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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格局中的边疆民族地区双语教育

2019-02-18吴强

中国图书评论 2019年1期
关键词:双语恐怖主义少数民族

吴强

一、边疆民族地区语言是反恐斗争的文化基础和实战工具

恐怖主义是当代文明社会的毒瘤、全人类的公敌,也是中国国家安全的现实威胁。对于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我们不仅要继续保持“追着打、压着打、挖着打”的凌厉攻势,更要注重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把“挖存量、减增量”与“铲土壤”一并加以推进。要从源头上“铲土壤”,关键之一就是必须贯彻党的语言政策,实施国家语言战略,提升国家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语言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态,铲除恐怖主义内生性的土壤,阻断外源性的输入,从而从文化上实现“去极端化”。

谈及恐怖主义,人们习惯性地联想到对政府官员、警察、军人等硬目标和平民软目标的枪击、爆炸、暗杀、绑架、刀砍、纵火、生化武器袭击等恐怖暴力行为。从世界范围看,恐怖主义尚未形成各国均能接受的普遍性定义,但已具有世界公认的基本表征,其远比人们的直觉更复杂。著名学者迈克尔·斯托尔(MichaelStohl)将恐怖主义解释为三个步骤,包括“暴力行為或威胁,对这种行为或威胁的情绪反应,以及这些行为和反应对社会的影响”。斯托尔根据这个过程模型推断:“恐怖分子的兴趣主要是观众,而不是受害者,行为或威胁只是(三个步骤的)第一步”[1]。在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对恐怖主义的界定,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在我国的实际反恐斗争中,至少还有三方面的内涵:第一,我国恐怖主义的渊源是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意识形态,所以打击恐怖主义一定是与打击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联系起来。第二,恐怖主义不仅是对无辜人群的生命和肉体的攻击和侵害,也是让人的思想受到毒化和心理遭遇恐惧的过程。第三,恐怖主义的行为不仅仅是暴力行为,也包括制作传播恐怖主义音视频、书籍等宣传品的行为。这三个层面都必然需要借助于特定语言文字的表达作为载体,以实现对虚幻的“威胁”和“恐惧”的建构,达到其分裂国家、扰乱社会的目的。当然我们推进反恐斗争,包含着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两个领域,其中预防恐怖主义、铲除恐怖主义生长的土壤,更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性,必然需要借助语言文字作为利器。

从国际上看,恐怖主义产生的重要心理是“非对称性”恐惧。某种意义上说,恐怖主义是一种非对称性的极端行为方式和政治逻辑,弱势心理一方试图借由极端方式产生“震惊效果”而强化群体内部的身份、文化、传统和信仰认同,以实现其诉求的政治目标。这种“非对称性”,可能是一种客观实体上的存在,但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心理隔阂造成的虚幻“非对称性”。语言的使用和地位往往可以成为这种“非对称性”恐惧的缘由。因此,现代恐怖主义组织及其领导者大多注重语言工具的使用并具有一定的语言使用和传播能力。国际著名恐怖主义问题专家爱德加·欧巴兰斯(EdgarOBalance)认为,恐怖组织的领导者、计划者、联络官、骨干分子都必须具有六个特点:献身精神、勇敢、没有怜悯或同情之心、相当高的智力水平、很强的隐蔽性,以及受过良好的教育,应当能讲英语以及其他主要语言[2]。

在我们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三股势力”就是利用了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等各民族之间的语言隔阂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歪曲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的国家政策,并借此鼓吹所谓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压迫,挑动民族冲突,为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制造“正当”的“去道德化”和违法理由。分析现在境外的“三股势力”的宣传渗透,他们的工具已经不仅仅使用刀枪和炸药,还有大量的纸质或音视频宣传品,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大量传播宗教极端思想,鼓吹“圣战”。他们的宣传品往往能根据不同对象使用不同的语言。对民族地区受众,他们使用的是各种少数民族或跨境民族语言,以争取各少数民族及跨境同一民族的同情者和追随者,以及招募暴恐分裂人员和募集暴恐分裂资金;对汉族区域受众,他们使用的是汉语普通话,包括通过西方国家的普通话广播电台和网站进行煽动;对国际社会受众,则使用的是英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俄语、土耳其语、日语等国际主要语种,并且通过在Facebook、YouTube、Twitter等知名社交网站上设立专门账号,扩大对外宣传,抢夺国际舞台的话语权和道义制高点,掩饰其暴力恐怖主义的邪恶本质。他们使用不同语言的宣传内容也不一样,有着较强的指向性,甚至还有专门的少年儿童节目。此外,境内外“三股势力”还利用语言的同源性,煽动我少数民族青少年出境到民族分裂活动猖獗的国家留学,甚至直接在国外举办招收我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学校,专门教授所谓的民族语言、历史和宗教,灌输分裂国家和“圣战”思想。境内外“三股势力”还对我党和国家的语言政策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双语教育”进行歪曲解读、恶意攻击。当然这也决定了,我们反制和打击恐怖主义及其极端主义意识形态,也必然要直接使用语言武器。因此,语言并非人们想象中的是一种低政治、低强度和间接性的国家安全要素。在反恐战局中语言战略和语言武器不应缺位。

二、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语言能力及其反恐功能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元一体”民族共同体,55个少数民族中有着80多种语言,其中还有30多种属于跨境语言。这些语言涉及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等。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使用、多民族语言的和谐关系,以及国家语言的治理能力,是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基础性、战略性议题。

近年来,笔者因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发展规划制定和国家相关文件起草,先后走访了我国边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蒙古族、苗族、傣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对其双语教育及相应的国家通用语言治理状况进行了粗浅的观察。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是指以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母语作为学校教学用语的教育系统,目的是使学生达到两种语言的兼通。从笔者走访到的边疆民族地区来看,双语教育和国家语言治理能力明显呈现四级梯度:

第一级,在我走访的西南傣族、苗族地区,地区几乎是全民型的双语族群。国家通用语言普及度很高。除偏远地区和山区老人,中青年一代在国家通用语言的表达、阅读和书写方面均没有障碍。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民族地区的母语有退化倾向,母语使用主要存在于家庭生活和族群内交流,在学习、工作和更大范围内的社交场合很少使用母语,学校不愿教、学生不愿学,母语文字濒于失传。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环境和升学压力下的一种全民趋利性的选择。

第二级,在内蒙古地区,国家通用语言与民族地区语言使用基本处于和谐状态。笔者所接触的蒙古族青少年和成年人一般均能熟练认读和书写蒙汉双语,在任何场合均能熟练实现双语转换。但随着内蒙古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蒙古族聚居区的母语环境发生变化,出现了第一级地区同样的状况,民族语言传承发展的压力加大。学生以前认为“汉语难学”,现在感到“蒙语难学”,学习蒙古语的积极性比原来降低。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明确提出,把学习掌握母语作为基本要求,把学习运用汉语作为基本素质,鼓励蒙古族民族學生重视双语学习。

第三级,在藏区,笔者所走访的甘肃、青海藏区,以及在上海集体访谈的来自日喀则地区的教师,从他们的表达或通过他们介绍的情况看,藏汉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各年龄层能根据不同语言场景迅速交替转换使用藏汉双语,并能阅读和书写双语,但说读写水平还有限。笔者在青海随机访谈了准备进寺院进香的一群藏族村民,他们均能使用带有浓重青海口音的汉语进行无障碍交流。我们走访的寺院中,僧人也均能熟练使用普通话,有的高僧还能说英语。当然不同群体和地区群众的双语能力差异较大。

第四级,在南疆维吾尔族地区,笔者走访了喀什市区以及叶城、莎车、泽普和巴楚县,这一地区的中小学双语教育普及率为65%左右,相比前三级要低很多,而且除了喀什市区、县城和泽普等基础相对比较好的地区外,总体来看,双语普及的质量还不高,相当部分维吾尔族群众包括年青一代不能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笔者曾与一位经过国家通用语言考试后录取到中师的维吾尔族新生交流,该学生对简单的普通话询问表示听不懂。

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程度、双语教育质量水平和政府部门对语言生活的治理能力,与该区域的反“三股势力”斗争强度及成效有着直接的关联性。在内蒙古地区,尽管存在同一民族的境外独立国家,境内外也有蒙独势力蠢蠢欲动,但总体来看,蒙独势力的活动没有广泛民众的基础,他们的活动主要集中在极少数的所谓“知识精英”群体中。这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和政府始终坚持正确的语言战略,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维护了民族团结,铲除了民族分裂的土壤。在藏区,民族分裂活动和暴恐活动曾一度非常猖獗,而且有一部分年轻人甚至未成年人非法越境到达赖集团在流亡社区举办的学校求学,接受藏语教育。还有的藏区家庭因经济贫困将儿子送进寺院成为小僧侣。一些寺院受达赖集团分裂主义思想毒害,导致青少年不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不了解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也不能正确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宗教。他们中有的成为暴恐分裂犯罪活动的急先锋。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藏区的教育,藏族青少年都能在条件良好的公立学校接受免费的双语教育或职业教育,从而有效阻击了民族分裂主义思想的渗透。藏族青少年非法越境求学和从小送入寺院读书的状况已经得到基本扭转,从而根本上阻击了暴恐分裂活动,维护了藏区的和谐稳定。在新疆地区,明显呈现两个“两元结构”,北疆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使用能力较强而南疆地区较弱。在南疆城市和兵团等经济条件较好、多民族共处的地区,国家通用语言能力使用较强,反之则较弱。由于南疆一些地区国家通用语言不普及,相当部分维吾尔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接受正面信息有限,升学和就业的可选择性和社会交往面狭窄,从而给“三股势力”渗透以可乘之机。在内地高校,维吾尔族学生近年来涉恐案件屡有发生。基于个案的综合分析,笔者发现其中有一个具有相当普遍性的共性原因,就是涉案学生不能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不同民族同学之间的语言沟通以及听课、理解、考试能力较弱,影响了这部分民族学生学业成绩和人际交往,导致他们不能充分融入班级集体生活,容易在本民族群体内抱团活动,一旦受到煽动蛊惑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关注并思考国家安全中的语言战略,既要研究民族地区普通民众,还要关注管理部门和专业群体的双语能力。政府部门和教育、司法执法、宣传媒体等领域人员的双语表达、阅读和书写能力,更具有示范意义、传播功能,他们也是语言公共政策和制度的设计者,是维持国家安全的中流砥柱。在调研中我们重点研究了三个重点群体:一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该群体大多受过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比较完整的双语教育,基本具有良好的双语专业能力。二是教师群体。总体来看,苗、傣等民族地区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没有任何障碍,相反使用母语教学能力较弱。蒙古族教师双语能力均比较强。藏区的双语教师从事双语教学能力也总体较好。而南疆地区相当一部分教师双语能力较弱。在南疆一所双语教育中心调研时,笔者看到正在接受汉语培训的维吾尔族教师中有的已是多次回炉培训,原因就是之前封闭式学习了半年的国家通用语言,回学校任教后由于语言环境原因很快就遗忘了,只能反复接受培训。三是司法和执法人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公证和司法调解等)。边疆民族地区地方相关条例均有规定,法院、检察院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办理案件,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并且在法律文书中允许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藏区和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少数民族的司法人员群体都接受过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和培训,同时掌握自己的本民族母语。但由于他们要直接面对普通群众,必须熟练掌握专业领域的双语,而且还要能迅速把普通话转换成民族语言,把专业语言转换成农牧民听得懂的通俗语言,有的还要用民族语言解释国家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共同点。执法人员甚至还要熟悉特定少数民族群体母语使用中的暗语、俚语和犯罪群体的黑话。但实际情况是,民族地区基层政权中这一群体的双语能力严重不足。少数民族司法人员在办案执法中,或因语码转换不畅而造成交流上的迟滞障碍,或只会说双语但不能准确书写。双语专业人才严重短缺,难招、难留、难培养的“三难”矛盾十分突出。为弥补双语人才不足,司法机关常常聘请兼职双语翻译,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翻译错误百出,严重影响公正司法。

为弥补民族地区双语人才的不足,民族地区正在探索智能翻译系统的使用。据介绍,执法人员携带并使用双语语音翻译系统给违法犯罪人员带来一定的震慑作用,迫使其配合调查取证,不再以听不懂语言为掩饰。但同时双语和多语翻译智能系统的使用,也存在两大棘手难题,一是翻译系统的使用也给境外暴恐文字和音视频的传播提供了方便。一些涉案人员就是直接在网络和手机上通过翻译软件阅读收看外语资料和音视频。二是翻译软件的准确度还不高,司法执法机关还不能在审判和执法中充分使用。

三、加强民族地区语言教育、增强反恐能力的建议

走访调研中的现场感,让笔者深切体会,语言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和观点的表达工具,而且在工具使用中赋予了情感和意义的符号,成为维系国家安全的情感纽带和政治工具,成为国家非传统安全的核心要素。为此笔者就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和提升语言治理能力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速双语普及。目前边疆民族地区的学校分为民语学校、汉语学校、民汉合校三种类型。都致力于强化处于与“三股势力”斗争前沿的边疆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要把双语普及、国家通用语言障碍基本消除纳入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重点任务。双语学校建设要从中小学进一步下移到双语幼儿园,完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纵向衔接的双语教育体系。双语教育基本建设和内地对口支援的重心要优先保证双语教育中心(或教师进修学院)建设,强化双语师资培养培训,而不要再过于将有限资源集中于建设标志性学校硬件设施。着眼于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升学和就业空间,鼓励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升学考试从“民考民”转向“民考汉”,在有条件并尊重少数民族学生及其家长的基础上,进行双语学校结构优化,将“一类学校”逐步过渡到“二类学校”,全面提升青少年的双语能力。

第二,提升专业人才的双语水平。要优化重点管理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双语专业人才的招聘、培养和激励政策。普遍建设民族地区司法等系统的专业人员双语培训中心,并在高等学校建设专业双语人才的培训点、学位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统一开发标准化的双语专业教材,统一调配高水平的双语专业师资。建立双语人才库,对在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特别是地处反恐斗争前沿地区的双语人才,适当降低学历、专业等司法执法和学校、政府部门的招聘门槛,并对高素质的双语专业人才分级发放专门津贴,并在干部提任、职称晋升、评选表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第三,加速跨民族文化交融。要根本上扭转个别地区双语教育和普及能力不足、“三股势力”乘虚而入的局面,既要坚持继续发展双语教育,严查严打“三股势力”,还要着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的人员流动和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語言文字,为双语教育和使用提供必要条件和良好生态。内地民族高中班学生,是民族地区青少年中的资优生,但内高班长期封闭式的教学和生活,不利于其语言学习和与汉族同学的感情、文化交流交融。有的学生进入高校后不适应与汉族同学混班混宿而参与到民族学生内部的抱团活动之中。因此,有必要逐步推进内高班的混班混宿,消除跨民族之间的文化隔阂,促进少数民族学生的双语能力,为抵御“三股势力”的渗透构筑起语言和文化上的“防护墙”。

第四,注重少数民族语言人才的培养和专业建设。既要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要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要积极抢救濒危少数民族语言,培养面临失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专门人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处反恐斗争的最前沿,需要加快在少数民族和汉族青年学生中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政法系统专业人才,政策上鼓励和支持“汉考民”学生,即母语是汉语的汉族等使用汉语的学生在民语学校就读,用民语参加考试,并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语学校,开设少数民族语文课。要发挥西部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跨境语言的优势,加快培养具有语言优势的反恐专业人才,借此与周边国家在反恐反分裂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此外,由于我西部和北部部分邻国长期受到苏联的政治和文化影响,文字使用了西里尔文,文化的传承性被削弱。现在这些国家都在试图摆脱苏联文化影响,出现强烈的民族回归意识。为此试图在同一民族且相当程度上保留了传统文字的中国少数民族中找回本民族的传统文字和语言。我们应充分运用这一动向,积极而慎重地推进跨境语言文字交流,增强彼此间的人文合作和民心相通,构建有效抵御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跨境传播。

第五,推进智能翻译系统的开发。支持少数民族网络语言文字和计算机软件信息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双语和多语智能翻译系统、涉暴涉恐音视频和信息监控监测系统、双语教学培训系统。要组织核心技术重点攻关,把扶植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品使用作为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政策的支持重点,鼓励专业人员和青年才俊在这一领域创新创业,以抢占信息安全的制高点,规范虚拟世界的传播秩序,把好国家安全的前沿关卡。

注释

[1][美]布丽奇特·L.娜克丝.反恐原理[M].陈庆,郭刚毅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6:34.

[2]杨隽,梅建明.恐怖主义概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65.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责任编辑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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