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大典型案件透视司法传媒热点走向
2019-02-18□文/韩芳
□ 文/韩 芳
内容提要 《人民法院报》每年年初都会对上一年的司法审判热点问题进行梳理。自2011年1月起,推出的十大典型案件报道逐渐成为法学实务界、理论界以及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的话题。8年来,十大典型案件的评选从内容、形式、方法到结果,都日臻完善。而那些看似微小的变化,也透视出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媒体人紧跟时代热点,对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的动态关注与理性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司法事业迎来了司法改革的春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明确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
作为专门从事司法新闻报道的媒体人,尤其是专司案件报道的采编工作者,更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好中国“司法故事”。作为时代的“瞭望者”,我们必须身体力行地去印证时代的辉煌。怀着这样的初心,凭借年度十大典型案件的评选,8年来,我们追随司法审判实务界的脚步,也留下了作为旁观者的印记。
一、第一次“吃螃蟹”心怀忐忑
2011年十大典型案件的首次推出,是从《人民法院报》2010年的年终系列策划开启的。经报社编委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1月6日在《人民法院报》二、三两个整版,刊登由编辑部首次评选的人民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与读者见面前,十大典型案件的入选原则被确定为:上一年本报刊登过的,相对而言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公众所关注;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件。
一般来说,凡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重大、疑难、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报》都会及时予以报道。编辑部评选十大典型案件的初衷,就是力图站在专业媒体的视角,对当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的各类案件,做一次认真梳理,以展现人民法官在过去的一年中,通过依法审理、执行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为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所做出的努力。
第一次评选,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如履薄冰。只能抱着第一个“吃螃蟹”的心态去摸索。评选最难的是对入选案件的取舍,为此,只能靠下“笨功夫”。第一遍初选,先由案件部一位编辑对全年所报道的案件新闻进行“地毯式”搜寻,再结合案件影响力、代表性、辐射面进行二次筛选。经多轮淘汰,责任编辑选取了20多个候选案例,并撰写好案件入选理由,在部门内研究讨论,作进一步的筛选,再结合部分记者站的意见,继续精选至15个候选案件,连同入选理由一并报送编委会讨论。最后,经报社编委会研究,确定了最终入选的10个案件。
首次评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件,包含了涉黑案、妨害作证案、聚众淫乱案、矿难案、侵害名誉权案、受贿案、企业破产重组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等案例类型。
为配合十大案件评选,我们邀约了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杨立新、刘俊海,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等知名学者,请他们结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分别为这十大案件做了精彩点评,从第三方视角对这些案件的典型意义和重大影响予以诠释。
其中,陈卫东教授对“9·8平顶山矿难事故案件”点评指出,这起案件之所以具有入选2010年《人民法院报》十大典型案件的分量,是因为以往我国的矿难事故责任人都是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或重大安全事故罪定罪量刑的,而这起事故是我国首个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的矿难案件。他还指出:“人民法院这一判决,加大了黑心矿主的违法犯罪成本,必将对震慑犯罪、遏制矿难多发、保障广大矿工的基本人权产生积极影响。”陈卫东教授的这一点评,也道出了我们媒体人在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上,也有法律层面的深入思量。
此外,在对“谢晋遗孀诉宋祖德侵害名誉权案”的点评中,杨立新教授认为,社会欢迎直言批评,但强烈谴责对他人名誉、隐私无所顾忌的恶行。应当特别肯定受诉法院在本案中的态度,是非分明,立场鲜明,并且最终使侵权人认识错误,认真执行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律适用结果特别值得赞赏!正如杨立新教授所言,《人民法院报》作为政法专业媒体,虽然并不排斥对涉及名人的社会热点案件的报道,但是,选取这起名人侵权官司入选十大案的原因,我们看中的更多的是它的警世意义。
首次十大典型案件的评选结果一经发布,就受到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在法律传媒圈、司法从业者群体、法学理论研究者及律师界引发了热议。
二、不断改进让评选“上台阶”
十大案评选“首秀”之后,收获了好评和持续而广泛的关注。一些曾经不重视,甚至不愿意报道案件的司法审判业务部门,开始把有价值、有创新、有意义的案件主动地报送给我们。在连续评选了三年之后,随着全国法院案件审理数量的大幅度递增,各级法院司法公开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念的深入人心,案件报道成了各大媒体深度报道的“重头戏”。与此同时,药家鑫案、昆明“3·01”严重暴恐案、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纠纷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频频轰动全国。这些外在的推动力,都对评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8年里,十大案的评选共有两次形式上的改变。第一次改变是在2014年。回顾前三年的评选,由于是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都集中在一起,在入选的案件中,恶性刑事案件、贪污腐败案件、集资诈骗案等类型占比重一直较大,每年入选的民事案件仅有一到两件,明显地无法达到回应人民群众关注,体现人民法官发挥社会职责的报道效果。
2014年终岁末,在总结上一年的报道时发现,仅刑事案件就热点纷呈,当年的重大刑事案件既有反腐、打黑、禁毒,又有环保、打击暴恐、反邪教等内容,而当年的钱钟书手稿拍卖纠纷案、无锡已故夫妻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纠纷案、国内首家退市央企重整案等重大民商事案件,鉴于十大案件的容量,已经无法位列其中。经报社编委会研究决定,对十大案件的评选进行扩容增量。于是,将原有的十大案扩充为十大刑事案件、十大民事典型案件两个组别,分别于2015年01月06日、2015年01月07日在《人民法院报》二版、三版刊发。2016年,报社又将这一评选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分为十大刑事案件、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专门强调了行政案件。这是缘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国家立法机关首次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也是该法实施24年来的首次修改。
十大案扩充为二十大案,过去难以避免的“重刑轻民”局面被打破,民事案件的入选面变宽,行政案件的当选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随着社会转型期新的矛盾产生,新类型案件的层出不穷,无论民事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在选择上也呈现出类别的多元和年度重点的不断变化。
此外,在评选方式上也进行了一些创新尝试。为了不漏掉每一个有价值的案例,改变了最初的仅由一个编辑负责初选的方式,逐渐形成了两个评选团队,一个侧重民事行政案件的选取,一个侧重刑事案件的筛选,最后再汇总到一起,进行互相补充和完善。当然,也会根据当年的案件报道情况和部门人员的变化,随时调整方式。
为听取更多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全面征询各地驻站记者的意见和建议;将初评结果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请他们提出专业指导;运用互联网的强大优势,查询当年网络热搜案件排行榜,进行大数据分析。在汇总全部初评、复评资料后,将候选案件及入选理由提交编委会讨论,再最终评定当年入选案件。通过这些评选方式的不断探索,最大限度地将尊重权威机构的专业意见,兼顾社会关注热点,涵盖本报编辑部视角等元素有机地结合起来。
我们在评选时所有的尝试和改变,归根结底,就是要尽最大可能地选取出,能充分体现人民法官在过去的一年中,通过依法审理、执行的案件,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所做出的努力。
三、评选透视法制热点走向
数据显示,仅2013至2017年,最高法院审结案件近8万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8000万余件。十大典型案件,只是展现人民法官辛勤工作的一个窗口。
通过持续8年的评选,我们深刻感受到,这些典型案件的审理,真实生动地反映了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做的积极贡献。统计历年入选的十大典型案件,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首先,人民法院始终把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作为司法审判的重要工作。相继审理了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白恩培等一大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将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第二,人民法院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直摆在重要地位。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乔丹”商标争议系列案件,彰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2016年,内蒙古法院依法改判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依法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利益。2017年,山东法院审理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严厉惩处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第三,司法审判的热点逐步呈现出年度特色。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逐步解决“民告官难”问题。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2016年,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家属诉孙杰案、加多宝案等一系列重大民事案件,彰显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与决定。2017年,“e租宝”非法集资案、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案等案件的审理,展示出司法领域对网络平台犯罪“不是法外之地”的整肃决心和力 度。
第四,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纠正冤假错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亮点。据统计,各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纠正浙江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卢荣新案等重大冤假错案件37件,涉61人。这在我们的评选结果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2018年又有哪些重大典型案件会入选?梳理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不难看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正在破除最后一道藩篱,具有代表性的执行案件应该不会缺席。此外,彻底扫除黑恶势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等司法热点,都会不乏代表案件入选。
通过连续8年的评选,我们看到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成绩。不论是公开审理贪污腐败大案,还是纠偏一系列冤假错案,以及对伤害儿童、强奸女性等案件的严肃处理;不论是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保护,还是破产重组、环境公益诉讼,一个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的庭审和宣判,让我们媒体人清晰地看到并且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中国建设正大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