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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职业教育新专业中高职衔接的意义、困境与对策

2019-02-20陈在铁

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技能型县域课程体系

陈在铁

县域职业教育新专业中高职衔接的意义、困境与对策

陈在铁

(沙洲职业工学院,江苏 张家港 215600)

苏南县域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对接的新专业迫切需要通过中高职衔接教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但新专业设置时间短,难以满足江苏省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入选条件,无缘纳入招生计划。通过县市政府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或高新区科技人才局、新兴行业及其龙头企业、县域中高职院校协商协调即“政、行、企、校”协同,探索出了“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这条既不违反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中高职衔接政策,又能切实解决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无缝对接技术技能人才大量需求,还能满足本地中职学生渴望进入高职深造的有效途径;并建立了保障约束机制,科学界定“校、企、生”三方权益义务。

县域;职业教育;新专业;中高职衔接

引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1]提出:“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的渠道,为学生的多元发展提供保障。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中高职衔接是指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特别是技术技能型人才。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高职衔接育人,可以增强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江苏省教育厅从2012年开始实施包括中高职衔接在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高职衔接按照中职阶段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与中等技能型人才、高职阶段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定位一体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符合职业岗位素质与技能需求的课程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课程与教学上的脱节、断层和疏离等弊端,受到了职业院校、学生及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2]。

1 县域中高职新专业衔接的内在需求与重要意义

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在十个方面重点做好衔接工作,即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和教材;强化学生素质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改造提升传统教学,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师培养培训;推进产教合作对接,强化行业指导作用;发挥职教集团作用,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等。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涌现势必催生出一批新专业,新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与区域产业需求适应。

职业院校新专业是根据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行业人才需求变化动态调整新设置的专业,新专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可以有力支撑县域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县域中高职新专业衔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可以解决本地生源中职毕业生高职深造渠道不畅、高职院校毕业生本地长期就业比例不高、县办职业院校对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支撑力度不足等顽疾;还可以克服传统的中职、高职课程内容重复、脱节,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升逻辑顺序不清晰,避免学生掌握低级中级技能多、高级技能少,单一技能多、复合技能少,传统技能多、现代技能少,以及速成培养技能多,系统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精技能少等问题。

2 县域中高职新专业衔接的困境分析

江苏省从2012年开始实施中高职衔接建设试点项目,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中职院校向设区市教育局申报、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2〕5号)附件1:《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条第1款:“中高职衔接分段培养项目试点学校范围:中职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高职择优选择1-2个专业,可对接2-4所中职。”据不完全统计,因数量少,苏州市高职院校2012年均选择1-2个品牌特色专业申报实施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省高水平示范性中职校只能以相同或相近专业对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1号)第二条第1款:“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由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单位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建设。”第三条第1款:“专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虽然申报学校条件放宽,绝大多数中职均能参与申报,但专业必须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该条件依然体现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8〕2号)第三条第1款:“专业要求。试点专业必须是往年招生生源充足、中高职衔接质量较好、办学特色明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增专业。同时,中职申报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示范专业。”通过对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实施中高职衔接教育文件分析可知,中职参与实施中高职衔接专业必须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的通知》(苏教职〔2011〕39号)精神,申报参评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分别需要招生至少5年、4年。新专业均开设不久,很少已招生4年以上,基本无参评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资格,更谈不上入选参评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因此新专业无缘正式纳入江苏省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招生计划。

3 县域中高职新专业衔接的对策探索

苏南县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的异军突起与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急需一大批工业机器人、移动应用开发等新兴产业对接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酒店管理等现代服务业对接专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县市政府人力资源服务部门与企业通力合作,想方设法赴外地高职院校招聘,每年仅有少量毕业生应聘,杯水车薪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外地高职院校与县域用人企业缺乏合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与企业需求远远没有达到无缝对接;苏南县级市生活成本特别是房价高于很多中西部地级市、甚至部分中心城市,导致不少外地高职院校毕业生应聘不到3年就向生活成本低得多的家乡流动。面对新兴产业、服务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困局,县市政府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或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多次联合县域高职、中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商对策,尝试探索一条不违反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中高职衔接政策,又能切实解决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无缝对接技术技能人才大量需求,还能满足本地中职学生渴望进入高职深造的有效途径。

3.1 政府主导、行业龙头企业指导确定县域新专业设置需求并积极推动落实新专业中职招生计划

县市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科技与人才主管部门、新兴产业与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及现代服务业行业协会联合调研,科学预测3-5年主要急需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人数。政行企校紧密合作,确保县域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动态调整与区域经济支柱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度吻合。县市教育局积极支持并通过政策与经费引导中职校优先保证县域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急需大量技术技能人才相关新专业招生计划,切实奠定新专业中高职衔接的中职生源基础。通过想方设法扩招新专业本地生源进行中高职自主衔接教育,实现培养能长久性服务区域经济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办学宗旨。中高职衔接规范培养周期6年,远水难解近渴,新专业自主中高职衔接启动初期,中职可从即将完成2年级学业的相近专业学生中动员选拔。

3.2 县域政行企校协同稳妥推进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

新专业中职注册进入高职学习是新专业不是中职省示范专业的情况下,探索既不违反政策又能顺利实施中高职衔接教育的新途径、务实做法。县域职业院校新专业自主中高职衔接没有纳入省级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招生计划,确保中高职衔接各方特别是合格学生的升学权利是关键,有必要在县市教育局、人社局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见证下,中高职院校与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合格学生中职毕业后利用高职注册计划进入高职学习。具体实施中,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与招生部门相关人员要尽早深入到中职新专业三年级学生中间,准确掌握学生升学意愿、学业合格情况等信息,精准确定当年中职定向注册入学计划,确保学业合格、有意愿升学的学生均能升入高职新专业,也不浪费招生计划。

3.3 行企校合作共商共建共同实施科学制定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方案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中高职一体化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有必要成立新兴产业行业专家、区域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技术技能骨干、经营管理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新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新兴产业需求进行专业设置方向与招生规模论证,确定专业主要就业岗位核心技能、岗位职业资格标准等,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动态调整,构建基于真实工作过程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定期对专业人才培养水平与就业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高职新专业办学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专业建设目标与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同步。同时要深刻理解中高职衔接的科学内涵,自觉遵从知识学习与技能掌握规律。中高职衔接体现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理论知识学习的广度与深度、技能训练的难度与熟练程度、职业素质的养成等方面。例如,允许中高职课程教学内容上有一些必要的重复,但这种重复不是重新学习,应当是基于知识升华与经验积累的重复。有些技能特别是高精尖技能是以经验积累为基础才能获得,足够的经验积累是技能升成为技巧的前提,熟练掌握技能也是形成技术能力的基础,是熟手从能手转变的必经之路。职业资格证书从中级工到高级工、高级工到技师是需要时间的,中高职衔接统筹制定无缝对接的最优技能提升方案有利于高级工、技师的快速培养,及时满足产业的要求。掌握复杂技能、高精尖技能需要成熟、稳定的心智,必须高度重视与引导学生、特别是作为技能标兵培养的学生的心智发展;学生职业素质需要在职业活动中形成,职业素养的养成需要丰富的职业实践训练,需要构建螺旋上升的职业实践训练体系。

3.4 新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构建原则

科学构建新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需要认真研究确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细化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应保持前段教育课程的相对独立与完整,重点加强前段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深化后续教育课程改革,增强后续教育课程的衔接性、实践性和职业性。构建新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必须明确中职和高职不同阶段培养目标上的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保证学生在各学习阶段都能获得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对接新型产业行业职业岗位需求。按照中职阶段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与中等技能型人才、高职阶段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定位以及中职取得中级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高职取得高级技能证书的要求,依据主要岗位工作任务需求确定中高职不同阶段的课程教学内容,推动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相融合,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相对接;依据学生职业发展途径以及培养目标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一体化构建中高职衔接教育课程体系。②任务导向。突出中高职衔接教育的职业特点,推行“做中学、做中教”,优化公共基础课程体系,构建以素质培养为基础、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③衔接贯通。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渐进成长规律,尊重职校学生认知特点,一体化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深入分析学生素质、知识、技能提升逻辑顺序,科学设置各阶段职业教育课程内容,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的衔接贯通。④统筹兼顾。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统一性主要体现在对主干课程设置与技能等级的要求,对以一所高职院校对应县域多所中职校实施同一个专业的情况,留有体现不同的中职校特色的课程设置空间。在一体化整体设计中高职衔接教育课程体系的前提下,中职阶段既要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同时要训练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继续学习能力,兼顾学生就业与升学的双重目标。⑤协同开发。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产学深度融合,同专业试点项目参与中高职院校优势互补、校行企组建联盟协同开发课程体系,同时广泛听取其他院校、企业意见,虚心接受专家论证鉴定意见,可以更好地推动实现课程体系共建、共享、合作实施。

3.5 建立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的保障机制

需要建立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工程保障激励机制。①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引导工作。需要县市教育局把新专业中高职衔接工作与中高职示范校建设、教改与质量工程立项、评先评优等重大项目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相关中高职院校重视新专业建设,实现中高职自主衔接的优先发展。②加大经费投入。需要县市政府明确要求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地方教育事业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要明确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推进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项目,并做到逐年增长。③完善政策措施。县市政府要根据实际,完善相关政策,为推进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项目提供制度保障。县市要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以督查经费投入、办学条件达标和教学质量为主,加强督政督学。④健全激励措施。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迫,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但又不像承担教学工作、科研工作那样显性,更不容易出重要成果。这就需要中高职院校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承认工作量、评优晋升优先等引导专兼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投身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项目建设,确保新专业中高职自主衔接工作始终保持高质量、出成效。

4 结语

县域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对接新专业迫切需要通过中高职自主衔接教育培养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需要建立由县市政府主导下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及其龙头企业全程参与、中高职院校深度合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加强经费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激励措施、协议限定校、企、生权益与义务等的保障约束机制。必须按照中职阶段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与中等技能型人才、高职阶段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以及中职取得中级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高职取得高级技能证书的技能要求一体化整体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学生职业发展途径以及培养目标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构建中高职衔接教育课程体系,努力做到中高职衔接新专业建设对接产业、任务导向、衔接贯通、统筹兼顾。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DB/OL]. 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info_list/201407/xxgk_171904.html,2018-10-6.

[2] 陈在铁. 3+3中高职衔接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机制创新研究与实践[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5 (18): 81-83.

On the Significance, Difficul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onnection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New Majors in County Vocational Education

Chen Zaitie

Emerging industries in counties of Southern Jiangsu,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raditional industries, new majors docked with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are in urgent need of technical and skilled talents trained by the secondary-higher-vocational-connected educ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society. However, due to the short period of establishment of new majors, it is difficult to meet the eligibility of the pilot program of connection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Jiangsu province and it fails to be included in the admission plan. Through the negotiation and coordination of the Education Bureau of County and City Government, Bureau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s or high-tech zones, new industries with their leading enterprises and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the county, namely the synergy of “government, industry, enterprise and school”, effective approach named “autonomous connecting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been explored which doesn’t violate the connection policies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made by the provincial education authorities, meets the great needs of seamless docking of emerging industries and modern service industries with technical and skilled talents, and also satisfies the desires of students in local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to take further stud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Guarante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 has been established to scientifically define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three parties: the schools, the enterprises and the students.

county; vocational education; new majors; connection of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G717

A

1009-8429(2019)01-0025-05

2019-02-28

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2017JSJG067)

陈在铁(1967-),男,沙洲职业工学院科研处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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