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
2019-02-19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
近年来,晋城市财政局始终按照中央、省、市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的重要思想,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依法依规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系,为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汇聚磅礴力量。
一、构筑法治体系
制度建设是建设法治财政的基石,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财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实施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的重要保证。晋城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截至目前,全局(包括与有关部门联合)共制定各项制度203项,包括《晋城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晋城市市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晋城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晋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晋城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在内的财政业务制度151项和财政工作制度52项,对预算编制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绩效管理评价、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制定了全面细致的规范,为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法依规理财
(一)深入贯彻《预算法》,全面强化预算管理
《预算法》明确,要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对此,晋城市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制,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全面接受审查监督。
进一步完善预算平衡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切实压缩存量资金规模,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将清理盘活资金全部按规定收回总预算并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到民生及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出台《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加大对开发区财政奖励力度,建立对县级税收增长奖励扶持机制,调动县级加快产业转型的积极性。制定《晋城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以及改革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保障民生支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持续保持在全部支出的80%以上。另外,扶贫、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等方面支出持续增长,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资金保障。
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出台《晋城市本级债务化解方案》《晋城市本级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将高息债务、到期债务以及逾期债务确定为需要提前偿还的项目,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对全市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债务总额在全省规模最小,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的各项债务指标都未超过警戒线。
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透明预算制度,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扩大送人大代表审议的预算范围。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公开,预决算公开覆盖面达100%。2017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研究报告》显示,我市财政透明度排名位列全国295个地级市第43名,位列山西11个地级市第1名。
精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绩效目标质量考核标准》《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晋城市事前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等,完善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发展性支出、专项业务类支出,转移支付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纳入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范围。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启动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以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启动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全面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有效破解政采难题
完善政府采购流程。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晋城市市级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流程及监督办法(试行)》、《晋城市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等,构建政府采购法制框架。规定单一来源采购实行审前公示、零星建设工程实行定点采购、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日常通用标准化货物实行网上公开招标、“协议供货”等,规范了政府采购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达到明显提升。各种办法、制度、规定、程序的相继出台和逐步完善,构建和完善了监督体系,建立了科学、规范、合法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严格规范招标程序。一是规范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采用统一规范的招标文件文本格式,合理制定商务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标准,科学确定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杜绝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现象发生。二是公开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实行政府采购招标信息、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晋城在线等媒体发布。三是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坚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与使用相分离的原则,专家抽取由采购机构、采购人在采管办的监督下自动随机抽取,重大采购项目实行异地抽取组成评标委员会。四是公开开标大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供应商投标标书,开标大会在公证处、监督组监督下公开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内容。五是科学精细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主任由全体专家民主推荐确定,评标方法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评标标准分值细化到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及投标报价4大部分,9个分项,共计100分。六是强化全程监督。监督组由公证处、采管办、纪检及民主监督员组成,招标工作全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封闭式管理,评标工作全过程电子监控录像、录音。“六大环节”的严格把关,确保了招标公开、公平、公正,程序科学、合理、规范。
积极推进网上商城。按照《山西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结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管理需要,我局研究制定了《晋城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流程,明确从2018年4月1日起取消办公自动化设备、一般电器和家具类项目的协议供货采购,凡纳入《晋城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内50万元以下的货物全面实行网上商城采购。其中,所有商城供应商均通过公开向社会征集,所有采购程序均通过网络自主选择完成。
采购全程公开透明。根据国家、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采购过程中依托“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时、完整、准确发布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采购项目信息,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为确保达到效果,2016年3月正式上线运行了《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电子化管理,抓住了政府采购“一头一尾”两个关键环节,公开度不够即无法形成实际支出,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三)着力推进《会计法》落实,强化内控提升管理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基础评价、报告编报、专项督查等手段,稳步推进我市的内控建设工作。一方面提升了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重视和认识,促进了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保障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健全,一方面有助于单位对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全面梳理,理清思路、有针对性的查缺补漏,不断改善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注重提升财会干部专业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财政部门职能优势,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岗位干部基本能力建设。开展财会干部能力测评,采取无纸化闭卷测试与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958名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岗位干部组织了专业基本能力岗位评价和无纸化闭卷测试,按两项测评成绩权重得出最终综合测评结果,合格人数1912人,合格率为97.65%,优秀人数198人,优秀率为10.11%。以测评促学习,以学习提素质,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基本能力,为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和实现财务管理全面提升提供智力支持。
三、强化法治宣传
普法宣传教育是“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要任务,晋城财政局始终坚持普法与财政日常业务相结合,坚持分层次实施、全过程互动,推进“财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成立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政策解读、法治巡讲、咨询答疑、制作版面、印发资料等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公众参与”栏目,包括局长信箱、部门电话、投诉举报、在线咨询等子栏目,增加了为民解疑释惑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解答网民关切。主动联系中国财经报、山西财税、太行日报、晋城市电视台、晋城在线等主流媒体,紧盯时间节点发表财政各类稿件,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的影响力。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举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50万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班次,培训人员12万余人次。组织各种竞赛10多次,参赛人数50多万人。印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提供咨询2万余人次,覆盖晋城7个县(市、区)、84个乡镇的各类行业。
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奖”,被省政府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评为“依法治理标兵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十佳单位”和“公正执法十佳单位”。
法治财政建设一直在路上。晋城财政将继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认真研读政策、完善制度体系、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依法依规理财,全力建设法治财政,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晋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