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院校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思考
2019-02-19张嘉池
王 雷,张嘉池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沈阳 110035)
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中,本科教育占据着重要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专门人才,而本科教育则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群体最多的教育。因此,本科教育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最重要基础,必须切实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公安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安队伍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15年,中央编办、人社部和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公安院校招生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控制、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等方面,为促进公安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指明了前进方向。新的历史时期,要在更高水平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必须把公安高等教育特别是公安本科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认识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的价值的三个维度
近来,关于重视本科教育的呼声重新回归学术界的主流,成为学术界重新审视和研究的对象,并且获得了实务界的热烈欢迎和大力支持。这表明,“以本为本”思想的兴起不仅符合教育的科学发展规律,而且说明对于过去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忽视本科教育的做法进行深刻反思和及时匡正,拥有着广泛的民意基础。当回到公安高等教育本身,如何看待“重视本科教育”的思潮?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如何体现?必须从教育发展规律、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形势三个维度充分认识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价值。
(一)从教育发展规律的维度看本科教育是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基础
本科阶段是学生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逐步成型固定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着“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论述。本科阶段同时也是学生知识结构、基础能力的形成期。要为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培养大批具有独立思考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真正有能力、有担当、有素质的高水平人才,关键在本科、基础在本科。本科教育的体量也是最大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培养了共计六千余万名本科生,每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中的本科生占比高达87%[1]。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可以说,正是因为拥有了如此众多优秀的本科人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进步才获得了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同时,本科教育的发展可以有力推动学科和专业建设,两者的关系呈现出互动共赢的特点[2]。当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不断攀升新的高点时,教育教学水平也随之提升,这从相当程度提高了本科教学课程的质量,从而使得更多的优质本科人才被培养出来。而越来越多的高水平的本科人才,又可以反过来参与到学科建设或专业建设中。
(二)从公安队伍建设的维度看本科层次人才是公安队伍高素质发展的重要保障
强调警察需要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最早为外国警察学界和实务界所推崇。美国警察专业化运动开创者奥古斯特·沃尔默,就曾举办培训助理执法官的警察学校,对本科学生进行专业培训[3]。要求警察接受本科教育,具备本科学历,这一认识通过美国警察专业化运动长达六十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美国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使得美国警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普遍得到了提升。
我国公安本科教育发轫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本世纪初为分水岭,公安本科教育的办学规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等均获得了全面提升。尽管我国公安本科教育举办的时间并不长,培养质量也因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而有所差异,但仍对公安队伍学历结构和素质能力的改善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意见》实施近四年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入警率大大提升。可以预见的是,将来公安院校势必将成为公安机关警力补充的主阵地,公安专业学生势必将成为公安队伍的主力军。在高等教育逐渐走向寻常百姓家后,本科教育从原来的精英化,逐步转向大众化,现在正向普及化迅速推进。当具备本科学历的人群在总人口中的占比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迫切的需要一支基本具备本科学历的公安队伍。因此,大力兴办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人才,持续稳步的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学历水平[4],已经成为必然选择。
(三)从公安工作形势的维度看应用型人才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安工作形势的重要支撑
公安工作从来不是靠坐而论道就可以解决问题的理论研究型工作,而是需要工作者综合运用法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各学科知识,娴熟使用擒拿格斗等警务技能,实地实景实况地进行实际操作的工作。公安工作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和应用性,例如刑事犯罪侦查、治安案件查处、治安巡逻防控等就是典型的公安核心工作。
当下的人类社会,正开始迈进网络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的新时代。随着智能操作系统等技术的迅速普及,移动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业态迅速发展,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崭露头角。技术上的更新迭代,除了给人类生活带来便捷与福利,也由于人类的不恰当运用,推动犯罪形势朝着愈发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方向恶化。要应对如此复杂多变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那些能够在专业工作中“上手快”“熟悉业务”的人才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安院校都将“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一项原则,贯穿于办学宗旨、类型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中。必须声明的是,本文并非贬斥理论研究型的人才,而是强调应用型人才更为公安工作所需求。
二、公安院校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需要重点协调的五种关系
我国公安本科教育已经走过了近四十年的光辉历程,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充分履行了为公安机关输送优质警力、为公安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光荣使命。同时,也应当理性地认识到公安本科教育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化解的矛盾,比如: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顺畅,限制了本科教育健康稳定发展;学科建设起步晚、底子薄,距离“双一流”学科建设尚有差距;人文素养的培育相对不被重视,导致学生职业发展后劲不足;教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引进难、留不住。要化解上述问题和矛盾,需要在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培养中不断摸索和实践。主要需要协调好五种关系:
(一)协调好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的关系
学科是知识的集合体,是科学研究的概念,是对学术研究的实力和水平的一种反映;而专业则是课程教学的组织形式,是人才培养的概念,反映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质量。一个学科可能需要多个专业支撑,一个专业也可能来源于多个学科,二者几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关系,是一种互相交叉、互相支撑的综合体。但是,学科建设在短期内不容易有明显的成效,也就是所谓的“显绩”;而专业建设通过人、财、物的投入,是可以有诸如人才培养数量等明显的产出的。所以在我国公安本科教育的实践中,公安院校往往重视专业建设而轻视学科建设,这是由公安院校较强的行业性和应用性所决定的。然而,学科建设通过知识创新和科研创造,对专业建设起到支撑作用;专业建设对学科建设的研究团队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也有着重要促进作用[5]。按照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对于本科教育应当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专业建设,不能对两者有所偏废,而应当从整体上予以把握。
(二)协调好全面提升与特色发展的关系
公安本科教育从初创至今不过三十多年,本科教育在全国公安院校范围内铺开也只有十几年。较短的办学时间,加之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和不同地区对公安学历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同,决定了公安本科教育的发展是极不平衡、不充分的,公安本科教育仍处于高等教育初级阶段。这样的历史定位和实际情况,使得公安本科教育对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重视有余,而对坚持特色发展、走特色办学之路认识不足。以学科专业设置为例,公安院校在传统上设置的侦查、治安、管理、刑技等系部专业,主要基于公安工作的逻辑和需要。这导致了全国范围内的公安院校都使用相同的培养模式、开设相同的专业、设置相同的系部,教育教学的同质化倾向十分严重。特色发展,涵盖高校办学特色、学科特色、人才培养特色等等,是高校发展的生命线、关键点,也是高校之间互相竞争的优势与利好。如果不重视特色发展、忽视特色凝练,依然沿袭“齐步走”的老路子,那些新建公安本科院校必将面临地位被取代、优势被反超、生存空间被挤压的尴尬局面。重视特色发展,并不是要舍弃全面提升,而是要在理性思考自身办学、科研等优势、特色的基础上,追求既有“高原”又有“高峰”。实际上,很多公安院校已经逐步走出了盲目追求全面提升的思维限制,在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上成为先行者。例如,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牢牢抓住刑事科学技术和犯罪侦查专业人才培养的传统优势,不断拓展新型侦查技术领域,不断深化其时代内涵[6];铁道警察学院形成了“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发展理念,逐步向城轨警务、水域警务、空域警务等领域拓展[7],目前正筹建“中国交通运输警察学院”。
(三)协调好专业学习与通识教育的关系
长期以来,公安教育始终被人诟病的一点,就是培养出的毕业生虽然能够很快上手业务工作,迅速成为独当一面的行家里手,但是严重缺乏职业发展后劲,明显缺乏人文素养。问题的症结在于,公安院校将自身定位于应用型院校或教学应用型院校的界定是正确的,但是基于这样的定位,在如何认识人才培养上出现了误区。院校管理者们曾经一度认为只要培养出有较强应用能力、熟悉职业技能的警务人才,就完成了公安院校的办学使命。这是极度错误和肤浅的认识,没有深刻认识到本科层次教育的实质,更没有很好地处理好专才和通才的关系。有学者认为,通识教育引导学生学“做人”,专业教育引导学生学“做事”,这是一种较为准确的释义。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两个视角理解应用型教育培养人才的规律:一是现实发展中,学生如何适应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二是未来发展中,学生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实现可持续发展、跨界发展。凯文·凯利有着一段精彩的阐述,“我们每个人都会一次次地成为全力避免掉队的菜鸟”,他强调,“永无休止”,而且“无一例外”[8]。现代警务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是十年前、二十年前所无法想象的,将来的发展也难以以今日的目光预测。如果公安院校大量培养出的都是没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的人才,这样的本科教育势必是失败的。所以,要协调好专业训练和通识教育的关系,确保二者齐头并进、互相促进,决不能顾此失彼。
(四)协调好实战教育与理论教育的关系
实战训练历来为公安教育工作所重视,例如《意见》中在“加强警务能力培养”一节着重强调了实战能力的塑造,明确要求“构建实验、实训、实习和实战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然而,对于实战教育的重视和强调,反衬出教学科研中对理论教育的忽视和误解。实质上,理论教育对于实战教学有着补充和支撑作用。能力的构成除了实践应用能力以外,还涵盖分析和认识问题的能力,后者是前者得以实现的基础[9]。如果压根不具备对基本理论、基本常识的把握和理解,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根本无从谈起。实践中,往往存在两种不恰当的倾向。一是以实战教学挤占理论教育,从教学学时、教学资源上向实战教学倾斜;二是理论教育自身质量不佳,未获得足够重视和支持,尽管各方面均得到了保障,但流于形式、效率低下。对于实战教学和理论教育的关系,应当从总体上做好统筹协调,既要重视必要的理论教育工作,又要重视必要的实战教学工作,力避“一刀切”和“齐步走”,促进二者在人才培养中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五)协调好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根据《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中,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共同承担着制定招生计划、拟定招录计划等重要工作,二者的协同合作又被称为“校局合作”。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校局合作呈现出许多新亮点新举措,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公安院校“一头热”现象,说明公安院校已经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必须要努力争取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但是公安机关仍存在着“离开公安院校也能工作”的落后思想,并没有把公安教育工作纳入到公安工作整体布局中考量。没有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科研转化等均无从谈起,公安教育就成为了无法落地的空中楼阁而毫无意义;没有公安院校,公安机关的人力资源、新兴技术应用等就无从保障,公安工作的稳健发展就成为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无法长远。尽管《意见》为畅通校局合作开辟了制度道路,但制度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协调好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关系,要明确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实现长效化运行上下手,避免因相关领导的职务变动而影响校局合作的稳定性。
三、公安院校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五大战略选择
公安教育的研究者以及公安院校的管理者对于如何加强本科警务人才、应用型警务人才的培养,围绕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学科建设、学生管理等主题,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细致思考和生动实践,形成了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和丰硕的工作成效。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多年积累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的五大战略选择:
(一)深化党的领导推动立德树人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德树人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公安院校推动立德树人战略,必须要体现自身价值和特点,深化党对公安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牢牢抓住忠诚警魂教育这一法宝。这是由公安院校独特的办学特点、工作定位所决定的,是公安院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公安队伍长远发展的先决性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充分保障。公安院校肩负着培养为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后备人才的神圣使命,鲜明的行业性、职业性决定了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必须具备鲜明的“忠诚底色”。要围绕“坚持政治建校、筑牢忠诚警魂”这一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永恒主题,遵循高等教育工作规律、学生成长发展规律,教育和引导学生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为入警从警的指南针和座右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指挥。
2.充分发挥警务化管理的管理育人作用。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区别于所谓地方大学的一大特点,也是公安院校在管理育人方面具备的独特优势。因此,有院校管理者将警务化管理的作用和教学科研相提并论,称之为“鸟之双翼”“有着相同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可见警务化管理在公安本科教育中的优势地位。充分发挥警务化管理的育人作用,首先要提升学生管理干部的思想意识。学管干部是学生在校期间接触时间最长、接触最深的教师,对学生的成长成才起到重要作用。学管干部要努力做到敬业爱生,不断增加专业涵养,更要做到公道正派,在是非曲直等方面为学生做好表率。其次要切实做好党团引领工作,公平公正做好党员发展和奖学金、优秀大学生等典型选树工作。把学生会、团支部建设成为联系团结学生的重要纽带,让广大学生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3.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愈发严峻复杂。公安院校学生并不是生活在真空和无菌箱里,也会受到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错误思潮的侵袭,因此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势在必行。要把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部署加强思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可以采取党委成员定点联系学生区队、学校领导深入课堂旁听思政课和提取专项经费加强思政工作保障等措施。要建设好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三个思政工作载体,比如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的新媒体平台优势,将思政工作与文化性、娱乐性、实践性相结合,推动思政工作做到学生心里、做到实处,实现思政工作理念、模式和结构创新。
(二)深化顶层设计推动学科发展战略
学科建设的水平和潜力越大,专业建设的后劲和能力就越大,本科教育发展的前景就越好,这是高等教育中无可争辩的共识[10]。公安本科教育必须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要抓住人才培养特点,着力深化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顶层设计。
1.优化学科布局。公安学科的发展应当追求有高原、有高峰的良好局面,不能像“切挂面”那样将有限资源平均分配。对于学科基础深厚、师资力量强大和科研条件优良的公安院校,应当在公安学科建设中自觉承担起科研攻关、理论研究的主阵地、主力军的任务和使命,把建设一流学科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力度,创造条件、充分吸引国内外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和新起之秀。要聚焦事关公共安全、社会安全的热点问题、疑难问题,从实践中提炼出具有普适性、广泛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着力推动公安学科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具有独特优势的学科“高峰”。对于升本时间不长、科研基础薄弱的公安院校,应当将学科建设的落脚点放在集群发展、特色发展上。因为学科积累量少质弱,无法单兵作战、独当一面,所以必须要以点带面、重点突出,仔细分析自身发展、办学定位中“人无我有”的特色优势学科,形成“优势学科+相关学科”集成发展的局面。这样才能在老牌公安院校发展抢占先机的重围中打出特色、形成学科“高原”,形成核心竞争力。
2.优化专业结构。专业设置与发展和人才培养密切相关,也是院校发展是否具有特色的最直观的表现。长期以来,公安院校设置的主要专业包括侦查学、治安学等,这些专业所培养的人才也基本上属于基层公安机关最为缺乏、最广泛需要的人才,因此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专业建设成果。预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些专业仍将继续承担着输送紧缺人才的任务,所以要还加大建设力度,继续保持稳健的人才培养势头。公安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敏感地受到新兴技术的影响,借助人工智能、网络支付等新科技手段的犯罪层出不穷,公安机关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过程中相对处于被动。所以,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的迫切需要和公安院校的能力水平,动态调整和创新设置专业种类。新专业的设置当然要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公安工作发展规律,在人才需求规模、师资队伍和科研条件都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方可履行申报程序。对于实战确实需要,但公安院校不具备承办条件的专业,可以采取在相近专业增加专题培训的方式,或者委托具备开办条件的院校进行培养[11]。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教学革命战略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曾强调,要把握好着力点,建设高水平教学体系。公安本科教育要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积极变革不适应人才培养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努力实现教学革命战略。
1.强化课堂教学管理。目前,课堂教学主要可以分为传统式和讨论式两种教学模式,分别来源于不同的教育理念,但都各有优势、各有弊端[12]。传统式教学充分发挥了教师的传授作用,是实践中使用最多的教学模式;讨论式教学侧重于激发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弱化了教师地位,也不适合中国现实情况。在公安院校教学实践中,传统式教学课堂师生互动少、积极性差,教学效果不佳,而讨论式课堂又流于形式,缺乏管理制约,成为学生的“座谈会”。要抓住公安院校管理严格的特点和优势,确保课堂教学秩序井然有序,不能因为警务化管理而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应当寻求二者的动态平衡。要积极转变教学方法,引入“对分课堂”“翻转课堂”等新型课堂教学形式,以促进学生理论知识能力提升为目标,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转变教师教学地位,增加师生、生生交流互动。
2.变革实践教学模式。公安院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模式,如“五位一体”(以实习见习、创新教学、实验实训和重大活动安保、第二课堂为框架的实践教学体系)、“1+1+N”(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春暑运为主体的实践教学模式)等。这些实践模式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适应性,符合不同公安院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在实践教学模式的宏观设计上,应当形成一种共识:在不影响理论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的环节和比重,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的管控和监督。例如将参与所属地区重大活动安保、铁路春暑运安保列入实践教学模块,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对学生能力养成效果的监督。要注重制度建设,围绕学生学分获取、教师职称评定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三个重点,制定并完善一批管理规定或执行细则。
(四)深化队伍管理推动人才强校战略
教师人才是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一支道德高尚、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再好的人才培养计划、院校发展蓝图都是空中楼阁。公安院校应当不断深化队伍管理,充分认识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重要地位,把教师队伍建设好、维护好,在更高水平实现人才强校战略。
1.多措并举引进优秀人才。引进高端优质人才对于吸收科研资源、组建学科攻坚团队、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和地方高校相比,大部分公安院校因为升本时间短,长期处于中专或大专办学水平,自身的师资队伍高学历占比、教科研能力均不占优势。所以,要根据公安院校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引进最迫切需要的优质人才。引进时,应当衡量人才的学科背景、学术经历等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符合院校学科发展的需求,是否有利于形成跨学科交叉发展的有利形势。适当提高待遇是引进人才中的必要措施,也是招收人才的诚意的一种体现。具体来说,人才待遇可以分为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和学术待遇等,公安院校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实事求是的提高上述待遇。但是,更要注重以学术或学科发展的前景来吸引人才报考,不能陷入引进人才全凭金钱利益的无底洞。
2.创造条件让师资走出去。公安院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事业单位经费拨款,这决定了公安院校不可能像发达地区的高校一样搞人才争夺战。因此,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还必须要专心致志做好现有师资培训提升。《意见》指出,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是“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一培养模式实质来自于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在该思想的理论构建中,教师不仅应当拥有警务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储备,而且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除了校内定期举办针对教师队伍的各类集训、授课,还应当积极主动创造“走出去”的渠道和机制。要鼓励在编教师考取博士、硕士学历,定期组织教师奔赴公安一线参与实战办案。主动和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签订合作共建协议,选拔青年教师作为“留学教师”赴共建单位学习和挂职,将科研、进修、挂职和职称评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教师主动学习、主动提升的良好氛围。
(五)深化校局合作推动实战育人战略
培养应用型、实战型的警务人才,必须要借助于生动的实战课堂才能实现。公安机关在运用信息技术、警务技能的全面性、前沿性、更新速度等方面,均优于公安院校。所以,公安院校应当主动对接发达地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应当积极协调、积极融入公安院校铸剑育人全过程,合力推动实现实战育人战略。
要建立三大机制,不仅“抓两头”,更要“强中间”。早在公安招录体制改革前,许多公安院校就已经意识到必须从实战工作的角度来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并陆续和地方公安机关或行业公安机关签订了合作协议。这些框架协议、合作细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制度性规范缺失的漏洞,在招录体制改革初期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不注重机制和制度建设,仅依靠缺乏执行性的协议和细则等文本,是绝对不利于对于实战育人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的。总的来看,应当通过形成制度性规范文件的形式,努力形成三大机制,即校局协同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机制、校局协同管理公安专业学生机制、校局协同组织实践实习机制。这三个机制的整体构思是从人才培养全流程入手,抓住学生入学和毕业实习两个重点,公安机关深度融入了“人才培养”这个原先仅由公安院校负责的闭环式的工作流程。这样的机制设计,不仅彻底改变了公安机关原先作为“局外人”的自身定位,将公安机关从源头提升队伍能力水平的自主性、积极性激发了出来,而且明晰了校局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将校局合作引上了规范运行的道路,避免了双方合作因为非制度性因素的变化而陷入停滞。
站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安招录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教育红利、人力红利不断涌现,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了焕然一新的巨大变化。公安本科教育应当勇乘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东风,牢牢抓住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这一事关锻造新时代过硬公安队伍的关键,协调好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全面提升与特色发展、专业学习与通识教育、实战教育与理论教育以及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五大关系,坚持沿着立德树人、学科发展、教学革命、人才强校和实战育人五大战略路径不断前进,为公安事业长足发展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新时代警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