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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有企业内部巡察理论与实践研究

2019-02-14李哉川

时代人物 2019年17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调研试点

李哉川

一、国有企业内部巡察的理论基础

国企开展内部巡察的理论前提。在我国,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的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是党任命的干部,毫无疑问应当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国企纪检监察机关是企业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承担党内监督和企业监察双重职能。因此,探索在国有企业开展巡察,既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可选路径,也可视为党的巡视工作在国有企业的拓展运用和具体实践。

加强国企内部管控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得到整改和纠正。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也需要下大气力加以解决。比如,A集团纪委注意到,在受理信访举报件中,反映集团公司总部的问题较少,而反映二级及以下基层企业有关问题的占总量超过95%。一些外埠企业、项目公司处于市场前沿,掌握经营裁量权,但只有少数几位总部派出干部,总部的监督管理鞭长莫及,客观上存在重大廉洁风险。

国有企业巡察工作的初步实践。近年来,党的巡视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同时,在国有企业,中央对中管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直管企业开展巡视,取得重要成果。在市一级,2014年3月,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设立派驻巡察组,对市属国企开展巡察工作。随后,重要的市(县)开展了对直管企业的巡视(巡察)工作。在这样的形势下,有的企业也探索在内部开展巡察,比如2016年12月,南昌市国资系统推动国企内部巡查,要求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内部巡查工作。这些创举,提出了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巡查)的重要课题。

二、国有企业内部巡察的试点调研

根据对当前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巡视(巡察)工作的了解把握,结合企业治理的客观需要,经过筹备和计划,A集团按照研究起草的巡察工作暂行办法,选择到两家下属企业开展巡察试点调研,为科学系统开展巡察工作,研究制订巡察工作制度摸清情况、总结经验。

试点巡察调研企业的客观情况

这两家企业,其中一家是由事业单位改制的“老单位”,位于中原地区某省。该公司有员工560余,党员70人,设立了党委和纪委,具有一定的党团工作基础。另一家企业为成立时间不到一年的项目公司,位于天津市。公司有员工35人,党员6人,设立党支部,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对于A集团来说,这两家企业均为外埠的一线企业。

试点巡察调研了解到的情况

2016年11月至12月,A集团纪委牵头组成工作组,分别到两家企业开展试点巡察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具体举措,了解了基层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总结了有效做法和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及面临的制约条件和现实困难。

巡察工作得到重视和关注。对于A集团纪委组织的巡察调研,基层企业干部员工普遍表示重视和欢迎。有的干部员工提到,由于企业管理层级太长,集团公司的管理半径太大,集团总部的监管“山高皇帝远”。有的提到,集团总部的人来到基层企业,“这还是第一次”。也有的认为,巡察本身就是释放一种信号,“可以发挥积极影响”。调研结束后,工作组在集团公司内部发布了新闻消息,同样受到各方面较高关注和充分认可。

基层企业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得到加强。据工作组了解,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基层地方,政风民风持续向好发展,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也逐步加强。二是基层单位不断探索出新的工作路子。试点巡察的两家企业,采取了多种新形式和新方法开展党建活动,比如开展谈话、约谈,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以观看微视频、开办微信平台等新方法新形式,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三是广大干部员工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看法和新体验。在日常组织管理和政治生活中,尤其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基层党员干部在党建活动和政治生活中积极性高,主动参与意识强。比如积极参与征文、写学习心得,做学习笔记等。

基层企业面临的困难。基层企业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面临一些现实困难。比如,在市场化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跨省跨地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较为普遍,其中一些跨省市的企业面临党组织管理工作的体制困境。(在接受上级企业的“垂直管理”和接受地方的“属地管理”方面,还没有实现完全协调对接。)现实工作中,有的企业党组织由地方管理,但人事关系由上级企业管理;也有的统一由地方管理,还有的统一由企业管理。这给基层企业的管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体制障碍。

基层企业存在的问题。基层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基层企业按照中央要求,遵照上级单位部署抓好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不够,工作开展流于形式,活动内容比较单一,组织生活缺乏活力。特别是,基层企业确实在客观上还存在党内监督和企业监管的盲区,廉洁风险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A集团纪委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集团规章制度发布半年后,有个别外埠企业的员工仍表示“没听过”。诸如此类问题,不论对于管党治党还是企业监管,都不容忽视,需要开动脑筋、创新思维、切实加以解决。

三、国有企业内部巡察的制度设计

根据试点巡察调研掌握的情况,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A集团纪委着手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内部巡察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办法。主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主要回答“巡察什么”和“怎样巡察”两个问题。

巡察机构的设置。国有企业的巡察工作应由国有企业党委领导。工作开展前,成立由党委和纪委组成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党委工作部门、纪委工作部门,以及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内控审计等企业管理有关部门构成的巡察工作组。实际工作中,巡察工作可由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巡察的对象和内容。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应该是政治巡察,而非业务巡察,尤其不能搞成大而化之的成绩展示或工作汇报。在具体内容上,应该聚焦被巡察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就其遵守党纪国法情况,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和上级企业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出全面了解。一般来说,巡察内容应包括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管理、选人用人、计划财务以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巡察的工作方式方法。巡察工作应事先制定工作方案,经所在企业党委批准后施行。巡察工作方式主要有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两种方式。对各下属单位或若干主要单位,开展有计划的常规巡察,实现一定时间内的全覆盖。对有关重点目标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巡察。巡察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现场检查、谈话接访等方法,同时可以开展廉洁从业的宣传教育。

巡察结果的运用。在国企党委领导下,组织做好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分析处理。对于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转交企业党委、纪委和人事组织部门处理。同时,巡察结果和后期整改情況,可以作为对被巡察企业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职务调整的依据。当然,根据需要,巡察组可以通过组织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跟踪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值得指出的是,巡察工作组受理问题,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国有企业开展企业内部巡察,既不隶属于党的巡视工作,也不等同企业的工作检查,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论证和完善。通过A集团的试点调研和制度探索,我们认为,实施巡察可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对基层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专业性、纪律性强,必须坚持在上级机关和企业党委的指导下,准确把握巡察重点,注意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履行巡察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本文是A集团作出的试点性探索和探讨性研究,具体制度和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论证和规范。

(作者单位: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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