂能长据?若贵臣尽当可杖,但恐吾等行当及之。此言非为伷先,乃为天下士君子也。”初,嘉贞为兵部员外郎,时张说为侍郎。及是,说位在嘉贞下,既无所推让,说颇不平,因以此言激怒嘉贞,由是与说不叶。[注]刘昫等:《旧唐书》,卷九十七《列传第四十九·张嘉贞》,第797页。

史臣在记录二张的论辩后,留下了一段可视为原因推定的文字。或许两人之争确有地位变化所引起的心态失衡的因素,但此段文字所期待引起的阅读效应,却似乎偏于将两人之争视作政治生活的偶然花絮。即使张说的言说常被视为对士人尊严的维护,从而引发知识人的内心共鸣,但也止步于一种政治态度的表达而已。张说作为武则天时期即登上政坛而在玄宗朝又“前后三秉大政”“掌文学之任凡三十年”的重要政治人物,其地位与影响毋庸置疑。然而,如此之人物对于开元政治的影响,在唐史上的定位鲜有超出“引文儒士,佐佑王化”之模糊表述之外的论断。张说身后谥号的确定曾有争议,后由唐玄宗钦定为“文贞”。同时,玄宗也曾为其薨逝下诏悼念:

弘济艰难,参其功者时杰;经纬礼乐,赞其道者人师。式瞻而百度允厘,既往而千载贻范。台衡轩鼎,垂黼藻于当今;徽策宠章,播芳蕤于后叶。故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丞相、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上柱国、燕国公张说,辰象降灵,云龙合契,元和体其冲粹,妙有释其至赜,挹而莫测,仰之弥高。精义探系表之微,英辞鼓天下之动。昔待春诵,绸缪岁华。含舂容之声,叩而尽应;蕴泉源之智,启而斯沃。受命兴国,则天衢以通;济用和民,则朝政惟允。司钧总六官之纪,端揆为万方之式。方弘风纬俗,返本于上古之初;而迈德振仁,不臻于中寿之福。于嗟不慭,既丧斯文。宣室余谈,泠然在耳;玉殿遗草,宛留其迹。言念忠良,良深震悼。[注]刘昫等:《旧唐书》,卷九十七《列传第四十七·张说》,第788页。

在诏书中,玄宗对张说的政治才能倍加赞誉。但由于传统政治语词与今日政治学概念的巨大差异,张说的政治贡献被掩盖在满目琳琅的精致语词中。今日此段文字的阅读者,在认可张说的重要影响之外,在政治理念层面也难以由此获得更为明晰的体认。所幸在张说自身留下的政论文字中,略微透露出其对于政治理念的刻意关注:

臣愚伏愿崇太学,简明师,重道尊儒,以养天下之士。今《礼经》残缺,学校凌迟,历代经史,率多纰缪,实殿下阐扬之日,刊定之秋。伏愿博采文士,旌求硕学,表正九经,刊考三史,则圣贤遗范,粲然可观。况殿下至性神聪,留情国体,幸以问安之暇,应务之余,引进文儒,详观古典,商略前载,讨论得失,降温颜,闻谠议,则政途理体,日以增益,继业承祧,永垂德美。[注]张说:《上东宫请讲学启》,载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二二四,第2266页。

此段文字中的“理体”一词,与开元十年唐玄宗为《唐六典》修撰所手写六条中的“理典”条,应有大体接近的政治反思的自觉。7世纪晚期及8世纪最初的十年,是高层政治极度动荡的历史时期,李隆基在成长以及获得最高权力的过程中经历了多次惊心动魄的宫廷斗争,其对“理典”的关注,应有对于政治权力稳定问题的思考。如何有效维护“国家权力”的安全,也即皇权的安全与王朝的安全,并非一个易于找到答案的追问。在李隆基时期,皇帝权力一直处于强化的态势之中。政治中心由大明宫向兴庆宫的转移、皇太子地位弱化的逐步制度化、内廷的政治参与度稳步提升,以及使职差遣的常态化等,均是李隆基强化皇权安全的重要举措。[注]参见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但皇帝权力的强化在皇权政治的时代同样是充满政治风险的尝试,甚而何谓皇帝权力的强化都是充满疑惑的问题。皇帝权力的强化自然不意味着传统政治再增加一位不断越出体制与规则的强悍人物。皇帝权力的扩大必须经由制度途径才能成为政治生活的结构性事实,这也就意味着皇权的安全必须被纳入王朝安全的框架之下。张说能够“前后三秉大政”,在此政治理念上与玄宗应能大体合拍。

权力的私化与腐化以及向心力的弱化,是王朝政治安全中最为内在也最为强大的敌人。张说的政治生涯开始于武则天时期,而此时期由于武氏好以刑杀威下,政治生活的恐怖气息弥漫。《资治通鉴》卷二〇五曰:“太后自垂拱(685)以来,任用酷吏,先诛唐宗室贵戚数百人,次及大臣数百家,其刺史、郎将以下,不可胜数。每除一官,户婢窃相谓曰:鬼朴又来矣。不旬月,辄遭掩捕族诛。”[注]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485页。政治生活的恐怖会强化官员的自保与私利意识,投机结党、慎言避祸以及高蹈山林均会弱化政治生活的公共性并降低政治合法性叙事的可信度。武周之后的唐中宗与睿宗时期,高层政治依然乱象横生。至唐玄宗之时,能否重建政治生活的常态秩序并进而提升政治合法性叙事的可信度,是其有无可能开创新的政治格局的起点。张说在开元十年时与张嘉贞的争论,委实可以在此政治语境之下再加衡量。政治合法性叙事在某种意义上是政治实践的外在“皮肤”,可以避免政治实践以“真实面目”示人,从而强化政治符号在政治实践中凝聚共识与提供缓冲的重要作用。同时,此种叙事对于强化政治正确以及培养政治的理想情怀均影响巨大。欲强化政治合法性叙事的可信度,王朝政治必须高度形式化。形式化会强化政治的荣耀感,而荣耀感会在维持形式化的同时凝聚政治的向心力。张说对张嘉贞的驳斥,意在增强官员身份的荣耀感,并由此确立政治生活的荣耀感。进入官僚体制即意味着对此荣耀的分享,但进入此荣耀光圈者,必须经过一定的资格确认。张说之所以说“引进文儒”,乃是因为文儒所具有的政治潜力。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张说为死于宫廷政变的上官婉儿的文集作序,其中有云:

臣闻七声无主,律吕综其和;五彩无章,黼黻交其丽。是知气有一郁,非巧辞莫能通;形有万变,非工文莫之写。先王以是经天地,究人神,阐寂寞,鉴幽昧,文之辞义大矣哉![注]张说:《唐昭容上官氏文集序》,载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二二五,第2274—2275页。

此段文字对于文学功能的揄扬几乎已尽其极致。虽然,曹丕、陆机、刘勰乃至唐初的部分史臣均有过大体接近的表述,但在唐高宗之后,具有官方性质的文字中则鲜有提及。张说对于上官婉儿历史功绩的描述,以及对其文学才能的称誉,并非仅为其一人而发,实可视为在树立一类王朝人才的典范。虽然张说对文学的重视,与高宗以来中央中枢行政体制由三省制逐步向“中书门下”过渡所导致的公文文体对“奏状”的强化有关;但张说依然是8世纪初李唐高层官僚中较少能认识到文学在政治生活中拥有无可替代之价值,且能将其付之于政治实践中的少数人物。其所认可的“文学”人才与今日所理解的“文学”之间,也由此存有巨大差异。

贺知章自太常少卿迁礼部侍郎,兼集贤学士。一日并谢二恩。时源乾曜与张说同秉政,乾曜问说曰:“贺公久著盛名,今日一时两加荣命,足为学者光耀。然学士与侍郎,何者为美?”说对曰:“侍郎,自皇朝已来,为衣冠之华选,自非望实具美,无以居之。虽然,终是具员之英,又非往贤所慕。学士者,怀先王之道,为缙绅轨仪,蕴扬班之词彩,兼游夏之文学,始可处之无愧。二美之中,此为最矣。”[注]刘肃:《大唐新语》,卷十一,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6页。

由此可见,“学士”是张说所认可的人才之典范。此类人才在有词彩、文学之长之外,须谙熟行政之道,且其言行风范可为官员所效仿,而徒有文才者则并不为政坛所重。《明皇杂录》曰:“天宝中,刘希夷、王昌龄、祖咏、张若虚、孟浩然、常建、李白、杜甫虽有文名,俱流落不偶,恃才浮诞而然也。”[注]郑处诲:《明皇杂录·补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5页。今人或视之为文人落拓、才不逢时,为之起慨然之叹,然而,于此亦可见出唐人择才之苛。

张说的人才标准在中唐以后影响逐步扩大,并进而形成李唐中后期特定的“清流文化”,长于“四六”表章的“词臣”及“词臣家族”成为政坛中为众人所瞩目的焦点角色。[注]此一问题陆扬的《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已有较为深入的讨论,可参看。张说在裴行俭神道碑中所提及的初唐四杰的一段逸事,至中唐时已衍生出“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的流行说法。[注]《赠太尉裴公神道碑》载:“在选曹,见骆宾王、卢照邻、王勃、杨炯,评曰:炯虽有才名,不过令长,其余华而不实,鲜克令终。”参见张说撰、熊飞校注:《张说集校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723页。张说关于四杰之事的描述源头在裴氏行状,与此处的描述有详略之别,但无根本差异。至中唐刘肃撰《大唐新语》,在裴行俭的言辞中出现了“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的表述。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讨论,可参见黄永年:《士“先器识而后文艺”正义》,载《唐史论丛》,第4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6—108页。虽然此论或许并非张说的本意,但以“识度”在中唐之后人才评价标准中的影响而言,又可视为对张说人才观念的践履。[注]“识度”在唐中后期是人才判断的重要标准。刘禹锡《唐故中书侍郎平章事韦公集序》曰:“自入为学士至宰相以往所执笔,皆经纶制置、财成润色之词也,以识度为宗。观其发德音,福生人,沛然如时雨;褒元老,谕功臣,穆然如景风。命相之册和而庄,命将之诏昭而毅。荐贤能,其气似孔文举;论经学,其博似刘子骏;发十难以摧言利者,其辩似管夷吾。”参见刘禹锡著,陶敏、陶红雨校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岳麓书社2003年版,第1224—1225页。“吾内有宰辅,重德作为股肱;外有侯伯,虎臣用寄藩翰。至于参我密命,立于内庭,即必须取其器识宏深,文翰遒丽,动能持正,静必居中;指温树而不言,付虚襟而无隐,此所以选翰林学士之意也。”[注]《授萧邺翰林学士制》,载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七二六,第7476页。文学在政治中的影响力以及文士的荣耀感,于此制词之中已尽其极致。而唐玄宗朝在王朝政治安全框架内对皇权安全的设计,也大体采用了以上思路。除以制度化方式降低皇太子的政治职权、压缩宰相的决策权而强化皇帝乾纲独断的角色外,主要采用非制度化的手段以增强皇帝的权威。在加尊号、称圣的同时,皇帝还成为此时期学术、思想与文学诸领域的领导者。皇帝不但主持各类思想文化活动,且以注经撰文的方式确立起领导地位。此外,颂圣文学更是不可或缺的常规手段。虽然皇帝权威的制度化建设依然在持续进行之中,中唐德宗、宪宗之时更有重要措施出台,但其基本思路应在张说的设想之中。

四、结语

在帝制时代文学的历史发展中,中古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时段。政治人物以揄扬文学的方式表达对政治生活的理解以及对政治理想的构建,文学既成为“政治之为政治”的保证,同时也是政治行动的重要方式。虽然中古前期的历史变局一度形成了独特的“皇权变态”,但皇权作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核心,其基本态势依然是逐步强化。至唐玄宗时期,复杂的宫廷政治导致对“皇帝权力的安全”与“王朝权力的安全”解决的迫切程度空前强化。以“大手笔”著称的张说在此问题的回应中,再次回到对“文学”揄扬的轨道之上,并由此影响了玄宗朝以及李唐中后期的制度设计与政治文化。虽然传统政治因其无法解决的内部缺陷,以及政治官僚的行政能力等问题,难以真正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遑论还有外部异己力量的存在,但是,政治文化的因之改变却是已然的历史事实。遗憾的是,当下的文学史研究在此问题上的关注力度有限,既难以有效回应文学与政治的关联问题,而在理解特定历史时期的思想与文化世界时,也难以跳出“纯文学”的囿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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