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供排水一体化发展现状及思考
2019-02-15钟希伟郑淑德聂兰成
钟希伟,郑淑德,聂兰成
(五莲县水利局,山东 五莲 262300)
1 基本概况
1.1 水资源基本情况
五莲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4 121万m3,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42 525万m3,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7 532万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5 936万m3。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99亿m3,可利用率为45.1%;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58 m3,低于国际公认的维持一个地区发展所必需的1 000 m3的临界值,属于工程性缺水县。
1.2 城乡供水情况
目前,全县城乡供水主管网总长度410 km,城区供水覆盖率100%,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供水服务满意度100%。城乡日供水能力8万t,平均日供水量2万t,城乡供水规范化管理水平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2011年以来,先后投资1 590万元,改造城区老旧供水管网27 km,并通过实行分区计量,安装供水管网压力监测点,建立城乡供水监管平台,管网漏损率控制在6%以下,位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1.3 城乡排水情况
1)城区污水处理现状:城区现有第二污水处理厂和第三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日处理污水能力2.9万t左右。2019年8月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投入运行后,日处理污水能力将达到5万t。
2)乡镇污水处理现状:乡镇污水处理自2017年4月统一由县水务集团负责运营管理。共先后投资6 320万元,一是对16处乡镇污水处理站的配电设施及老化损坏设备进行了更换,并配套部分污水主管网;二是新建了于里、许孟污水处理厂以及许孟、户部乡宋家村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三是根据省环保督察要求,积极协助住建部门及相关乡镇整改完善污水管网,确保乡镇污水达标排放,顺利通过环保督查考核。目前,具备运行条件的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全部正常运行,并全部安装PIC自动控制系统,纳入城乡供水及乡镇污水运行监管平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已实现科学化、信息化及规范化管理。
2 存在的问题
2.1 供水方面
1)水源水质不稳定。自2016年以来,城乡供水水源石亩子水库中的锰含量和冯家坪水库中的藻类严重超标,至2017年夏季已尤为严重,直接导致净水处理困难。经检测分析,主要原因为水源被生活污水、有机垃圾、家禽粪便以及农药化肥产生的氮、磷等物质污染,导致水质恶化,大幅度增加了水处理难度。虽然水务集团投资93万元,通过预加氯杀藻,投加高锰酸钾降低原水锰含量、投加活性炭吸附原水异味以及对石亩子水库取水口位置进行改造,取水库上层水等有效措施,保障了城乡安全供水,但水处理成本大幅度增加,水源仍存在急剧恶化的风险。
2)城乡日供水量较低,与周边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五莲县无工业用水大户,且城乡居民也较少,城乡日平均供水量仅为2万t,较周边地区相差较大。
3)农村集中供水建设投资及运营管理成本较高,供水成本倒挂。一是由于五莲县地处山区,村庄地形复杂、村庄位置分散、相互之间距离较远,需要建设的加压泵站较多,开挖管道沟槽的成本较高,供水管网铺设距离较长,导致工程建设成本较高。二是由于工程建设资金大部分需要融资解决,工程建设期以及建成运行后的还本付息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三是根据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原则,农村供水价格执行1.95元/m3,用水量按照0.58 m3/(人·月),由于工程投资较大、运行后供水量较低,运行维护费用较高,最终使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成本严重倒挂。
2.2 排水方面
1)存在排水量大于供水量现象。一是因为还存在部分企业非法使用地表水、自备井等自备水源,减少了自来水的使用量,也造成了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的征缴流失。二是城区部分市政管网雨污不分流,致使雨水雪水全部进入市政管网,造成污水量增大。三是城东新区及附近村庄使用自备井情况造成管网污水增大。
2)现有污水处理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随着高泽社区、军民融合工业园区、山阳河市政管网及山西路城区工业园区管网的配套完成,城东片区、城西、城北区域的污水量将明显增加,导致部分污水暂时无法进行处理。
3 建议措施
3.1 加大对城乡饮水水源保护力度
建议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城乡饮用水水源上游及周边区域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从根源上查找原因并彻底治理。
3.2 搞好供排水管网统一设计
乡镇集中供水规划已基本完成,主要是做好排水和污水处理规划。坚持集中统一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同时由相关部门积极争引上级资金,加大供排水一体化实施进度。
3.3 因地制宜开展供排水建设
对城区、镇驻地、城镇周边村庄等人员密集地区及供排水管网沿线村庄实施供排水集中管理,实现供水一体化、排水集中处理;对分散居住、特别偏远的村庄实施分散处理。生活用水以户为单位安装卡式供水表,以村为单位安装排水计量表;对企业、学校、饭店等单位和工商业户用水以户为单位安装供水水表和排水计量表。
3.4 规范完善取水政策
对供水管网暂未覆盖的自备地下水源以及自备水源地用水,重新审查取水许可情况。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的,由税务部门按照规定3倍征收水资源税。明确生活用水、非生活用水原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价格,对全部取用水户全面征收原水费、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用水户适当提高原水费价格,引导自备水取水户向使用自来水转变。
3.5 推进污水排放全面计量
由县政府组织出台污水排放户安装排水流量计的实施办法,由住建部门牵头用3~5年时间渐进式实施污水排放入主管网前全面计量。一是能确保排污费应收尽收,二是通过排水量和供水量推算用水户是否使用自备水源,为水利、住建监管提供依据,避免水资源税流失。
3.6 依法规范取水行为
开展非法取水整治行动,实现供水区域内非法取水向使用自来水转变。由县政府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公安、行政执法、水利、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开展水资源税征缴非法取水整治行动。由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名单,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检查取用水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取水。
3.7 探索管理新模式
探索投融资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多元化水务投资格局,开展市场化水利投融资建设。将城乡防洪、水源、供水、排水等水务基础设施打捆,实施规模化、多元化水务投资,使由原来的政府投资、融资转变为向社会融资为主,从由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变为财政投入和市场运作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的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