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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互动仪式的网络空间集体行动研究

2019-02-19张丽娜韩帅

记者观察 2019年32期
关键词:集体行动网络空间仪式

文/张丽娜 韩帅

随着互联网Web.3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络媒体更突出去中心化、个性化交互的特征,用户生产内容(UGC)成为网络文化建构的媒介渠道,来承载互联网的社会文化属性。同时,这严重冲击传统的话语方式,促使大众表达场域、话语的表达载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通常而言,这样的集体行动和共同发声所爆发的舆论力量会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因此,将网络空间集体行动与互动仪式相结合,分析其存在的结构性因素,有利于探究舆论在互动仪式理论下的演化,对引导社会舆论走向,找寻释放社会情绪渠道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互动仪式与社会情绪

聚焦2019网络舆情热点,成都某中学食堂事件、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翟天临事件、权健集团……大众的注意力集中在教育、医疗、维权等国计民生方面,事件爆发后,大众的集体发声不仅是自己某种利益的诉求表达,还有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吁。在很多网络群体事件中,公众的切身利益并没有被侵犯,但却让网民通过互动仪式自发形成一个情感共同体,在这个场域内,他们就某事件进行互动和情绪表达,容易形成聚集行为,进而发展为集体行动。

事件的利益相关者会将自身的经历和诉求通过网络进行放大,期待得到维权,通常诉求是自认为利益受损或者遭遇了不公平对待,同时在传播时,会将诉求和社会大众的敏感点结合起来,例如贫富差距、教育不公等话题。大众因为情感共振,害怕自己成为某事件的下一个人,想通过集体发挥作用,聚集的情感而不断地被传染和暗示,最终为集体行动奠定了情绪基础。

二、网络空间集体行动的结构性因素

大众通常利用互联网来发布消息、参与互动以及社会动员。利用互联网渠道已经成为如今人们最青睐的动员手段之一。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本身的高普及、高传输、低成本、低损耗等特性使得网络动员和传统动员相比有以下特点:受时空限制小、传输效率高、互动性强。此外,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突破了以往地域空间对大众在场的限制,使大众参与到互联网营造的同一场域中;这也打破了话语权的垄断,为大众的表达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便捷高效的渠道。所以当网民一旦将带有动员信息的内容发布到网上,动员信息就像在静水中扔进一颗石子,动员信息将在波澜推动下瞬间放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网络提供空间资源

隐蔽性强、准入门槛低。网络匿名性极大降低了集体行动的风险,在这个情景空间内,不存在严格的制度,反而增强了大众参与集体行动的积极性。此外,我国互联网高普及率、低成本、发布信息便捷等条件,为大众进入互联网场域提供了条件,仅需一台移动终端便可以随时随地成为动员他人或被他人动员的主体。

身体在场到虚拟集聚。柯林斯曾提出“身体的切实在场是互动仪式的基础条件,在现实交往中人们的身体聚集在一起,因为彼此可以感知对方的存在而建立其共同的身体节奏,通过持续讨论进而寻找共同的关注焦点。”身体跨域同时存在在互联网空间成为可能,其营造出虚拟地域集聚,类似现实中的象征性空间里,“在场”的大众通过仪式性参与,聚焦共同话题,集中情感能量。

(二)网民增强身份意识

涂尔干揭示“社会是一种仪式秩序,是建立在人们互动的情感基础上的集体意识”,这里讲的集体意识就是身份意识。身份首先是一种自我归类,将自己界定在某一群体中,自身便会服从集体,从而集体行动成为可能。脱域性使得情感能辐射到更多的集体中,通过选择自己感兴趣或者当下流行的话题,加入集体中获得大家的认同。

(三)意见领袖引导话语建构

在某一领域具备高度专业性、拥有较高社会影响力或具有高超的话语技巧的“活跃分子”是对“意见领袖”的精准概括。在人际传播中意见领袖的存在促进了消息的创新扩散,而在互联网下的大众传播中意见领袖的影响力不减反增。网络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匿名性让网络空间成为一个庞大而无序的“舆论场”,众多的意见难以形成向心力。网络意见领袖便成了网络信息从“信息源——受众”传播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扮演着网络“议程设置”的角色。凭借着意见领袖在互联网中积累起来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因而通过议题的设置去控制庞大受众群体的思想行为,主导受众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更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时代的意见领袖多走“流量收割”的套路,因而受利益的驱使对引导受众参与到集体行动中的信息内容进行添油加醋,变异的“真相”使受众更加坚定地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从而使舆情事件走向偏离可控范围。

三、网络空间集体行动中互动仪式演化分析

网络上的舆情事件通过刺激大众的情绪,使某种意见经过不断的感染和暗示,成为网络舆论,因为共同情绪的牵引,集体感和团结性显著增强,且舆情事件本身就自带流量,有着广泛的关注度,网络空间集体行动这种全新的互动仪式,与其他机制有着共同的特点,离不开社会情绪、群体认同和舆论引导。

(一)信息刺激网民情绪,群体感染强化道德想象

情绪在互动仪式理论中是被强调的重点。勒庞认为“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大众容易被具有新奇、反常等特征的事件所吸引,情绪也容易被挑动,再通过情感的发酵,舆论得到快速传播,进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9上半年“四川凉山森林火灾多名消防员牺牲”“视觉中国版权事件”“王源公众场合抽烟”“翟天临学术造假”等热点事件曾一度活跃在大众视野中,触碰到公众脆弱点的事件最容易引发全民关注,形成强大的舆论风暴。在事件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通过渲染大众的情感,聚焦公共敏感话题,积极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实现更广泛的动员。但大众通常很少保持理性的态度,大部分都是随波逐流,凭借感情站队,情绪就容易被塑造的“道德情感”牵着鼻子走,不去深究原因,更没有耐心关注全过程。

(二)自利促使群体认同,群际割裂引发潜在冲突

网络空间集体行动是因为人们情绪的暗示和感染,经过不断的发酵,所引发的一种集体行动。但大多数的事情与参与者本身没有很大的利益关联度,但基于如果社会新闻和自己生活紧密相关,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对问题解决的关心度就会显著增强,哈利认为这就是利益是个体成为群体成员的考量。比如在“上饶男童校内被同学家长刺死”舆情事件中,关于校园霸凌的问题,是很多家长最为关切的问题,性侵这个话题很容易让有学生的家长瞬间绷紧神经,从而形成传染效应,很多人表面是关注和讨论当前事件,但其实心理是担忧自己的孩子,处于利己思想,纷纷呼吁未成年保护法更新。

在群体的内部,通过仪式互动显现群体身份和认同,认同的作用就是增强组织的粘合性和归属感,但放大到社会这个大空间,可能会引发各个群体之间的潜在冲突,发展为暴力。相对的关系必然存在隐藏的危机,如果对弱势群体的认同加深就会导致和强势群体的矛盾加剧,尤其是涉及到公权的事件,容易被渲染为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色彩,这种共情心理极易引发社会恐慌,造成网络空间集体行动。

(三)动机激励集体行动,舆论发酵推动事件频发

从互动仪式角度来看,网络空间集体行动的目的在于获取认同。不同的社会主体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想要获得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当不同成员共同聚集在同一个群体时会受到不同的选择性激励。事件利益相关者想通过媒体表达利益诉求,并寻求帮助以满足诉求;意见领袖为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或者大众的认可,积极投身事件传播和解决中;大众畅所欲言地表达情绪和观点,基于一种激发参与感的满足。但当参与者没有积极与大家互动热点事情,就会被认为脱节。大众的情绪会影响事件的走向,据研究表明,情绪异常、态度偏激等更容易引发情感共鸣,当群里成员在进行互动仪式过程时,其相关态度便会不断被强化,负面舆论共振,从而走向极端,引发网络集体行动。

四、结语

波斯特早就指出,网络不再仅仅是人们使用的一种工具,而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经过多年来的研究,让我们认识到讨论的重点不再是网络空间现实性造成身体缺席情况下社会互动情境真实性的“零和博弈”,而是应该将目光聚焦到受众在网络互动中具身性与共存性的新模式上。柯林斯认为互动仪式理论主要建立在身体共同在场的前提下,且仪式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身体共同不在场的原因,因而集体兴奋、群体团结、对象征物的忠诚度都不能达到与在场相同的强度和水平。正如列斐伏尔所言,空间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所在地,那么它也已经成为巨大的对抗场所。从宏观社会学视角看,原子化的个社会人情感境遇、全球化景观下开放与封闭空间的冲突,以及信息方式变迁下群体互动的主体性自觉与主体间性建构问题都值得做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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