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推进产业扶贫的成功做法
2019-02-20王海燕
王海燕
(甘肃省临洮县农业农村局,甘肃 临洮 730500)
1 制定科学规划
1.1 马铃薯产业
1.1.1 推广“一分田”原种繁育技术。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招标采购,采购品种主要以陇薯7号、10号、青薯9号为主,乡镇政府、村委会或产业合作社负责种子发放、指导种植。每户种植66.67m2(500粒)以上,每粒补助0.3元,按粒奖补,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1.1.2 搞好马铃薯一级种扩繁基地建设。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招标采购,采购品种主要以陇薯7号、10号、青薯9号为主,乡镇政府、村委会或产业合作社负责种子发放、指导种植。每户种植667m2以上,补助210元/667m2,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1.1.3 马铃薯贮藏窖建设。建设20t/座马铃薯贮藏窖,库内地面面积,窖内净容积,墙体和门等保温设施均要严格按照奖补要求(附件4),进行建设,每座奖补1万元,根据验收程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拨付。
1.2 蔬菜产业
1.2.1 高原夏菜种植。种类以大白菜、甘蓝、菜花(含松花菜)、菜瓜、洋葱、蒜苗、大葱、胡萝卜、青笋(红笋)、萝卜、芹菜、西兰花、紫甘蓝、娃娃菜、辣椒为主,每户种植种类不超过3种,种植面积667m2以上(复种的不进行奖补),补助500元/667m2,以实核面积奖补,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1.2.2 瓜类作物种植。种类以西瓜、籽瓜等瓜类作物为主,面积667m2以上,补助500元/667m2,以实核面积奖补,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1.2.3 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建设
双层钢架大棚:(50*8m)每座补助1.5万元,根据验收程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拨付。
单层钢架大棚:每座补助1万元,根据验收程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拨付。
建设时均要按照建设标准(附件4),尚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按照验收不合格处理,县级财政一律不予补助。
1.3 百合产业
2018年秋季种植和2019年新种植的面积,每户种植667m2以上,补助2000元/667m2,以实核面积奖补,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1.4 中药材产业
1.4.1 中药材育苗。每户新发展中药材育苗667m2以上,补助1000元/667m2,以实核面积奖补,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1.4.2 中药材种植。每户新发展当归、党参、黄芪种植667m2以上,补助800元/667m2;发展柴胡、牛蒡子种植667m2以上,补助400元/667m2,以上以实核面积奖补,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2 落实奖补政策
2.1 产业达标奖补
对发展积极性高、具有一定规模、产业脱贫成效显著的贫困户,按照种植规模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其中:同一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百合0.4hm2、蔬菜川区0.2hm2、山坪区3333.33m2,中药材3333.33m2,马铃薯6666.67m2,钢架大棚2座以上的户在到户产业奖补扶持的基础上,给予3000元的产业达标补助。验收达标后,根据验收程序进行拨付。
2.2 产业销售奖补
对贫困户通过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的,根据贫困户的交易量和出售票据,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每出售500kg洋芋,250kg高原夏菜,100kg柴胡、牛蒡子,50kg当归、黄芪、党参,50kg百合奖励20元,原则上每户奖励资金不超过1000元。
2.3 产业延链补链奖补
对县内“6+X”主导产业培育延链、补链项目进行扶持,重点在特色种养产业主产区,经行业主管部门论证,符合市场需求的,以村为单位集中联建果蔬保鲜库、中药材烘干房、加工销售一体化农产品交易市场、规模化种养基地等强链、延链、补链项目,承接主体为村集体出资注册成立的独立经营主体(公司或合作社)和控股经营主体,获得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4 合作社和企业扶持
由农牧局对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定,对制度健全、管理民主、产权归属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机构有效运转、规范运行,且达到规范化提升标准的,给予优先安排产业化扶持资金、推荐特色产业贷款(县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扶持措施。
3 创新机制 全力提升产业效益
坚持从创新投资机制、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入手,多渠道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的投入。坚持以创名牌、扩市场、增效益为目标,大力扶持农业骨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以品牌扩大产品影响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同时,不断提高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该县还从做好品种改良、示范引导、技术指导以及部门协调等各项服务入手,将其作为助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全力推动了全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产业扶贫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