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活体验”提升低年级学生道德与法治意识的策略研究
2019-02-20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小学杨俏彦
文/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小学 杨俏彦
生活是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儿童的品德和社会性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儿童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如果脱离儿童自己的生活讲道德与法治,他们得到的仅是“关于道德的知识,是枯萎的道德语言符号和知识气泡。”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也深深感受到体验的必要性,只有引领孩子在他们真真切切的生活中,在他们喜闻乐见的活动中进行体验、感悟,才能产生道德情感,提升道德意识、法治意识,品德教学才会收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理想效果。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从以下四方面来设计“生活体验”方式,提升低年级学生道德与法治意识。
一、情境播报,体验法治庄严
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增加了法治教育,一年级上册教材将规则意识分别渗入四个单元中,“我是小学生啦”“校园生活真快乐”“家中的安全与健康”“天气虽冷有温暖”,分别以自我——校园——家庭——自然的逻辑推进,从自我管理到投入社会生活,内容涉及校园规则、课堂规则、交通规则以及游戏规则等,从规则的约束引出法之严肃,从而促进小学生法律意识的启蒙。
怎么才能让学生在具体的活动情境中了解并接受这些严肃的法治话题并愉悦地、自发地转化为自身的行动?为此,笔者尝试用“情境播报”,让学生体验“法”的庄严
教学片断1:一年级上册第六课“校园里的号令”之“升国旗了”
在教学中,笔者先和学生一起观看天安门升旗仪式的盛况,引导他们感受护旗手雄赳赳、气昂昂的精气神,感受升国旗时的神圣庄严。同时,引导孩子们认真观察,知道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时,在四周的人群中,凡是军人要行军礼,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其他人也应立正行注目礼。为什么要这样呢?在学生畅所欲言的基础上,笔者告诉他们: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此时,笔者以新闻播报员的身份和语气顺势“播报”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家还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第十六条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播报后,笔者再让学生扮演天安门的观看升旗的游客,《义勇军进行曲》奏起,当屏幕中的五星红旗冉冉升旗,全体师生共同肃立致敬,在庄严的情境下,学生自发地把刚才看到的,听到的转化为行动展示出来,体现出对国旗的尊重和对祖国的热爱。
基于情境体验的法律知识播报,增强了法律知识宣讲的庄严感、严肃性,让学生深刻地感受到,这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法则,不允许任何人违反。播报时,如果能配上相关法律文件的图片,在具有神圣感的背景图片上呈现法律条文,或请声音较为厚重、富有感染力的人士录制朗读音频,再相机播放,就更能营造“法”的神圣氛围,让学生受到感染。
二、善用绘本,融合生活体验
统编《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亮点还在于变以往文字与知识教学的排列模式,通过童趣化的呈现形式,力求更加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也更加贴切学生生活。具体而言,教材采用绘本式的表达方式并增添了儿歌,在葆有童趣的同时,使教材更具可读性与共鸣性。
一方面,教材通过绘本的图画向学生传达信息,立体展示学生生活场景,给予学生可感的视觉支撑,更利于学生理解与想象。图文表达的情景与事件具有生成性与延伸性,能够给予学生教育与思考方向的引导。从教材分配格局看,绘本分为主版绘本与副版绘本。主版绘本多出现在正文中,通过图示贯穿全文,展现主线内容。主版绘本画面展现的学生状态与现实中小学生活场景相似,如一年级上册“上学啦真高兴”中主人公照镜子准备上学时,对学校的好奇,认识新老师与结识小伙伴时的喜悦,正是小学生初入学的场景再现。绘本图画推进的过程也是教育引导的过程,如“爱新书,爱书包”中倡导学生爱护图书与合理装书包等,反映了学生的真实生活,富有童趣与教育意义。副版绘本则往往在页面下方,采用类似连环画的形式呈现,如“交朋友”中兔子与小猫的友谊、“多提问题勤举手”中小熊与小猪的对话鼓励,“皮皮的故事”中小猪的个人成长等。绘本通过有趣生动的故事情景展现,辅以简单文字深化主题,让学生体味故事中的人物情感与生活,从而对学生进行“友谊”“勇敢”“感恩”等情感价值观的引导,更易于深入学生内心。
绘本式的表达更适合低年段学生阅读,也能够激发学生的阅读意愿和学习兴趣;当学生阅读了绘本后,老师要紧扣主题进行角色扮演,让学生在情境对话、体验中深化道德认知、法治意识。
教学片段2:一年级下册第13课《我想和你们一起玩》
课本的绘本上有一个叫小布丁的小男孩,对于新搬来的环境心怀向往,但又害怕。在“小蝴蝶”的鼓励下,大胆地走出家门,来到其他小朋友面前,画面没有出示小布丁的对话内容,但在最后一幅图则展示了小布丁与其他小朋友高兴地玩在了一起。笔者请学生们想象小布丁与其他小朋友认识的画面,与同学们一起演一演。
第一位扮演小布丁的同学在小伙伴面前说:“我能和你们一起玩吗?”小伙伴说:“好吧!”演完后,我请另一位学生扮演小布丁:“我叫小布丁,是新搬来这里住的。我能加入你们,和你们一起玩吗?”对方马上说:“好啊!我也想多交朋友呢!”对比这两个场景,笔者请其他同学说说想法,在直观的对比之下,同学们很快说出了交往的要点:结交伙伴要有礼貌,要先进行自我介绍,要用上商量的语气;与伙伴交往要热情大方,当小伙伴提出和你做朋友的时候,要热情回应……低年级是建立学生“乐群”意识的关键时期,通过表演的方式善用绘本,凸显儿童生活场景,加深了“生活体验”,让“乐群”的交往方式根植心中,内化为行动。
三、活动体验,形成法治文化认同
《道德与法治》教材是儿童的,不是成人的;是生活的,不是学科的;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是融合的,不是割裂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之所以将活动作为呈现形态,一方面是因为活动是主体存在的方式,学生主体是活动的承担者,学生在活动中通过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可以弘扬其主体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活动是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养育法治素养的必由之路。无论学生的道德思维、法治思维、心灵智慧的发展,还是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和提速,都是以活动为中介和载体,通过在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可以说,注重和观照活动性,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焕发生命活力之关键所在。
笔者经常设计游戏活动把学生中间发生的事情和学生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整合到课程中,让学生参与游戏活动,设身处地体会。这样既丰富了教学,也促进了学生成长,让德育在学生身上落地生根。
教学片段3:一年级下册第13课《我想和你们一起玩》
在这节课中,为了让学生从参与游戏到思考游戏把“乐群”意识渗透到行动中,笔者设计了“安全岛”的游戏,规则是:1.全组同学站进安全岛里; 2.不能踩线,不能触碰岛外的地方;3.注意安全,不能让组员受伤。 笔者首先用婴儿爬行垫砌成一个 “安全岛”,由于岛的面积较大,所以学生比较轻易地整组安全登岛。接着,笔者抽掉了一块爬行垫,“安全岛”的面积立刻缩小,所以各组登岛有一定难度,挤不上去,同学们议论纷纷。这时,笔者请各组同学坐回座位上,大家讨论交流:我们怎么才能安全登岛?讨论完后,学生们汇报:有的说,大家可以单脚站着,不用占这么多位置;有的说,里面的同学挤一挤,外面的同学手拉手,防止摔出去;有的说,要安排一个组长指挥大家一个个轮着登岛,不要拥挤……学生们的意见很到位,因为都是在实景体验过所得到的经验,而且也关注了同伴之间互相尊重,该如何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真正体验到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智慧是无穷的。等意见说得差不多,笔者再请其中一组同学示范完成游戏。这次这组同学很快就安全登岛了,在成功的欢呼声中,学生们再次感受到与同伴一起游戏的快乐和满足,形成了对合作交往的概念和规则。
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就像车之两轮、鸟之双翼,道德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法律去规范,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需要道德去弥补。只要教师真正以学生为主体,在课堂引入儿童的“生活体验”,用智慧创设情境,让法律知识有力度也有温度,在悄然中走进童心,就能迎来法治教育的满园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