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来信
2019-02-18
“脑残粉”这个不太友好的词,指的是对明星、偶像等过度迷恋、疯狂追求,在外围人看来几乎毫无理性可言。对于“脑残粉”,最常见的评价之一莫过于“都是些小学生或者没有辨别能力的小孩子,长大就好了”。
我一度也抱有类似想法,直到发现身边越来越多的“高知”也加入了“脑残粉”队伍。去年两场大型选秀活动(《偶像练习生》和《创造101》)在社会上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全民造星狂潮,我一个在北大攻读文学博士的朋友粉上了通过《偶像练习生》最终出道的选手朱正廷,微博画风从“读诗赏月伤春悲秋”变成了:“今天也要为鹅子(即‘儿子)冲鸭冲鸭冲鸭!”
说实话,我朋友从一个清心寡欲的博士变成“脑残粉”,我倒也没那么吃惊。说到底,粉丝行为的本质是一种消费行为——和生活中花钱吃喝玩乐类似,但又更复杂一些。
粉丝的身份实际上处于文化精神消费者和商业行为消费者之间:文化精神层面,对偶像的喜爱和认同是促使粉丝疯狂氪金的动力;另一方面,没有为偶像氪过金的粉丝都不能自称为一个真爱粉,只有花过钱、冲过销量、做过应援,粉丝才感觉跟偶像建立起了某种比“路人粉”更亲密的关系。
对比一下二十几年前的“书粉”“影粉”,虽然他们也会为偶像的作品买单,但归根结底消费的是偶像的作品。而现在的粉丝消费的是偶像本人,所以才会出现对偶像个人生活的占有欲——“我参与了爱豆的走红,那么爱豆应该不婚不育不恋爱不公开”等。
粉丝消费偶像本人而非作品,这也意味着黏性下降。以前是无数粉丝追一个偶像,所以偶像动辄能影响一代人的青春;现在一个粉丝同时能粉四五个“墙头”(指的是追星时没有固定喜欢的明星,就像墙头草一样易变),出现偶像遍地跑,出圈无人识的尴尬状況。
另一方面,合格的粉丝同时也是高品质的内容输出者,同时掌握P图、剪视频、做动图、写同人文等多项技能,可谓“一技在手,爬墙不愁”,流水的偶像,铁打的粉丝。在这样一个消费过程中,粉丝消费的已经不仅是偶像的人设,而是自己从中获得的各种感受。
既然事关自我认同,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当代粉圈的战斗力如此惊人。在他们心里,偶像是“不谙世事的少年”“郁郁不得志的实力派”“婚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等,是需要被保护的。甚至有些粉丝加入自我投射,认为爱豆即自我,爱豆受委屈,自己也感同身受,由此更要加大声量占领舆论高地。
Cindy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