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植树造林技术与森林经营管护措施分析
2019-02-20朱进民
朱进民
(磐石市吉昌国有林保护中心,吉林 磐石 132317)
近年来我国干旱、洪涝以及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而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将森林资源大量的用于建设原料,将生态用地和耕地变成了建设用地。想要改善以及解决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应当积极地优化植树造林技术,完善森林经营管理的措施,不断地优化我国生态环境系统。
1 植树造林技术
1.1 播种造林技术
播种造林技术属于初级且直接的一种造林方式,有比较强的实用性。其主要是按照各个区域的实际需求,选择机械和人工结合的措施完成林业播种,在大规模的造林区域当中比较适用[1]。然而播种造林对于土壤的含水量与外部环境等有较高的要求,例如在自然灾害较轻、远离市区以及大面积种植等地区内适用播种造林法。需要深入的考察各个方面的条件,否则就会严重的影响到成活率、长势以及成材率等方面。
1.2 幼苗载种技术
幼苗载种技术主要利用完整根系的幼苗完成植树造林的培根目的。该方式对土壤与外部环境等有较低的要求,适应性非常强,能够确保成活率,属于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造林技术。其缺陷在于因为种植的是成活之后的幼龄树苗,因此会受到人工技术与保护意识等因素的影响,种植的过程中容易损坏根系,对幼苗后续的生长造成不良的影响。
1.3 分殖造林技术
分殖造林技术属于全新的一种造林方式,目前处于使用推广阶段。分殖造林就是把选择的树木枝干与根系等具备营养且能够发育的器官完成培植操作,主要的优势在于成本较低、容易操作,有较高的成活率以及快速的生长速度,能够有效地保持住树种性状。和播种造林技术相同,该方式对于土壤的要求比较高,需要土壤有充足的含水量,不仅疏松且肥沃。同时,分殖造林技术需要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实操技术都比较高,只在春秋两季使用,树种的选择空间较小,目前成功的案例只是杨树、松树以及柳树等。
2 森林经营管护的措施
2.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惩罚措施,在此基础上避免违法行为出现,人员利用法律漏洞实施犯罪行为。就工作人员的规范化执法行为而言,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森林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的惩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罚款、再教育等方式严厉惩处犯罪人员。从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入手,在根本上确保天然林资源的建立与保护。相关部门还应当重视对于珍稀名树的管理与保护,建立健全实时的监控系统,重视相关理念与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不断地减少直至杜绝掉偷伐现象的存在,确保生物的多样性。实现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化与细节化,针对关键问题应当加以细化,坚决抵制违法行为,对于森林破坏者应当给予严格惩处。
2.2 重视天然林的保护与管理
天然林的保护关键在于目前现存资源的保护避免其受到破坏,所以,相关的研究人员应当建立健全森林的经营与保护机构,不断地完善以及优化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实施责任制,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人,重视林业病虫害的防治,采取科学的措施、先进的技术开展病虫害的有效预防与治疗,确保林业的健康生长。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机制,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的转变工作理念,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技术,不断地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效性[2]。此外,相关部门应当利用互联网络建立监督网络,鼓励以及引导社会群众参与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中,确保及时地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犯罪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群众参与到森林防火当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阶段性、针对性、区域性的防火工作机制,落实森林防火机制。重视以及落实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全过程的监督与管控森林的经营与保护。组建专业素质较高的森林防火队伍,及时的排查险情,避免火灾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
2.3 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都与森林资源息息相关。因此森林资源的利用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资源的再生原则,建立健全完善的植树造林工作机制,实现森林资源利用与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之间的协调性,从根本上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不断的更新以及优化相关技术,合理的控制资源的浪费现象。坚持“封山造林、退耕还林,确保能够短期内恢复已破坏的森林生态资源。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保护以及均衡发展,在森林面积不断扩大的基础上,确保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 结语
综上所述,植树造林属于森林资源建设的重要基础,而经营管护属于森林资源有效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能够实现林业生产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实现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战略。因此应当推广植树造林,增强经营管护能力,促进森林资源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