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命名一批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
2019-02-18
山东绿化 2019年5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森林城市、山东省森林乡镇和山东省森林村居创建活动。淄博市博山区、青州市、嘉祥县等3个县(市、区)被授予“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平阴县洪范池镇等53个镇(乡、街道)被授予“山东省森林乡镇”称号,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青桐山村等530个村居被授予“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
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四级联创”工作。威海市等16城市先后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滕州等15个县(市、区)被授予“山东省森林城市”称号,158个镇(乡、街道)被授予“山东省森林乡镇”称号,1530个村居被授予“山东省森林村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