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应助力信息消费
2019-02-20曾建勋
据《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我国2018年信息消费市场规模约5万亿元,同比增长11%。信息消费作为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是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此,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的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消费看似经济活动,实际上也是知识消费、教育消费、文化消费和科技消费。作为以推进公共文化传承和科学知识传播为己任的图书馆,是大众信息内容供给(知识供给)的重要机构和场所,需要致力于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首先,需要丰富信息内容产品供给。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手段,优化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整合、重组和传播渠道;基于互联网新兴媒体建设,实施网络信息内容建设工程,生产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内容新产品开发,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促进数字信息内容消费,推动优秀信息产品网络传播。
其次,需要培育信息消费需求。通过信息需求调研和信息消费体验活动,获取用户显性信息需求,发掘用户潜在信息需求;通过组织信息消费培训,实施信息技能提升培育工程;通过资源推介、主题推荐、专题讲座、素质教育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强化数字资源的阅读推广,激发公众阅读兴趣和知识需求。
最后,需要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制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标准,规范用户信息的收集、保护及脱敏使用,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和机构知识产权,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尽管是免费的信息消费活动,但是作为信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将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嵌入各种信息技术平台和信息渠道,也会促进我国信息内容服务与信息技术服务的深度融合,持续开创信息服务、知识服务、数据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不仅能够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效益,而且会带动信息产业的全面升级和转型,释放更大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