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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2019-02-20杨林兴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社会主义论坛 2019年7期
关键词:遗址党史全省

文 杨林兴 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寸新元 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反复强调“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传承红色历史文化,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挥了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

革命遗址的概念及内涵

革命遗址,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各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留下的珍贵遗址。这些遗址有的也称旧址、旧居、故居、史迹、遗存、胜迹等,包括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旧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或墓地等,也包括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内容涉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纪念设施,以及能够反映革命时期党的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各种遗迹等。这些革命遗址,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史,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独特的文化遗存。

云南拥有革命遗址资源“富矿”

云南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省份。自1926年11月7日中共云南特别支部建立后,在24年的武装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云南人民浴血奋战、前仆后继,书写了光辉历史,留下了大量革命遗址,成为云南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弥足珍贵的“富矿”。这些革命遗址是中国共产党人浴血奋斗的精神地标,给我们留下了永恒的记忆。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很多重要革命遗址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利用,一些革命历史纪念设施也陆续建立起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为了更好地保护利用革命遗址,2009年,根据党中央在全国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委成立了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首次摸清了全省革命遗址的“家底”,共普查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遗址1903个,其他革命遗址362个,总计2265个,遗址数量在全国处于前10位。

这些革命遗址,在类别上,主要由重要会议会址和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战斗遗址组成,重要会议会址和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大都分布在城市,战斗遗址大都分布在边远山区。其他革命遗址中,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居多,遗址大都分布在城镇区域。在保护利用上,全省未设定保护级别的革命遗址占总数的85%,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的只有10个;未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占90%以上,列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只有8个。全省革命遗址数量较多,红色历史文化价值较高,但是保护利用工作形势严峻。

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闯出新路子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开展革命遗址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各州(市)党委、政府也采取积极措施,上下联动,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取得可喜成绩,闯出了一条建、管、用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树立科学理念,制定总体保护利用规划。针对云南革命遗址数量多、分布广、亟待保护的现状,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先后制定并实施了《2011—2015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规划》《2016—2020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规划》,确定了在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应坚持的六条原则,即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逐步完善提升;坚持抢救保护为主,恢复重建为辅,合理开发利用;坚持保护遗址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确保遗址的永续存在;坚持遗址保护与城乡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相统一;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强化正常管理维护;坚持保护责任以属地为主、上级督促指导,保护资金多渠道筹集。明确了全省革命遗址保护的重点和方向,分清轻重缓急,提出年度具体实施项目,分类分批实施。通过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从宏观上统筹全省的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各州(市)、县(市)、区在省级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各自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区域内的红色资源进行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形成了建、管、用融合发展的良性循环。

突出工作重点,科学有效保护。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大纪念活动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2011年,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省各地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根据各地实施项目的情况,省级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奖励为主下拨到州(市),对建设项目进行资金补贴,推动建成了一批重要的革命遗址,为纪念党的生日增添了光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突出立碑、挂牌,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2012年11月,在大理召开了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针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少、许多革命遗址濒临损毁风险的情况,提出了要“使每个遗址都有一个标识碑或一块标识牌”的最基本的保护思路。至2014年,工作重点转为对革命遗址按照其历史影响和保护状况,分步骤进行抢救、修缮保护。这一阶段的工作,从根本上扭转了革命遗址普查时有大量遗址濒临损毁、亟须抢救保护的状况。

突出提升改造,建设影响力较大的革命遗址。2016年、2018先后召开了第二次、第三次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强调在进行革命遗址抢救性保护的同时,紧紧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提升改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相继完成了一批重要革命遗址提升改造工程。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先后把重要革命遗址和重要党史人物故居打造成教育基地。目前,一批规模不等、大小不一的各类教育基地或纪念场馆遍布全省各地。

合理开发利用,凸显教育功能。随着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全省打造了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场馆),有的革命遗址还被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纳入“云南省干部党性教育基地”“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这些教育基地或纪念场馆,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爱党、爱乡教育以及红色旅游和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提供了重要阵地和场所,革命遗址的宣传教育功能日益凸显。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主要经验

云南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组成专门领导机构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并由省委常委会决定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特别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常委会在听取并研究党史工作时,强调要充分挖掘云南丰富的党史资源,加强党史学习、宣传和教育,加强党史文化建设,从党的历史中不断汲取智慧和营养,要求党史部门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也把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形成了“统筹规划、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史部门把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责,积极协调、统筹规划,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各级宣传、民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不断加大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文物、革命纪念场馆等进行保护修缮的力度。

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工作绩效。各地把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红色旅游产业规划、老区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结合起来,通过本级财政安排、上级支持、企业资助、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形成了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资金“省级补助一点、州(市)拼盘一点、县(市)、区自筹一点”的筹措办法,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创造了条件。为了确保管好、用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先后制定了《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革命遗址保护项目经费拨付使用跟踪问效检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管理机制,确保了革命遗址保护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安全。

创新转化成果,加强宣传教育。重视创新转化成果,充分发挥革命遗址的宣传教育作用。全省各级党史部门先后编纂出版《云南省革命遗址通览》《云南省红色旅游指南》等系列丛书,一些地方还拍摄了宣传革命遗址的电视专题片。抓住重要纪念活动的关键时间节点,发表了一批宣传革命遗址的文章,利用“云岭大讲堂”等平台,广泛介绍革命遗址,宣传红色历史文化。革命遗址是干部党性教育和红色旅游的重要资源。各地不断挖掘红色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建设革命遗址,打造了一批干部党性教育基地,较好地发挥了干部党性教育的作用。各地不断兴起红色旅游热,营造了全社会传承红色基因、保护革命遗址的深厚舆论氛围。当前,在全省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旅游平台中,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将重要革命遗址纳入线上宣传工作,让公众足不出户轻松游历革命遗址,随时随地用手机或电脑感受“七彩云南”的革命精神和历史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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