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构与建构的真实性
2019-02-16徐杰
徐 杰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重庆 400030)
1 背景
当今的建筑表现随着技术水平及设计理念的提高,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程式化”、“符号化”泛滥的问题。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商业的快速入侵浸透于建筑领域,使建筑变成了时尚和流行的代名词;其二,建筑的文化属性被过分放大了,当今建筑远远不止于一种承载实际功能的空间,更是成为一种做为个人及群体意志、以及社会文化的载体。
现代建筑自诞辰之日起就有着强烈的表现力,不管形式如何变化,建筑外在形式的表现力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尤其在当下,随着全球化的日益加深,不同地域文化的建筑与现代主义建筑相融合,演进出了独特的建筑风格定式,这对于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是有效的。但从建筑设计角度来看,这种独特的风格定式使得建筑本身“符号化”、“程式化”了,令建筑设计沦为了表现主义下形式嫁接的游戏,但是对于建筑自身却越发地忽视,使得建筑丢掉了自身的创作活力。
如何唤起建筑本体上的创新力,不管从何种领域研究,都要涉及到对于建筑表现最根本的问题——建构及其表现,所以从建构角度来看待建筑本体的表现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2 建构的发展与辨析
2.1 建构的发展
建构的英文解释为“tectonic”,而在建筑学领域建构的最早出现是在19 世纪中叶,德国人穆勒在《艺术考古学手册》中将“器皿、装饰、住宅和人的聚集场所”定义为“建构”[1],建筑是建构的主要范畴。
同样是在19 世纪的德国,建筑师弗雷德里希在《教程》中认为,“功能是基于材料、房间布置和结构产生的,建筑的个性也会随之形成”[2],他在书中提出的“本体表现”的思想是对建构理论的重要延申。
勒·杜克在《十一世纪到十六世纪法国建筑百科辞典》中这样描述:“建筑中要做到忠实性,第一是忠实于建造的纲领,第二是忠实于建造的方法。”这种将建筑功能要求与材料建造相融合的理念是建构理念朴素且全面的表达。
弗兰普顿在《建构文化研究》中对建构理念做了进一步地延申,“建构”不仅是建造行为本身,还包括了文化方面的内容,建造过程既构建了合适的处所,又构建了文化[3]。
2.2 建构的辨析
20 世纪六十年代,塞克勒在《结构,建造与建构》将结构、建造和建构做出了辨析,概括理解为:
“结构”是建筑建立的基本原则,“建造”是对这一基本原则的实体展现,而“建构”是前两者的表现形式,即“结构”的原则通过“建造”得以展现的时候,建筑本身的受力形式和构件的布置方式会形成一种具有表现力的特质,这些特质就属于“建构”所呈现的范围。
3 建构的真实性与表现要素
3.1 材料
材料是对建筑表皮的合理构筑。商业入侵下的建筑展现出对表现力的极度追求,反而使建筑表皮陷入到了程式化的图形符号中,失去了表皮材料原有的表现力。材料的真实性,在于材料自身的质感之美,对表皮材料进行合适的选择,回归表皮建造的根本,需要以建造的方式表现表皮的构筑逻辑、受力方式以及色彩质感,还原建筑表皮应有的深度和真实的表现力。
3.2 结构
结构是结构框架与建筑形式的有机统一。随着当今计算机辅助模拟的不断发展,各类型复杂结构的建筑层出不穷,不断创新着建筑的表现形式。这一类型建筑的复杂结构自身就具有极强的表现力,将结构与建筑功能、形式做到有机统一,结构即为建筑。
3.3 构造
构造是对材料特性与受力特征的回应。建筑通过对材料的逻辑化的组织来展现自身的表现力,构造即为材料展现自身表现力的方式,建筑的真实性就是对材料自身的认知及连接方式的展现,因此建筑的表现力也直接地体现在建筑细部的构造之中。
4 建构真实性的表现方式
4.1 材料的真实性表现
4.1.1 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的分离
明确的框架结构体系使得围护的墙体不再起承重的功能,建筑的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互分离。在围护结构与主体结构分离的同时,也促进了建筑表皮的独立,建筑表皮可以依据材料的构筑逻辑、受力方式以及色彩质感形成独立且连续的界面,做到由材料表皮到主体结构的层次清晰的真实性表现。
4.1.2 表皮的文化性
现代建筑的表皮越来越风格化和时尚化,通常以拼贴和外挂的方式为建筑做一件外衣,虽然可以作为符号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文化属性,但是缺少了从材料与建造层面的考量,也就失去了从表皮本体角度的表达和创新能力。要回归表皮的建构属性以建造的方式来实现表皮的文化性表达,为表皮的设计提供基于建构本身的解决方案。
4.2 结构的真实性表现
4.2.1 砌筑的艺术表现
砖石砌筑是最原始的建造技艺,同时也是对于重力美学的完美体现,将砖石等材料层层叠加,在重力作用下使结构获得足够的稳定性,以呈现出结构本身的力学之美。砖石的砌筑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砌筑方式展现出各自独特的韵律之美,材料之美,将砌筑与材料、建造进行完美的融合。
4.2.2 结构形态与受力的统一
不同的结构形式对应着不同的受力特征,结构是对力的一种回应,结构形态应表现荷载传递力方式,以框架结构为例,柱子的结构功能明确,承受来自楼面的竖向荷载,梁与柱形成的框架结构形象作为一个稳固的整体,力的传递自上而下,结构形态简洁。同时,明确的结构形态,支撑构件与围合构件相分离也为表皮的表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技术的发展,各种形式的结构实践也越来越多,像悬索结构,膜结构等表现力强,但受力形式相对复杂,形态在力的表现上并不是很明确。同时由于材质越来越轻质化,结构形式也出现了反重力表现。
4.3 构造的真实性表现
4.3.1 简洁明确的构造方式
构造是将各材料、结构、构件组合在一起的一套方式方法,作为建构中材料与结构落地的重要一步,简洁明确的构造方式可以使得建筑实践更加美观高效。在建筑设计中,外表皮构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外表皮与结构主体之间的连接,无不需要构造设计。简洁明确的构造方式可以减少各种因素对于表皮的影响,加强表皮表现力。
4.3.2 构造的艺术表现
构造是建筑设计创作逻辑思考的一部分,对于构造的极致追求历来是建筑设计的传统,它对于建筑实践最后落地的品质有着极大的提升。建筑师将自己的建筑创作与自身个性相结合,通过构造方式的处理来展示建筑风格,构造的艺术表现也随着建筑实践的落地得以展现。构造作为细部处理的方式,如何与结构、建造技艺相协调,如何与建筑整体的表现力相统一,是值得建筑师不断思考和实践创新的。
5 结语
建构是一种观念而不是一种风格手法,如果建筑师一味用“建构”的方式去抵御“图像化”、“符号化”的建筑表现时,实际上便陷入了相同的浮躁风格之中,建构对于建筑设计有着重要意义,但它并不是建筑表现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