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2019-02-17
为落实《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做好2019年工作,促进工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工信部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2019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推荐一批业务强、资质优、信誉佳、特别是在本地区工作经验丰富的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组织,于7月26日前报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鼓励业绩好、公益服务经验丰富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向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参与诊断服务工作,优先列入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推荐名单。工信部将明确各地区拟纳入国家重点诊断服务的企业数量,通过招标确定提供国家重点诊断服务的市场化组织。
结合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要求,工信部将编制《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中标市场化组织,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提交《企业节能诊断报告》。中标市场化组织承诺对国家重点诊断服务任务书内的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
鼓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国家重点诊断服务模式,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开展自主节能诊断服务。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关键工艺、工序及装备专项节能诊断服务,鼓励央企等大型企业自主或委托第三方市场化组织开展专项节能诊断服务,并将接受专项诊断服务的企业或单位名单及诊断主要内容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鼓励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组织参照节能诊断服务模式,为特定工序环节或工艺装备提供节能诊断分析服务。
工信部将发布本年度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及对应提供服务的市场化组织名单。对接受节能诊断服务并根据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在后续申报绿色工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相关支持政策时予以倾斜。对积极参与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反馈良好的市场化组织,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列入工信部拟遴选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同时,工信部将对服务质量好、推广潜力大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选取典型行业、典型领域支持编制节能诊断指南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