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尤不可作诗”:质疑声下的唐代士人妻女作诗
2019-02-21李志生
李志生
(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
清人对女子作诗的合理性多有探讨,章学诚和袁枚就曾有过一次颇具影响的争辩。章学诚认为,唐宋以降,“妇才之可见者,不过春闺秋怨,花草荣凋,短什小篇,传其高秀”;且士人妻女作诗涉嫌轻佻,诗歌创作更适合于“女冠坊妓”[1]。另一清人恽珠在编辑女子诗集《国朝闺秀正始集》时,也提出了特别的选录标准,她认为,“女冠、缁尼,不乏能诗之人”,“青楼失行妇人,每多风云月露之作”[2]例言,虽然这些女子的诗歌水准并不低,但因其出身及诗歌内容而一律不予采录,“凡篆刻云霞,寄怀风月,而义不合于雅教者,虽美弗录”[2]弁言。章学诚对士人妻女作诗的质疑,以及他与恽珠对女诗人阶层划分的认识,实都肇始于中晚唐。
对于女子作诗,许多唐人是持反对意见的,他们认为,女子作诗实非妇德,女子作诗会致乱情。在这些认识下,唐代的女诗人并不多,陈尚君先生统计,“在今知有名录记载的近一百五十位唐女诗人中,可以确认唐代实有其人的女性作者为八十四人”[3]135。这数量有限的女诗人,特别是其中的士人妻女,面对质疑,在诗歌内容上,以“从”人的妇德面貌,围绕着男权——君、夫、子、家——展开诗歌创作,正是这样的诗歌内容为士人妻女们赢得了有限且宝贵的创作空间;而诗人家庭的女子则在家中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咏颂着闺中生活与感触,她们中的一些人还创作出了家人引为傲事的诗歌。
一、乱情与妇德:唐人对女子作诗的质疑
唐人对女子作诗质疑的理由有二,一是作诗乱情,二是才非妇德,李商隐就是作诗乱情论的代表。
李商隐(约813—约858)曰:“妇人识字即乱情,尤不可作诗。”[4]卷43在李商隐看来,诗发乎情的内质极可能对女子的贞节产生影响,而贞节关照的对象并不在妓妾,故其所指,实为正妻与室女,申屠澄妻的认识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德宗贞元年间,申屠澄任什邡尉,其妻颇具才慧,“终日唫讽,似默有和者,然未尝出口。每谓澄曰:为妇之道,不可不知书,倘更作诗,反似妪妾耳。”[5]3487申妻的这一认识与章学诚一脉相传,这也表明,在唐至清的漫长时日中,世人对妾妓与妻女的作诗,一直是区别看待的。
在唐人理想女性观中,对正妻的要求是,“口无妄言,目不斜视”[6]、喜愠不形的端肃之态,而发乎情的诗歌,则与此要求完全相悖。但姬妾的“功用”与定位则与正妻不同,虽唐人对此未有详论,但明人李渔的看法或可予以说明。李渔认为:“姬妾婢媵,又与正室不同。……以其原为娱情之设,所重在耳目,则口腹有时而轻,不能顾名兼顾实也。”[7]被定位为娱情悦色的姬妾,其于男女情愁的抒发,正与男性社会对她们的期许相符,鱼玄机的遭际就说明了这一点。
鱼玄机(约844—约871),“长安里家女也。色既倾国,思乃入神,喜读书属文,尤致意于吟咏”[5]922。咸通中,“为李忆补阙执箕帚”[8]194。李亿,宣宗大中十二年(858)状元,“他的李姓及他在科举中的极大成功,皆说明他可能出自世家大族。”[9]鱼玄机尽管才貌双全,但在唐代盛行的高门联姻的风气下,作为普通“里家女”,她也只能成为婚宦两全的李忆之妾而非正妻。
身为妾室的鱼玄机从不讳言对夫君李忆的情愁,史载,“后爱衰下山,隶咸宜观为女道士。有怨李公诗曰:‘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8]194鱼玄机对情的表达直接而炽烈,对李忆如此,对居咸宜观时的情人李近仁也如此,在题为《迎李近仁员外》中,鱼玄机有“不羡牵牛织女家”[10]卷10句,直指两人的情人关系。
因着妾室和女冠的身份,鱼玄机不但对爱人直抒胸臆,还与其他士人如温庭筠、李郢等也有着唱和,而她的“风月赏玩之佳句,往往播于士林”[5]922,这当然是与她的“女冠坊妓”身份极其相符的,也正因着这样的身份,她的诗作得以大量流传,而被后人称为“才媛中之诗圣”[11]。
唐人质疑女子作诗的第二个理由是才非妇德,这一认识的理论之源,实为儒家的内外有别观。儒家强调,“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12]在这一理论支配下,班昭的《女诫》强调,女子之责在“专心纺绩,不好戏笑,絜齐酒食,以奉宾客”,作诗文则非妇德,她还着重强调,女子“不必才明绝异”[13]。
唐代一些内化了儒家性别观的士人妻,也纷纷自认才非妇德。如武宗会昌年间,一位自称“若耶溪东”的女子,序录、赋诗于三乡驿,叙述了随夫入关、夫亡东归的辛酸历程。其诗云:“昔逐良人西入关,良人身殁妾空还。谢娘卫女不相待,为雨为云过此山。”一位茕茕孑立的寡妻的悲戚之情跃然纸上。这位女子虽赋诗于此,但“以翰墨非妇人女子之事,名字是故隐而不书”[14]102。再如进士孟昌期妻孙氏,“善为诗”,但“一旦并焚其集,以为才思非妇人之事,自是专以妇道内治”[8]145,孙氏也将妇才视为妇德的对立面。她们对才——翰墨和才思——的认识基础,正是班昭《女诫》的妇德观。
无论是作诗乱情,还是才非妇德,其实都与儒家对诗歌功用的认识有关。关于诗歌的功用,孔子对《诗经》的评价是:“《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15]2525而所谓“兴”,是“引譬连类”[15]2525、“感发志意”[16]卷九,即鼓舞、振奋人心;“观”是“风俗盛衰可以观览知之”[15]2525、“考见得失”[16]卷九,其指认识社会的现实状况;“群”是“群居相切磋”[15]2525,即通过讨论诗来相互启发,增进团结;“怨”是“怨刺上政”[15]2525,对不合理的社会风气进行讽刺批评。限于职掌与身体所在——主内与居内,女子与这些诗歌功用一般不会产生关联;而女子擅长的“春闺秋怨,花草荣凋”,又被视为“乱情”的潜在因素,而非妇德范畴。所以,唐代士人妻女作诗的初衷,既不能出自这些政治功用,也不能是“义不合于雅教者”。如此,这些女子便须在礼教的缝隙中寻找诗歌创作主题,她们找到了“三从”与君臣关系这些男权切入点,主要围绕夫、子、家、君主等展开了创作。
二、唐代士妻的寄外诗
关于女子诗词的题材,胡晓明在《历代女性诗词鉴赏词典·序》中谈到:“传统社会中,男子可以为士农工商,女子却只有依附于男子而固守家庭,书写家庭日常生活之悲欢自是女性诗词最主要的题材。”[17]而寄外诗就是其中的重要主题。
科举考试是唐代男子入仕、获取功名的重要途径,但其时的参选人数众多,科举及第的难度极大。杜佑的《通典·选举典》载,“开元、天宝之中,一岁贡举,凡有数千”,但开元时期,每年录取的明经、进士总数,只在百人上下,故赵匡在《举选议》中说:“举人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18]因此,许多唐代士人都将科举作为一种事业来经营,而他们的妻子也通过寄外诗对夫婿的科考事业予以支持。
举子妻有从情感上支持鼓励丈夫的。如贫士元载娶玄宗朝大将王忠嗣女韫秀,岁久而见轻,韫秀便鼓励他游学、求举,并赋诗以求偕行:“路扫饥寒迹,天哀志气人。休零离别泪,携手入西秦”。在妻子的鼓励、支持下,元载最终高中进士,韫秀也因此一扫受亲戚冷落的块垒,她不无快意地寄诸姊妹:“相国已随麟阁贵,家风第一右丞诗。笄年解笑呜机妇,耻见苏秦富贵时。”[14]197
另一些举子妻则通过诗歌督促丈夫再接再厉,继续参加科考。如杜羔妻刘氏,“善为诗。羔累举不第,将至家,妻先寄诗与之曰:‘良人的的有奇才,何事年年被放回?如今妾面羞君面,君若来时近夜来。’羔见诗,即时回去。”[19]除了督促丈夫,刘氏也以诗鼓励丈夫,使其免有后顾之忧:“丈夫重志气,儿女空悲啼。临邛滞游地,肯顾浊水泥。人生赋命有厚薄,君但遨游我寂寞。”[10]卷10在妻子的鼓励与督促下,杜羔也最终于贞元五年(789)考中进士。
相对魏晋南北朝,唐代选举、任官制度发生了变化,科考的地点设于都城长安,各地举子为寻求考前声名,纷纷提前离开家乡奔赴长安;而任官制度中的地方官回避本籍,也使许多唐人从入仕开始便不在本乡任职,外官任满后还须回京参选,以待分配新职。这些制度都造成了士人如要追求仕途,便须早早离乡背井并各地辗转。
在夫婿赴京参加科考或于外地任官时,一些女子就通过诗歌来表达对夫婿的思念。如程长文的《春闺怨》,诉说的就是多年未见丈夫的心曲:“绮陌香飘柳如线,时光瞬息惊流电。良人何处事功名,十载相思不相见。”[10]卷10再如,彭伉“及第后,浙西廉使于公辟入幕,岁久未回”,其妻张氏作《寄夫二绝》:“久无音信到罗帏,路远迢迢遣问谁?问君折得东堂桂,折罢那能不暂归?”“驿使今朝过五湖,殷勤为我报狂夫。从来夸有龙泉剑,试割相思得断无?”[20]2547两诗虽然看似谐趣幽默,但其表达的相思意却是明白无误。
在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唐代士妻也会通过诗歌来挽回夫妻关系。如魏求己妹在丈夫远行冷落自己时便赋诗《赠外》,她以“移天”来劝诫丈夫,使他意识到夫于妻的至重性,“浮萍依绿水,弱茑寄青松。与君结大义,移天得所从”,她更期望丈夫珍重节行,勿忘糟糠,“所愿好九思,勿令亏百行。”[21]再如南楚材妻薛媛、严灌夫妻慎氏,她们都是在丈夫欲休妻时,以诗挽回了婚姻。濠梁人南楚材婚后游陈颖,太守对其赏识,欲以女妻之,楚材“以受颍牧之眷深,忽不思义,而辄已诺之,遂遣家仆归取琴书等,似无返旧之心”,其妻薛媛“善书画,妙属文,知楚材不念糟糠之情,别倚丝罗之势,对镜自图其形,并诗四韵以寄之。楚材得妻真及诗范,遽有隽不疑之让,夫妇遂偕老焉。”[14]9而严灌夫妻慎氏则因无子,而遭夫休弃,令其归本家,“慎氏慨然登舟,亲戚临流相送,妻乃为诗以诀灌夫”,诗云:“当时心事已相关,雨散云飞一饷间。便是孤帆从此去,不堪重过望夫山。”灌夫“览诗凄感,遂为妇道如初。”[14]10
除了寄外诗,教子诗也是唐代士妻作诗的主题之一,林氏的《送男左贬》就是代表。林氏,隰城丞薛元暖妻,丹阳太守林洋妹,“博涉《五经》,善属文,所为篇章,时人多讽咏之”;善教子,“有母仪令德”,“元暖卒后,其子彦辅、彦国、彦伟、彦云及……(侄)据、摠并早孤幼,悉为林氏所训导,以至成立,咸致文学之名。开元、天宝中二十年间,彦辅、据等七人并举进士,连中科名,衣冠荣之”[22]3955-3956。林氏在子彦辅被贬后,赋诗以宽解和勉励:“他日初投杼,勤王在隐兵。有辞期不罚,积意许相仍。谪宦今何在?衔冤犹未胜。天涯分越徼,驿骑速毗陵。……明月珠难识,《甘泉赋》可称。但将忠报主,何惧点青蝇”[20]2507。
因着“三从”的妇德,唐代士人妻所创作的寄外诗、教子诗,也得到了世人的接受,这从上述诸诗的流传于世就可看到。
三、唐代士人妻女围绕君王的诗歌创作
前文谈到,儒家诗歌观对诗歌功用的认识是,诗应促进社会和谐与兴盛发展,其针对的是“外”,即社会政治领域,妇女被界定为“主内”者,所以一般与此无涉。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唐代妇女也将自己的作诗,与“外”——君王、朝廷联系了起来。
张暌妻侯氏的献诗,表现的就是“怨刺上政”。史载:“会昌中,边将张暌防戍十有余年。其妻侯氏,绣回文作龟形诗,诣阙进上。诗曰:‘暌离已是十秋强,对镜那堪重理妆。闻雁几回修尺素,见霜先为制衣裳。开箱叠练先垂泪,拂杵调砧更断肠。绣作龟形献天子,愿教征客早还乡。’敕赐绢三百匹,以彰才美。”[5]2133侯氏的上诗诉说,不但未致龙颜不悦,反而得到赏赐与彰美。从表面上看,此为侯氏之妇才得到了皇帝的赏识,而其内里的原因,则是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相关问题的分析:“自古所患者,人君之泽壅而不下达,小民之情郁而不上通。”[23]侯氏所反映的“民怨”,使武宗得知了下情,这于王朝的统治至关重要,武宗赏赐侯氏之本实在于此。
还有少女杨德邻的题诗,则为宣宗皇帝的假意孝道提供了机会。杨德邻赋诗,咏郭太后所建奉慈寺:“日月金轮动,栴檀碧树秋。塔分鸿雁翅,钟挂凤凰楼”。奉慈寺原为虢国夫人宅、安禄山伪政权官署,后入为驸马郭暧宅,宣宗即位后,太皇太后郭氏“为(母)升平公主追福,奏置奉慈寺,赐钱二十万,绣帧三车,抽左街十寺僧四十人居之”,寺成后两年,司农少卿杨敬之十三岁小女,“以六韵诗题此寺……事因见,敕赐衣”[24]。我们知道,宣宗与郭太后的关系并不融洽,对此,《新唐书·懿安郭后传》记:“宣宗立,于后,诸子也,而母郑,故侍儿,有曩怨。帝奉养礼稍薄,后郁郁不聊”[25]。宣宗母曾为郭后侍女,因此,宣宗与郭太后原本就多嫌隙,加之两人在政治理念上又多有不同,其结果就是,内里虽是“帝奉养礼稍薄”,但表面仍是“恩礼愈异于前朝”[22]2197。而杨德邻的献诗,正为宣宗皇帝提供了机会,以向外展示他对郭太后的恩礼逾常。
四、唐代诗人家庭女子的作诗
“在明末清初江南地方主义浪潮的环境中,当许多男性在夸耀本族和本乡之女的才华时,看来是乐意于将正当与否的置疑搁置一边的”[26]。唐代一些诗人家庭的情形也颇与此相似,诗人们也暂时抛却了对女子作诗的质疑,而其家才女的诗歌创作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光耀门楣的作用。
从现有材料看,唐代诗人家庭出现的女子诗作更多,或者也可说,唐代诗人家庭更容易接受女性家庭成员做诗。如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侄女曰容华,幼善属文,尝为《新妆诗》,好事者多传之”。诗曰:“宿鸟惊眠罢,房栊乘晓开。凤钗金作缕,鸾镜玉为台。妆似临池出,人疑向月来。自怜终不见,欲去复徘徊。”[27]至于容华此诗如何传出,旧题元伊世珍的《琅环记》引《林下诗谈》曰:“杨炯初见郑羲真,诵其侄女容华《临镜晓妆》诗,郑大击节。后诵己作数十首,郑皆曰‘不如首作’,炯为之汗背”[28]卷中。今人考证,《琅环记》为明人伪作,故此记不足取。但从容华诗被“为好事者多传”看,杨炯对侄女的诗作心存自豪并向朋友推赞也未必不是事实。
再如东晋名士谢安之后的谢迢。其父观,“东晋太傅文靖公安十六代孙”,袭家传文学,“生世七岁,好学就傅,能文。及长,著述凡卌卷,尤攻律赋,似得楷模,前辈作者,往往见许。开成二年,举进士,中第”[29]2428。谢家颇以自己的世代文名自豪,迢兄承昭即言,谢家“弈世以文学立身,擅誉当世”。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下,谢迢自幼“雅好诗书,九岁善属文,尝赋寓题诗曰:‘永夜一台月,高秋千户砧’”,而此诗也“颇为亲族之所称叹”,赞其“才思清巧,多有祖姑道蕴之风”[29]2429,其才女的创作,也成为了家族的骄傲。
还有,元稹与继室裴淑的诗歌唱和,也为世人所称赞与艳羡。关于元裴二人的事迹,史载:
(稹)复自会稽拜尚书右丞,到京未逾月,出镇武昌。是时,中门外构缇幕,候天使送节次,忽闻宅内恸哭。侍者曰:“夫人也。”乃传问:“旌铖将至,何长恸焉?”裴氏曰:“岁杪到家乡,先春又赴任。亲情半未相见,所以如此。”立赠柔之诗曰:“穷冬到乡国,正岁别京华。自恨风尘眼,常看远地花。碧幢还照曜,红粉莫咨嗟。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裴柔之答曰:“侯门初拥节,御苑柳丝新。不是悲殊命,唯愁别是亲。黄莺迁古木,珠履徙清尘。想到千山外,沧江正暮春。”
对此,《云溪友议》的作者范摅就颇为赏叹,赞“元公与柔之琴瑟相和,亦房帷之美也”[14]165-166。
一些希望以文示人的家庭,对女性成员的诗歌创作则更为推赏,寇泚妻赵氏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寇泚族出上谷,汉唐间颇有沉浮,其族长于事功、吏能,但崇尚文学的家风先天不足,在科举盛行的唐代,也因此而衰落。开元时期,寇家子侄曾为习文作出过艰苦努力,希冀能走科举入仕路,但最终都功败垂成。与此同时,他们也努力以诗文之家的面貌呈现给世人,如在寇泚兄寇洋的墓志中,志撰者、侄寇埙,就特别提到寇洋之婿达奚珣,称他为“天下词伯”[29]1627,而达奚珣也确实与其时的诗人多有往来,像李颀、王维等都在其妻寇氏去世后赋有挽歌;寇埙子章的墓志,也称诸祖诸父“与游必当时秀杰人”[29]2274。而寇泚妻赵氏的诗作,或也成为了寇家文盛的象征之一。赵氏存诗三首,颇具六朝古遗风,其一曰:“郁蒸夏将半,暑气煽飞阁。骤雨满空来,当轩卷罗幕。度云开夕霁,宇宙何清廓。明月流素光,轻风换炎铄。孤鸾伤对影,宝瑟悲别鹤。君子去不还,摇心欲何托。”[30]以赵氏的诗风及诗作流传有绪看,她在当时或已小有诗名。无论如何,赵氏诗歌的流传无疑会对提升寇家文名起到推助作用。
唐朝是诗歌创作的盛世,但在妇人“尤不可作诗”的观念下,士人妻女的作诗,还是受到了诸多影响与限制。其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首先是诗歌总量少,“唐代女性存世的诗歌大约仅占全部唐诗的百分之一”[3]1,这其中还包括了若干疑伪篇;其次是士人妻女诗人少。我们知道,被后人称为“唐代三大女诗人”的是李冶、薛涛和鱼玄机,她们或为娼妓,或为妾室、女冠。唐代的妾和女冠,多与娼妓相关联,“妾通卖买,等数相悬”[31],一些被买的妾,实即娼妓出身;而一些女冠所为也与娼妓相似,“唐时重道,贵人名家,多出为女冠,至其末流,或尚佻达而愆礼法。故唐之女冠,恒与士人往来酬答,失之流荡,盖异于娼优者鲜矣。就中李季兰、鱼玄机雅有文才,为当时诗人所许。”[32]由此也反映出,唐代反对妇女作诗的观念不但存在,而且对现实确实产生了广泛影响。所以,唐代士人妻女作诗、成为著名诗人的也就十分鲜见。虽然唐代女子在某些方面较具开放性,但传统女教所强调的女子“不必才明绝异”,其实对唐代士人妻女还是颇具约束力的。
从对唐代士人妻女作诗的分析我们看到,唐代妇女作诗遭遇的质疑,是与明清时期多有衔接的,明清才女面对的怀疑,其源实在唐朝;而儒家社会非铁板一块,诗人家庭女子可获更多创作空间,这也一如明清时期江南士人之家才女获得的创作自由。所以,尽管唐朝妇女有着独特风采,但总体上她们并未能挣脱儒家妇德观,儒家妇德仍对她们有着强劲影响与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