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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地区公办园“非在编”教师职业满意度研究

2019-02-19王丽萍杜艳婷王颖

新教育论坛 2019年16期

王丽萍 杜艳婷 王颖

摘要: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作为公办园教师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群体,其生存现状与职业满意状态,更需要我们去关注和研究。本文从研究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职业满意度出发,期望能为提高其职业满意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进而提高学前教育育人水平提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公办园;非在编教师;职业满意度

一直以来,上至国家相关部门、社会各群体,下至各个家庭,都十分关注学龄前孩子的教育问题。孩子在幼儿园的一切,都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比如,在幼儿园老师教了什么,孩子吃了什么,孩子在幼儿园是否安全等等。一旦孩子在幼儿园出了任何问题,幼儿园及幼儿园的老师,都会被推到风口浪尖上,都会成为人们谴责的对象。整个社会和相关部门关注幼儿园老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的居多,而真正关注到幼儿园老师生存状态和职业满意度的则相对偏少。职业满意状态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职业道德的履行。

由于体制的原因,在公办园中存在着部分“非在编”教师这个群体。非在编幼儿教师,其工资待遇没有与在编教师一致,由幼儿园根据其收入发放工资。通过对公办园非在编教师职业满意度的研究,希望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公办园“非在编”教师职业满意度研究的重要性

“非在编”是我国国有事业单位在特殊时期的产物。由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比较低,因此深受广大老百姓的欢迎。大家争先恐后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这就导致了公办园幼儿人数增加,而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各公办幼儿园就根据自己的情况招进了一部分“编制外”幼儿教师。这些“非在编”幼儿教师,其工资不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的,是幼儿园根据自己的收费直接拨付,其福利待遇也与在编教师不一样。研究唐山地区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职业满意度,可以了解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职业满意度状态,可以了解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针对其需求,可以制定相关策略,提高幼儿园教师职业满意度,从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保障其职业道德的履行,保障其专业的发展,进而保障学前教育的顺利实施。

二、公办园“非在编”教师职业满意度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因笔者能力有限,进行大样本数据研究比较困难,因此在笔者能力范围内,进行小样本数据研究。本研究运用问卷法展开调查,随机选取本地区16所公办园中205名“非在编”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其中不包含保育员。回收问卷204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99.5%。问卷采用5点计分法,分值为1-5,选3为中度值。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并对结果进行简单分析。

1、男教师极少, 中青年教师占绝大多数

在所调查的204位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中,只有一位男教师。现实情况也是如此,在整个幼儿园教师群体中,女教师占有绝对的比例,而男教师极少。21-30岁和31-40岁的中青年教师,分别占64.2%和22.1%的比例,其他年龄阶段的教师则相对较少。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男性大多从事理工类的职业,在幼儿园当男教师更是没有被大部分人认可,因此在幼儿园中,男教师极少。而且,幼儿园“非在编”教师队伍中,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40岁以上的教师,仍旧在幼儿园从事工作的则偏少,她们有的可能已经离开了幼儿园教师这个工作岗位。

2、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水平偏低

在所调查的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中,工资在3000元以下的占78%,只有8.3%的人工资在4000元以上。比较起当前的工资水平和其他职业的工资,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福利与社會保障水平偏低。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公办园中,“在编”教师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的,而“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是由公办园根据其经费拨付的。公办幼儿园收费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更是有限,因此,导致各公办园支付给“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必定低于在编教师。至于其他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本上也是很少。

3、流动性偏大

所调查的结果中,教龄在1—3年的教师占41.2%,其他工作年限的人数则相对较少。分析其原因:因为专业发展、工资水平、工作压力等问题,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一般流动性较大。因其工资水平较低,福利待遇欠佳,在短时间内考取“在编”教师的机会又不是很多,导致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流动性偏大。较低的工资待遇,为数不多的“在编”考试机会,较大的工作压力与心理压力,都使得这些“非在编”教师不能安于现状,因此,只能寻求更合适的岗位与职业。

4、工作环境有好有坏,但工作压力偏大

通过对数据进行统计,得出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在工作压力上得分的均值为3.33,呈中等偏上的水平,在工作环境上得分的均值为4.40,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对自己工作环境的满意度比较高。幼儿园的工作环境,可以分为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物质环境就是教师在幼儿园所享受的设备、教具等物质工作环境;人文环境就是教师在幼儿园中的人际关系以及幼儿园所营造的工作氛围等。可以说,在公办园中,对于“非在编”教师来讲,工作环境有好有坏。好的一方面,就是公办园的教育理念一般比较先进,对于幼儿的教育也很正规,在符合教育规律的同时,也完全遵循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这样使得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们可以专心致力于幼儿教育,不必像有些民办园教师那样还要为幼儿园“招生源”而牵扯精力。另外,对于公办园来说,上级的各种会议与培训也相对比较多,即使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不能亲自参加,但耳闻或交流的机会也比民办园教师要多很多。不好的一方面,就是因为其“非在编”的身份,不能享受与“在编”教师同样的升职、晋升等的机会,使得一些“非在编”教师会觉得自卑与不公平,甚至会影响到工作的情绪,这些都是不利的方面。虽然工资与福利待遇都不能和“在编”教师一致,但是在公办园中,在同样的岗位中,“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所要履行的职责却是一样的,因此导致“非在编”教师工作压力偏大。

5、亲自参与继续教育与专业学习的机会偏少

同民办园相比,公办园的继续教育与专业学习的机会偏多。除了学习国家关于教育的相关政策外,还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此外,上级教育部门还会定期进行教育督导。但是这些继续教育培训与专业学习的机会,大多分给了“在编”教师。“非在编”教师亲自外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与专业学习的机会则很少。她们能直接参加的,大多只是园内的交流而已。

6、职业归属感欠缺,专业发展前景不乐观

因为“非在编”教师实际上是非正式人员,在幼儿园内,非正式人员总有一种“编外”人员的心理。而且如果不能考上编制,说不定哪天就会离开这个岗位。这都使得这些“非在编”教师在幼儿园内没有归属感。没有归属感,就不会全心全意的立足本岗和寻求发展。因此,职业归属感欠缺,专业发展前景不乐观。

笔者对问卷的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得出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总体职业满意度均值为3.88,属中等偏上的水平,但仍有极小值2.80的出现。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大部分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对这个职业总体来说的比较满意的,但在某些方面的满意度仍呈现出较低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公办园“非在编”教师职业满意度的建议

(一)政府部门

1、制定政策,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比较起国家财政对小学、中学以及大学的投入,我们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还远远不够。需要国家和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關政策,继续和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下发。文件中提出优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结构、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地方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资源、研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政策,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还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等等。相信这一系列政策的制定与颁布,必定会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而且会改善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工作环境与生存现状,进而提高其职业满意度并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各公办园对“非在编”人员的聘任

虽然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颁布相关文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但要改善每个地区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工作环境与生存现状,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政府部门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各公办园对“非在编”教师的聘任,监督其工资管理机制和社会保险管理机制。

3、放宽对已有“非在编”教师的考试条件

每年,教育系统都会组织“在编”考试,但是公办园招聘的在编教师,却寥寥无几。除了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外,一些应届或往届的大学生,也参与到“在编”教师考试的队伍中,这更给“非在编”教师的转正,增加了难度。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加公办幼儿园的编制,放宽对公办园“非在编”且在职教师的招考条件,给她们提供更多的机会。

(二)幼儿园

1、创设良好的幼儿园环境

幼儿园管理者要为“非在编”教师创设良好的环境。除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聘用“非在编”教师,保证他们的物质基础外,还要为她们创设良好的人文环境,让她们真正感到自己是幼儿园的一份子,而不是编制外人员,从而真正的发挥自己的主体意识。

2、制定相关晋升政策,鼓励“非在编”教师继续学习

对于正式在编人员,上级教育部门或者幼儿园自身,都是有着相应的晋升政策与晋升机会的。但是对于“非在编”人员,这些机会却少之又少。鉴于此,我们应该制定相关晋升政策与制度,为“非在编”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与进步的机会,鼓励她们继续进行专业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三)教师个人

1、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作为“非在编”教师个人,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不要因为自己与“在编”教师待遇不同就放弃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而怨天尤人,不思进取。要抓住每一个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机会,不断完善自己,本领和技能永远是自己的,不论自己身在哪个岗位,技多不压身的道理是永恒的。同时,要不断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完成学前教育育人的重任。

2、合理规划自身的发展。

作为教师个人,要对自己的职后发展做一个合理的规划,规划自己的专业发展与职后继续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丰富与提高自己。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上级政府部门、幼儿园与教师个人三方共同努力,才能从基础上保证公办园“非在编”教师的生存状态与职业满意状态,进而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教育质量。

参考文献:

[1]罗应琼.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职业认同的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以成都市天府新区为例[D].四川师范大学,2015.

[2]丁文婷.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研究——以兰州市五所公办幼儿园为例[D].西北师范大学,2014.

[3]文雅.编制外幼儿教师的职业认同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4.

[4]张艳蕾.上海市非在编幼儿园教师生存状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5]董睿娜.鞍山市幼儿教师职业满意度调查研究[D]. 鞍山师范学院,2016.

作者简介:

王丽萍,女,1980-,汉族,唐山师范学院,讲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学前教育与教学管理。

杜艳婷,女,1994-,汉族,唐山师范学院2018届毕业学生,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王颖,女,1978-,汉族,唐山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学前教育。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专项课题:《唐山地区公办园“非在编”幼儿教师职业满意度研究》,课题编号:20170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