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2019-02-19
国务院: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1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优化营商环境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开幕式致贺信。李克强在贺信中表示: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近年来,中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和提升了市场活力。中国将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出动力,以公正监管出公平,以优化服务出便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一视同仁对待在中国注册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环境。
国务院国资委:以“混资本”促进“改机制”
11月8日,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明确央企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改,相关工作参考操作指引。此举意味着央企开展混改有了系统的操作指南,并有望进一步推进以“混资本”促“改机制”。
为积极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11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再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天两重磅文件的落地,进一步显示出国企改革借力资本市场的决心。
《操作指引》主要解决“不敢混不愿混”等问题,重点聚焦:1.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2.在“混资本”方面,要求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与非公资本的合作;3.在“改机制”方面,要求推动混改企业转变运营机制;4.梳理对企业混改的相关支持政策。
此次《通知》则强调,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应当体现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业绩要求和考核导向。此外,《通知》还在科学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支持科创板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健全股权激励管理体制等方面对中央企业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做出制度上的完善。其中,《通知》鼓励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加大股权激励力度。
银保监会:“对症下药”根治险资乱象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存在问题的通报》,曝光了险资运用的八大乱象——投资决策机制不健全、资产负债管理薄弱、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未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资金运用业务不合规、保险资管产品管理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审慎、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与此同时,还实名通报了中融人寿、北大方正人寿、珠江人寿三家险企超比例上限投资。
另一边,银保监会则“对症下药”,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去通道、禁止资金池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等。强调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上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35%。
国家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变短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2019年版)》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事项20项,缩减比例为13%。
此次清单减少的是审批事项,一是“不合时宜的”被删减。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坚持能短则短,此次又放开一批有含金量的审批。例如,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措施放开,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不符定位的”被移出。《清单(2019年版)》严格遵循“边界法定”,将“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等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移出。此次修订还将大量社会规制、国家安全规制等其他目标的规制移出清单。
另外,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清单(2019年版)》已将产业结构、政府投资等全国性市场准入类管理措施全部纳入,“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取消了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将有效杜绝“负面清单满天飞”情况。
证监会:禁止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自11月22日起施行,明确禁止以下四种操纵行为。
1.虚假申报: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2.蛊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蛊惑操纵。其行为表现一是行为人编造并传播或者虽未编造但传播了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二是行为人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3.抢帽子:对合约或者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的,构成操纵。
4.挤仓: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构成操纵。
两部门:降低知识产权侵权入罪标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意见》要求,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提出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等。
国务院国资委:聚焦国资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11月20日,《学习时报》刊发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国资委将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以市场化的机制促进提升资本回报,充分授权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郝鹏表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是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在监管定位和理念上,要从国有企业的直接管理者转向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者。二是在监管对象和重点上,要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三是在监管途径和方式上,要从主要采取行政化管理手段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四是在监管导向和效果上,要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
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郝鹏表示,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通过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强化主业管理、核定非主业投资比例等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要管好国有资本的布局调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通过兼并重组、关闭撤销、挂牌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尽快出清,使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