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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统战干部队伍建设

2019-02-19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法治干部

李 勇 刚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北京 100081)

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统战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不是变弱了,而是更强了,党对统战干部的要求也更高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干部要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真正赢得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团结他们同我们党一起奋斗。[1]为此,统战干部要提升素养,转变作风,做到人缘好、人格好、形象好。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助于提升统战干部能力素养,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2]结合新形势对统战干部的总体要求,本文着重从仁义之道、担当精神、忠诚品格、和合理念、法治思维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践行仁义之道,学会“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中国传统文化是儒释道三家鼎足而立、互融互补的文化。其中,儒家可被看作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而儒家又可被理解为“仁义之道”,足见“仁义”二字的千钧之重。在习近平提出的需要深入挖掘的传统美德中,就包括“讲仁爱”和“崇正义”。

(一)对仁义之道的理解

中国具有重德的悠久传统。早在殷周之际,周人在对“天命靡常”的反思中,认识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3],有德者方能拥有天下,失德者不配拥有天下,所以才能“有道伐无道”。通过“以德配天”,周人为自己的革命奠定了道义合法性。周公实行天子与贵族的共和,将德的范围从天子扩展到了贵族。孔子则打破当时贵族对文化的垄断,进一步让平民通过礼乐教育也能成为有德的统治者。《周易》强调:“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4]

面对春秋时代“礼坏乐崩”的状况,孔子通过“摄礼归仁”,为当时徒具形式的礼乐注入精神的实质,亦为华夏礼乐秩序奠定道德根基。孟子将“仁”、“义”连用,“仁义”遂成为儒家道德的基本内核。

在广义上,“仁”是“总德”,是一切道德的总根源。孔子拒绝对“仁”的对象化理解,没有给“仁”具体定义。综合历代解释,关于“仁”有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仁者爱人”。孔子认为“仁”包含“爱人”之意,孟子明确提出“仁者爱人”[5],韩愈认为“博爱之谓仁”[6]。“仁爱”强调爱人而不是爱己,提倡人与人相互友爱,具有利他主义倾向。二是“恻隐之心”。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7]。“恻隐之心”即“同情心”,这是仁的发端。三是“以觉言仁”。“仁”是基于同情心所产生的一种与他者痛痒相关的感受,是用醒觉的心灵与他者实现有效的感通,于是“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8]。四是“以公言仁”。《论语》说“克己复礼为仁”[9],仁爱要以克己为前提,即克制自己的私欲。因为仁的基本精神要求人爱人、立人、达人,这与自私、利己之心是矛盾的。由此,程颢说“仁之道,要只消一个公字”[10]。五是“推己及人”。儒家主张仁爱从孝敬父母、尊重兄长开始,一步步扩充出去,就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11],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2],推到终极则生成一种民胞物与、天下大同的情怀。

对于“义”,《中庸》解释为“义者宜也”,“义”是判断是非、辨别善恶的标准。可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一是“羞恶之心”。孟子认为“羞恶之心”即羞耻心是义的根源。所谓“羞”,是“耻自己之不善”;所谓“恶”,是“憎别人之不善”[13]。二是“重义轻利”。孔子主张“见利思义”,孟子强调“义利之辨”,倡导义以为上、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董仲舒更是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14]的主张。三是“浩然之气”。孟子认为,通过长期的修养,“义”会在人身上凝聚成一种至大至刚的气魄,称之为“浩然之气”。文天祥诗云:“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15]这种浩然正气,激荡着一代代志士仁人为国家、民族、社会利益的“大义”而奋斗乃至献身。

孟子曾对“仁义”作过一个比方:“仁,人心也;义,人路也。”[16]“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17]就此而言,“仁”可以理解成人们的“心灵家园”,而“义”可以理解为人们的“康庄大道”。

(二)仁义之道与统战工作

当前,一些统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做党外人士工作存在行政化倾向,患上对待统战成员的“冷漠病”,不能与统战成员坦诚相见、谈心交心。

统战干部要汲取仁义之道的思想精华,拒绝麻木不仁,做到将心比心,随时保持心灵的醒觉,进而达成与统战成员之间的有效感通。习近平曾批评说:“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的群众工作,要有特殊的方式方法。有的同志不会跟党外人士谈心交心,说话官腔十足,发言照本宣科,说完就走人,人情味少,程式化多,让党外人士觉得自己像外人。”[18]为此,习近平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善于联谊交友。“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干部要掌握这个方式。我们搞统一战线,从来不是为了好看、为了好听,而是因为有用、有大用、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多不多是数量问题,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是质量问题。特别是要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想交到这样的朋友,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19]

统战干部要汲取仁义之道的思想精华,注重修身立德,坚持正确的政策,用正气感召统战成员。毛泽东曾经说过:“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20]邓小平同志说过:“有些同志以为天下是我们打下的,一切要服从我们。这是非常错误的。实际上群众不一定会服从你。领导不是自封的,要看群众承认不承认,批准不批准。”[21]这需要统战干部转变作风,做到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努力把统战部门建设成团结、民主、温暖、守纪的“党外人士之家”,使统战干部成为政治上坚定、精神上振奋、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党外人士之友”。

总之,统战干部要践行仁义之道,像习近平所说的那样,用“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精神,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最终收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实效。

二、发扬担当精神,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有所作为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中国传统士大夫的担当精神是中华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价值支撑,是中华文明之所以历劫不灭的精神密码。

(一)对担当精神的理解

对于担当精神的要义,可从几个方面予以把握。[22]

第一,责任意识。“担当”一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抵挡、担任、传承、裁决、掌握、承受重担等多种意思表达,但最基本的还是接受并负起责任的意思。这种责任意识是传统士大夫的重要特征,具体表现如下。其一是“以道自任”,将代表文化、社会理想的价值体系的传承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孔子提倡“士志于道”、“君子谋道不谋食”[23]。王船山更明确地指出:“匡维世教以救君之失,存人理于天下者,非士大夫之责乎?”[24]其二是家国天下的情怀。孟子感叹“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25],屈原“哀民生之多艰”,不惜“上下而求索”[26]。张载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27]顾炎武则把这种对国家、民族和人民的责任意识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28]。其三是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文天祥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于谦亦有“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名句,都是要主动承担对历史的一份责任。

第二,进取精神。刚健有为、积极进取是儒家的基本精神,也是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29],意思是天体运行,永无停止,君子应效法天体,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去实现崇高的社会政治理想,并达到个体人格的完善境界。基于这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儒家强调克服一切艰难和风险,勇于担当。春秋时子产鲜明地提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30]。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31],为匡救世道人心奔波一生。孟子表示“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32],只要道义在我,即使千万人阻拦,也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国语》中有“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33]的说法。东汉末年党锢之祸时,李膺“欲以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34],陈蕃、范滂也“有澄清天下之志”[35],后都慷慨赴难。清代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36]的名句,更是将面对艰难险阻勇敢进取的精神表达得淋漓尽致。

第三,忧患意识。“殷忧启圣,多难兴邦。”早在《周易》中就对忧患意识有较为详细的阐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37]《周易》所忧的对象主要是“位”和“君”。孔子提出“君子忧道不忧贫”[38],孟子提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39],“乐以天下,忧以天下”[40],他们所忧虑的是“道”,是整个天下。最典型的当是范仲淹的名言“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汤一介先生就说过,“自孔子以来,从中国历史上看,儒家学者多对社会政治抱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忧患意识”。[41]正因为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谨慎、小心、周详地考虑问题,有为君子、士人才能成就担当的责任,完成历史使命。

第四,奉献精神。肩负担当的使命,往往要付出,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需要有奉献精神。南宋初年岳飞英勇抗击金军,令金兵感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但由于秦桧等陷害,最终屈死风波亭。南宋时期理学家胡宏,鉴于道学衰微、风教大颓,声称“吾徒当以死自担”[42]。明代张居正誓言:“大丈夫既以身许国家,许知己,惟鞠躬尽瘁而已,他复何言!”[43]正如鲁迅所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44]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共的先锋队性质与传统士人的担当精神内在相通。中共从一小批救国救民的年轻志士成长为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执政党,是因为始终抓住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始终担负起了中华民族先锋队的历史责任。

(二)担当精神与统战工作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重视统一战线、不会做统战工作的问题。一些地方基层统战出现了“空心化”、“边缘化”现象。对此,习近平高度强调:“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45]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统战干部更应发扬担当精神,有所作为。

一是要勤于作为。“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习近平指出:“当干部就要实干,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46]“领导干部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47]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应该克服“慵懒散”,把团结人、凝聚人这份沉甸甸的担子挑起来。

二是要敢于作为。习近平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48]当前,基层统一战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基层统战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突出。俞正声指出,现在统一战线贯彻群众路线,必须与时俱进,努力实现重心工作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使统战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成员、贴近矛盾。统战干部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敢于碰“烫手山芋”,攻改革险阻,破发展难题。同时,强调“敢于作为”需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

三是要善于作为。习近平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49]统战干部要提升谋良策、抓落实、带队伍的能力,多做凝聚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整合民力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升级、服务民生改善、引导有序参与、畅通社会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在熟练掌握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经济、哲学、法律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这样与党外人士交往才能说得上话、对得上路,成为统战工作的行家里手。[50]

三、保持忠诚品格,深知“越是做党外工作,心中越是要有党”

“忠诚为国心无累,简易临民讼自稀。”[51]忠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仅是“修身之要”,还是“天下之纪纲”、“义理之所归”,关乎世道人心之好坏,国家社稷之存亡。

(一)对忠诚品格的理解

近代以来,“忠”被很多人视为旧礼教的核心而遭到批判和否定。黄兴认为:“秦汉以降,学说庞杂,道化凌夷,君主私其国家,而忠之一字,解释最误,竟以奴事一人为确证。”[52]面对层层误解,有必要深入忠的本源含义,梳理其演变轨迹。

在先秦宗法制时代,孝悌是针对宗法血缘关系内部的德目,而忠信或忠恕是一般的人与人交往中的德目,其对象并不局限于君主。秦汉以后,郡县制代替宗法制,需要处理好与宗法血缘关系之外的君主的关系。于是,人们将“忠”与“孝”相联,强调“忠孝”,进而“移孝作忠”,引出“忠君”,“忠”的对象逐步固化于“君”。随着皇权的一步步强化,君臣之间的关系逐渐从先秦“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有条件的、双向关系演变为无条件的、单向的臣对君的绝对的忠,乃至出现“愚忠”。由于这种被异化的“愚忠”,整个“忠”德本身在近代饱受批判。这是“忠”德的大致演化轨迹。理解“忠”或“忠诚”,需要注意几点。

第一,“忠信”之“忠”是“忠”的本意,可概括为“尽心竭力”。《论语》强调“为人谋”要“忠”,与朋友交要“信”。先秦时代的“忠”可以针对一切人、一切事,是泛主体、泛客体的普适道德。《说文解字》说:“忠,敬也。”段玉裁注云“尽心曰忠”。朱子说“忠是要尽自家这个心”,戴震认为“竭所能之谓忠”。但并非所有竭尽所能的行为都属于真正的“忠”,“忠信”之“忠”还有以下特征。一是“真诚不欺”。《六书精蕴》将“忠”与“诚”相联,认为“忠,竭诚也”。关于“诚”,朱子解释道:“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53]在这个意义上,朱子认为“忠只是实心,直是真实不伪”,进一步将“忠”和“诚”相联。“忠诚”则“不欺”,正如《增韵》所说:“忠者,内尽其心,而不欺也。”二是“一心一意”。董仲舒说:“心止于一中者,谓之忠;持二中者,谓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故君子贱二而贵一。”[54]三是“教人以善”、“以正辅人”。孟子强调“教人以善谓之忠”[55],为人谋之忠并非助恶而是助善。《盐铁论》指出“以正辅人谓之忠,以邪导人谓之佞”[56],强调忠具有原则性。四是“一心为公”。《左传》说:“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57]《忠经》也说:“忠者,中也,至公无私。”[58]

第二,从“忠信”到“忠孝”、“忠君”,经历了复杂的演变。战国、秦汉以降,随着大一统的深入发展,社会政治结构逐渐从宗法制转向郡县制,要求超越宗法血缘关系建构大一统国家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一方面要求打破之前的宗法、封国界限,转而以更高的、唯一的皇权为中心,另一方面最好能和之前的宗法血缘传统有所接续,避免文明的断裂。于是,一方面,由“忠信”之“忠”转而强调“忠孝”之“忠”。因为孝是作为在下位者的子女对作为在上位者的父母的伦理责任,所以与“忠信”之“忠”所蕴含的双向、对等关系相比,“忠孝”之“忠”所蕴含的关系已逐渐倾向单向,针对的是上下尊卑的关系,而君臣关系正是属于同样的性质。另一方面,由“忠孝”到“忠君”,以子女对父母的自然亲爱和敬顺之情为基础,立足中国社会“家国同构”的基本格局,“移孝作忠”成为可能。这让“忠君”之“忠”作为陌生人之间的伦理获得类似宗法伦理的情感基础,更加符合自然人性,更容易深入人心,收到长久持续之效,且与宗法制时代的文明实现有效接续。

第三,对于“忠君”之“忠”,需要辩证看待,不能一概否定。首先,基于“国君一体”的政治体制,在通常情况下,君主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忠君意味着忠于国家。这是中华大一统能够绵延不绝的重要精神支柱,必须充分肯定。正如《忠经》所说:“是故一于其身,忠之始也;一于其家,忠之中也;一于其国,忠之终也。”[59]其次,合理的忠君,必须接受道义的约束,并不是简单的服从。在宗法制时代,孔子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60],强调“以道事君,不可则止”[61]。曾子认为,面临不义,“臣不可以不争于君”。即使到了郡县制时代,刘向仍然认为:“逆命利君,谓之忠。”[62]“主暴不谏,非忠臣也;畏死不言,非勇士也;见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63]武则天所撰《臣轨》指出,臣子应该“内匡君之过,外扬君之美”[64]。最后,不分是非的、完全单向的、绝对地服从的“愚忠”、“私忠”,不值得提倡。正如谭嗣同所说:“君为独夫民贼,而犹以忠事之”[65],是不辨事理的“愚忠”。

(二)忠诚品格与统战工作

忠诚可以总体理解为一种真心诚意、尽心竭力地对待他人、对待事业的态度。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而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而言,忠诚品格具有特殊的意义。

第一,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而爱国主义与忠德密切相关。爱国就是忠爱国家、忠爱民族、忠爱人民以及忠爱这个国家、民族和人民创造出的一切文化和进行的一切事业。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传统精神的核心,爱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头一项,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称谓限定。爱国主义是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指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绵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激昂的主旋律,始终是激励我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的强大力量。”[66]新形势下,统战工作要进一步激发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最终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保持忠诚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对统战工作,习近平强调“越是做党外工作,心中越是要有党”[67]。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要强化党的意识,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稳政治立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把“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去。

四、运用和合理念,寻找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和合”一词最早出现于先秦文献《国语》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68]和合理念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在习近平同志提出的需要深入挖掘的传统美德中,就有“尚和合”。

(一)对和合理念的理解

对和合理念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第一,崇尚和合,化解冲突。《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如果达到适中的、和谐的状态,天地万物就能各自恰如其分、生发有序。《论语》说“礼之用,和为贵”[69],礼的功用在于让人际关系和谐。《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任何事物都存在着阴阳两面,世界规律就包含着万物的必然对立。而能够将这些对立面统一调和起来,就是至高的和谐境界。

第二,和而不同,尊重差异。和合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不是相同事物之间的关系。《国语》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70]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生世间万物。如果所有东西都一致的话,世界也就不再发展了。《左传》说得更形象:“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71]如果用清水来给清水增加味道,谁能喝得下去?如果只是一琴或一瑟,谁能听得下去?面对差异,孔子主张“君子和而不同”。[72]既能够维护人际之间和谐友善的关系,又不必在具体意见上去苟同于人、勉强自己与他人必须屈从彼此。正如费孝通所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第三,和而不流,坚持原则。《中庸》说:“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就是说,君子虽然平和但不随波逐流,才是真正的坚强。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做人应该坚持合乎正道的主张和原则,不能随波逐流,依正道选定的价值目标要有坚定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激励自己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以无畏的勇气、毅力和信心去实现远大的目标和理想。

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王道政治中“大一统”与“通三统”的结合,也是和合理念的具体运用。一方面,通过“大一统”坚持政治和价值共识。“大一统”之“大”并非形容词,而是动词,表示“尊崇”的意思。而“一统”与地理意义上的“统一”不同,强调的是王道对于世间万物的整合,以及天道对于王道的规范和约束,使得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具有形上依据,最终归于仁德,统于道义,形成良善治理秩序。另一方面,通过“通三统”整合并尊重差异。在“通三统”中,对于新王之统的尊崇,是以承认和尊重前二代王者之统的存在为前提的。“大一统”并非整齐划一的“齐一”,而是在共同的核心文化价值之下,充分尊重多样性的文化价值及生活方式的存在。

(二)和合理念与统战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凝聚共识的难度在加大,形成合力的难度也在加大。面对这些变化,一些统战部门做党外人士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本领恐慌。

为此,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都第一次把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明确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习近平指出:“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这一重要论断是传统和合理念的现实运用。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应学习其中的智慧,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大统战工作机制。

一方面,坚持政治底线,做到“和而不流”。政治底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对危害中国共产党领导、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危害国家制度和法治、损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能让其以多样性的名义大行其道。

另一方面,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统一战线同心圆是以公约数为价值标尺建构的向心系统,反映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越往外层包容“异”的半径越大,对“同”的要求越低。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处理各方面关系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包容多样性的半径最大化,画出最大同心圆。这需要树立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分众统战”意识,做到量体裁衣、对症下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五、树立法治思维,服务法治国家建设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规律,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纾解社会张力的根本出路。我国古代在法治思维方面具有自身的思想资源,可以作为当下法治建设的文化和道德基础。

(一)对法治思维的理解

传统儒家重视德治,但不忽略法律的现实意义,而法家则对法治予以高度重视。在现实政治层面,儒家的德治和法家的法治相结合,构成“儒表法里、外儒内法”,“礼法合一,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模式。《唐律疏议》中的“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概括了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

中国的礼法合一则更加注重身份,即由礼制所规定的尊卑差序,由礼仪确定的差序格局。相比之下,西方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其实质在于“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西方的权利、自由、法治、民主都是基于契约关系而得以成立。现代西方的法治是第一位的,而传统中国德治是第一位的。与西方的“执政型法治”相比,中国传统法治属于“专政型法治”,缺乏权力制衡机制,容易为当权者所操纵,成为权力斗争的倾轧工具和专政机器;缺乏个人权利的保障机制,权利容易被权力所侵害。

古代中国之所以倚重德治,有其客观原因。古代中国版图广袤,人口众多,在现代化的行政治理手段建立之前,不可能事事介入。德主刑辅的社会治理模式成本较低,不会超出国家能力的负荷。如今,一方面,随着现代国家制度的确立,国家能力的提升,法治在技术上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讲求契约关系,这要求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同时,面对政府权力被一些执行者滥用的现象,面对城市白领因无法律保障而滥谈民主的趋势,现代中国的法治原则应当有所调整,去除“专政型法治”的消极因素,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吸纳西方“执政型法治”的经验。这当中有三点值得注意。

第一,中国古代本身具有法家传统和司法实践,能够为我们吸纳西方法治提供思想基础。比如法家的“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73]思想,在当下语境中可看作是法治政党、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三位一体。比如,在司法实践中,中华法系强调“明刑弼教”,注意法、理、情三者的统一,及准法、循礼、缘情。其出发点都在于尊重人的价值,重视人的生命,减少推行法制的阻力,以期实现社会安定的效果。

第二,中国古代的德治传统,不能简单地作为法治的对立面而任意抛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将沦为压制人性的恶法,只能行于一时。那些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例如,民法中关于善良风俗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刑事法中制止邪恶、保护善良的各项规范,宪法中关于尊重人格的人权规范等,都因为符合人类道德要求而有坚韧的生命力。儒家的德治传统有助于为法律提供道德基础。

第三,在学习西方法治、注重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要强调中华文明的责任伦理,避免西方权利伦理的负面性。西方文明以个体为本位,注重权利伦理,核心是“争”,其道德感则来源于罪恶感;中华文明以共同体为本位,强调责任伦理,核心是“让”,其道德感则来源于责任感。今天鼓吹权利伦理的人有意回避了权利的成本问题。中国没有西方的历史条件,无法通过对外扩张来转移权利成本。而且中国人口多、体量大,如果任由权利伦理横行,那么释放出来的权利诉求和物质欲望很难被消化。中华文明主张责任伦理,讲“欲取先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先承担责任,这远不是在表达权利的借口下实则危害公共利益的自由主义教条可以比拟。

(二)法治思维与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长期以来的政策优势造成统战干部一切靠政策办事的思维定势。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统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法治国家建设,以法治精神自觉谋求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为此,必须认识以下几点。

一是统一战线领域政策法律体系的完善发展,是整个法制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统一战线方面的党内法规建设,对于克服统战工作的随意性,把统战工作摆上党委工作议事日程,提升统战工作实效具有重大意义。《条例》的颁布,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制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是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法治监督、法律服务是民主党派、无党派履职尽责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指出:“统一战线人才集聚、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成员中有很多法律方面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有的直接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在法治建设环节大有可为。”[74]同时,要引导党外人士增强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治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于法有据,实现依法参政。

三是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这是法治建设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必然要求。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特别是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民族工作的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比如,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时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政策贯彻到位而不走偏。

四是以法治思维加强和改进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引领工作,进一步拓宽维护统战成员合法权益的渠道和平台,正确处理统战工作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这是统战工作开拓创新的重要方向和途径。习近平指出,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对于同盟者的具体利益应分类施策,该尊重的要尊重、该维护的要维护、该照顾的要照顾,但前提是必须合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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