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职业性高铅血症事件的调查
2019-02-16黄宏卿
黄宏卿
【关键词】铅中毒;调查;职业卫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危害已呈现由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小型企业转移,患病人群由企业正式职工向农民工转移趋势。近年来,许多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落户我省,在部分县区,铅酸蓄电池行业已经成为当地产业支柱,由此带来的职业卫生问题日益突出。为避免职业性铅损害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现将一起职业性高铅血症事件现场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事件起因
媒体报道我省某铅酸蓄电池厂发生多人血铅高的问题,为了解事情真相,防止事态发展,作者会同有关人员对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调查。
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以及职业健康检查、铅超标职工治疗、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现状、个体防护情况。
3调查结果
3.1企业基本情况该企业位于某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成立于2002年,员工多为农民工、短期工,流动性较大,主要产品为电动助力车铅酸蓄电池,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尘、铅烟、硫酸、噪声、高温等。
3.2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该企业组织涉铅作业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肝功能、血常规、血铅”3项血液检测。在进行血铅检测的52人中,血铅浓度超过600μg/L为17人,占33%;400-600μg/L为23人,占44%,总超标人数40人,占检测人数的77%。
3.3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没有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主要负责人没有专门接受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未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未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未开展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不规范,未对高铅血症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未设立职业危害警示告知牌。未在劳动合同中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4作业场所铅污染现状通风防尘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运行效果不理想。熔铅炉未安装抽风装置,熔铅产生的烟尘直接释放到车间,加上熔铅炉对面四个大功率风扇将铅烟直接吹向工人作业面,加重了作业面铅污染程度。在装配车间,熔铅、焊铅工序与装配工序同处于一个大厂房内,导致交叉污染。大量堆积在车间的铅板在搬运、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铅尘没有得到控制。
3.5个体防护能力情况涉铅作业人员虽领取了工作帽、口罩和手套,但个别接触铅烟的作业人员仅佩戴普通棉纱口罩。少数涉铅作业人员不讲究个人卫生,抽烟、吃东西不注意把手洗干净或者在有铅尘危害的作业场所抽烟、喝水,不注意勤洗澡、勤换衣服。
4建议
4.1加强源头控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是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预防措施。企业应切实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防护措施,从源头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
4.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铅酸蓄电池企业作业场所铅烟、铅尘浓度超标率较高[1]且职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重点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损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
4.3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积极开展铅中毒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是预防职业性铅中毒的重要环节。相关文献表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可有效地预防铅作业工人铅危害的发生,在铅作业车间内喝茶和吸烟习惯的作业者铅中毒率明显高于无此行为习惯的作业者及自我防护意识强的作业者。
4.4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行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行为进行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可能因职业活动造成的重金属中毒应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