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与成效
2019-02-15郑黎明任海民
郑黎明,任海民,肖 翔
(泰安市水利局,山东 泰安 271000)
近年来,泰安市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略,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统筹治水、科学用水、依法管水,节约用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节水型社会建设现状
1.1 “节约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费改税以来,对577家取用水单位进行了信息核实,清查252家非法取用水单位,水利、税务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规范征缴,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水资源税累计征收1.36亿元。
2)实行阶梯水价。以每户4口人、每年144 m3用水为基数,制定了阶梯水价制度。
3)着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已经先后开展5次省级、2次市县级节水型单位创建,共有91家单位创建为不同级别节水型单位。
4)强化节水宣传。开展了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组建了全市节约用水志愿服务队,开展节水进校园进社区。
5)推进农业节水。累计投资11.2亿元,先后实施了7个批次36个重点县项目;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已达22.13万hm2,占全市灌溉面积的82.2%。
1.2 “留住水”,弥补水资源短缺不足
1)高起点规划现代水网。聘请中国水科院团队编制了《泰安市现代水网规划》。
2)推进大汶河综合开发。在大汶河流域建设了唐庄坝、泉林坝等拦蓄工程,形成水面50 km2,静态蓄水1.2亿m3,蓄水长度126 km;建设了沿河15处、面积113.3 hm2的生态湿地。
3)强化水资源优化调度。实施了泰城引水进城、肥城引汶调水、东平引水入城项目;实施了黄前、刘家庄、安家林水库,黄前、小安门水库,金斗、东周水库联网供水工程,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3 “管好水”,加强取用水规范管理
1)完善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先后出台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等方面配套法规近20部,初步建立了以水法为核心、多层次的节约用水配套法规体系。
2)科学编制技术指标。编制完成了《泰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等多部规划,完成了“三条红线”划定工作,建立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
3)强化水资源论证。2013年以来全市开展水资源论证870余项,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与灌区水资源论证,完成了区域用水总量行业水权分配和大型灌区取水许可工作。
4)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新建单位严把论证报告审查、取水工程验收、取水许可发证“三个关口”,变更延续单位坚持许可水量必须与实际用水量、水资源税(费)缴纳数额相一致;发证年限上实行弹性管理,对管理不规范的取水单位,缩短其许可年限。2013年以来共换发152个,核减水量3 600余万m3。
1.4 “保护水”,珍惜现有水资源
1)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完成了173项建设项目、24项示范项目、29项考核指标,以93.1分通过水利部评估验收。
2)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全面建立,全市482条河流共设河长3 219名,688座水库、1 444座重点塘坝共设湖长1 795名;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违清零”等行动,水环境面貌大为改观。
3)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共排查入河排污口数量218个,实施封堵110个,取缔关停18个,规范管理70个,纳网改排20个。
4)强化水源地保护。开展了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实施了五期黄前水库生态保护工程,对黄前水库进行了全方位综合整治,清理垃圾1.1万m3,完成改厕1 500余户,关停石材加工企业7家、餐饮单位14家、养殖厂21家。
2 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与存在问题
2.1 建设成效
节水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万元GDP用水量29.87m3/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64m3/万元,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64提高到0.6623。
2.2 存在问题
1)节约用水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三定”方案中,水利部门负责节约用水统一监管,工信部门负责工业节水,住建部门负责城镇节水,农业部门负责农业节水。社会上普遍认为节水是水利部门职责,但实际上水利部门只是牵头牵总,工业、农业、城镇这三大具体节水工作都分散在各职能部门。
2)政府投入不足,节水项目难以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投资,目前节水投入远远低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各级没有设立节水专项资金,节水投入不足是节水技术推广缓慢、节水规划难以实施的重要原因。
3)非常规水利用不到位。受管网建设、运行成本等因素的制约,非常规水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
3 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重点
3.1 农业节水增效
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干支输水渠道衬砌及建筑物改造,打造现代节水型灌区。大力发展低压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倡发展旱作农业,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推行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发展节水渔业,推进循环化节水养殖技术应用。
3.2 工业节水减排
推广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技术,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高耗水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再生水回用改造。提高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率,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区、严重缺水区和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改建扩建火电、化工、造纸等高耗水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
3.3 城乡节水降损
坚持以水定城,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器具,鼓励公共区域和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开展园林绿化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方式;公共机构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行使用节水型器具。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广中水、循环用水技术和设备,洗车、人工滑雪场等行业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
3.4 重点环节节水开源
严控地下水超采,实施回灌补源、地下水源替代工程,缩小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回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节水差别化税率体系,稳步推进农业生产超限额征收水资源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