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方能致远
2019-02-18秦海岩
秦海岩
近期,有关我国海上风电出现“大跃进”隐忧的新闻将这个刚刚步入规模化发展的产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当前海上风电发展的真实情况如何?下一步该怎样发展?
第一,要看清海上风电的政策导向。关于海上风电,最关键的一个词是“积极稳妥”,积极是指积极开展建设实践和技术研发,稳妥就是防止冒进。《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中东南部、“三北”地区和海上风电的建设分别用了“加快开发”“有序推进”和“积极稳妥”三种表述,个中意味不言而喻。同时,规划对各省份到2020年的并网目标和开工建设规模进行了细致分解,1000万千瓦的开工建设目标并没有加上“以上”两个字,硬约束的意味非常明显。在国家能源局组织各省编制的海上风能资源规划中,也对2020年海上风电的并网和开工建设目标做出明确要求。企业在建设项目前,必须仔细考虑政策风险。毕竟按照规定,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决定着其能否获得核准以及建成后是否可以获取补贴。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海上风电并网装机403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年底,并网装机约790万千瓦,开工在建1000万千瓦左右,基本上是按照规划在平稳有序发展。
第二,要正确认识海上风电所处的发展阶段。通过“十二五”期间少数企业的实践,我国海上风电刚刚步入产业化发展的初期,轴承、主轴、大型铸锻件和叶片等诸多环节的短板亟待补齐。再加上受安装船数量少、施工窗口期短等限制,目前我国海上风电每年的极限安装能力只有200万-300万千瓦。海上风电想要不受约束盲目地发展,在现阶段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实际上,主管部门对于踏实干事的企业呵护备至。2018年年底前核准的项目,只要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机组的并网,仍可享受0.85元/千瓦时的电价。之所以强调全部机组,是希望将有限的施工能力和设备的供货能力集中到少数真正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上,避免全面开花给补贴造成太大负担。按照目前的政策,这些项目如果没有完成并网,电价会降到0.75元/千瓦时,甚至更低。对于很多项目来说,这样的降幅将是颠覆性的。所以,要不要盲目开工建设施工条件没有绝对把握的项目,决策方必须慎重。
第三,要明确海上风电下一步的主要任务。不管是相关市场主体,还是沿海省份的能源主管部门都必须意识到,规模化发展应是平价之后的事情,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苦练内功,推动成本快速下降。2010年建成的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的单位千瓦造价接近2.5万元,目前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的单位千瓦造价则降至1.5万-1.7万元。当下,我国海上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几年还可以通过机组大型化、大规模开发所形成的规模效应、专业化施工船舶和设备的投用、数字化技术手段的普及等,进一步推动全生命周期成本的下降,以及发电效率的提升。未来5年,我国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有望下降4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平价无补贴。期间,必须保持合理的补贴,才能避免打断海上风电进一步发展的步伐。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附加的方式来减小缺口,面临很大阻力。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发展海上风电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自給率具有积极意义,并且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既是负荷中心,财政实力又较强,所需要承担的补贴资金压力也并不大,希望地方政府能接力补贴,为海上风电发展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助力其在2025年走向平价。
另外一个争议较大的是海上风电未来的战略定位,这取决于成本下降的速度。如果海上风电不能在5年内走向平价,那么产业是没有未来的。有人说,沿海省份负荷集中,海上风电是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但实际上经济性更优的选择还有很多,比如陆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如果海上风电成本不能快速下降,乃至实现平价,那么能源转型的空间必将被上述品种占据,同样的绿色能源,我们没有理由选择更加昂贵的。
“十四五”将是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关键期,需要全行业共同推动产业保持平稳有序发展,从而培育出一个可以释放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国加快能源转型、优化经济结构注入强大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