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
2019-02-20谢晓洁
赵 静,谢晓洁
(1.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970;2.华南协同创新研究院,广东 东莞 523808)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量化性评价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学科研究者,解决这一问题,在评价程序上,先要明确量化的对象与关键指标,再寻找量化的方式。从教学目的上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的是促进大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因此,评价的对象主体是学生,而评价的关键指标应包括学生成长的知识、能力、素质等要素。关于这些评价内容,学者强调了评价的多维性、主体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而在评价的方法方面,学者提出应用其他科学的理论,构建评价新体系,同样强调实践性与可操作性。笔者在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学生这一评价主体出发,针对不可量化的问题,在学生学习效果操作性问题上作进一步讨论。
1 学生学习效果是衡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标尺
学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评价的主体,其学习效果可以作为衡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标尺,测量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的获得程度、政治思想的落实程度与教育价值的实现程度。
1.1 测量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性
高校理论课的基本目标是让学生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这决定了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评价的基本要求。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对象,基本的目标就是要掌握相应的思想政治理论。因此,学生学习效果能否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的要求,是衡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正如英国学者麦尔肯·弗雷泽(Mal-colmFraze)所提出的,高等教育的效果强弱取决于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所‘学’的东西[1]。也就是说,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效果的强弱取决于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所学到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因此,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需以学生为中心,以其学习效果为评价核心,并以此进行归因分析,即先对学生这一主体进行评价。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从教学的内容上讲,首先是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层面的评价。知识价值是教学效果评价基础价值,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首先体现于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的效果。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得越牢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就越好。反之亦然。正如学者杨江名认为,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主要在考核学生对所学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2]。也就是说,考核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治国方略等情况的了解与认识,体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评价。由此可见,基于知识层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可以从内容层面反映高校理论课的基本目标,可用于测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的效度。
1.2 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治性
对学生进行政治倾向的引导与培养,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的教学任务,这决定了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评价的内在要求。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者们也一直践行着党中央的要求。在我国,把大学生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者公认的目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一明确的导向性是对其进行评价的重要前提与根本保障。所以,进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前提是对学生政治倾向性的评价。
学生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是评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强调,“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也就是说,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业评价,应以思想、政治和道德为逻辑起点,考察学生接受和内化课程教学所传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的道德与法律规范的程度,考察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程度,考察思想政治觉悟是否提高了,思想与政治上是否积极向上,要求不断进步,学习与生活上是否不断进取,是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各种其他社会实践等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的政治价值,而这种价值的体现在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形成自己的马克思主义认知结构,养成自己的政治素养。
1.3 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性
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根本要求,这决定了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评价价值目标的本质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3]国家文件与最高领导人的讲话,确立了在学生成长过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价值性,这也是学者们所倡导的教学评价理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就是要评价该课程教学是否能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适应社会发展规律,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从教育的目的上讲,进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最重要的是对学生进行价值性评价。
对学生进行价值性评价,主要从个体发展需要出发,评价学生的知、情、意、行等日常个体表现。首先,关注学生的认知问题。评价机制应当评价思政课解决学生的价值困惑、树立人生目标等实际思想问题。其次,关注学生的情感问题。即关注学生道德情操的培养。再次,关注学生的意志问题。最后,关注学生的行为表现。就是通过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使学生产生情绪上的共鸣,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内化为自身的理念、素质与能力,再外化为规范的日常行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的,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要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性评价,在于评价学生提高认识、陶冶情感、锻炼意志、培养行为习惯等个体发展需求,达到知、情、意、行等各方面的统一,即形成自己的价值性认知结构,养成自己的价值取向。
2 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缺少科学的测评体系
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进行单一化的知识测评,情感测评过程中存在主观性,内在测评采用模糊化的测评方式。
2.1 知识测评单一化
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不完善,首先表现在对学生知识学习的测评相对单一。高校对学生学业进行评价时,有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同专业知识课进行考核,偏重考查过于抽象的原理、晦涩的理论及逻辑性的框架等知识体系内容,轻视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等内涵性考查,虽然也有涉及通过实践教学评价对学生进行方法论和运用能力的考核,但是最终还是以文字总结材料或实践报告的形式体现,对于“学生在过程体验中的情感、信念、价值观等方面的提升有多大,则在评价范围之外。”[4]学者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单一已经形成共识,即大部分的考评只是简单的强调原理与书面报告,缺乏多样的系统性综合考评。
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测评单一,导致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的知识性的强化,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功能性受到弱化。传统的考核体系强调对基础理论知识的记忆和掌握,考试主要关注学生把握理论体系和理论知识要点的能力,导致学生为考试而死记硬背,忽视了信仰、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教学育人内涵;偏重对学生知识的储备和准确度的考核,而弱化对学生思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运用能力的评价,无法有效检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际效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强调知识识记性的一元化评价,导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功能性评价的丧失。正如学者李俊卿等说提出的,当前的监测系统忽视了‘知—行’环节,显然这种评价体系有失全面[5]。因此,需要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反思和创新,改革相对滞后评价体系,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功能性与实践性,达到结果与过程并重,知识与情感、知识与行为并重,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育人效果。
2.2 测评过程的情感主观性
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存在的另一个缺陷是评价的主观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在测评过程的主观性表现,二是教师在测评过程中对学生考察的主观性表现。学生测评过程的主观性,包括自评的主观性和他评的主观性。自评的主观性表现在某些学生不客观地对待自身的评价,评价过程采用利己主义对自我的评价过高,且容易受到他评的影响。他评的主观性表现在某些学生基于利己主义出发,为了获得等价回馈,采用利他主义模式,给评价对象一个较高的评定等级,以换得同学给自己较高的评价等级。当然,在是实践过程中,相同的利己主义的评价现象也存在。学生在自评或他评的过程中,基于利己主义采用的评价倾向,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这种倾向影响评价的客观性。
教师对学生的考察测评过程中,表现出的主观性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的又一缺陷。教师在考察学生的过程中,很多时候表现在偏重理论知识在考试评定过程中的地位,偏重学生出勤在平时成绩中的评定、偏重平时作业和课题讨论情况,虽然这些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部分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但对学生政治情感、政治素养、品德实践、理论运用等核心要素的考核评价却没能有效体现,从根本上偏离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应有的教育目标,不能真正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导向性培养。测评过程中考察学生,学生迎合教师的外显表现,使得教师评价过程带有感情倾向,影响了评价的客观性和结果的可靠性,导致评价的片面性。所以,虽然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出勤、平时作业和课题讨论情况是考评过程中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评价的客观性以求达到可靠的结果应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的目的之一。
2.3 内在测评模糊化
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有着社会科学课程共有的评价缺陷,即难以有效地测量学生的内在成就,仅采用模糊的方式测量学生的学习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关键问题与是教学评价概念比较抽象,很难具体化成为可操作的、完整的、分级的指标体系,将抽象概念直观化为数据类别,进行实际的观测与操作。此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实现具有一定的延迟性,无法通过当前的表现准确评价学生在学习课程后的潜在效果。所以,从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者们的研究看,学生学习效果的内在成就评价现在基本采用模糊的方式测量。
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评价一直以模糊方式测量学生的内在成就,首先是由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的性质决定的。首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感受性、价值性等指标只能采取模糊评价,以达到质性评价效果。比如,在实践教学中,个体的动机、活动的情境、开展和实现过程的学生的自我感受、内心评价、接受程度等很难用量性的数字体现。其次,学生的表现具有潜在性与延迟性,这是以模糊方式测量学生的内在成就的另一个原因。李俊卿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认为思想的内隐性、延迟性以及复杂性特性导致模糊抽象的评价难以改进[6]。由此可见,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活动方式与学生表现的潜在性与延迟性内外两方面的作用,使得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在测评倾向于采用模糊化测评方式,这也是内在测评存在的主要缺陷。
3 学生学习效果的操作性评价
针对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知行合一的效果评价方式,建立数量化的外部指标体系,实行与量表式的心理测量方式,进行操作性评价,以达到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的有机结合。
3.1 实行知行合一的效果评价
实行知行合一测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改变单一性评价,将知识评价转向知识与行为评价结合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强调将理论用于实践,然后在实践中提取新的理论,形成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循环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至少也应该强调对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情况的评价两部分。对学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学习的效果,一是要看他学到哪些,懂得哪些,考试成绩如何,能讲出多少思想政治理论的大道理;另一方面,评价他如何将学到的应用到现实中,能否把学到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及方法论等积极思想品质自觉地用于实践,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基础上改造客观世界,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进一步形成新的更健全的主观世界,以充分体现其思想道德素质的程度。应该说,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既要看课堂教学考试的成绩,又要看课外的平时表现。也就是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评价体系要知行结合,实现测评的系统性。
进行知行结合的测评,需根据不同教学阶段实行分阶测评。首先,课程教学过程进行形成性评价,具体可采用三种方式,一是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二是笔试与课堂口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三是期中与期末相结合的测验方法。其次,课外进行实践活动评价。起初的考核指标可以由任课教师确定,根据具体实践活动将学生主体、任课老师、辅导员、学生实践项目负责人、企业、家长等逐步纳入,后期形成学校规范的评价主体。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主题实践项目,开展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服务社区、弘扬思想政治文化、参与社会实践的精神意识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实践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实践调查报告,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和新时代社会实际现实发展相结合,真正实现“知行合一”。同时,评价标准以能力评价为导向,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发展性和个性化,实现对学生多方面能力的综合评价[7],实现主导性和主体性的相统一。通过建立客观的评价标准,对教学知识内容与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形成知行结合的客观评价系统。
3.2 采用外部数量化的评价指标
采用外部数量化的评价指标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学生学习效果操作性评价的本质要求。学生学习效果的操作性行为评价,最为直观的特征就是对思想与行为外化的评价,也就是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行为表现评价能够对学生的认知、情绪、意志、行为等的变化过程进行评价,考核与其智力发展相适应的理解力、情感状态、思想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而对学生行为表现的评价,主要通过学生实践的次数、种类、报告记录的变化状态进行。学者李邢西认为,对学生的深度考核评价围绕这些可以量化的指标以及实践教学中的情感投入等[8]。无论对实践教学的次数与种类,还是对情感投入的外显行为,都是要求考核指标的数量化。
将外部评价指标数量化,需要将外部表现性的评价形式数量化,具体包括由学生完成的建构式题目、学术报告、轶事记录、论文、演说、实验、操作、原始数据收集、成果展示等。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学生实践,结合自己的经验背景,以自己的方式建构对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理解,建立对于世界的认知并赋予意义,在此过程中记录相应的各类轶事,进行对应的演说、实验、操作、并原始数据收集、形成相应的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报告,进行成果展示。基于此,设置多个考核参数,如轶事的件数、课前五分钟演讲、实验的数据记录与描述、合作式研讨的次数方向时长、成果展示、参与辩论的次数等。学者王茂涛、高继国等都强调这种丰富外部表现的数量化形式[8-9]。总而言之,进行外部评价指标的数量化,需要评价的内容指标达到数量化的要求,一是将评价内容进行外显,即外部的表现性,二是外部表现的评价可以进行数量计算。
3.3 进行量表式的心理测量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一直探索有效方法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内在情感进行评价。但是,由于内在情感具有潜在性,内在的特点使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难以获得显性而简单的有效测评方式,制约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指标体系的建立,更别说实施有效的测评指标体系。虽然有学者提出可参照国外研究价值观念时普遍实行的规范研究方法,将相对抽象的概念分解后以定量的形式表示出来,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效性进行评估[10],但也未能达到将学生内化的内容、方法及其形成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有效测评的效果。
事实上,借用其他学科已经成熟的科学方法,是进行学生内在情感测量的有效方式。量表式的心理测验就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测量学生内显情感的科学评价方法。心理测验是一种测量工具,它包括在标准条件下获得的行为样本和利用已有的记分规则进行的评价[11]。它依据一定的心理学理论,使用一定的操作程序,给人的行为确定出一种数量化的价值。根据测验的功能种类,对于学生情感进行内显测验,可以采用人格测验,对人的性格、气质、兴趣、态度、品德、情绪、动机、信念等方面的个性心理特征,亦即个性中除能力以外的部分进行测量。测量的量表采用自陈量表,包括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爱德华个性偏好量表、艾森克人格问卷等,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验量表,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测量学生的人格特征;甚至可以根据需要,通过重新制作价值取向量表,测量学生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