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位、性质、内容三个维度看《条例》的重要性
2019-02-19王艳芳
王 艳 芳
(民盟晋城市委会,山西 晋城 048000)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这是继2003年中共中央统战部制定《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之后统战史上的又一个重要事件,开辟了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新时代,是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及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和统战干部的福音。
一、《条例》的颁布有利于增强党外人士的归属感
《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规定具有鲜明的统一战线性质和特色,“政治学院”“联合党校”“主阵地”的定位对社会主义学院来讲,明确了办学目的和方向,明确了其肩负着巩固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领域领导地位的重任;对党外人士来讲,有利于增强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归属感。“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对社会主义学院来讲,是地位的提升和职能的明确;对党外人士来讲,是中共中央在统一战线领域搭建的又一个大舞台,社会主义学院的主要职能是为党外人士和统战干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则彰显了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及党外人士的高度重视。
二、“联合办学”有利于画好“同心圆”
《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成立由党委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这两条规定了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设置,院长是党外代表人士,副院长中也应当配备党外人士,说明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外人士至少应占2名。院务咨询委员会也明确了应当有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足以证明党外人士是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了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中。《条例》还规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由党中央批准设立。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党组由本级党委批准设立,党组书记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人担任”。这一条确保了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1948年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至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已经风雨同舟共同走过了70多年,彼此之间早已结下了牢不可破的深厚友谊,画出了最大同心圆。在新时代,为了早日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党外人士在社会主义学院接受教育培训后,定会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携手前进,共同画好新时代最大同心圆。
三、教学内容及布局有利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保持旺盛生命力
《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内容之一是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宪法》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说明党外人士与中共党员接受同样内容的教育培训,都是为了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教学内容之二是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这属于党外人士必须掌握的政治常识。在社会思潮激荡和国内外环境纷繁复杂的时代,党外人士即使自身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也还有可能受到不良思想的侵蚀,社会主义学院肩负着把舵举旗正向的重任,必须通过开展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团结教育引导党外人士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清醒政治头脑,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要求,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优化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教学布局”。这是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教学内容的充实和更新,不断优化教学布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下生长起来的,社会主义学院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就是要以文化认同增进政治共识,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保持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