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再写:论清国史馆与民初清史馆对翁同龢事功的记载
2019-02-18戚学民
戚学民
学界关于戊戌变法史的研究成果丰硕,其中对官方档案的大量梳理和使用是这方面研究的重要特色,并仍然是未来推进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本文即讨论戊戌变法史基本文献中的一个小问题,《清史稿·翁同龢传》的意义。
翁同龢是戊戌变法中的重要人物之一,学界多有关注和研究。近年来翁同龢相关文献的整理出版和研究极为出色,大量新文献和重新整理的文献使得翁同龢研究有了丰厚的史料基础。与此同时,一些传统的资料也值得重视,清史馆纂成的《清史稿·翁同龢传》就是这样一个文献。《清史稿·翁同龢传》是官方记载翁氏生平的重要文献,涉及翁同龢本人形象及对戊戌变法与其他晚清史事的书写。该传多年来深得学界重视,对其意涵和史事多有解释①,其中谢俊美先生的讨论尤具卓识。但《清史稿·翁同龢传》是一个重要的论述,涉及对晚清某些重要史事的书写,有进一步认识的必要。
认识“翁同龢传”的价值,需要结合该文献的形成过程来进行。“翁同龢传”的纂修跨清末民初,经历了不同的纂修制度,有记载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同版本,而这些“翁同龢传”的纂修过程学界并非全然了解,由此影响到对这些记载的理解。本文基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档案,结合“翁同龢传”纂修过程讨论不同版本“翁同龢传”记载的意义。
一、清国史馆《翁同龢列传》的纂修
今日学界熟悉的“翁同龢传”是清史稿中的版本,但这并非该传的唯一版本,也不是国史馆《翁同龢列传》的最早面貌。《清史列传》卷63《已纂未进大臣传二》中的《翁同龢》②,学界对其纂修过程并无了解。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翁同龢传包传稿》提供了重要的纂修情况,基于此,可知《翁同龢传》的纂修经过。《翁同龢列传》是清国史馆的作品,但其纂成时间已经是1911年辛亥革命前夜。
《翁同龢传包传稿》中有《翁同龢列传》两种钞本,一是带有批阅修改痕迹的钞本,此外一种是字迹工整的清缮本。另外还有题名为《翁相国履历》的事迹册。这些文献说明了《翁同龢列传》的纂辑经过。
《翁同龢列传》的封面有“协修官 商 大人 老爷 印衍鎏 纂辑三年五月初一日 领 八月初六日交” 以及“纂修钱骏祥 覆辑”等字样,说明了纂修情况。根据这些文字,我们可知,《翁同龢列传》是1911年5月28日,即清宣统三年五月初一日,纂修者领受了任务,开始纂修。到1911年9月27日,即宣统三年八月初六日完稿。14天后,1911年10月10日,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武昌起义爆发。
《翁同龢列传》的纂辑者是商衍鎏。商衍鎏(1875-1963),字藻亭,号又章、冕臣,晚号康乐老人,为广州驻防正白旗汉军人籍,民国后改称广东番禺人,著名学者、书法家。1894年甲午科举人。1904年清朝举行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商衍鎏得殿试第一甲第三名,成为清末科探花,任翰林院编修。曾任侍讲衔撰文、国史馆编修、实录馆总校、文渊阁校理等职。先后任国民政府财政部秘书、江西省财政特派员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江苏省文史研究馆馆长、中国文史研究馆副馆长、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等职。
《翁同龢列传》的写法基本依照清国史馆成规,纂辑者据来自吏部的履历或者事迹连缀成文。同一传包有《翁相国履历》一册,封面写有“刘登瀛交馆”,另有整理时的编号:(1990-3)。此刘登瀛,可能是桐城派后学,字际唐,一作际堂,南宫县刘晒村人。15岁时被吴汝纶选入信都书院就读。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乡试第一,授巨鹿县训导。曾随吴汝纶在保定莲池书院就读。后被直隶省学校司派赴日本考察教育,归国后初任省视学,后任保定高等学堂优级师范教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授山东知县,坚辞不任,其后二三十年,历任河北大学、山西大学教授,致力于教育事业,深受学生尊崇。著有《伦理讲义》《刘登瀛诗文集》等。
此《翁相国履历》未题时间,但同一传包有《吏部覆片》,说明刘登瀛在1909年8月4日清宣统元年六月二十九日之前完成了《翁相国履历》,提交国史馆。上有“满提调 松 汉提调 谢 阅 七月初一日 恽 阅 七月初一日”等字样,另有“宣统元年陆月二十九日”。两位提调待考,但从签名的时间说明《翁相国履历》确实按期完成了。
《翁相国履历》按年逐次记载翁同龢职衔升迁,没有臧否。《翁同龢列传》全文共约1800字,基本是在《翁相国履历》基础上写成。清廷国史馆纂成的大臣传,往往篇幅在万字左右。《翁同龢列传》相对较为精简。通观全文,该文乃依照清代大臣传的基本程序和工作方法,由纂修官根据户部提供的大臣履历,逐年接续事迹,纂辑而成。这样的记载基本是任职的流水账,详于职务升迁,于具体的事功较少记载,点评也少。这在翁氏两个重要经历的记载方面表现突出。
其一是,中法战争中翁同龢首任军机大臣的表现。传文曰:“(光绪)十年,越南事起,法人搆釁。朝廷念国家元气未充,时艰日钜,内外事务丛脞堪虞。而军机处为内外用人行政之枢纽。不能辞咎。严旨切责,将军机王大臣等悉予斥退。同龢直枢廷,适当多事,亦以无所建白,革职留任。退出军机处,仍在毓庆宫行走。”其中的“同龢直枢廷,适当多事,亦以无所建白,革职留任。退出军机处,仍在毓庆宫行走” ,此段在《翁相国履历》中原文是“皇太后懿旨:……而军机处实为内外用人行政之枢纽。工部尚书翁同龢甫值枢廷,适当多事。惟既别无建白,亦有应得之咎。著加恩革职留任,退出军机处,仍在毓庆宫行走。”纂修者在其中插入了“严旨切责,将军机王大臣等悉予斥退”一句,指出了当时的情势,有为翁同龢开脱之意。
其二是从甲午战争到戊戌变法,这一时期翁同龢的事业达到了高峰。“二十年,赏戴双眼花翎,并紫韁。是时,朝日事棘。朝廷意主用兵,畿辅近地,征调云集。命同龢会同恭亲王等商办军务,再授军机大臣。二十一年,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二十二年,充方略馆总裁。二十三年,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同龢痛于甲午之役,知非变法不足以图存。破格求贤,冀匡时变。惜望治过急,荐举非人。操切酿乱,朝野骚然。二十四年四月,奉硃谕:‘协办大学士翁同龢近来办事多不允协,以致众论不服,屡经有人参奏。且每于召对时谘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断难胜枢机之任。本应查明究办,予以重惩;姑念其在毓庆宫行走有年,不忍遽加严谴。翁同龢著即开缺回籍,以示保全。’十月,又奉硃谕:‘翁同龢授读以来,辅导无方,往往巧藉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东之役,信口侈陈,任意怂恿。办理诸务,种种乖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陈变法,滥保非人,罪无可逭。事后追维,深堪痛恨!前令其开缺回籍,实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对照《翁相国履历》,原文只讲翁同龢的任职,对于其表现没有评价。而上述记载中的“同龢痛于甲午之役,知非变法不足以图存。破格求贤,冀匡时变。惜望治过急,荐举非人。操切酿乱,朝野骚然”数句,是纂修者加入。这几句增加的话,指出翁同龢从甲午到戊戌,再度任军机大臣后的作为,一方面是有推动变法运动之功,另一方面是造成戊戌变政的责任人,其罪责是“荐举非人”“操切酿乱”。一般来说,清廷的《大臣列传》记述功业,少有褒贬,《和珅列传》奉嘉庆之命加写罪责属于特例。《翁同龢列传》写传主的罪责,可见清廷高层意见之一斑。但这段记载并未指名道姓,而是模糊处理,算是一种回护。
总之,根据清廷国史馆大臣传纂修的常规工作方法,纂修官在《翁相国履历》的基础上,纂成了《翁同龢列传》的第一个正式版本。
二、重纂《清史稿·翁同龢传》
今日学界更为熟悉的是《清史稿·翁同龢传》,该传确实有重要价值。但只有与《翁同龢列传》的纂修情形联系起来考察,我们对它的价值才有更多的理解。对照清国史馆时期的《翁同龢列传》,我们能更好地了解通行本《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翁同龢传》的意义。后者还存有一些未解之谜。旧说清史馆时期《翁同龢传》由王崇烈纂辑,这是有根据的。现存清史馆档案中,有两个翁同龢的传稿,其中一个档册题写着“协修王崇烈拟”的《翁同龢列传》③,另外一个是沈桂芬、李鸿藻、孙毓汶、翁同龢四人一卷的档册④,两传内容略同,都是在清国史馆《翁同龢列传》基础上的改写,沿用了原有的行文架构,增删幅度不大。比较重要的修订是在传记的末尾:
身后萧然,吴中士民,见其忠清。于宣统元年,郡绅翰林院检讨陆懋宗等合词,以同龢三十余年,再为师傅,两预机衡,迹其讲画之劳,宜在矜全之列。两江总督端方据情入奏,疏称:当五洲交通之时代,本中华未有之艰虞,在当时不可宽责备之文,在今日似宜有原情之论。况我朝最隆师傅,同光两朝之圣学,既已垂耀千秋,经筵启沃之世臣,或当掩其一眚,奉旨准开复原官。嗣以前外务部尚书邹嘉来等呈请恩予谥恤,谕旨加恩予谥文恭,以示笃念儒臣至意。同龢淹通文学,熟谙掌故,屡司文柄,两为师傅,侍讲帷者四十年,寒暑风雨,未尝一日请休沐。于列圣遗训,古今治乱,陈说曲尽其理。又尝手写夙兴夜寐,箴画沿海地图,进备乙览。两朝有鱼水之契,恩遇优渥,赞襄密勿,尤能直言极谏,造膝事秘,世莫得闻,章疏无存稿,如:请止临幸王府,罢修圆明园省宫,禁一切工程,免外省传办各物;武英殿、太和门灾均力请以停工作;又因吴可读尸谏事关系大统,疏请明示天下,俱得旨允行。生平拘谨坦白,亦多忌者,卒以面对,有“工部主事康有为才具胜臣”之言获罪。及罢斥以后,每念时艰,辄复流涕。其奉旨褫职编管也,是日,军机大臣刚毅独对,皆其所请。于述旨时,军机大臣王文韶肃然曰:朝廷素隆师保,宜籲恩施。刚毅曰:慈圣意也。然同龢戊戌四月既罢官,端午节例赏仍奉特旨颁给,亦可徵圣眷矣。归田后,日以习八分及六法自娱,著有瓶庐诗稿八卷,文集未定稿二十卷,日记则四十余年,退食之暇,未曾间断,不以示人也。其书法能自成一家,尤为海内所宗焉。⑤
这段文字一方面指出了翁同龢在政治上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明确指出了翁同龢的罪名是举荐康有为。该传还指出翁同龢有四十多年的日记,不过没有公开。王崇烈与翁同龢家有故,这个信息提示很有趣。
但通行本《清史稿·翁同龢传》别有意义,它并非沿用王崇烈的稿本,而是进行了大幅改写。且其修改似乎不可能由王崇烈进行,因为其修改依据的是《翁同龢日记》,而王崇烈在该日记出版前数年已经去世。
清史馆对清朝留下的大臣传等进行了大幅精简,一般是把近万字的传文缩减为二千字左右。“翁同龢传”重纂后有1200字左右,较清国史馆《翁同龢列传》有大幅减省,与其他大臣传的篇幅基本持平。《清史稿·翁同龢传》不少文字沿用了《翁同龢列传》,并作删减,是国史的常规。下面以翁同龢同治年间事迹为例,进行说明。《翁同龢列传》作:
同治元年三月,分校礼闱。六月,升右春坊右赞善。七月,再出典山西试。十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寻父忧归。四年三月,补原官,六月,转左赞善。升右中允。十一月,命在弘德殿行走。五年,升翰林院侍讲。六年,迁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七年,晋国子监祭酒。九年,升太仆寺卿。十年,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母病,疏请开缺。予假慰留。十二月,丁母许氏忧。赐祭一坛,赏银二千两治丧,异数也。同龢历充实录馆校对、协修、纂修、总纂,国史馆纂修、武英殿纂修,必勤必恪,事皆尽职,屡得优叙。十一年,穆宗毅皇帝大婚礼成,赏头品顶戴。十三年,服阕,命仍在弘德殿行走,授前职。同龢居讲席,每以忧勤惕厉,启沃圣心。当八年武英殿之灾也,恭录康熙八年、嘉庆二年遇灾修省圣训进御,复以历代名臣奏议因火灾上言者,于讲案前剀切敷陈,因疏言:“变不虚生,遇灾而惧。乃千圣之格言,祖宗之心法,不可不身体而力行。宜停不急之工,惜无名之费。开直臣忠谏之路,杜小人幸进之门。答天诫,修实政者,庶几在是。”上览奏动容。又圆明园方兴工,商人李光昭矇报木价,为李鸿章所劾论罪。廷臣多执此入谏,恭亲王等尤力诤,上不怿。同龢面陈江南舆论,中外人心惶惑,请圣意先定,待时兴修。乃议定停园工,并有停工程、罢浮费、求直言之谕。”
《清史稿·翁同龢传》作:
同治元年,擢赞善。典山西试。父忧归,服阕,转中允。命在弘德殿行走,五日一进讲,于帘前说治平宝鉴,两宫皇太后嘉之。累迁内阁学士。母忧服阕,起故官。同龢居讲席,每以忧勤惕厉,启沃圣心。当八年武英殿之灾也,恭录康熙、嘉庆两次遇灾修省圣训进御,疏言:“变不虚生,遇灾而惧。宜停不急之工,惜无名之费。开直臣忠谏之路,杜小人幸进之门。”上览奏动容。又圆明园方兴工,商人李光昭矇报木价,为李鸿章所劾论罪。廷臣多执此入谏,恭亲王等尤力诤,上不怿。同龢面陈江南舆论,中外人心惶惑,请圣意先定,待时兴修。乃议定停园工,并有停工程、罢浮费、求直言之谕。
但是《清史稿·翁同龢传》较之以前的同名传稿,实际有重大的变化,即对本传的许多事迹做了改写。光绪年间,翁同龢的许多事功被增加进入传记。其中之一是,与俄国改约争回伊犁的功绩。“光绪元年,署刑部右侍郎。明年四月,上典学毓庆宫,命授读,再辞,不允。旋迁户部,充经筵讲官,晋都察院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调工部。六年,廷臣争俄约久不决,懿旨派惇亲王、醇亲王及同龢与潘祖荫每日在南书房看摺件电报,拟片进呈取进止,至俄约改定始止。”
其二是对翁同龢第一次充任军机大臣的记载。“八年,命充军机大臣。十年,法越事起,同龢主一面进兵,一面与议,庶有所备。又言刘永福不足恃,非增重兵出关不可。旋与军机王大臣同罢,仍直毓庆宫。”相较于此前,减去了慈禧懿旨的内容,增加了对翁氏本人在此间事功的记载,大约两处:一是一面进兵一面和议的主张;一是否定刘永福的作用,要求增重兵出关。这个记载否定了前此《翁同龢列传》中关于翁氏无所建白的评价,堪称文省事增。
其三,《翁同龢传》重点记载了从甲午战争到戊戌变法期间翁同龢的功绩。关于戊戌变法,《翁同龢传》记载:“明年,兼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二十三年,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二十四年,上初召用主事康有为,议行新政。四月,硃谕:‘协办大学士翁同龢近来办事多不允协,以致众论不服,屡经有人参奏。且每于召对时谘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断难胜枢机之任。本应查明究办,予以重惩;姑念其在毓庆宫行走有年,不忍遽加严谴。翁同龢著即开缺回籍,以示保全。 ’八月,政变作,太后复训政。十月,又奉硃谕:‘翁同龢授读以来,辅导无方,往往巧藉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东之役,信口侈陈,任意怂恿。办理诸务,种种乖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陈变法,滥保非人,罪无可逭。事后追维,深堪痛恨!前令其开缺回籍,实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其四,关于翁同龢的评价,本传后有简单的总结:“同龢久侍讲帏,参机务,遇事专断。与左右时有争执,群责怙权。晚遭谗沮,几获不测,遂斥逐以终。著有瓶庐诗稿八卷、文稿二十卷。其书法自成一家,尤为世所宗云。”
上述记载中,改动最大的是关于甲午战争期间的记载。相较于清国史馆《翁同龢列传》,《清史稿·翁同龢传》的同名传记基本算重写,增加了很多细节。
为何有如此大的变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1925年,商务印书馆影印出版了《翁同龢日记》,该《日记》提供了很多翁氏个人的记述。清史馆诸人看到此日记,并采用了《日记》的记载。稍引几条,我们即可看出《清史稿·翁同龢传》的依据。
关于甲午战争,《清史稿·翁同龢传》载:“二十年,再授军机大臣。懿旨命撤讲,上请如故。同龢善伺上意,得遇事进言。上亲政久,英爽非复常度,剖决精当。每事必问同龢,眷倚尤重。时日韩起衅,同龢与李鸿藻主战,孙毓汶、徐用仪主和。会海陆军皆败,懿旨命赴天津传谕李鸿章诘责之,同龢并言太后意决不即和。归荐唐仁廉忠赤可用,请设巡防处筹办团防。于是命恭亲王督办军务,同龢、鸿藻等会商办理。上尝问诸臣:‘时事至此,和战皆无可恃!’言及宗社,声泪并发。及和议起,同龢与鸿藻力争改约稿,并陈:‘宁增赔款,必不可割地。’上曰:‘台湾去,则人心皆去。朕何以为天下主?’毓汶以前敌屡败对,上责以赏罚不严,故至于此。诸臣皆引咎。上以和约事徘徊不能决,天颜憔悴。同龢以俄、英、德三国谋阻割地,请展期换约,以待转圜。与毓汶等执争,终不可挽,和约遂定。”
《翁同龢日记》相关记载如下。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四月廿九日:论及台民死守。上曰:“台割则天下人心皆去,朕何以为天下主!”孙毓汶以前敌屡败对。上诘责以赏罚不严,故至于此。诸臣唯唯,引咎而已。⑥
正月廿八日(2月22日):是日李鸿章到京,先晤于板房,召见乾清宫,与军机同起。……见起时合肥碰头讫,上温谕询途间安稳,遂及议约事。恭邸传旨,亦未尝及前事,惟责成妥办而已。合肥奏言:割地之说不敢担承,假如占地索银,亦殊难措,户部恐无此款。余奏言:但办得到不割地,则多偿当努力。⑦
晦日(2月24日):李相赴各国馆,意在联结,而未得要领,计无所出。孙公必以割地为了局,余持不可。⑧
三月十一日(4月6日):余力言台不可弃,气已激昂,适封事中亦有以此为言者,余以为是,同官不谓然也,因而大龃龉。既而力争于上前,余言恐从此失天下人心。彼则谓陪都重地,密迩京师,孰重孰轻,何待再计,盖老谋深算,蟠伏于合肥衔命之时久矣。⑨
四月初四日(4月28日):上以和约事徘徊不能决,天颜憔悴。书斋所论大氐皆极为难,臣憾不能碎首以报。⑩
四月十二日(5月6日):晨入,见许电,倭复俄以辽地分六段,五段暂押,一段旅顺不还,俄仍驳复也。余创议乘此与日本照会,将换约展期,孙、徐坚不可,至于攘袂。
四月十三日(5月7日):余力言发电告日本展期换约,与同列争论,声彻于外。又争于上前,乃定议。
四月十六日(5月10日):晨入,电甚多,大率皆换约事。伊藤电允展五日,旋作罢论,可见做得到,人自不做耳,可叹也!
对戊戌变法相关史事的记述,《翁同龢列传》的文字是:
同龢痛于甲午之役,知非变法不足以图存。破格求贤,冀匡时变。惜望治过急,荐举非人。操切酿乱,朝野骚然。二十四年四月,……翁同龢著即开缺回籍,以示保全。 十月,又奉硃谕:……,翁同龢著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清史稿·翁同龢传》的记载为:
二十四年,上初召用主事康有为,议行新政。四月,硃谕: 协办大学士翁同龢近来办事多不允协,以致众论不服,屡经有人参奏。且每于召对时谘询事件,任意可否,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断难胜枢机之任。本应查明究办,予以重惩;姑念其在毓庆宫行走有年,不忍遽加严谴。翁同龢著即开缺回籍,以示保全。 八月,政变作,太后复训政。十月,又奉硃谕: 翁同龢授读以来,辅导无方,往往巧藉事端,刺探朕意。至甲午年中东之役,信口侈陈,任意怂恿。办理诸务,种种乖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陈变法,滥保非人,罪无可逭。事后追维,深堪痛恨!前令其开缺回籍,实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三十年,卒于家,年七十有五。宣统元年,诏复原官。后追谥文恭。
两者对照,改动有限,但关系全局。首先,翁同龢在戊戌年遭遇的背景,均被指与变法有关。《翁同龢列传》列出了翁同龢的罪名是所谓的“荐举非人”,基本沿用而且再度强调了清廷的说法。而前述王崇烈纂辑同名传记明指翁同龢的罪责是曾言“工部主事康有为才具胜臣”。
《清史稿·翁同龢传》只罗列事实,列出翁同龢革职前后,光绪对康有为的嚮用,并准备变法的史事,而没有强调其罪名。光绪对康有为的嚮用,究竟是光绪个人的意见,还是翁同龢的举荐,从清国史馆的《翁同龢列传》到清史馆王崇烈的《翁同龢传》,在此问题上基本都是直书,且清史馆王崇烈《翁同龢传》的说法更加直接,明确翁同龢荐举康有为。但是《清史稿·翁同龢传》一改此前记载,为更加含蓄的并列,把解释空间留给了读者,实际上否定了翁同龢“荐康说”,有为翁氏开脱的意味。
第二,关于变法过程,《翁同龢列传》没有解释。而《翁同龢传》加入了“八月,政变作,太后复训政”数字,点出了政变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的引述可知,对于翁同龢事功的记载,清史馆的《翁同龢传》对清国史馆的《翁同龢列传》有大幅增加,而将重点确定在甲午战争到戊戌变法期间。这一改动的文献依据是翁同龢日记。但王崇烈1919年已经去世,他虽然曾有可能见过翁同龢日记,然不及见1925年出版的《翁同龢日记》,似不可能据此进行改写,所以该传的纂辑另有他人。
《清史稿·翁同龢传》对翁同龢功业的书写,可视为代表官方的一种评价。与学界指出的清末民初对翁同龢的贬低的普遍趋势不同,《清史稿·翁同龢传》依据《翁同龢日记》,实际对翁同龢的作用多所肯定。在翁同龢研究史上,《清史稿·翁同龢传》的地位需要重新评估。
三、结语
清国史馆的《翁同龢列传》和《清史稿·翁同龢传》是官方正史对翁氏生平事迹的记载。它们均有所本,在不同制度下纂辑,呈现出不同面貌。
清国史馆的《翁同龢列传》按照清国史馆的工作流程,由吏部提供事迹册,纂修官依据事迹册,纂辑成篇,直接写出翁同龢在戊戌时期的罪名,颇有定罪之意。清史馆的《翁同龢传》,按惯例沿袭清国史馆本《翁同龢列传》作删改,但民国初年的情势提供了其他可能。1925年,《翁同龢日记》出版,提供了翁氏个人的记载,清史馆纂修者据此进行了改订。《清史稿·翁同龢传》为官方评价的一个代表,与清末民初对翁同龢的贬低不同,《清史稿·翁同龢传》依据《翁同龢日记》,实际对翁同龢的功业进行了大幅改写,肯定了翁氏的作为,并弱化乃至否定了翁同龢与举荐康有为的关系。但今日学界更为熟知的《清史稿·翁同龢传》,实际作者不明。由此,在翁同龢研究史上,《清史稿·翁同龢传》的价值和意义需要重估。
① 谢俊美:《序》,翁同龢纪念馆编:《二十世纪翁同龢研究》,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页。
② 《翁同龢》,《清史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049-5053页。
③ 《翁同龢列传》,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文献编号:701006334。
④ 《沈桂芬、李鸿藻、孙毓汶、翁同龢传》,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文献编号:701007461(1)。
⑤ 《翁同龢列传》,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文献编号:701006334,第1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