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要闻
2019-02-16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体系,指导工业企业(园区)优化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工业转型升级,2019年7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站在用能单位主体视角,体现“政府引导、用能单位主导、电网配合、服务机构支撑、电力市场机制配套”的原则。
《指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把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电力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助于优化工业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电力和环境的平衡协调发展。
本《指南》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持续改进模式,使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融入工业领域用能单位和电能服务机构的日常活动。旨在建立健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强电能管理,调整用能结构,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实现节约、环保、绿色、智能、有序用电。
本《指南》可应用于工业领域各类用能单位,包括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以及与工业相关的商业、管理、服务等组织、用电设施及公共建筑可参考使用。用能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控制要求,选择应用本指南全部条款或部分条款,并以成文形式界定说明。
关于工作评价方面,有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两种方式。前一种测量方式可使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或能源管控系统相应模块,也可根据管理要求自行确定,如果发现重大偏差,应评估其影响并采取应对措施。后一种测量方式中,用能单位可先开展自评价,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评价其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特点以及差距不足、结论建议等,获得相应评价结果。第三方评价结果可作为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的资料证明,通过第三方评价达到“A级”的企业可优先被推荐为示范企业;达到“AA级”及以上的企业,可直接作为示范企业。如果申请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奖励资金或补贴,需第三方核证;如果参加需求响应项目,由规定的负控关口平台或指定平台提供权威数据进行核算。
相应的激励措施有:一是示范申报。用能单位如拟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或园区,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申报。如获推荐,可参与示范经验宣传推广,并可适时申请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政策支持。二是其他激励。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用能单位,鼓励申请政府财政奖励、费用补偿、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辅助服务费用、重点能耗企业监测补偿、节能技改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等政策支持,支持优先参与直供电试点及电力市场交易,并给予媒体宣传、荣誉证书等相关激励。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集《变压器用强迫由循环风冷却器》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项目意见
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申请立项的《变压器用强迫油循环风冷却器》等755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车联网 车载信息交互系统 面向信息服务的数据集要求》等4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胶乳制品安全技术要求》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和《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规范》等12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项目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8日。
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涉及通信、电子2个行业,电子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有车联网、磁性元件与铁氧体材料、电工电子可靠性与维修性、电声学、电子技术、平板显示器件、印制电路等;通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有工业互联网、互联网-域名、数据中心、通信线缆、通信元器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和云计算等。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第三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包括轻工、化工2个行业,标准类别涉及节能与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产品类、标准样品等。轻工涉及3个大类,轻工、首饰、五金制品,化工主要集中于橡胶与橡胶制品—胶乳制品。12项标准外文版计划申请汇总表共有12项,涉及通信、电子、轻工、石化4个行业,每项标准均有情况简要说明。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8月18日。
如果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行业标准外文版立项反馈意见表》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做好2019年工作,促进工业能效提升和绿色发展。工信部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2019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推荐一批业务强、资质优、信誉佳、特别是在本地区工作经验丰富的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组织,于7月26日前报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鼓励业绩好、公益服务经验丰富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向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参与诊断服务工作,优先列入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推荐名单。工信部将明确各地区拟纳入国家重点诊断服务的企业数量,通过招标确定提供国家重点诊断服务的市场化组织。
结合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要求,工信部将编制《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中标市场化组织,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提交《企业节能诊断报告》。中标市场化组织承诺对国家重点诊断服务任务书内的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
鼓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国家重点诊断服务模式,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安排地方财政资金开展自主节能诊断服务。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关键工艺、工序及装备专项节能诊断服务,鼓励央企等大型企业自主或委托第三方市场化组织开展专项节能诊断服务,并将接受专项诊断服务的企业或单位名单及诊断主要内容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鼓励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组织参照节能诊断服务模式,为特定工序环节或工艺装备提供节能诊断分析服务。
工信部将发布本年度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及对应提供服务的市场化组织名单。对接受节能诊断服务并根据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在后续申报绿色工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相关支持政策时予以倾斜。对积极参与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反馈良好的市场化组织,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列入工信部拟遴选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同时,工信部将对服务质量好、推广潜力大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选取典型行业、典型领域支持编制节能诊断指南和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的通知
为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7月19日工信部决定开展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申报工作。此次申报工作主要支持车联网应用环境建设、支撑5G商用与物联网服务能力提升、质量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重点方向。
此次申报聚焦车联网产业发展重点,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身份认证和场景适配等共性问题,在身份认证管理、车路协同环境、在线综合服务、特定场景应用管理、数字孪生自动驾驶测试评价体系方面予以支持,完善车联网应用环境,加快推动产业规模发展。同时加快研究建立面向5G商用的相关关键技术的测试验证能力。在物联网领域,重点解决边缘计算设备、协议兼容和数据接口等测试用例和验证方法缺乏等问题,以满足海量终端的多样化需求,提高物联网应用开发部署效率。围绕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重点推动质量分级评价、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应用和制造业成熟度管理方法应用试点,增强企业质量提升动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申请单位(含全部成员)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研发类、基本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已承担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且有超过实施周期半年仍未完成验收的,不得作为牵头单位。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此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此次申报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遴选,由招标机构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官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积极组织本区域、本企业内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总部)推荐盖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全国性行业协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推荐。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无需推荐,可直接参加投标。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有关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本次申报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于2019年8月12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文件一式三份(须附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光盘)。此次申报工作所需要的表单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