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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披荆斩棘 70年风雨兼程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事业简述

2019-02-20本刊编辑部

数字传媒研究 2019年10期
关键词:广播电台全区内蒙古

本刊编辑部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的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本文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历程,以点带面进行了简要梳理,以飨读者。

一、创始阶段

(一)内蒙古乌兰浩特人民广播电台的建立

1950年初,原中共中央东北局直接领导下的东北人民广播电台向中央广播事业局提出关于建立内蒙古广播电台的请示。中央广播事业局批复同意。当年6月,中央广播事业局再次批复东北人民广播电台,指示:内蒙古电台可定名为“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注:后按当时我区首府所在地命名为“内蒙古乌兰浩特人民广播电台),其任务除发布新闻、传达政令外,更应以宣传《共同纲领》中的民族政策为重点,播音以蒙古语为主。自此,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的筹建工作正式开始。

1950年10月27日,中共内蒙古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作出《关于建立内蒙古乌兰浩特人民广播电台的决定》。

1950年11月1日,乌兰浩特人民广播电台用蒙、汉两种语言正式开始播音,向全世界宣告了内蒙古广播事业的诞生。台址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原首府乌兰浩特市,它是我区最早兴建的一座无线广播电台,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座自治区级广播电台。开播时,只有一部2KW 中波发射机,蒙、汉语播音共用一部机器,轮流交叉播出。建台后先后开办了蒙汉语新闻、蒙汉语政令通告、蒙汉语评论和讲述、干部学习讲座、汉语记录新闻、蒙汉语文艺节目等。

1951年春,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函复中共内蒙古分局,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台(注: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台因故未建),将乌兰浩特人民广播电台改为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第二台,保留其自治区级电台的性质,承担对呼伦贝尔、兴安、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等6 个盟的广播宣传任务,由东部区党委直接领导。1954年5月,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第二台随东部区党委迁至海拉尔市。1955年1月,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第二台划归中共呼伦贝尔盟委领导(注:1969年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

(二)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的建立

1954年3月,中央撤销缓远省建制,其地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缓远人民广播电台也随之更名为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并首先开办了一系列汉语节目,蒙古语广播也于当年5月1日开始播音。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开播之初,使用原缓远台的1 部1KW 中波发射机,因为功率太小,区内边远地区无法收听。1954年4月2日,中央广播事业局批准,在内蒙古建设由中波与短波相结合组成的无线广播网,并在呼和浩特建立一个较强大的广播发射中心。据此,拥有2 部7.5KW 短波发射机和1 部20KW 中波发射机的中、短波发射中心501 台开始筹建,并于1956年建成,3 部发射机于当年年初和年底先后投入使用,明显改善了电台节目在全区的收听收转效果。与此同时,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于1956年建成了一座面积2100 平方米的播音馆,这个馆的技术设施是当时国内最先进的。投入使用后,节目播出质量有了极大改观。

(三)内蒙古广播事业管理局的建立

1956年8月1日,为加强全区广播事业的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内蒙古广播事业管理局,与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至此,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基本完成了创建时期所赋予的前期技术基本建设任务,开始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二、发展阶段

1963年,610 发射台建成,拥有7.5KW 短波发射机 4 部、20KW 中波发射机 2 部、150KW 中波发射机2 部,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的广播覆盖率大幅提高。农村广播网有了相当大的发展,收音机在农村牧区有了较大的普及,广播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些都为广播宣传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提供了空前有利的客观条件。

这一时期,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的技术设施、技术管理水平以及编播宣传业务等方面,都有了相应的发展和提高,实现了蒙、汉语单独完整播出,全天总播音时间增加至24 小时20 分钟。

1964年和1965年,中央广播事业局先后召开广播备战工作座谈会,提出并实施了一些技术建设计划,使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1970年以后,内蒙古广播事业管理局除在我区牧区和边远地区建立了若干中小功率的转播台,更新了部分发射台的机器设备。

这一时期值得庆祝的是内蒙古电视台正式诞生了。内蒙古电视台1969年9月底完成了技术设备安装与调试,在10月1日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电视组的名义试播成功。1970年5月1日,改用呼和浩特电视台的名义正式播出,每周六播出一次,播放内容为新华社发行的新闻图片和新闻纪录片。

1971年7月,706 发射台建成,电视发射功率扩大到7.5KW,覆盖半径达到80 公里。1973年7月1日,呼和浩特电视台被正式命名为内蒙古电视台。1975年10月1日,3000 平米的广播电视大楼建成后,一套较为完善的黑白电视中心系统全面启动,我区广播电视事业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三、改革开放时期

1979年,内蒙古自治区广播事业局的内部机构在原来18 个处级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到28 个。198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将原来的内蒙古自治区广播事业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厅,与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

机构改革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其职责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领导管理所属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贯彻上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决策;按全国统一的事业建设方针制定和实施自治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项目;制定和贯彻全区适用的广播电视政策与法规;管理维护全区广播电视事业的运行;指导和管理下一级广播电视部门的业务工作等。

(一)广播事业的振兴与改革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广播电视事业走上了改革与振兴的发展道路。在此期间,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以及各盟市台、旗县站在宣传工作中深入贯彻“自己走路”的方针,广播特色得到进一步发挥,民族特点与地方特色更加突出。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蒙古语广播基本上实现了自编自采,并根据蒙古语听众的要求和收听习惯进一步调整了节目设置,在各盟市记者站增配了能用蒙古语进行采访报道的记者。同时,与全国其他有蒙古语广播的七省区广播电台建立了经常性业务协作关系,并在七省区听众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1989年8月11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独立建制,内蒙古广播电视厅与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不再合署办公。1998年,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推进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20 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和各盟市电台先后几次对广播节目进行改版,节目设置与内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新闻性节目档次增加,新闻评论节目开办使得舆论引导与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蒙、汉语社教以及文艺类节目更加贴近广大听众需求,宣传方式从单向交流转向双向交流,以板块结构为形式的主持人节目增多。与此同时,全区的广播节目制作播出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二)电视事业的振兴与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电视渐入“佳境”,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会议确定的“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办电视的积极性。

1976年2月,蒙古语电视节目正式开播,最初为每周一次,1983年5月增加到每周两次。1979年5月1日起,蒙古语电视开始播出彩色节目。1982年,内蒙古电视台开始使用摄像机、录像机进行新闻采编、制作,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和节目制播能力进一步提高。

1983年1月,与山西省广播局合作,完成了太原至呼和浩特微波线路建设,并与北京至太原的微波线路联通,内蒙古电视台开始直接收转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同年4月,《内蒙古新闻》由每周3 次改为每周7 次,实现日播。1987年8月1日,全国省级电视台第一座彩电大楼——内蒙古彩电大楼投入使用,形成了中央台、内蒙古台、盟市台节目相结合的内蒙古自治区电视覆盖网。进入20 世纪90年代后,内蒙古电视台办台思路日臻成熟。在以宣传为中心,以新闻为龙头的业务思想指导下,精办各类节目,重视开发荧屏资源,积极发展电视产业,围绕宣传这个中心,建设好宣传、技术、经营管理三支队伍,为办好电视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和物质支持。

199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决定组建内蒙古有线电视台、内蒙古经济广播电视台,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根据专业化分工的新思路,内蒙古电视台主要经营汉语新闻综合频道(卫视)、蒙古语频道(卫视)、文体娱乐频道;内蒙古经济电视台经营经济生活频道;内蒙古有线电视台是侧重自办影视、信息类的频道,形成了一厅四台的格局。

(三)传输覆盖体系

1984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建设以呼和浩特为中心,东至满洲里,西到巴彦浩特的两条微波干线。微波干线横贯全区12 个盟市,40多个旗县,全长3500 公里,于1987年8月建成并开始传送节目。20 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内蒙古广播电视微波干线和新的短波发射中心建成,一部分旗县建成调频台,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随着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现在全区已建成微波电路8097.3 公里,建有微波站194 个。其中,国干线电路368.78 公里,区干线电路3316.14 公里,支线电路4412.38 公里。

1996年5月,经国家广电部正式批准,蒙、汉语电视和蒙、汉语广播同时上星播出。经过3年多的艰苦努力、紧张筹备和专业施工,1997年1月1日内蒙古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正式开始试播。2009年8月1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及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呼伦贝尔市三盟市共计15 套广播通过中星6B 卫星传输,正式上星播出。

目前,蒙、汉语广播电视节目及十几套调频广播节目通过卫星传输,信号覆盖我国及周边54个国家和地区。

(四)电影事业蒸蒸日上

1996年,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划属内蒙古广播电视厅管理。为统一管理、实现广播电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契机。2009年12月,内蒙古电影集团成立,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直属文化企业,机构设置由党委工作部、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项目部等7 个部门组成。下辖内蒙古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民族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星河农村牧区数字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内蒙古凯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影集团凯诺国际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本创作,影片投资、生产、发行、放映,院线建设,民族音像出版,民族语电影译制,农村牧区公益性电影放映工作。

四、体制改革与传媒数字化阶段

世纪之交,内蒙古广播电视行业面临新的挑战,体制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成为新课题。从1999年开始,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成效显著,呈现出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广播影视业做强做大的有利态势。

2000年3月27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厅转变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更名为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宣传工作为中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重大主题宣传、重大活动、对外宣传等方面,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广播影视改革,有力地促进了事业和产业发展。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内蒙古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传输覆盖能力显著增强,惠及民众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各项惠民工程顺利进行,大幅提高了全区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此外,随着广告产业、网络产业、影视产业、新媒体产业共同发展格局的逐步建立,广播影视的产业发展势头逐年渐好。随着依法行政的大力推进,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也不断提升。

(一)广播事业成效显著

1999年,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开始实施广播频率的专业化布局和系列化改革。2003年,在频率专业化和节目对象化改革方面,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将FM105.6 兆赫调频立体声广播改设为交通之声广播,同时对汉语四套节目按照频率专业化、对象化标准进行节目设置,特色进一步突出。同年,内蒙古广播网及其子网内蒙古音乐网开通,成为自治区新闻媒体中最早开通的互联网站之一。2004年,对节目进行了两次综合调整,对蒙、汉语广播原有的部门进行整合,组建了采编中心、栏目中心和广告中心,进一步完善了运行管理体制。

2002年,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蒙古语广播通过蒙古国国家广播电台调频频率在乌兰巴托落地,节目的开播对促进中蒙两国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内蒙古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蒙古语广播和草原之声广播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落地播出,影响力日益扩大。2006年12月9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同蒙古国广播电视网络局及蒙古国阿拉坦德力格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节目在乌兰巴托落地转播协议,进一步促进了两国的民族文化交流。

2008年10月30日,内蒙古绿野之声联盟正式成立,成为内蒙古第一家、全国第二家以联盟方式运作的农村牧区广播。同年11月,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网络视频正式开通,广播节目实现了广播、视频、网络三级联动。2009年6月19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加入“中国广播联盟”,并于当年11月19日成立了“内蒙古广播联盟”,有效地提高了节目质量,扩大了节目的影响力。联盟设置内蒙古广播新闻联播网、蒙古语广播联盟、交通之声汽车服务产业平台、内蒙古广播联盟官方网站和绿野广播联盟五大共享平台,内蒙古广播网蒙古语频率也同时开通,这些都有效促进了内蒙古广播优势资源的整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升了品牌价值。

2011年起,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面对媒体融合、竞争激烈的格局,坚持新闻立台、评论强台、开放办台的原则,全方位提高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积极推进台网互动,努力从单一声音媒体走向融媒体、全媒体。2012年,随着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的全面完成,蒙古语广播、汉语新闻综合广播和新闻广播在全区的覆盖优势凸显。

(二)电视事业重点突破

2001年5月1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经济电视台、内蒙古有线电视台合并,内蒙古电视台推出文体娱乐、经济生活、科技教育、影视剧四个专业频道。2002年3月15日,内蒙古电视台首次以新闻连线的方式异地直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政协会议盛况,圆满完成连线北京、直通“两会”现场报道任务,实现了内蒙古电视新闻史上的新跨越。2004年5月1日起,汉语卫视、新闻综合频道双双成功改版播出,其中汉语卫视将频道中具有事业属性的新闻和新闻性专题节目与具有产业属性的广告、娱乐节目和影视剧等进行剥离,按其不同属性进行管理和经营。2005年1月1日,内蒙古电视台第七套电视节目——少儿频道正式开播。同年,对全台地面频道的影视剧和引进节目实行“四统一”,即:统一购买、统一编排、统一宣传、统一营销,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地面频道的收视率。

2008年,内蒙古电视台完成了16 讯道数字高清转播车和微波中继车项目的测试和招标采购工作,这两套设备在奥运会期间的电视转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地面频道全数字硬盘播出系统改造工程也全面完成,该数字播出系统于当年10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不仅提高了电视播出安全性和画面质量,同时也顺应了广播影视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2010年,内蒙古电视台进行了系列制播分离改革,成立了播出平台管理中心,运行专业播出平台管理机制;成立了娱乐节目中心,统筹全台娱乐节目的策划、制作、营销工作;成立了策划研发中心,形成了节目创新和科学的准入推出机制,为提升节目质量、打造品牌、扩大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奠定了基础。

五、广播电视融合发展

2014年1月,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和内蒙古电视台合并成立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积极推进新闻改革与融合发展,着力建设新兴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继续“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项目在蒙古国的本土化实施工作,通过乌兰巴托电视台国际频道,每天播出中国电视节目,并与蒙古国教育台合办《跟我学汉语》栏目,在蒙古国掀起收看中国电视剧和学习汉语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中国传统文化对蒙古国的影响力。

六、广播电视网络快速成长

2011年12月28日,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完成转企改制正式组建。

2012年,是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组建正式运营的第一年,也是发展较快、综合实力明显提高的一年。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全面完成,全区累计注册成立13 个一级分公司、84 个二级分公司,实现了全区有线电视网络“四统一”的目标,为企业规模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3年,集团公司先后实施了SDH 干线网2.5G 扩容到 10G 工程,波分 (10G×40 波) 16 个站点扩容工程,以满足盟市、旗县开展双向互动业务对网络容量的需求。2016年,建设、整改、优化光缆干线近4000 公里,全区光缆干线总里程达到18600 公里,光缆网络从盟市、旗县延伸到了农村牧区。

目前,已实现了广播电视、互联网接入、个性化应用、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应用,并将4K 智能机顶盒作为“家庭网关”,拓展广电网络智慧家庭业务。开通了呼和浩特——北京百G 波分传输线路,新建了全区80×100G 波分光缆干线,实施了全区10G 波分通道扩容和农网干线波分传输链路建设,实现了自治区——盟市100G 以上、盟市——旗县10G 以上、旗县以下1G 以上的传输覆盖能力,已有5 个盟市实现了光纤通达行政村。建设了全区光缆干线资源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和GPS卫星定位光缆巡检系统,实现了干线光缆资源管理的可视化、电子化、规范化。在传媒中心实施了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工程,达到了国家A 类机房标准。

七、公共服务稳步进行

(一)“村村通”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始于1998年,当时全国有2.5 亿人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党和国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为此,国家计委(发改委)、广电部(广电总局)制定了“九五”规划期末完成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十五”规划期末完成50 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十一五”规划期末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十二五”规划期末完成20 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工作目标。从“九五”规划初期收看一套电视、收听一套广播节目的1+1 模式,逐步升级到2+1、2+2、4+2、8+2,直到直播卫星(48 套电视、40 套广播)模式。收听收视方式也从单一无线发射、一发四、集体收看、小片有线网,发展到一户一套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设备。

(二)“户户通”工程

“户户通”工程是中央决定在“村村通”工程基础上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主要解决全区有线电视未通达地区,包括2008年以前的“村村通”用户,均采用直播卫星的覆盖方式实现“户户通”,从而解决农牧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节目套数少、质量差等问题。同时,还在直播卫星“户户通”平台中增加地面数字电视模块,实现六大功能,免费接收25 套卫星电视节目、17 套卫星广播节目和本地广播电视节目。此外,还具有接收应急广播、数据广播和电话的功能。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可以在短时间内缩小城乡文化差距,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大限度地扩大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让主流媒体的声音在基层得到最广泛的传播,真正让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入千家万户。

(三)无线覆盖工程

该工程始于2006年,主要任务是利用全区广播电视的无线资源,发挥全区各地广播电视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作用,增加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套数,特别是增加中央和省级的节目套数,大力提升农村牧区的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

八、事业建设成果丰硕

广播电视事业从1 部2KW 中波广播发射机,一套蒙、汉语混播节目起步,发展到今天,全区拥有广播电视台89 个、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726座,开办广播节目126 套、电视节目120 套,全年制作广播电视节目38.8 万小时。建成微波传输站201 座,微波传送线路总长度居全国第一。有线电视传输网总长2.72 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28万户,其中数字用户216 万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9.2%以上。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是农牧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主要渠道,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是保障广大农牧民享受均等化、优质化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大民生项目,是广播电视工作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主导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近些年持续努力,我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对提升覆盖质量、促进兴边富民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高度评价,连续4年在“全国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15年以来,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职尽责、砥砺前行,事业产业取得新成就新突破,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即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职责,找准坐标定位、牢记社会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必须始终坚持正本清源、强基固本,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创造、创新突破,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拓展发展载体、改进发展方式、释放发展潜能。有力保障了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广播电视行业落地生根,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和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在精品生产、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对外宣传、产业发展、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9年,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加聚焦政治责任、内容建设、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和行业监管,重点推进“智慧广电”工程,推动广播电视工作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更好地服务全区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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