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探讨
2019-02-15崔健
崔 健
(禹城市水务局,山东 禹城 251200)
禹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9年来,累计投资2.4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46万hm2,实现年节水1800万m3、粮食增产3280万kg,解决了全市农民浇水难的问题,实现了省工、省力、省时、省水、省地、省钱,增产、增收的“六省两增”目标。
1 逐级负责,明确建管体制
“小农水建设工程线长、面广、节点多、管理难度大,针对项目实施特点,禹城市建立起了“灌溉服务中心(中心)+镇级农民用水协会(协会)+村级分会(分会)”自上而下、逐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组织管理体系。
市级设立灌溉服务中心,是灌区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由镇政府和水务局人员组成,负责协会人员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核发协会管理人员劳务费、泵站维修费;监督管理泵站运行、维护及灌溉水费的使用、管理。
乡镇级成立了农民用水协会,是管理执行机构,设立会长、片区负责人,在灌溉服务中心领导下,监督管理分会工作,负责泵站日常巡护,灌溉前后泵站的维修养护,办理灌溉水费收缴手续,维持灌溉秩序等。
各项目村设立分会,并设立分会长、水管员,在协会领导下,负责灌溉服务,灌溉期间泵站、机井运行,灌溉服务费收取等,是村级灌溉服务机构。像辛寨镇农民用水协会这样的协会,全市已建立了11家。
2 建前明权,落实管护责任
原来的农田水利工程大家用、大家管,但由于产权不明,实际上还是没人管。现在工程建设前就明确工程产权所有者和管护责任者。
工程建设前,禹城市就明确泵站产权属镇级协会,主管道及以下田间设施产权属村级分会,产权所有者也是管护责任者。机井产权属村级分会,施工前即选举责任心强、素质高、有声望的群众为井长,并缴纳2000元工程管护保证金,拥有管理、维护、经营权。工程竣工后及时移交产权,颁发产权证书,签订分级管护合同。
建前明权,一是调动了责任主体全程支持工程建设、参与监督工程的积极性,确保了工程质量。二是村级分会把维护好工程设施的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解决了小农水工程责权不明、有建无管“瓶颈”。
3 建后管护靠“技术+制度”模式
工程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制度为管护提供了强有力引擎,先进技术的运用为工程管理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水务局与中科院合作开发了灌溉管理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土壤墒情、地下水位等数据分析,指导群众科学配水、适时灌溉;在泵站灌区的渠道安装了超声探测仪和巴歇尔量水槽,可远程采集水位,并实时将数据传输至信息控制中,在机井灌区采用了射频卡技术,实现了灌溉决策科学化、管理信息化、灌溉自动化、计量精准化。同时创新了蝶阀止水、接口360°旋转、防盗给水栓等技术,解决了止水难、防盗性差、不实用的难题。
围绕如何让群众用好新技术的问题,水务局制定了培训计划,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乡镇负责人、协会、分会管理人员及群众进行了手把手、面对面的系统培训,并走进田间地头为群众进行实操演示”。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水务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20余次技术和实操培训,解决新技术应用到工程管理的难题。
通过建管单位的共同努力,项目区工程形成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创新管理的良好局面。
4 政务公开,财务透明,集体“当家”
灌前,分会提前5 d提出用水申请,报协会、中心批准,并根据墒情按225~227元/hm2标准预收灌溉服务费,交至灌溉中心专户。中心按1.0元/kW·h的标准将灌溉水费转换为电费,存至泵站卡表,凭卡灌溉,以电定水。灌溉结束后,由协会、村级分会现场确认灌溉水费和卡表剩余资金。
灌溉服务费上交中心灌溉水费、支付水管员劳务费、运行期间维护费等费用后,结余资金作主管道及以下田间设施维护基金,交项目乡镇经管站专户管理,提取时,分会须将预算报协会、中心审核后,经乡镇分管主要领导签字批准。资金使用接受乡镇审计站监督。
中心收取的灌溉水费用于支付电费,协会管理费、培训费,泵站日常保养维护费,计提大修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协会需提取泵站维修养护等费用时,须经灌溉中心工程、理财小组会签批准,资金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在分会公开栏中就能看到各户灌溉亩数、用水量、水费使用情况。
2018年初春旱情严重,工程效益发挥尤为明显,以辛寨泵站灌区为例,1130 hm2小麦单次灌溉周期由16~20 d缩短至12 d,每公顷灌溉费用由600元降为270元以下,仅此即可降低成本37.4万元。
目前,该市小农水已初步进入了“建的好、管的好,有人管、有钱管,用的好、用的长”的良性发展轨道,形成了工程“自我造血,以工程养工程”永续利用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