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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民生资金安全防线
——阳泉市财政局多举措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管理纪实

2019-02-19阳泉市财政局

山西财税 2019年3期
关键词:阳泉市财政局专项资金

□阳泉市财政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加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近年来,阳泉市财政局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位,采取精准编制预算、规范资金运行、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升民生专项资金管理效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99.7亿元,同比增长19.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7%。

强化预算管理 管好资金源头

支持和改善民生是公共财政的第一要务。阳泉市财政局积极探索,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民生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方面,市财政局发挥财政统筹协调作用,积极筹集、调度、集中财政资金,科学编制民生资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合理确定预算标准。工作中,市财政局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做了大量探索实践,通过“要素法”、“分类清单制”等措施,建立民生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全面反映民生项目政策依据、测算标准、基数数据等具体要素,确保预算安排科学、真实、精准,从预算编制环节把好源头控制关。

2018年年初,市财政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支持全面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改革民生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编审体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政策引领,形成单独分类的民生专项资金清单,对各项工作进行“大起底”,严格预算约束,努力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保障重点支出,聚焦改革难题,补齐发展短板,不断推进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

为做好新形势下民生投入保障工作,市财政局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建立民生专项资金设立、评估、整合及退出机制,试编民生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更好地支持解决基本民生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2018年年初预算市级配套安排和自主安排“民生类”专项清单总额达100亿元,涵盖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116项基础性民生支出事项。

加快支出进度 提高资金效益

针对近年来存在的民生领域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问题,阳泉市财政局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资金绩效。

一是督促各主管部门提早分配下达民生专项资金。在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中更多采取“预分配、后清算”方式,加大对县(区)国库资金的支持力度,为基层加快民生支出进度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拨付实行动态管理。要求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对于正常推进的项目督促各部门、各县(区)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于前期手续不完善、一定时间内不具备支出条件的项目,对主管部门下达催办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加快资金到位告知速度;对工作推进迟缓、长期压占资金的项目单位,提出通报批评;超过政策规定时限的闲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三是统筹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采用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抓紧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裁衡;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积极协调支出结构,把民生资金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进一步优化拨付流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通过综合施策民生领域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市本级在2017年省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分月考核中六次排名前三,获奖励资金600万元。同时,市财政局将民生专项资金列入全面推行绩效管理的首要内容,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民生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每一个民生项目的受益对象、项目进度、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等都设定具体量化的目标,并批复各部门单位作为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近两年来市级民生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每年都要对上年度重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挂钩,为强化民生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加大监督检查 规范资金运行

围绕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阳泉市财政局强化责任约束、推行信息公开、开展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严格资金拨付,确保国家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安全。

市财政局党组对民生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把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作为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大学习教育力度,着力推动财政内控体系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积极贯彻《预算法》规定,落实各部门、单位、县(区)预算监管责任,强化覆盖民生专项资金所有环节的责任链条。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市财政局建立覆盖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实施到资金拨付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风险点和防控重点,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措施,对民生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流向、使用效益、管理机制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民生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根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支持市人大加强扶贫、教育、养老等领域民生专项资金预算审查监督,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和透明度,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真实性、公开性。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财政局党组积极开展民生领域和不正之风专项调研督导活动,成立了7个调研督导组,全面进驻全市民生领域各相关单位和县(区),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问题线索“大起底”开展情况以及群腐问题查处工作进行重点调研督导。7个调研督导组严格按照调研提纲,落实“两不两直两查工作法”,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查找线索和问题,明确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两个清单”,建立资金台账、问题台账、查处问题台账“三本台账”,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到一线走访群众,足迹遍及全市28个单位、29个乡(镇)、65个村庄(社区)、119户群众家中,从而更加有力地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规范了民生领域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此外,市财政局将民生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作为预算公开的重点内容,坚持“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各县(区)按照民生项目清单公开专项资金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定期统计预算公开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公开透明切实提升作风效能,促进管理更加规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进一步支持和改善民生、加快阳泉市转型发展步伐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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