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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天道观下的全主体性生存构建

2019-02-18李素军

社科纵横 2019年8期
关键词:境域老庄本源

李素军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北京 100875)

一、老庄哲学视野里的天道

“道”在老庄的哲学视野里不可用判断的语言做概念性界定,只可做描述性阐发。考之,天道具有以下特性:

(一)本源超越性。“天”在中国先民的认知中属于实体性的主宰,此主宰具有鲜明的人格色彩,有意志,有情感,施行人间赏罚,为世间的绝对统治力量,也被称为“帝”或“上帝”。春秋时期,老子用“道”指代“天”,替代了既有的人格化,形象化了的“帝”。在老子看来,“道”乃非实体性的世界本源,具有先在性和始发性。就其“先在性”而言,“道”作为“天地之始”和“万物之母”,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道”混沌自若,长于万古,老子以“大象无形”、“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等比喻描述之,以示其难为感官和逻辑的语言把握。因“道”无声无形,不可得而名,故无形名之所限,“道”在语言之外,形状之先,天地之前,无所凭待而自为自因,所以就具备了超越于具象世界的可能性。就其始发性而言,“道”作为“万物之宗”不仅自生,更能孕生,创生,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虽然一、二、三之所指在学术界存在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道”是生物之源,万有皆本于道,庄子在其《大宗师》中也以大道为宗源,《天地》篇中以“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说明“道”之混一自得,先于万物而在。总之,“道”自本自根,生天生地,且自因自存,世间万有皆为“道”所生、所蓄、所养,最后也将回归于“道”。

(二)具象显现性。天道无形无名,却在时空之中有具象的显现,象与道的关系表现为两种特点。其一,就“道”的实现方式而言,象以显道。“天道”作为超越于万有的本源,其非实在性使其本源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世间的实在事物来实现。换言之,“天道”本身虽不可见,却显现于时空的具体实在之中。老子言“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直言“象”为道统摄,“象”不能脱离“道”。中国哲学对于“象”的品鉴,往往以“象”是否反映了无限的天道义理为根据,所谓“味象”在本质上便是“观道”。“象”显示“道”则有生命力的彰显,据此,庄子在《人间世》和《德充符》中刻画出一系列清奇貌丑的人物形象,如兀者王骀、申徒佳、叔山无趾、哀骀它等,此皆是形体异样之人,但在庄子看来,因他们超然形骸之外,故形体之异样已无关紧要,与道无违,显现道体才最为可贵。其二,就“道”的实现范围而言,象无不显道。道由象显,但道的贯彻并不具有选择性,万物皆可得道,特别是在庄子看来,“道”因其在世间的圆满性,为万物所共有,即使是在最卑微的事物中也都有“道”的存在。东郭子曾问庄子:“所谓道,恶乎在?”庄子答曰“无所不在”,并举例说“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甚至于“在屎溺”,此意便在于言说“道”之显现就在普遍的具象世界中。《齐物论》中也以民、鳅、猿猴、麋鹿、蝍蛆、鸱鸦等物各任自性之时无分上下,且道非人之所独有,以道和理统观,物物皆可显“道”,故道之实现空间是无限的。

(三)多元流动性。“天道”以实存界具体的、多元的个体为实现前提,且这种实现并非固定的、封闭的、停滞的,而是动态的、敞开的、无停止的。“天道”并非一成不变的实体性的高高在上者,而是融贯于、内藏于实有界的个体生命发展历程中的,是动态的、过程性的显现。其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就在宇宙演化之中,因而是情境性的、多元化的。《道德经》中有“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居,动而愈出”,即认为天地之间的空隙犹如虚空的风箱,在这风箱之中“道”在不息周流,万物由此有动而不息的生命。所谓“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即“道”无穷无尽地存在于万事万物的生死相继之中,道之通行方有连绵不绝的生生之流。老子又言“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所谓“反”,即是“道”之动,“道”贯穿于万物从生长到变化、再到衰朽,最后又复归于“道”的无尽过程之中。道舟行不殆,于万物长、育、亭、毒、养、覆,万物才皆得以生存、生长和消亡。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或者人的生命,本质上都是由道统贯的生生不息的能动过程。庄子在《养生主》中谈到“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可见生死来去皆是“道”之所使然,天道流行于时间无穷尽,于空间无际涯。所以“天道”是周流统贯的本源,随物而生,应物而行,无所不在,又无所固在。

二、天道为本的人道法则

老庄哲学在以天道为本的人道法则的基础上解决人的生存问题,旨在突破人之唯主体性思维,进入全主体性存在①境域。人之唯主体性思维视域只强调自我及自我的欲求,将世界作为外在于己的“对象”,这既强化了主客体的对立,也扩大了本真之我与现实自我的隔阂;而在全主体性境域中则可以化解个体与群体的矛盾、个体与外在世界的对立,同时弥合本真之我与现实自我的鸿沟,使人回归本我、实现“我”的本真展现与自由。

在老庄哲学看来,“天道”以万物为其显现的载体,人也无外乎是天道的承载者和体现者。《周易·系辞传》里所言的“三才之道”,为天道、地道和人道,牟宗三先生认为“天道”对应于“乾元”的大生之德,是宇宙的创始力量;而地道则对应“坤元”的广生之德,是持续孕育的力量。乾之创造,坤之辅助,乾坤并健,相辅相成,人处于此天地之间,其动静变化皆源自于天地,可与天地互相感应,故需以天地之道为准,慎重把握自己行动的方向和准则,所以“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即圣人以“天道”为准,观测和掌握乾道坤道之运,并合会贯通此理,据此来推行实施人世的典章礼制,进而成就自身和万物以及天下万事。

同样,在老庄的哲学视野里,具有生生之德的“道”独立而混沌,化育万物,成就万物,且周流不止地显现于“人道”之中。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示人对于天道的相契。自然指向不违本性,是本真之“道”的自在显现。“天道”化生万物,蓄养万物,其法在于使万物各适其性,各为其自身,各行其本事,且“道”功成而身退,不恃不有,不居功,不主宰,在老子看来,这是“天道”的“德”,这种“德”当是人间生存的法则和依据,所谓“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人道”需以“天道”为本,遵道而贵德,秉持清净,于不露不显中任运自然本性,以成就万物和自身的本然状态。老子因之提倡“无为”的政治观和人生观,以自然和内敛为美,提出上善若水的处事智慧,以水喻人伦的同时揭示出人生存的法则,坦言“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抱一”即守道、持道之意。庄子在《天道》篇中也提出“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即圣人应以天地之道作为行为之宗法,从内在之德与外在之行上皆效于天地之德之行。庄子还用“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的比喻说明了“天”、“道”在生命自然个体中的存在以及人为矫饰对于“天道”的背弃。自然之性的敞亮在庄子哲学中称为“真”,“真”就是不失于“天”,不失于“道”,不囿于“伪”,展现自性,《刻意》篇中被称为“纯素之道”。所谓“纯”,“谓其不亏其神也”;所谓“素”,“谓其无所与杂也”,不亏是就其神而言,不杂即就其自然之质而言。不亏不杂,谓之能保持自身的自然本性,即为真人,真人便是得“道”之人。

由上可见,“天道”是应存在于“人道”之中的,正因如此,人要努力在人道中去发现天道、体现天道,这样的努力便形成了一种朝向天道,超越自我有限性的良性且不竭的原始驱动力。

三、全主体性的生存境域

由上可知,天道之本源超越性、具象显现性和多元流动性使“人道”成为“天道”的载体和显现。同时,从空间维度而言,“道”无所不在,并非唯“人”独钟;从时间维度而言,“道”无时不在,并非停滞凝在。因之人之“唯主体性”的思维视域是狭隘的,老庄则构建了万有同一的全主体性的世界体系,在这个世界体系中,“人”必须破除唯我独尊的唯主体性思维范式,而需以“天道”为根本参照,进入以“自然”为具体表征的万物共在场域。

全主体性生存境域以“天道”为根本参照。老子以“天大,地大,道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肯定人是自然宇宙的一部分,且在这个世界整体里,其本源乃是“天道”。道家理想的审美生存是在人与天地万物相互交通交融的“天人合一”的浑融境域里展开的,人生而不违“道”,并以“道”为在世生存的唯一法则。庄子在《天道》篇中提出“极物之真,能守其本”,“其本”便是“自然无为”、“不失其真”的本性,在《人间世》中庄子表示“与天为徒者,知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与天为徒者”,是知人与万物皆秉自于自然,无贵贱之别,荣辱之分,共在无二,而皆为天之所子。在《大宗师》里庄子也提出“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成玄英就此疏曰:“达阴(物)之变化,与造物之为人;体万物之混同,游于二仪之气也”,以道为宗,则能玄同万物,与万物并化,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以“道”观之,人与万物在“道”的层面上是无有差别,不相分离的,万类浑融不离,无主客之分,无他我之别,各为主体,相依相待。

全主体性生存境域以“自然”为表征。“自然”是自己本然,依循本性。庄子喜用“真”形容“自然”状态,“至人”、“神人”皆有通贯大化的寥廓气象和与天为徒的风采。“真”的实现需在日常发扬自身自然本性,在天与人不相胜的场域下,做到顺应大化,随遇而安,而面对生死大事,当认识到“生”是“道”之赋予人以人之形态游于大化,“死”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回归于天地,以此观之,人可无依无待、无牵无挂地自然融身于宇宙的生命之流中,这就是庄子所喜的“逍遥游”境界。郭象对“逍遥游”注曰:“夫小大虽殊,而放于自得之场,则物任其性,事称其能,各当其分,逍遥一也”在郭象看来,在“通道为一”的自然宇宙中,顺天任性、无论小大,于其性分各得所安,要在于去除人为矫饰,不离道宗,不离于道所给予的真性,这是老庄哲学所推崇的生存状态。在《齐物论》庄子中提出“照之于天”的认识态度,并得出“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以及“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的大化义理,便是强调万物各秉自性而在,则无高低、上下、是非之分,强调人不应当从唯主体性自我的角度去干涉自然本真的状态,人所不加干涉之处便是“天”所存在之处,所以尊重差异,并在以天为照的基础上齐同差异才能彰显审美的生存智慧,这样的智慧不是经由逻辑推演而达到的理性智慧,而是一种玄冥的精神境界,所谓“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正是取此“莫若以明”的态度观之,所以庄子的生存境界,更本质地说当是一种生存态。他以天地自然的演化运作为立足点,指出人应当秉持本于天道的自性,以明净无碍之心观照万物,这种“无碍”,一方面在于万物之所由来皆同,即皆生自于“道”,当然其构成质料也无不同,皆是由“气”所构成;另一方面便在于由之而产生的无差别尊重态度,这种态度将人带入万物之中,并在万物皆一的大境域中各美其美,忘怀任物,以顺群生,不以狭隘之自我,闭塞万物之大全,从而体会到“天乐”的美感和愉悦。这也便是庄子反复描述的真人境界,即摒弃或超越了一切狭隘的功利意图,把主体心灵升华到与自然同一的自由高度,顺天任性,超脱于一切有形或无形的束缚,在于道冥合中昭显其本真生存。

老子和庄子所呈现的这种全主体性的一体观境界,也特别为后世哲学家接纳并得到进一步阐发。如嵇康提倡“越名教而任自然”以及“审贵贱而通物情”,向秀和郭象推崇“天地以万物为体”,皆承认人与万物均为“天道”的显现者,作为社会中的人,需物情通顺,通达自身及万物的自性之理,摒弃唯主体的优越性,以自然本真之状置身于万物之间,以万物为一,与四海同宅,在全主体性场域中各是其所是地和谐共在。

统而言之,老庄所展示的生存境域乃是一个以“道”为准则,以“自然”为具体表征的,具有无限关联意义的整全世界,且此世界并非死寂静止的物质形态,而是万物于其中各适其性地显现的,本真地成其所是的敞开境域,此境域中的人在与天地的全主体性交融中可达致自由人性的完满实现。

注释:

①黄文杰先生在《价值间性与价值观之合法性批判》一文中提出了“唯主体性价值存在”与“全主体性价值存在”,表示“唯主体性价值存在以实体性终极实在为依据,以自我扩张为方法论取向,以虚妄的绝对性存在为终极关怀。全主体性价值存在以过程性终极实在为依据,以自我收敛为方法论取向,以有限的无限性存在为终极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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