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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高基层环境应急能力的重要性

2019-02-17董晋明

山西化工 2019年2期
关键词:物资乡镇应急

董晋明

(长治市环境监督管理中心,山西 长治 046000)

引 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活动带来的环境风险也在不断加剧,部分区域、行业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面临较大威胁。如何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做到判断准确、措施有效、处置及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已成为当务之急。

环境应急管理作为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有效控制、减少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最大限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基层应急队伍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1 提高乡镇应对能力的必要性

1.1 符合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特点需求

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坚持高效、快速、有效、规范处置的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快。一是反应快。就是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摸清情况。二是到位快。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摸清污染现状。三是处置快。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作为最基层的乡镇具有现场近、反应快的优势,第一时间内先期处置,对于整个环境应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2 两起典型被扩大的污染泄漏事故

2006年6月12日,一辆装有80 t煤焦油的超载大货车行至山西省繁峙县神堂堡镇大寨口村附近路段时,突然失控掉入公路边的大沙河里。该车罐体因受到撞击严重破损,约60 t煤焦油泄漏流入大沙河,造成河水污染。因肇事运输车严重超载,车主在事故发生后隐瞒装载货物种类和数量,造成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未及时得到报告,贻误最佳处置时机,泄露的煤焦油对河流河道造成了严重污染。此次事件在原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下,山西省、河北省有关市县和各级环保部门积极配合下,在山西省境内大沙河河道上筑拦污堤坝42道,河北省境内修建拦污堤坝11道,出动了几千人、上百辆铲车、罐车、大量的活性碳、草袋,棉袄和海绵等物品吸附、打捞煤焦油,用1周多时间才使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如果事发地乡镇能及时采取措施,对外泄的污染物进行先期处理,或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将污染控制在小范围区域内,环境应急处置成本将会大大降低。

2013年5月17日,一辆的拉煤车侧翻到路边河道内,由于未能及时报告和处理交通事故,导致发动机内13 kg润滑油(机油)全部泄漏河道内,下游村庄约有20余人饮用此河水,河水距离出省口约10多公里。如果一旦出省或影响饮用水源,将可定性为重大应急事故。针对漂流缓慢特点,环境应急人员在到达现场后提出处置意见,但由于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严重缺乏,前期现场处置工作进展缓慢,基本停留在组织当地村民用铁锹、碗、水桶等工具对浮油打捞阶段,只能眼看着部分污染物缓慢向下游扩散。在事故发生25 h后,黄砂、草垫等应急物资才运至现场,对进入河水中的泄漏物才开始有效吸附,5天后才解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此次事件虽未对河水和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但5天内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如果能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可能发动机内的润滑油就不会泄漏到河道;如果当地乡镇部门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及时先期处理,污染就不会向下游扩散,污染就可以在短期内处理完毕,小范围内控制,节省大量人力物力。

通过上述两起污染事件的处置可知,做好应急准备的先期处置工作,对于应急处置的意义非常重大,而乡镇环境应急专业人才和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严重缺乏,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只能坐等县级以上政府或环保部门来处理处置,不能在前期对污染物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往往造成污染扩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长治市乡镇环境应急能力现状

突发环境事件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与途径,产生方式多样,相对危害大,损失比一般污染严重,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乡镇作为最基层的地方政府,应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但历史原因造成乡镇政府未有效开展环境应急风险控制和准备工作,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知识和人员严重匮乏。长治市乡镇环境应急能力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环境风险源布局点多面广

长治市的工业布局造成该市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呈现出污染点多、危险源多、敏感区多、分布范围广、处置难度大、污染潜藏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长治市的风险点主要分为固定源和流动源。固定源为本市的重点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焦化、化工、医药、重金属等重污染工业企业,受山地丘陵的地形条件制约,这些企业总体都是沿河近岸布局,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流动源主要为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不容忽视,因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无防范性,也是我市环境风险防范的主要工作之一。

2.2 未建立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本市各县区乡镇政府大多未制定本地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即使有应急预案也缺乏操作性,在预案编制上存在下级抄上级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应急预案未能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与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对应急物资储备和灾害状况估计不足等问题。各县、乡之间、相关部门之间未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制定应急联动方案或建立机制保障实施,导致预案可操作性非常差,造成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能有效开展工作。这些问题必然给基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2.3 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完善,应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无应急指挥机构、无应急专业人才、无应急专项资金,无应急专项技能,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能及时报告,应急物资缺乏,不能及时进行有效拦截,处置方案不能得到很好落实,很容易坐失良机,造成污染扩散,导致后期治理成本加大,引发高额经济损失。

2.4 缺乏应对公众媒体应急能力

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过往群众可能会通过微博、论坛、新闻等方式曝光事件处置过程,造成群众恐慌或媒体关注,从而影响事态发展方向。而乡镇没有相应的应对方法。如何正确引导舆论媒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主导权。防止突发事件的扩大化,乡镇政府还任重道远。

3 原因分析

3.1 意识不到位

部分领导环境应急意识薄弱,没有把环境应急管理摆上应有的位置,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没有树立环境应急的底线意识;对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法定责任不清楚,突发事件发生时不知如何上报,如何控制;没有设立专职环境应急队伍和专项应急物资,跨区域联动机制没有建立,存在有事一起上,平时无人负责的现象,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还有所欠缺。

3.2 宣传工作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因此,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已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转变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乡镇做为最基层的政府有义务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但由于宣传工作不是很到位,目前乡镇仍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管理误区,认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是上级政府或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事情。

3.3 人员和经费无法保障

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队伍、培养应急管理人才、配备应急处置装备。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都对基层的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各方面原因所限,目前乡镇在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距离“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的建设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4 做好乡镇环境应急应对的建议

4.1 明确责任划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因此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职权明确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主管负责的原则,基层主要负责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负全面领导责任。只有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和执法能力,严格实行问责制度,才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突发环境事件才能够得到有效应对。

4.2 加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

乡镇政府要建立环境应急专业队伍,也可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建设综合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距离现场近、情况熟、反应快、行动快的优势,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4.3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各乡镇立足现有财力,依据环境应急工作实际需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储备适量、从容应对、综合有效的原则,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环境应急物资的使用效率。应急物资储备应以实物储备为主,委托企业储备及要求相关企业保持一定量的商业储备为辅,结合相邻县、乡应急物资储备确定本地区物资储备,按规定维修升级,淘汰更新。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能及时调配到位,有效的防治和及时的处理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

4.4 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

完善乡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4.5 加强公众媒体应急能力

加强应对公众媒体培训。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迅速公布环境信息,利用大众媒介告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缓解民众的恐慌情绪,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建立并完善自有的媒体,积极与民众沟通,实时报告事故处理过程,从过去的澄清、辟谣、解释等被动方式转换到主动的正能量引导,减少主动犯错误的情况,赢得危机公关时的主动权,从而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5 结语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仅对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而且会造成经济和生态环境难以恢复的重大损失。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基层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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