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四个支持”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02-19
山西财税 2019年6期
2018年以来,临汾市财政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全市共投入污染防治资金22亿元,全力支持保障打好污染防治保卫战。一是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5.3亿元,其中市财政清算投入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中央奖励资金9649.6 万元,市本级财政投入1293 万元,主要用于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场建设项目、公共自行车项目、市区环境综合治理与环保专项督查等,有效防治了大气污染;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1561.3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土地整治工作;全市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1.4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1106.5 万元,主要用于昕水河流域生态治理、汾河流域生活污水排污处理工程等,全市投入138万元,支持实施“河长+巡河员”管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巡河员1081 名,维护临汾河道健康生态。二是支持清洁取暖工程。市财政投入3亿元支持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全市全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902万平方米,改造19.1 万户,清洁取暖率达70%以上。三是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全市投入资金2.41 亿元,其中市级投入8907 万元,全面完成市级资金配套任务,分别用于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土地复垦及居民搬迁安置项目,明显改善受灾群众的居住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全市投入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资金1亿元,其中市本级配套投入2870 万元,全力保障完成1188 户村民搬迁任务。四是支持环保监测监察。2018年市本级部门投入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经费2112.81万元,并追加安排资金1300 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