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析
2019-02-21雷有群
雷有群
(门源县种子经营管理站,青海 门源 810399)
门源县辖区总面积6902.26km2,辖4镇8乡109个行政村,总人口16.14万人;其中农牧民12.37万人,占总人口的76.7%。县属耕地总面积2.96万hm2,各类草场面积45.73万hm2,全县集体资产总额1046.96万元。
1 主要做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动员部署,经县、乡(镇)、村三级精心筹备、紧密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引导,全力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统战部、组织部等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书记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2 强化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
根据部门文件要求,签订了县乡、乡村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工作流程图;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确保我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1.3 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农牧区等制定的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研究制定了《门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门源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门源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考评办法》、《门源县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门源县股权量化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
1.4 加大培训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州县乡村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动员会、专题会、座谈会,按进度安排专题部署工作、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应对措施,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突出 “县级业务骨干+省产权办专家”的形式,多层次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1.5 依法界定成员身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与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中,我县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同时,摸索方式方法,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确保了产权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我县109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涉及农户3.34万户,涉及人口13.10万人。
1.6 注重工作抓手,全面实行清产核资
制定《门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采用“宣传动员、凝聚共识、壮大师资、强化培训、摸清底数”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工作进行了重点落实。
1.7 合理量化股份,组建合作社
印发了《门源县股权量化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门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坚持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因村施策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制定村级工作方案,严格按时推进、环环相扣。我县109 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
2 取得的成效
2.1 一村一策,确定人员身份
在人员身份界定中不搞一刀切,严格按照《门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后,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还权于民,做到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事一议。
2.2 积极配合,实现“三清”
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摸清人口底子和资产底子,确保改革的每一项举措都有据可依,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问题清”。逐一核实“三资”数据,做到账实相符,实现“账目清”,对产权归属不明晰的集体固定资产,明确财产来源,与教育、国土、卫计、交通等相关单位协调,出具相关资产划拨证明,实现集体资产“产权清晰”。
3 存在的问题
门源县产权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问题如下:一是认识不到位。基层干部群众重视不够,专业人员少,力量有限。二是资产盘点难度大。各部门投资配套建设的固定资产,因无交接手续,无发票单据等相关资料印证,成为难以估值的隐形资产。三是资源面积口径不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承包面积不符,农村土地资源面积有待部门协调统一。四是债权债务难调查。村级财务从2002年撤销乡镇农经站后几经不同部门交接,应收款项现在只有名单却无法追溯详细摘要,债权债务因年代久远,甚至有些债务人已经去世,无从查证,增加了调查难度。
4 对策建议
一是完成登记赋码工作,发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 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并开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二是 建档归库,形成资料。将各类工作资料系统、准确、完整地整理归档,形成系统的改革成果资料,装订成册、集中保存、专人管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制订科学规范的村集体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制度,利用当地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以企业经营和市场化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