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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河(湖)长制工作综述

2019-02-15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9年5期
关键词:长制丽水市丽水

(1.丽水市“五水共治”办公室,浙江 丽水 323000;2.丽水市水利局河道管理所,浙江 丽水 323000)

近年来丽水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按照“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地,打造‘两山’重要思想的实践样板”的要求,立足“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的新定位、新使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更加坚定自觉、更加有力有为地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1 丽水市水情

1.1 水资源丰富

丽水多年平均降水量1700mm,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84.6亿m3,人均水资源量为7600m3,为全省人均的4倍多、约为全国人均的3.5倍。水电资源也十分丰富,全市可开发水电资源327.8万kW,约占浙江省可开发量的40%。2007年,丽水市被水利部命名为中国水电第一市。2006年,景宁县被水利部命名为中国农村水电之乡。

1.2 水质状况好

全市96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95个,占比98.96%;Ⅰ~Ⅱ类水质89个,占比92.7%;28个省控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100%;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1.3 河道水库多

丽水是六江之源(瓯江、钱塘江、飞云江、淑江、闽江、赛江)。全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109条长3574km,5km2以上河流有973条长9500km。此外,丽水市水库山塘众多,10万m3以上水库有384座,1~10万m3山塘1626座,1万m3以下山塘13000多座。

2 河(湖)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

2.1 完善机制深化河(湖)长制

完善机制,推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同心,华侨河长、义务河长等民间河长同力,不断深化河(湖)长制,构建立体式河湖管理新格局。真正让河(湖)长制“看得见、管得着,有统筹、可协调”。

2.1.1 完善体制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2018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湖长制实施方案》,将湖长制目标任务纳入河长制,统筹抓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实现河湖一体、协同治理。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省治水办对丽水市的湖长制工作验收。目前,全市设置各级河(湖)长4013人(河长3354人,湖长659人)。其中,市级河(湖)长17名(河长12名,湖长5名),县级河(湖)长242名(河长201名,湖长41名),乡镇级河(湖)长1201名(河长875名,湖长326名),村级河(湖)长2553名(河长2266名,湖长287名),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湖泊管理保护机制,实现了河长制、湖长制全覆盖。

2.1.2 完善措施

a.加强监管,定期对河长APP后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管,及时发现河(湖)长不履职信息,并进行警告通报,责令其改正。对河(湖)长上报问题,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反馈,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河(湖)长上报问题的办结率。目前,全市河(湖)长巡河率达98.29%,上报问题1979个,处理问题1979个,处理率100%。

b.督促履职,针对河(湖)长履职不到位、监管存在缺失、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以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提升河(湖)长履职实效。结合入河排放口检查、治水督查竞赛、水质断面督查等活动,不定期对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并进行约谈。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约谈县、乡、村级问题河(湖)长460人次。

c.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河(湖)长的培训,就巡河要求、APP使用、问责流程等相关方面进行定期培训。2018年2月,邀请全国首个河长学院——浙江河长学院举办首期丽水河长培训班暨丽水市“民间河长”聘任仪式。全年累计开展各级河(湖)长培训超过1万人次,要求各级河(湖)长积极争当落实河(湖)长制的“宣传员”、守护河湖环境的“组织者”、治理河湖环境的“践行者”。

2.1.3 完善机制

2018年缙云县河(湖)长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遂昌县河湖管护工作、景宁县河长上岗水质上扬、庆元县深化浙闽两省三县跨区域治水工作机制被《人民日报》报道点赞。其中缙云县把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河湖网格化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作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有效落实,推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遂昌县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通过进一步构建“河长+”全方位管护体系,该县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流出县域水质已连续5年达到优秀等次;景宁县鸬鹚乡创新推行“工分制”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河长工作的积极性,村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4次,每次记1分。同时,治水联络员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年底时以总工分作为河长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景宁县域Ⅰ、Ⅱ类水体占比达98%以上,在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评价中,景宁在各县(市、区)排名第一位;庆元县和邻省的福建省政和县、松溪县一同签发《建立服务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跨区域治水和五水共治工作逐步推向深入。

丽水市首创的“河权承包”改革在9个县(市、区)全面推开,累计承包河道296条,约1400km,涉及45个乡镇(街道),200个行政村,成为全省河(湖)长制改革一大亮点。河权改革发源地青田县,每公里河道平均年收益可达2万~3万元,涉改村每年承包收入可达20余万元,节省保洁经费、渔业巡逻管理费10多万元。一增一减之间,这些山区村庄的集体经济实力得到不断增强。同时,青田还将河道山林土地统一流转、连片开发,使乡村振兴有了新引擎。

2.2 以“创建行动”巩固治水成果

围绕“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统筹部署“美丽河湖”和“污水零直排区”两大创建行动,细化年度目标和五年行动方案,不断夯实治水基础,巩固治水成果。

a.创建“美丽河湖”,积极打造瓯江河川公园。2018年7月3日,召开全市美丽河湖创建启动推进会,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并着手制定《美丽河湖建设指引导则》。下发《2018年度丽水市市级美丽河湖创建名录》,2018年全市共建设“美丽河湖”9条长45km。编制《丽水市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2年),出台《丽水市“美丽河湖”评分标准及说明》,完成创建长度76.52km,各县(市、区)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松阳县松阴溪古市段、景宁县鹤溪河城区段被列为省级“美丽河湖”。

b.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创建。制定《丽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召开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部署会,分解和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组建技术专家组,定期开展督查和调研,强化技术指导,全力推进建设工作。目前,全市排摸形成整治项目212个,完成整治132个,完成投资额4.5亿元;3个省级工业园区试点全面完成、12个生活小区试点完成11个、10个镇(街道)试点完成6个,整体建设进展顺利。

c.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以河长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城区两大水系市级河长,每月定期调研推动,在一线督促协调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前后四任河长已持续62次调研巡河,作出批示80余次,120余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排截污、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内河综合改造、引水、排水设施提升改造等7大类工程73个项目,已完工40个,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印发《丽水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组织环保、水利、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5次;建立日巡查、周通报和月例会及城区水系监测制度,对城区水系重点监测点进行每周监测,并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分析。

2.3 工程治水补齐短板

着眼于点,不断加强问题点位整治工程治理;立足于面,不断推进治水大行动项目建设,以工程治水补齐治水基础设施短板。

2.3.1 统筹推进治水项目

以“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项目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五水共治”。2018年全市“五水共治”重点项目145个,已开工141个,开工率达97.24%;累计完成投资50.33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4.96%。其中,治污水完成投资15.22亿元,防洪水完成投资10.49亿元,排涝水完成投资1.72亿元,保供水完成投资12.16亿元,抓节水完成投资10.74亿元。

2.3.2 加快防洪排涝项目建设

加大力度推进松阳黄南水库、青田水利枢纽、缙云潜明水库、遂昌清水源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防汛排涝处置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建成雨水管网92.912km、改造雨污分流管网115.669km、清淤排水管网1508.000km,增加应急设备1790m3/h,均已完成或超年度任务。有序推进保供水抓节水项目建设,新建供水管网57.74km,改造供水管网49.66km,完成节水器具改造0.351万套,改造“一户一表”0.334万户,建设屋顶集雨369处,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4 以严查、广宣引领提升治水效能

于“内”,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考核问责,助推工作有效开展;于“外”,讲好“治水故事”,传播治水好声音,精心打造治水品牌。

a.落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四个一”督查制度,成立“四个一”督查专项工作组,全年收集治水问题214个。建立暗访督查机制,组织开展水质反弹和河长履职问题暗访,制作暗访片、问题清单,在全市治水办(河长办)主任会议上播放并交办。开展全市治水督查竞赛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349个。深入实施红黄牌通报和约谈制度,发出通报6期,涉及河(湖)长制工作红黄牌警告数近70个。强化考核,优化考核细则,继续实施“分数分解法”“考核公示制度”和“预考核通报制度”,落实市直相关单位考核责任,指导各地查漏补缺,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b.高标准推进宣传工作,打好“铁军治水、全民参与、氛围营造、平台创新、典型引领”5张牌,宣传治水政策、树立治水典型、展现治水成效。继续实施治水宣传“五进五个一”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治水宣传活动,印发治水宣传手册、挂历20余万份。举办全市第二届“治水好声音”大赛,参与人数近20万人,该项活动参与人数多,影响大,很好地宣传了丽水市的“五水共治”河长制的很多工作,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3 取得的成效

3.1 河长制促产业结构“双转型”

以治促转,生态农业转型促乡村振兴。依托优质山水资源,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特色精品、绿色安全”的生态精品农业,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市。全国首个覆盖全区域、全产业、全品类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进一步打响。截至目前,“丽水山耕”品牌农产品实现销售额67.3亿元,产品平均溢价率达30%,旗下涵盖了1122个合作基地、886个背书产品,建成海拔600m以上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21.51万亩,产品远销北京、上海、深圳等20余个省市。

以治促转,生态工业转型促产业结构优化。在扎实开展“低散乱”企业整治、重点行业治理、淘汰落后产能等基础上,全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向生态化、集约化、规模化转变。系统推进瓯江绿道建设,全力打造旗帜性项目。突出抓好古堰画乡、缙云仙都、云和湖、千峡湖等涉水景区(度假区)创5A工作。通过治水育景、治水美村、治水转型、点水成金,催生了民宿产业、乡村旅游等“亲水”经济。据统计,丽水市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旅游总收入543.39 亿元,同比增长20.12%;重点景区实现门票收入3.95亿元,同比增长4.88%。

3.2 河长制促水环境质量和污水处理水平提升

根据浙江省环保厅2018年全省1—6月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丽水市稳居全省第一(城市水质指数3.25),比第二名温州、第三名杭州分别低0.26、0.3,全市9个县(市、区)中有5个跻身全省前10位。2018年1—10月,丽水市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达到功能区和Ⅲ类及以上水质要求的断面有95个,达标率为99%;其中,Ⅰ~Ⅱ类断面85个,占88.5%;Ⅲ类断面10个,占10.4%;Ⅳ类断面1个,占1%。12个国控“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和考核要求。丽水市14个考核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4 结 语

丽水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理念,按照《丽水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的要求,以“美丽河湖”创建行动为载体,拉高标杆、争先进位,建设瓯江国家河川公园。围绕“一江丝路盛景,十城秀水河川,百里滨水画卷,千村碧水绕映”秀山丽水新画卷的治水目标,坚定不移地打好治水攻坚战、持久战,全力打造丽水河(湖)长制工作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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